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4 碎掉的铁瓷
北京人把朋友叫做“瓷器”。女孩子之间的友情是甜白釉,“白如凝脂,素犹积雪”,薄到半脱胎的四壁照出一颗真心,清清亮亮;男孩子之间的友情是钧瓷,如夕阳晚霞,或如秋云春花,时稳时现地放射出各种绚烂而多变的色彩。
最好的朋友叫做“铁瓷”,铁做的瓷器,不会碎。
沈安洛从小就有一个“铁瓷”叫陆炎。
陆炎生性调皮,和沈安洛截然不同。沈安洛从小就喜欢在胡同口看大爷们下棋,喜欢和拎着大鸟笼到处瞎溜达的大爷唠嗑,喜欢趴在大笼子前听那对画眉鸟的啼叫声,喜欢跟着胡同里的倔老头到处瞎转悠,“北新桥井底下压着龙王爷呢,至于那龙子啊,被锁在了崇文门镶桥下的海眼里。”小小的沈安洛高仰着脸庞,听得格外认真。
而陆炎呢,总是跑去胡同拐角处的公厕丢沙包儿,趴在泥地里弹玻璃球儿,还偷偷跑去胡同口专拣凤凰牌的自行车拔气门芯……
两人一动一静,但倒也合拍,加上陆炎的父母和沈安洛的父母都在一个单位,从穿开裆裤的小毛孩长成青涩却不懵懂的十八少年郎,两人都在同一个大院生活,陆炎家的楼和沈安洛家的楼紧紧挨在一起。每天早上都是陆炎骑着自行车到沈安洛家楼下叮铃几声,“洛洛,上学去叻!”沈安洛这才应声下楼。
春天,一起蹲在马路牙子上吃冰糖葫芦,夏天,沿着城墙角边走边举着北冰洋的瓶子对嘴就吹,秋天,并排骑着自行车看胡同口的银杏树褪尽最后一丝秋色;冬天,跑去后圆恩寺胡同口买杨大爷的烤红薯,冻到手麻,大爷还会拎起炉子,加煤炭,给大家暖手。
最好的朋友叫做“铁瓷”,可就算是铁做的瓷器,也会碎。
从小到大,沈安洛的爸妈感情一直都很好,着实令人艳羡。虽说沈爸爸是个传统正派的知识分子,从小让他背诗经论语,可沈安洛自己对传统文学也是发自肺腑地真心喜欢,便不把这份“教育”当做是“负累”。
至于沈妈妈,就更开化了,可能是因为一直从事艺术行业的缘故,哪怕已经是四五十岁的人了,依然保存了一份难得的天真,她希望沈安洛能专注在艺术文学的领域,不希望他沾染世俗社会的一丝尘埃。他们两个都很爱沈安洛,真心希望他能成为一个内心富足安稳,又心怀天下,有责任感的有用之才。
可陆炎,就没有这么幸运了,从小到大,每次陆炎闯了什么小祸,捅了什么篓子,被他爸一把拽过就是拳脚相向,至于妈妈呢,则在一旁用尖酸的话语挖苦,“真是败家子,一点不学好,你看看人家沈安洛,再看看你自己,一副吊儿郎当样,简直就是小流氓!小混混!”
说起来,陆炎的爸妈也都是高知,还和沈安洛的爸妈在一个单位,但骂起孩子来却一点没有高知的样子。
有人说,孩子最大的不幸就是生来就要背负父母未竟的梦想,替父母完成自己缺席的人生。那些傲慢的爱,那些或轻或重的期盼,全是生而为人最初的悲哀。
而陆炎的不幸,就是因此而来。
陆炎的父母和沈安洛的父母一直在同一个单位,可惜职称,级别,收入,名望,各个方面都比不过沈安洛爸妈。上一辈的郁郁不得志总会变本加厉地转移到下一代的身上,自打开始上学之后,他们对陆炎的要求就很严格,希望陆炎能出人头地,能把他们受的怨气全部出回来。
“爸爸妈妈对你没有别的要求,但是无论如何,你一定要考得比沈安洛好知道吗?”一副语重心长的慈母神态,说出的却是近乎苛刻的变态要求。小小的陆炎只能抿紧嘴唇,木讷地点头。但那时的他并不清楚,为了兑现这句无声的应答,他将要做出怎样的牺牲和让渡。
当然,这些事,沈安洛都不知道,统统不知道。他不知道自己早已成为卡在陆炎生命里一根无法拔除的刺,不知道陆炎过着怎样一种必须梗着脖子向前冲的人生,更不知道那条终点线的名字就叫沈安洛。
直到初二那年,放暑假的第一天,陆炎把暑假作业本落在教室,沈安洛拿着去找他。才刚走到门口,就听到里面传来不堪入耳的咒骂声,门没有掩上,稍稍一探头,就能看到露出的地面一角,全是被撕得粉碎的成绩单,陆炎抱着头瑟缩在墙角,无力抵御那些不停砸落下来的拳头。“又没考过沈安洛!又没考过沈安洛!我生你养你有什么用!”
那道没关紧的门缝泄露了生活最残忍的真相,沈安洛愣在门口,突然遭遇了迎面而来的致命一击。原来,那些平静甜美都不过是费心经营的假相,生活的另一面是那些在底下不停翻涌的暗潮。
最后,沈安洛还是没有进去,生平第一次,他拖着沉重的步子转身离开,巷子口的树群间有鸦群低低地飞过,午后的阳光逐渐开始涣散,一切都无可避免地走向平庸……
“我怎么了?”凌凯的声音打断了沈安洛的思绪,回忆到了这里便戛然而止,“头好疼。”他用手托着自己的脑袋,费力地起身。
“别担心,你好久没吃东西,低血糖晕了过去,刚才已经给你输了营养液。”
“呐”,沈安洛给凌凯递过来一瓶能量饮料,“喝点这个,你会舒服一些。
“谢谢”,凌凯生硬地道谢,语气倒比之前软了很多,毕竟受了沈安洛好意,还欠下这么大的一个人情。
“怎么会好几天都没吃饭呢?是没钱了吗?”虽然有点不好意思,但沈安洛还是硬着头皮问出了口。
“那倒不至于,只是不想吃,没胃口。”凌凯突然自嘲般地低声笑了几声,“是不是在你们眼中,我们这种穿得很街头很嘻哈的,都特别特别穷啊?”
“不不不,”沈安洛连忙解释,“我不是这个意思,你不要误会。”
“没事”,凌凯倒是很坦然,“你不用解释,这很正常,我知道很多人会觉得那些玩嘻哈,唱hiphop的人都是满口脏话的小流氓,在他们眼中,我们喜欢的东西就是特下三滥,特低俗。”
“真的不是”,沈安洛的语气一下就严肃了起来,“我真的不这样认为。”
“凌凯,你知道嘻哈文化是从哪里源起的吗?”
“啊?”凌凯不知道沈安洛为什么突然抛来这么个问题,有气无力地随口一答,“纽约啊。”
“是纽约,却不是我们所身处的这个纽约,布朗克斯区,一个真正的贫民窟。”
“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制造业衰退,整个纽约的经济大崩溃,像布朗克斯区这样的贫民区天天都有各种帮派暴力事件发生,你无法想象那个时候底层人民的生活有多艰难。”
“说真的,我还挺佩服黑人兄弟们的,哪怕身处这样水深火热的环境中,他们还是很有自娱自乐的精神,从第一个人拎着大录音机到街上,大声播放动感音乐开始,嘻哈文化就这么诞生了,而且慢慢在全美蔓延开来,慢慢扩散到全世界各地……”
“等等,”凌凯打断了沈安洛,“你怎么会知道这么多?”凌凯真的被沈安洛的一席话惊到了,这是人吗?这简直是一部行走的百科全书,毕竟这些东西连他自己都不知道。
“这有什么奇怪的,我最早接触嘻哈文化是因为看了几部纪录片,像《Style Wars》,《The Freshest Kids》,《Beats,Rhymes & Life》,都是特别好的片子,如果你没有看过的话,回去一定要看看。后来我开始研究英美文学之后,也以说唱歌词为文学范本做过一次研究。”
“纪录片啊,”凌凯一听到纪录片三个字就觉得枯燥无聊,一下兴趣寡然,“果然是你们文化人会看的东西。”
“凌凯,你为什么总要这样,你们文化人,我们小混混,为什么一定要让我们对立起来?”沈安洛的话虽耿直,但却是正正好说中了凌凯的心声,没错,在凌凯眼中,沈安洛就是那种代表了高级艺术的文雅人,他们不是一类人。
“你们明明不希望外界对你们有偏见,但你这样,又何尝不是一种对我的偏见?”沈安洛句句在理,凌凯瞬间语塞。
“在我眼里,艺术真的没有什么阳春白雪和下里巴人之分,既然你喜欢嘻哈文化,就不要辜负你的这份喜欢,你应该深入去了解它,学着去尊重它。你想想,就连你自己都不尊重它的话,那又怎么能要求其他人来尊重它呢?”
“我从来都没有看不起嘻哈文化,恰恰相反,我觉得它是人们在绝境之中,自己给自己创造出来的希望。而那些说唱的歌词,也并不都是粗暴的宣泄,低俗的脏话。”
“你应该知道Nas吧,大家叫他街头诗人,就是因为他的歌词里经常会有诗意的辞藻,而且他所表达的内容也很丰富,他的歌有讽喻时政的,有揭露街头生活黑暗面,还有唱给母亲的安魂曲。你应该以这样的人作为你的role model.”
第一次,凌凯收起了他桀骜不驯的乖张模样,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一直以来,他都觉得沈安洛讲话文绉绉,让人听了就头疼,但这次,他却把沈安洛的这番长篇大论一字不落地听了进去。
“谁说我没有偶像,我也是有好几个偶像的人好吗。”凌凯有些孩子气地回嘴,但心里已经对沈安洛彻底改观,甚至他都有点开始佩服沈安洛,“其实,其实……”凌凯的语气突然变得很拖沓,看上去非常纠结的样子
“其实我这两天没吃饭是因为在家改歌词,”他的脸憋得通红,不知道为什么,说出这件事让他觉得非常羞耻,“其实,其实我已经写了十几首歌了,但歌词改来改去,总是不满意,rap歌词真的没我想的这么好写,要有节奏感,要押韵,还要言之有物,我发现自己用中文都写不好,更别说英文了,诶。”
“嗯,或许我可以帮你。”
听到沈安洛这么说,凌凯垂丧的头一下抬起,“真的吗?”眼睛里都开始冒光。
“但你要答应我一个条件。”
不出所料,沈安洛的条件是凌凯必须顺利通过学期末的每门考试。
当然,光提要求而不提供实质性的帮助并不是沈安洛的风格,所以他还非常贴心地替凌凯找了一个人来帮他补课,那个人嘛,就是田多多。
“我帮你补英美文学的课,你去帮我一个本科学生补一下他的专业课好吗?”企业管理和金融学都是商学院的专业,凌凯有很多门专业课都是田多多以前就上过的。
“没问题。”田多多欣然应下,心里还暗自松了一口气,我就说嘛,怎么会平白无故这么好心。她向来不喜欢欠别人人情,还是现在这样好,一来一往,两不相欠,倒让田多多觉得安心。
补课的地点在拉瓜地社区学院,沈安洛在那里给他们找了一间空置的教室,周末或者周中课后的时间,田多多都可以在这里给凌凯补课。
一切安排妥帖,看上去分外完美,大家都各司其职,所有人都在向着更好的方向发展。结果没想到,才第一周就出了幺蛾子。
周六下午,沈安洛正准备出门去参加郑鸳新戏的首演,他还不忘带上一本Arnold Aronson写的《美国先锋戏剧》,作为给郑鸢首演成功的礼物。
但才刚一出门,人还没走到地铁站,就接到了田多多打来的电话,“我要死了啊啊啊啊,救命啊啊啊。”
田多多的一阵叫喊炸得沈安洛耳朵发麻,他下意识把手机拿远了一点,但还是立马关切地问道,“怎么了怎么了?别着急,慢慢说。”
“啊啊啊啊。”但电话那边的田多多没有给他任何回应,继续疯狂尖叫。
“到底怎么了?凌凯不是在你身边吗。你让他接电话。” 不管他怎么问,回应他的只有破碎的尖叫,田多多似乎都已经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来。
“你别吓我。”这下沈安洛真的有点慌了,一看时间,已经临近演出,但他当机立断,在路边拦了一辆出租车,就往田多多那儿赶去。
当沈安洛喘着大气破门而入的时候,田多多正站在窗边的桌上,没错,是桌上,目光呆滞,脸上挂着痴笑。
“你怎么跳这么高!赶紧下来,危险。”但似乎,田多多根本听不到他的话,还往床边凑了凑。
“快下来,田多多你听见没有!”沈安洛急了,上去一下抱住了田多多的腿。
这一抱,田多多整个人都愣住了,倒也立马停止了乱动,沈安洛刚想松一口气,手机却在这个时候响了起来,是凌凯。沈安洛用一只手环住田多多的腿,用另一只手接起电话,“喂,你怎么现在才出现?”沈安洛的语气难掩焦急。
“我刚在rap battle啊,你还想问你呢,打我这么多个电话干嘛。”
“田多多到底怎么了?今天不是你补课的日子么,你怎么不在?她怎么突然变得这么奇怪,到底发生什么了?”沈安洛急得语无伦次。
“停停停,你能好好说话吗?我怎么完全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刚才田多多突然打电话给我,一阵乱叫,等我赶到的时候,她整个人都疯疯癫癫的,像是喝醉了又不像,到底怎么了!”
“啊?我走的时候她还好好的……”电话那头的凌凯也是一头雾水,但突然之间,他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似的,“哦哦哦哦哦,我把我的药落在教室了,她她她,她不会全喝了吧…….”
沈安洛的心一沉,下一秒就瞟到讲台桌上有一个空瓶。
原来凌凯是由抑郁情绪引起的睡眠问题和进食障碍,正在服用帕罗西汀进行治疗,可他从小就不爱吃药,所有就把药溶解在了能量饮料里,一方面解决了吃药的问题,另一方面也可以防止自己再因为低血糖晕过去。
可没想到,抠门节俭的田多多以为这是一瓶普通的能量饮料,还能抵一顿饭呢!于是就直接拿起来喝了个精光。这一瓶,可是凌凯两天的药量呢。
“那怎么办,要不我现在就送她去医院吧。”沈安洛在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后,更加担心焦急了。
“不去!医院我不去!”电话那头的凌凯还没来得及说话,站在桌上的田多多一听到“医院”两个字,立马做出了超级剧烈的反应,“不去不去,医院这么贵,我才不去,我宁愿跳楼都不去医院。”说着说着,整个人又要往窗边扑去。
“好好好,我们不去,不去医院。”沈安洛吓得把手机一扔,一把按住了她。
“没事沈老师,我之前也有次吃过量了,整个人特别特别兴奋,还出现了一点幻觉,只要你在身边看着,等她药效过了就行。”手机被扔在桌上,里面传来凌凯云淡风轻的声音。
沈安洛无语,闯了这么个祸,竟然还如此淡定。罢了罢了,这个烂摊子还是得自己来帮他收拾,好在田多多终于不闹了。偌大的教室里,空空荡荡,只有他们两个人维持着一种怪异,别扭,好笑,还有点暧昧的姿势:沈安洛的双臂环抱着田多多的下半身,至于田多多呢,还是不肯从桌上下来,整个人已经蹲下了,双手抱膝,痴呆地笑着。
现在这个情况,就只能等药劲儿过了,她自己清醒过来了。而且这段时间自己还得寸步不离地看着她,怕她真的做出什么特别危险的事情来。
“来,田多多,我们先下来好吗?”沈安洛朝着田多多张开了双臂。
田多多呆滞地抬起头,在她眼中,沈安洛的每个动作都是如此缓慢,一帧一帧,慢慢抬手,像是置身于很深的水底,一举一动都会带起一阵激荡的水波。窗外傍晚的天光正在慢慢融化,一滴不漏地浇筑在他脸上,他的脸离得那么那么近,眼神望过来,似乎也同此时的光线一样深长。
“好。”田多多终于不笑了,扑通一声,跌进沈安洛怀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