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味养过三只猫。第一只猫是室友张丽珍留下的,猫盆猫砂猫粮就是她置办下来的。对于这只猫,美味一直是只闻喵声不见猫影,因为张丽珍总是把它关在房间里。直到前段时间,室友的房间一直传来猫的叫声,美味才想起张丽珍很久没有回来了。打开她的房门,一只奶白色的猫咪蹲立在门口,眼巴巴地看着美味,看起来是饿坏了。
从此,美味一边喂养着白猫,一边等着张丽珍回来。可是室友再也没有回来,终于变成了前室友。在一个滂沱的雨夜,猫从阳台跳了下去。翌日下午,美味醒后,才发现猫不见了。她从阳台上看到楼下的猫尸,望去就像一个废弃的白色塑料袋。猫应该是想跳到隔壁阳台去的,不想却失了足。原来,张丽珍不让猫出客厅是有原因的,因为阳台并没有封上防盗网,而好奇真的会害死猫。
猫死了后,张丽珍的父母来了。他们住在女儿的房间里,在这个城市里寻找他们的女儿。但过了不久他们就走了,因为到了麦收的时节,老家的麦子熟了。走的时候,他们把她的东西都带走了。没什么值钱的东西,衣服全都丢了,只带走了几张照片、一些证件和私人物品。他们留在这个城市的只有贴满暗店街的寻人启事。
有一天,美味看到菜市场的外面有人出售土猫。她买了一只橘猫,约一个月大,从一百五砍价到五十元。活蹦乱跳的猫咪在第七天突然不吃不喝,病怏怏地躲在沙发底下,还到处呕吐,拉稀。美味带它去宠物医院,可是听到光检查就要几百块,还不一定能治好,便又带着它回来了。
她当然可怜猫,可是没有人会可怜她。在霉烂的旅馆,躺在布满尘灰的床上,呼吸着恶浊得令人窒息的空气,被讨厌的陌生男人重重地压在身下,她不过能分到六十元钱。有晚,美味归来已是凌晨四点。她看到猫碗的粮食一动未动,地板有两摊黄色的胆水,俯身去瞧沙发底,只见小橘猫在角落瑟瑟发抖。她抱出猫咪,发现它的肚子鼓囊囊的,每一次孱弱的呼吸都叫人心疼。她把猫咪抱回猫窝,下定决心清晨之后一定要抱它去医院看看。
上午九点,她起床去看猫,却发现猫的身体已经僵硬,嘴巴微张,眼睛也没有阖上。原来猫在昨夜悄悄地死掉了。从展开的身体来看,它的死亡一定漫长而痛苦。
美味用黑色的垃圾袋把猫装起来,想着去楼下将它埋掉,就像小时候埋掉养死了的小鱼一样。没有铲子,她拿上家里的饭勺下楼。天色阴阴沉沉的,灰云层叠,细雨轻茫,街道空蒙一片。湿漉漉的地上,似乎哪里都不适合埋葬尸体。走了很远,她终于找到了一处荒芜的草地。
泥土比想象中结实多了,塑料饭勺只适合勺饭,并不适合挖一座猫坟。她放弃了,把装着猫尸的垃圾袋丢在一棵小树下。回来的时候,她把饭勺也丢了。因为挖过泥土的饭勺看起来脏兮兮的。没有带伞,小雨半湿衣裳,回到家她换下衣服,在花洒下又洗了一回澡。
现在养的猫是跟曼玲一起抱回来的。曼玲拖着行李箱过来的那天,她们在楼下看到一只黑猫呈条状躺在草地上晒太阳。这只流浪猫体态富足,只是有点脏。它一点都不怯人,美味走过去的时候,猫咪仰起头一动不动地盯着她。她试探着抚摸它的脑袋,猫咪喵呜地叫了一声,肚子咕噜咕噜。就是这个时刻,她决定抱它回家。
步上楼梯时,猫焦躁不安地在美味的怀里挣扎起来。美味的手臂拢着猫,轻轻地抱紧了一些。
“叫它什么好呢?”
“小满。”曼玲说。
“什么?”
“今天是小满,就叫它小满怎样?”
从此,美味、曼玲和小满住在了一起。熟络了以后,美味唤曼玲作姐姐。曼玲总是有自己的主意,她知道自己不能一直待在暗店街。来这里的男人斤斤计较,出不起价钱。正如货物在地摊上卖不了什么价钱,得摆在商场的玻璃柜台里,整洁,干净,有灯光照射,人们才愿意相信它物有所值。所以,在暗店街没干多久,曼玲就想办法去了夜总会工作。虽然每晚都喝得七荤八素地回来,可是赚到口袋里的钱多多了,遇到不喜欢的客人也可以不出台。
捡来的猫平安地活了下来,已经长到十来斤。曼玲总是喜欢捉弄猫,把猫装进纸箱然后倒扣过来,观察它是否可以逃脱。或是用透明胶把猫的四肢缠绕起来,看猫到底能不能挣脱束缚。就连猫好奇地溜进卫生间,正在洗澡的她也要用花洒冷不丁地浇它一身,她乐于看猫惊惶逃走的模样。
所以猫更喜欢美味一些。每天出门的时候送她到门口,半夜回来的时候,听到脚步声也会蹲在门口迎接。惺忪的睡眼,上半身前伏,撅腚伸一个懒腰,猫顺势就在美味的脚边躺下来。喵呜地叫唤,等待归人的抚摸。每当这个时候,美味就会想,原来猫也跟人一样会寂寞啊。因为这个缘故,才要养猫的。摇动逗猫棒上的铃铛,猫咪就会飞奔过来,是美味可以轻易获得的为数不多的幸福之一。
从夜总会下班,如果时间合适,曼玲有时候会去一趟暗店街与美味一起回家。这晚,两人一起在暗店街的门店吃面。美味吃东西总会发出吧唧声,曼玲曾对她说过,进食的时候发出声音是不雅的。
“你知道大家为什么叫我‘美味’吗?”
“为什么?”
“因为大家都说,听我吃东西的声音,会觉得我在享受食物,觉得我吃的东西似乎很好吃。”
好像真的是这样。当习惯了美味吃东西的方式后,曼玲觉得食物与舌头砸吧发出的声音也并非那么令人讨厌。不过也有可能是因为她越来越喜欢美味了,眼前这个经常把眼线画歪的女孩,呵斥她不能欺负猫的女孩,宵夜的时候给她多点一份的女孩,在朝夕相处中好像真的成了她的妹妹。有一次,当她与客人出去吃宵夜,肥头大耳的客人在饭桌上发出了同样的吧唧声,她却不由自主地心生嫌恶。那时她才从心里确认,原来她真的只是越来越喜欢美味而已。
面是香辣牛筋面,还有一份鸡肝,一份凉拌海带丝。曼玲不喜欢吃面条里的菠菜,所以把菠菜都夹给了美味。在这个过程中,美味一直盯着曼玲的右手。她右手中指戴着一枚闪闪发亮的首饰,在粉红的灯光下闪耀五彩的光芒。
“这是钻戒吗?”美味问。
曼玲难为情了起来,觉得被看穿了心思——今晚她几次三番地夹菜到美味的碗里,是为了有人发现自己手上的新戒指。“只是一个碎钻啦。”她说。
“什么是碎钻?”
“就是很小的钻石。”
“那也是钻石。”美味不无艳羡地说,“可以给我戴一下吗?”
曼玲乐于向她提出这个建议,这让她觉得有面子。她褪下戒指,这并不怎么费劲,因为戒指之于她的中指有些大。美味接过戒指,戴于左手的中指,比曼玲显得更为宽大。婉约的铂金戒指上镶着的钻石闪闪发亮,令美味想起小时候在电视里听到的广告词: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这句广告词令钻石听起来如此昂贵与独特,所以她从未想过自己有天也能戴上一枚钻戒。尽管它并不属于自己。
“从哪来的?”美味转动着手腕,在灯光下端详光彩变幻的钻戒。
“一个客人送的。别人都叫他沈老板。”
“夜总会的客人都这么大方?”
“也不是。”曼玲说,“也有拼命灌酒,玩命揩油,关了灯后把所有小姐抱起来扔成一堆的。好像不这么做,就对不起掏的两百块陪酒费。”
“不过总的素质还是比这里好。就像刚才的学生哥,斯斯文文,一百三的价钱,还要讲价到一百二。”这砍下来的十块钱,让美味觉得自己就像菜市场里的烂菜。这个男人在床上拖拖拉拉,耽于遐想,却疲软不已,浪费了她好多精神。说什么“因为失恋了,所以才来了这里”,更为让人讨厌。这样的男人都有一种毛病,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以为用钱可以买到小姐的身体,却还奢望得到更多的东西,额外的东西,听他们诉牢骚说心事,甚至还有人会以为小姐会喜欢上他。他们都觉得自己是那个“特别”的客人,但是嫖客就是嫖客,他们总是搞不清楚这点。
就是这夜,美味想要离开暗店街的心情从没有这么迫切。她也想像曼玲一样去夜总会工作。她所想象的夜总会,有夜夜的笙歌,有旋转的灯光与舞曲,有西装革履的生意人拥她寻欢。尽管这仍然让她生厌,但是钞票会让她原谅一切的不公。甚至,她也会得到一枚幸运的钻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