傍晚时分,黄伯与太太坐在长桌上吃饭。碎花图案的桌布上,摆着盐水浸煮的小白菜,在饭锅蒸熟的鸡蛋羹,还有淡而无味的荷兰豆炒猪肉。如此清汤寡水的饭菜,太太做了五十年仍然是如此。为什么不多放一点花生油呢?难道我们买不起花生油吗?黄伯不止一次提出意见,但是太太都会把锅铲递给他,说可以,你来炒菜吧,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不然就闭上嘴巴吃饭。每次他都只好闷闷不乐地噤声了。
“你抱了条狗回来,怎么不跟我说一声?”黄伯在饭桌上问。
太太温文尔雅地咀嚼饭菜,像是没有听到,并没有搭话。
“为什么要叫它‘阿宾’?”
阿宾是太太初恋的名字,他终生未成家,去年在一座破旧的老年公寓孤独离世。在几十年前,当他们尚年轻的时候,这对夫妇曾经为阿宾吵过很多次架。捕风捉影,大多是子虚乌有的事情。现在想来,当初自己不过是记恨自己不是太太的初恋。当初他爱得太深,太浓,因此无端地伤害了彼此。
“已经死掉的人,你跟他较劲什么?”
“你觉得合适吗?”
“有什么合适不合适的?人老了,常常会想起过去的事。最近这些年,什么都越来越淡了,头发、记忆和存在感。有一些人和事可以想起来,难道不是一种幸福吗?”
“我觉得非常不合适。”黄伯摇摇头。为了一个死人吵架的感觉很奇怪,似乎这个人还活着一样。这种感觉非常糟糕,因为死人无可苛责。
“很臭。”
“什么?”
“卫生间很臭,你不觉得吗?”太太说,“你有这份闲心与我吵架,不如去物业一趟,问下为什么我们家的卫生间这么臭。”
“你为什么不去问?”
“一会我要和阿宾去散步。”
晚饭后,黄伯在小区的凉亭耍了一阵太极剑。他想起了很多线索,比如太太以前都是跟他去散步,如今却宁愿陪狗去散步。还有吃饭的时候,两人以前是在长桌的短边对坐,现在却是坐于长边的两端。这般想着,太极剑耍得实在没有劲头。他便收了剑,打算去物业管理处讨个说法。
曼玲进西西公寓的时候,黄伯正好在物业管理处耍威风。他把不锈钢龙泉宝剑扔到桌子上,对两个一脸茫然的小姑娘说,“我家都臭死了,你们还让不让我活下去了?”
“怎么了?”其中一个小姑娘玉芬说。
“你去我家看看,卫生间都臭死了。”
“事情我们已经了解了。”玉芬说,“也有其他住户向我们反映这个情况,可能是小区的下水道堵了,臭气反涌上来。我们已经安排清洁公司的人明天来小区看看。”
“为什么不现在找人来看看?”
“人家已经下班了。”
“作孽啊!这么早下班!”
曼玲没有多看,走过去了。早些时候,沈老板给她打电话,问他能不能来西西公寓一趟,陪他喝点酒,玩乐玩乐。她没有理由不答应,他彬彬有礼,出手又大方。他还是第一个送她钻戒的男人。
去公寓前,曼玲走进波云大道的一家珠宝店。店里没有其他客人,只有三个着黑色制服的女店员和一个男店员。她走向那个胖胖的男店员。对她来说,任何时候都是男人比较好打交道。她摘下手上的钻戒,请他帮忙清洗一下。
男店员把钻戒放在铺着红色绒布的托盘上,请她出示购买单据。
“忘带了。这上面不是刻有你们店的名字吗?这次就请你帮忙清洗一下吧。”
“对不起,保养一定要有单据才行的。”
“那给我鉴定一下这钻戒是不是真的,可不可以?”
男店员戴上手套,在放大镜下端详钻戒。她喜欢他戴白手套的隆重,她第一次见到人戴白手套是在小学的校运会上,仪仗队的乐手清一色地戴着白色手套,整齐浩荡地走在队伍的前列。那时候她做梦都想加入仪仗队,这样就可以戴上她所倾心的白手套。那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不一会儿,男店员把戒指放回托盘,“没错,是我们店的。”
“那么,帮我清洗一下吧。”
“保养一定要有单据才行。抱歉,这是店里的规定。”
“刚才你也说了,这是你们店的戒指。为什么不可以?”
胖胖的男店员无话可说。转过身,他把戒指放在一个仪器里,盖上透明塑料盖子,摁下开关,机器便自动给首饰清洗了起来。过了片刻,他夹起洗好了的钻戒,用白色的软布擦干,递给客人。客人戴上钻戒,满意地离开了。他低下头,收拾柜台上的东西。乍然,他瞧见白色软布上有些枣红的痕迹。端详之下,仿佛是干了又晕开的血迹。再望向门外,客人已坐上一辆出租车离去了。
曼玲来到西西公寓的时候,天色已经完全黑了。站在嗡嗡作响的电梯厢里,她从包里掏出小镜子,给自己的双唇补上一些口红。抿一抿,让枫红色的口红上色更均匀,然后“啪”地一下合上镜子。电梯升得很慢,多媒体电视上播放着一段风光片,一群瑰丽斑斓的热带鱼游荡在壮阔的海底。看似随波逐流的它们,在随后闪出的镜头,原是有一条大鱼咧着嘴追逐在后。
站在901前,曼玲看到门框上挂着一部摄像头。黑洞洞的镜头犹如上帝之眼,高高地审视着她,让她心里有些不舒服。她按响了门铃,然后等待着。片刻之后,前来开门的是吴璨,他穿着白色背心与灰色短裤,瘦削的脸颊显得他的肠道似乎对食物的吸收状况不大好。他的手臂上纹着一头踏火飞行的野猪。
野猪是吴璨的吉兆。他有一个酗酒的父亲,父亲醉醺醺回家的每一个夜晚,都是他挥之不去的童年噩梦。总有什么东西会被摔碎,总有什么事情会惹得他不高兴,总得有一个人来承受他愤怒的拳头。妈妈的腿就是他打折的,用一根擀面杖,第二天酒醒后他跪在床前痛哭,说昨夜一定是着了疯魔。然而之后,他打得更勤了,瘸了腿而不能干活的妈妈让他有了更好的借口。
一天傍晚,村口围着一群人。一个人说,几个男人上山打猎,其中一个人被冲上来的野猪顶翻了,一截尖利的枯枝戳穿了他的肚子。已经快不行了,另一个人摇摇头说。放学回来的吴璨挤进人群,看到地上奄奄一息的父亲。他抱着肚子,但是肠子已经流了一地。是同去的男人们把他从山上抬下来的,此时也纷纷摇头,避开他灰暗又绝望的目光。当天夜里,父亲就咽了气。
守灵的夜晚,道士挂在墙上的地狱图深深地吸引住了他。后来,在铜铃与铙钹的咚锵萦绕之中,吴璨在道士呢喃的经语里睡着了。他梦到父亲下了地狱,而一头猪踏着火焰升上了天堂,因为它杀死了一个恶人。他从喃喃的经语中醒来,在凌晨时分又做了第二个梦。他梦见捂着肚子的是自己,没有面孔的围观者纷纷避开他灰暗的目光。他没想到的是,多年以后这个梦竟变成了现实。
他一点都没有为父亲的死而悲伤。或者说,他竟有一些庆幸。如果不是野猪杀了父亲,死的或许是妈妈,或许是他。尽管父亲死了后,他失了学,早早外出打工,但他本来就不是读书的那类人。相比困在学校里,他更愿意在社会里闯荡。纵然所谓的闯荡,不过是在工地卖苦力,在火车站广场扒钱包,在远郊的夜晚偷电缆。
他实在是经历了太多,进过几次狱,又在其中学习到更多宝贵的经验。在狱中,有人跟他说,婚宴上的礼金是一笔可观的收入,而且非常好下手,因为大家不会想到有人会抢礼金。回归社会后,有时候他会去酒楼的婚宴蹭吃蹭喝。大喜的日子,就算被主人家发现了,也不好强行赶人。几次三番下来,他发现狱友说得有道理,喜宴的礼金通常是有人在迎宾处专门收取,然后塞到身上的挎包里,的确是很好下手。于是一个念头在他心里生了根,发了芽,一天天地茁壮成长。
终于有一天,他离开混迹的酒席,远离喧哗的宾客,迤逦尾随酩酊的伴郎去洗手间。这是煤老板儿子的婚宴,排场很大,收到了许多礼金,鼓鼓囊囊地汇聚于伴郎腰间的挎包。
当他走进卫生间,他听到纷乱的脚步在光滑的瓷砖地板上打滑的声音。一个高大的男人半个身子露在某个厕格外,挥动一把裹着布条的锤子,一双腿在他身下乱蹬。伴郎倒在抽水马桶上,从头颅淌下来的血染红了他白色的衬衫。吴璨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的血,藏在衣袖里的水果刀跌落在了地上。男人取下伴郎身上的挎包,关上厕格的门,不慌不忙地去洗手台洗了手,然后对他说,“不要声张,悄悄地走出去。”
吴璨不知道为什么就跟他走了。穿过觥筹交错的宴席,掠过一张张欢声笑语的脸,换上龙凤褂的新娘挽着新郎给众人一一敬酒。卫生间里,倒在厕格的伴郎血已渐冷。领吴璨走出酒楼的是沈彬,他把礼金悉数塞进自己的提包,堂而皇之地走出酒楼的大门。在几个街区外的一个小巷,他分了一沓钱给吴璨,问他想不想跟他一起干事业。就这样,吴璨入了伙。也就是那之后不久,吴璨走进一家文身店,在手臂上纹了一只踏火飞行的猪。他希望这只猪继续庇佑他。
今天,又一个女人站在了门前。当吴璨从闭路电视里看到曼玲时,他的身体有一些欢欣与亢奋。他在看足球比赛,又喝了一些酒,亟需一个温香软玉的女人。他对曼玲的印象还不错,高挑,丰腴有肉。他不喜欢过于单薄的女人。
“沈老板呢?”曼玲问。
“他有事出去了。”吴璨在沙发上坐下,茶几上放着十数罐啤酒,有些空了,歪倒在桌面上。有一些还没开封。电视上,中国队队员杨晨带球奔袭,在千禧年亚洲杯热身赛的绿茵赛场上。吴璨拍了拍旁边的沙发,说道,“过来这里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