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3 All about Eve
下午一点半,凌凯才从床上爬起来,掀被子,起身,脚底踩到塑料拖鞋的时候,眼睛还没有彻底睁开。他走到窗前,一把拉开窗帘,正午时分的阳光晃进来,刺得眼睛有点生疼,胃里也一下觉得空落落的,凌凯这才想起来,自己又差不多有几十个小时没有进食了。
拖着无比沉重的步伐,凌凯费力地把自己的身体搬到了厨房,打算搞点吃的。说是厨房,其实不过房间里的一处小灶台,上面油渍板结,看起来很久都没有被人用过了。房东是个奇怪的老头,家里放满了不知道从哪里捡来的破烂,什么坏掉老式转盘电话机,早就不能放的黑胶唱片碟,墙上还贴满了美国各个州的废弃车牌,就连那张原本用来吃饭的桌子,其实是八十年代的缝纫机,桌底甚至还有踏板呢。
凌凯刚搬进来的时候觉得挤,而且住在这样的房间里,会莫名觉得自己有种拾荒感,但真的住下后,马上也就习惯了,这里可是布鲁克林啊,可是又脏又破的布鲁克林啊。
“what the fuck, 怎么会有这么难吃的东西?”凌凯这才刚抓起灶台上不知道放了多久,早就已经发干的吐司,嚼巴了两口,就甩手又扔了回去,还忍不住低声咒骂了几句。
对于凌凯来讲,吃东西这件事,既麻烦又痛苦,如果什么时候人类发明了那种可以用来续命的胶囊,他保证第一个购买。他176的个子,差不多只有一百斤,有比较严重的厌食倾向,甚至有次饿到低血糖快晕过去了,也不愿意吃一口东西。
说起来,这个病根还是他小时候落下的,从小到大,他爸他妈一个忙着赚钱,一个忙着打拼事业,几乎没怎么管过他,只有每次他把碗筷一推,不好好吃饭的时候,保姆才会急着给他妈打电话,“刘主任,凯凯又不吃饭了。”
不吃饭,最早是他的反抗,是他企图获得父母注意力的方式,但久而久之,竟成了习惯,甚至成了一种心理障碍。服用帕罗西汀后才有一些好转。
凌凯看了眼时间,从椅子背上随便抓了件古着夹克外套,往身上一套,然后走了出去。从他家到地铁站要穿过四条街,每条都又破又乱,道路两边的墙上全是乱七八糟的涂鸦画。像这样的街道,在布鲁克林到处都是,一条一条乱七八糟交错在一起,活像是老男人手上粗糙的掌纹,指节还被烟草熏得黄黄的,给人一种又脏又糙的感觉。
凌凯刚来纽约找的第一个房子就在这里,当时是因为房租便宜。后来变得越来越喜欢这里,纽约的下只角,被城市文明抛弃的地方,它像一个被随手翻乱的抽屉,又像一部只经过粗剪的cult 片,但凌凯却喜欢它颓靡的气质和糙劲的性格,这么多年以来,从没想过要换地方住,现如今,已经俨然是一位从小在这里长大的“布鲁克林男孩”,一路上碰到的黑人兄弟都要上来热情地击掌问好,“Hey,dude!”
曼哈顿不是凌凯的纽约,布鲁克林才是。
从布鲁克林到曼哈顿的中心,等凌凯再次从地铁站走出来的时候,已经是置身于另外一个世界了。
他的运气不太好,一出来就遇见了冤家——沈安洛。墨菲说得好,你越不想看见的人就越会遇见。王菲说得也挺好,有生之年狭路相逢,终不能幸免。名字叫“菲”的果然都很厉害。
“凌凯!”凌凯正准备掉头换道,沈安洛已经大步迎了上来,嘴里还大喊他的名字。
“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你上次不是自己说的嘛,我凌凯平生最讨厌的就是老师了。我不仅知道你叫凌凯,还知道你是商学院大二的学生,学的是企业管理,导师是Professor Peter……”
“靠!”凌凯狠狠拍了一下自己的额头,看来以后装逼还是要再谨慎一点啊,“你这是在搞人口普查吗?凭什么调查我,信不信我告你侵犯个人隐私!”
“这些基本信息哪里需要调查,你忘了我也是这个学校的老师了吗?”
“凌凯,”沈安洛的语气逐渐开始变得严肃起来,“我和Professor Peter了解过你的状况,他说你经常不来上课,学业情况也不容客观,你这样下去,我很担心你会肄业啊。”
“我再说一遍,关你屁事啊!”看着沈安洛这副唠唠叨叨磨了吧唧的样子,凌凯觉得自己的脑子都开始有点发晕,“就算我真的被开除了,跟你有关系吗?”
“怎么会没有关系呢?”沈安洛继续谆谆教诲,“于理,我除了教英美文学之外,还是纽约大学华人学生联合会的会长,中国留学生的事情我都是有权管的,于情,我们上次既然偶然遇见,也算是有缘,你看你天资聪颖,如果能一心向上,今后肯定前途无量,但如今,你却荒废学业,还沾染毒品,我为你,还有为你的父母,都感到无比痛心。”
凌凯从小最烦别人强行给他进行这种“爱的教育”,沈安洛非但如此,竟然还扯出他的爸妈,真的是哪壶不开提哪壶,“我最后说一次,你要是再管我的闲事,我就对你不客气了。”凌凯的拳头攥得死紧,靠最后一丝理智强压着心里的怒火。
“你不要这样,这样一点不像个学生,你要相信我真的是为了你好……”
“住嘴,我他妈想打人。”凌凯忍无可忍,一个拳头已经准备要挥出去了,可就在这个时候,他的气血一时上不去,腿一软,眼一黑,整个人软塌塌倒在了沈安洛怀里。怪不得自己看着沈安洛的脸一直头晕犯恶心,凌凯这才想起来,原来自己已经整整两天没有吃饭了。
那天下午,全学校的人都在传一个八卦,有人看到教学楼下,一个亚洲男人的怀里抱着另一个亚洲男孩,足足抱了得有好几分钟,姿势之暧昧,神情之怜惜,见者神伤,闻者落泪。
这个八卦甚至都已经传到了田多多的耳朵里,放到平常,她才不会关心这种没有营养价值的事情,但今天不一样,今天她心情好得不得了,便也很配合地跑过去“哇”了一下,凭一己之力为这个八卦添了把火。
都说人的运气是守恒的,田多多最近真觉得自己是触底反弹了,先是沈安洛在看了田多多交上来的第一堂课作业之后,主动提出要帮她补英美文学的课。虽然他的这个动机还蛮令人费解的,赌约在先,要是田多多真的进步神速,那他岂不是要白白多送一台电脑?
想不通,但反正田多多肯定是不吃亏,补课又不要钱,而且自己这么聪明,肯定是一学就会,以前语文成绩差,那是因为没好好学,这种东西,大不了从头到尾全背下来,谁怕谁啊。
更开心的是,田多多终于要结束自己的图书馆“窝桌底”生活了!住在图书馆本来就不是什么长久之计,要是被学校发现说不定还会惹上大麻烦,田多多日祈祷,夜祈祷,希望上天能赐给她一间便宜的房子。大概是上天真的听到了她的祈祷,让她遇到了王佩琦。
“嘟嘟嘟……”田多多第一时间想给郑鸳打电话,把这个好消息分享给她,但电话一直空响,却没人接。
田多多才刚挂断,这边就有新的电话进来,是孙含之,“墩子,你在干嘛?”孙含之一边讲话一边大喘气,田多多还来不及回答,她又马上抢话,“不管你在哪里在做什么,请速度来我家吃饭,现在,马上,right now!”
田多多问都不用问,光用脚趾头想想就可以猜到孙含之现在的模样:一定是点了一堆川菜外卖在家,撸起袖子大吃特吃了好几口,突然之间灵魂归位,想到自己的马甲线比基尼桥,筷子一扔,跳上秤,尖叫,脱掉衣服,尖叫,摘掉手表,继续尖叫,跳下秤,跳上跑步机,狂奔半小时,喘着气给田多多打电话。
孙含之总是这样,每次找田多多拍照都要硬拉着她吃饭,每次都点一大桌,什么都想吃,又什么都不敢吃,只好每样吃两口,剩下的全部交给田多多解决。
有白食可以吃,田多多自然却之不恭,但还是会忍不住替孙含之心疼钱,一边暴风吸入一边辱骂孙含之,“你这个败家子,你以为你爸你妈的钱是大风刮来的吗?求求你下次少点一些好吗?”
田多多每次都撑到原地怀孕,扶墙而出,心里对孙含之真的是又爱又恨。
“今天来不了了,我得搬家。”
“搬家?你要搬去哪里?”
“我跟你说,前两天我去捡二手家具的时候碰到一个特别好的姐姐,真的超好超温柔,还做得一手好菜,我现在就要搬去她家跟她合租。”
“合租?墩子你哪来的钱?小心被人骗哦!”
“我有这么蠢吗?”田多多有点生气了,“人家特意把家里的储藏间收拾出来给我住,还买了张弹簧床,每个月才收我400刀诶,你有见过这么善良的骗子吗?”
“哦,那你什么时候搬完,到底来不来吃?”
“今天不来了,你放冰箱吧。”
“不行!”孙含之一口拒绝,“我控制不住自己的手,你不来我就扔了……”
“别别别,”孙含之就知道田多多一听到她要扔东西,绝对立马让步,“我来我来,你别丢,我先来吃再搬家。”
沿着百老汇大道从西41街的 Nederlander Theater 剧院往北至西53 街Broadway Theater 剧院,虽说真正位在百老汇大道上的剧院只有Marquis、Palace、Winter Garden 和 Broadway 这4 家,但时代广场附近12个街区以内的近40家剧院,都叫“百老汇”。
业内的划分就更严格了,只有座位数在600以上的正规剧场才有资格列入百老汇剧院,座位数在100以上但少于600的叫Off-Broadway (外百老汇),至于99座以下的就只能算Off-Off-Broadway(外外百老汇)。
而此时此刻,郑鸳所置身的Lamama剧场,就属于曼哈顿岛上几百家外外百老汇剧场的行列,也是为数不多扶持非西方演员,给予非西方演员公平演出机会的先锋剧场。
“嘟嘟嘟”放在化妆台上的手机一直震个不停,郑鸳以为是沈安洛,匆忙拿起。今天下午自己给沈安洛打了好几个电话,原本想邀请他来看自己新戏的第一场彩排,但他一直没有接,郑鸳并不知道此时的沈安洛正焦头烂额地送凌凯去医院,心里还有点担心他是不是出了什么事。
“是田多多”,看到手机屏幕上的来电显示,郑鸳的眼中立马闪过一丝失望与不屑,她随意地把手机往桌上一扔,任凭它在那里响个不停,转身就去换装。
脱下身上的中性风衣,解开一直系到领口的扣子,摘下男式的巴拿马帽子,下半场的郑鸳可不再是那个无害又无辜的小白兔了,The devil is back.香槟棕的眼影挑得高一点,再高一点,烫成微卷的头发盘成一个髻梳起,一袭华丽的晚礼服衬得皮肤更加白皙,优美的肩胛骨仿佛是蝴蝶一般高高扬起。
郑鸳在上大学的时候,因缘巧合演过一部话剧叫《红旗谱》,当时学校为了庆祝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和上海市文化艺术中心一起联合编排了这部剧,还特意邀请了上戏的老师来帮大家排戏。很端庄严肃的一台演出,在艺海剧院,底下坐的全是上海滩有些名望的政商人士,说起来,她和林总也是因此结识。
《红旗谱》之后,郑鸳倒是爱上了演话剧,和那些为了故作高雅,为了包装自己而特意标榜的爱好不同,话剧可能是她为数不多的真心所向。她喜欢表演,更喜欢演女反派,那些阴险的,狡诈的,善于伪装的,功于心计的女反派,似乎才是她命定的角色。
记得郑鸳第一次来Lamama试戏,试的就是这部由大名鼎鼎的电影《彗星美人》所改编的舞台剧。All About Eve,那部电影的英文名是关于艾娃的一切,而郑鸳演的就是Eve.
“你可以闻到刺鼻的味道,如同神奇的香水般。”一开始的艾娃,是那么的真诚,那么的可爱,她站在散场的舞台中央,发出这样的慨叹。一张让人不舍得伤害的无辜脸孔,眼睛里全是对大明星玛戈的疯狂崇拜,“玛戈的每一场戏我都会去看,哪怕花光身上所有的钱买一张站票,也觉得是如此的值得。”
靠杜撰自己的身世经历,编造自己的爱情故事,甚至不惜改名换姓,艾娃把自己塑造成了一个被丈夫抛弃却依旧对爱情无比坚贞的女人。没有人会怀疑她,她的每个动作,每个眼神,都如此令人同情,如此令人心疼。就是靠着这样的心机与胆识,她骗过了所有人,也成功靠近了大明星玛戈的生活。
没有人比艾娃更清楚自己要的是什么,她一边百般巴结玛戈,成为她的跟班,获取她的信任与喜爱,一边利用玛戈的交际网去结识大名鼎鼎的剧评家,甚至还给玛戈的情人导演写信……这个无比阴险的女人就是这样一步步设计,一点点陷害,最后鸠占鹊巢,彻底取代了玛戈。
真是一个令人咬牙切齿又胆战心惊的角色,但郑鸳太喜欢了,当她看到剧本的那一瞬间,就已经完完全全被这个角色所俘获了,楚楚可怜是她,卑鄙无耻更是她。她就是艾娃,艾娃就是她。
没有人会想到一个中国女孩能演这么好,根本没有人会想到,在此时之前也从未有过。但当郑鸳真的站在台上,当镁光灯打在她的脸上,当她抬手,当她微笑,所有人都会被她的表演打动。
艾娃盯着玛戈的目光,在郑鸳的诠释下,就像是在用眼睛阅读,在用眼睛做笔记,她研究玛戈走路的姿态,说话的神情,甚至是吃东西时咀嚼的频率。她就像一株沙漠里的植物,想要从这个女人身上汲取所有的养分,一滴一点都不愿放过。
艾娃拿着玛戈刚脱下来的戏服,悄悄在自己身上比划,并幻想那个站在舞台之上,接受万众瞩目的人是自己。明明是一个如此简单的动作,明明连一句台词都没有,在郑鸳演来,就连空气中都全是野心的味道,在场所有人,无不脊背发毛。
郑鸳就是艾娃,艾娃就是郑鸳,当她一上台,她便忘记了观众的目光,忘记自己是被注视着的,甚至是忘记了表演这件事。
或许,只有在演出的时候,她才算是真正卸下了自己的面具,真正感觉到自己活着,在这个世界上真实地存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