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心诊所·第十四章


文/阿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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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程风是预谋而来的。

宁宣唯一的疑问是:他究竟是什么时候开始谋划这件事的?那天遇到土豆的时候?甚至更早?

她总是后知后觉。


孙缈走后,家里忽然间只剩下宁宣一个人。

本想接着收拾徐幻的衣柜,站在门口,看着摊了一屋子的衣服鞋帽,又立刻气馁了。想吃点东西,冰箱里空空荡荡。翻遍了橱柜,只找到不知什么时候剩下的半包面条。可能是家里毫无存货的现实,让身心都受了不小的打击,宁宣真的觉得饿了。于是决定上街吃点东西。

日落之后的黄昏,天光还未褪尽。进入三月,白昼明显变长了,太阳落下后,天色也迟迟没有暗下来。接连半个月都是晴朗的好天气,气温稳步上升,白天已经差不多是春天的光景了,不过到了傍晚,风依旧有点冷。今晚的风尤其冷,看起来像是要变天。宁宣抬头看了看薄纱般低垂的云层,拉上风衣拉链,慢吞吞往前面的商业区走。

周末,街上喧闹拥挤。临街的橱窗灯火辉煌,映照得人行道亮如白昼。举着彩色风车、抱着年幼的孩子的一家子。手挽着手,不时扭头相顾傻笑的情侣。刚刚下班,七嘴八舌地商量着去哪儿吃饭的年轻女孩们。人人兴高采烈、神采奕奕,边走边说话。独自一人两手空空的宁宣,走在其间就像刚刚失恋的单身女人。

害怕一个人。害怕连假装自己不是一个人的道具都没有的事实。

早知道在楼下便利店随便吃点东西算了。宁宣有点后悔一个人上街,只想尽快找个地方吃点东西。沿街的大小餐馆都满座了,连卖汉堡和盖浇饭的快餐店也排起长队。宁宣想起后面的小街有家武汉小吃店,决定去吃一碗很久没吃的热干面。

转过街角,嗡嗡的城市噪音一下远去。四周倏然暗下来,冷风吹过黄昏的寂静街道。真难以想象,只是一街之隔,却像到了另一个世界。临街仅有几家店铺,卖水果的,开小馆子的,店面狭小。宁宣沿着没有路灯的街道慢慢往前走。

狭小的武汉小吃店里,只有寥寥几个顾客。宁宣在靠近门口的窄桌前坐下,一抬头,视线刚好和邻桌的一个人相撞。

居然会在这种地方碰到,完全意想不到。

从店堂尽头的后厨飘来芝麻和碱面的气味。空气闻起来就像是十年前的武大桂园食堂。宁宣一时有些恍惚。程风似乎也吃了一惊,停下筷子。

“哎呀呀,我就说霉运到头,也该走运了吧。”

程风嬉笑着,端着吃了一半的热干面,坐到宁宣对面。“你常来这里?”

“你怎么会来这里?这里离你住的地方有二十公里吧。”

“来找你呀。”

脱口而出的话,听起来几乎像真的。程风开心地笑着,目光坦率。见宁宣瞧着自己,他有些不好意思地撇开视线,用手背擦了擦嘴角。这个人似乎会错了意。

“开玩笑啦。是收工刚好经过这里。”

程风咧咧嘴,接着放下筷子,语气有些不忿,“想找个地方吃饭,居然到处都满了。一听就我一个人,服务员看我就像看穿了衣服的大猩猩。岂有此理!一个人怎么了?分明是歧视单身……”

宁宣没理会他的絮絮叨叨,叫住从桌边经过的老板娘,点了一碗热干面。

“不点,不点,马上走了。”程风立刻拦下宁宣,自作主张把老板娘打发走。

“好难吃。一股子陈芝麻味。”

程风压低声音,说他知道哪里有全北京最好吃的热干面。不等宁宣说什么,忽然站起身拉走她。为了不让别人误以为他们是正在闹别扭的夫妻,宁宣忍着没说话,直到出了店门才甩开他的手。

“不去。我回家了。”

程风没理会,径自跨上停在路边的摩托车,扬手扔来一个头盔。宁宣只能伸手接住。

“喂,说了不去了。”

“不敢?”

“算是吧。我怕这种两个轮子还带发动机的家伙。”

程风踩一脚启动杆。引擎突突响起来,排气管喷出浓烈的汽油味。他握着车把,反复转动离合器转把,朝宁宣扬了扬下巴。

“我是说你不敢跟我走。”

这个人原来一点也没变。

“一把年纪了还说这种话,不会觉得难为情吗?”

“会啊。每次掏心掏肺都被你无情嘲笑,把自己弄得活像不折不扣的白痴。”

宁宣有些尴尬。手里的头盔似乎忽然变沉了。她想把它挂到车把上,转身走人,却只是站在那里没动。可能是摩托车引擎声太响,小吃店的老板娘从门帘里探头出来张望。宁宣没再犹豫,戴上头盔,跨上后座。

经过预热的摩托车一下蹿出去,旋即转过街角。车身倾斜得厉害,巨大离心力和完全不同于汽车的速度感,让宁宣不由得抓住程风腰际的衣服。摩托车驶出望京,从京密路驶入五环路,一路向南。

程风越开越快,不停变道超车,在车流中穿梭。从头盔的狭小视野望出去,一切都扭曲变形,旋即坍塌消失。只剩下耳边的风声,以及身下摩托车如搏动的心脏般突突震动的引擎声。回过神的时候,宁宣发现自己已经搂着程风的腰,把脸紧贴在他背上。


摩托车在通惠河边的一排平房前停下。程风径直走向一扇挂着厚棉帘子的门。一家连招牌都没有的小店。屋墙映着昏暗的路灯,看起来凋敝破败,完全不像一家餐馆。

不过,厚棉帘子一掀开,灯光和温暖的气息立刻涌出来,带着久违的熟悉气味。

“怎么样?”

程风注视着刚刚吃下第一口的宁宣,热切地问。那样子就像在向老师邀功的小学生。

浓郁的芝麻酱,软硬适中的面条,新鲜的酸豆角。是大学时代在武汉尝到的味道,令人怀恋。宁宣忍不住又吃了一口,腾不出空回答程风,于是朝他竖了一下拇指。

“我就说吧。”

程风这才掰开筷子吃起自己那碗。

宁宣一口气吃了两碗热干面。身体暖和起来,额头上渗出细细的汗珠。好久没有吃得这么贪婪而痛快。原来食物能这样让人满足,慷慨、平等且容易获得的满足。抬头的时候,发现程风正握着筷子看着她,笑得很开心。

“怎么了?”

“没什么。想起以前隔壁寝室的一个家伙了。”

程风滔滔不绝地说起来,“那个家伙简直是活生生跟热干面度过了大学四年。不找女朋友,也很少去上课,每天就窝在上铺写代码。肚子饿了就让人给他带一碗热干面。就这样写了四年代码,吃了四年热干面。”

他接着说,因为买热干面是那家伙最主要的花费,不管说什么,他都会自动换算成热干面。什么买了双帆布鞋,花了三十碗热干面。什么苹果手机太贵了,都够买两千碗热干面了。跟人打赌,也是赌多少碗热干面。

“连兄弟几个在他心里的分量,也可以用热干面来计算。总之,热干面是他的专属计量单位,可以用来衡量一切。”

“真是个单纯的家伙。”宁宣也笑了。

“是够单纯的。他从高中就立志要成为游戏工程师,大学毕业后立刻签约一家游戏公司,上班四年就成了入职公司的CTO。直线发展的人生,一点都不用多想,一点都不浪费。有热干面这样简单的计量单位,不管什么事,只要换算成热干面,多少碗、划不划算什么的,都一清二楚。”

“简洁明确、一目了然的人生。挺好的。你以前不也是?”

话说出口,宁宣才意识到什么。后面半句话卡在喉咙里,进退两难: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程风只是笑了笑。“我?我可没有那么多热干面。”


从小店出来,程风骑车送宁宣回去。似乎变天了,空气湿冷,还刮起了风。刚转上朝阳北路,忽然下起了雨。北京初春少见的急雨,冰冷刺骨。程风立刻在路中央掉头向东。宁宣以为他要去什么地方避雨,他却一路疾驰,开回草房地铁站旁边的小区。

“换件衣服,我开车送你回去。”

跑进公寓门厅后,程风说。他语气平淡,让人没办法多想。电梯打开的时候,管自己走进去。

程风的家比宁宣上一次来的时候更乱。一楼的客厅除了堆放摄影器材,还辟出一小块空地,铺着白色背景布,看起来像是用作临时的摄影棚。

“给人拍照,赚点零花钱。”

程风含糊地解释了一句,一边脱外套,一边回头说,“你去楼上的卫生间吧,衣柜里的衣服随便挑,只要你穿得上。”

口气挺大,结果衣柜里只挂了寥寥几件衬衫和卫衣。宁宣挑了一件比较新的白色连帽卫衣。打开五斗柜想找条运动裤,却意外在下面的抽屉角落发现一件黑色丝质长裙。带着淡淡的麝香,似乎是残留的香水后味。宁宣没在意,径自换上了。倒是程风,看到她穿着裙子走下楼梯,差点一口喷出嘴里的水。

“哪儿来的?怎么会有这种东西?”

他一边用手背擦嘴,一边瞪大眼睛盯着裙子瞧。惊讶的神情夸张过头,活像看见西红柿藤上结出了一个西瓜。

“行了,别演了。你的私生活,不用跟谁解释。”

“真没见过呀。哪儿翻出来的?”

程风说着,夸张地倒吸一口气,连连摇头,“女人真是太可怕了,也不知道塞在那里多久了。我都八百年没交女朋友了。”

你就演吧。宁宣接过他递来的一杯热水。程风无奈地把手一摊,看起来还挺无辜的。

桌上的手机响了。

程风瞧了一眼屏幕,等铃声响过六遍才接电话。“你好。”声音很做作,礼貌谦恭得就像苹果公司的客服。

“程风现在不在家。”听电话那头叽里咕噜说了一阵后,他淡定地说。

骗鬼呀。宁宣皱眉扫了他一眼。估计不是讨债的,就是分手的前女友。

“我知道这是他的手机。他忘带了。那个家伙经常这样,丢手机丢钱包丢人,什么都丢。”

“我不是程风。我是跟他合租的室友。”

“你非要这么想,我也没办法。我都说了我是他的室友,是个JAVA程序员。”

眼看他睁着眼睛说瞎话,宁宣忽然想捉弄他一下。“程风!”她冲手机喊了一声。程风吓了一跳,赶忙抬手到额边,示意饶了他。

“是我女朋友。她以为程风在家,叫他一起吃饭。”

“没问题。他一回来,我就让他给你回电话。”

居然让他蒙混过关了。对方也是智商堪忧。程风又安抚了对方几句,挂了电话。

“很熟练嘛。”宁宣揶揄。

“就知道你又误会了。是一个三线女演员,想红想疯了……”

“不用解释了。”

“我靠,就不能听我把话说完?她自己爆料跟一个导演回家,非要让我去跟拍,不是第一回了……”

宁宣没有听程风说完,坐到旁边的沙发椅上,开始换鞋。

“唉,算了算了。随便你,爱信不信。”

程风死了心,愤愤不平地往杯里倒满水,咕嘟嘟喝下一大半。

沙发椅上乱糟糟堆着一摞摞杂志。宁宣随手翻了翻,大部分是时尚杂志,还有一些八卦杂志。不少地方贴着便签,似乎是程风做的标记。她翻开一个地方,发现是一个当红大明星被拍和一个不知名女演员在东京一起逛街。

“还要跟到东京去?”宁宣惊叹。

“什么?”

这时,手机又响了。欢快的铃声听起来就像在嘲讽程风。他皱了皱眉,探头看了一眼。这一次,立刻接了电话。

“喂,妈——”

程风的声音乖巧得像个小学生。看不出他和母亲关系这么亲昵。宁宣有点意外。不过,很快她就发现自己错了。

“啊,不是我妈?那你打错了。”

“你说是就是啊。刚才你还说不是呢。”

“明明是你打电话给我的!既然不想听我说话,干吗给我打电话。”

“我怎么没给你打?是你不接……咦,不想跟我说话,那还叫我打电话?”

看来母子间的怨气很重。车轱辘话翻来覆去地说,听得宁宣想笑。程风边说边往厨房那边走,似乎是顾忌宁宣。

“对了,我给你买的空气净化器收到了吗?”他试图转移话题,“怎么会没用?能净化空气。”

“什么你家我家的!好心给你买东西,怎么就成了管你家的事?再说,我也没说让你别管我的事。”

“是是是……对对对……”

说了将近二十分钟,程风终于挂了电话。他走过来,四仰八叉地瘫在沙发里,看起来精疲力竭。鞋子换好了,宁宣假装在翻杂志。

“想笑就笑呗。”

“笑什么?”宁宣说着,忍不住笑了,“要我说,作为一个母亲,要求不算过分。”

“这么说,是我过分?”

程风靠着沙发,仰面望着天花板。“也是,她争强好胜了一辈子,跟人家比学位、比职称、比老公、比儿子,连儿子的身高和短跑成绩都要比,从来就没有输过。她原本期望我成为外交官或者央视主播,结果呢?一个不入流的狗仔,一张疤脸,一无是处。更别提临阵逃婚,被电视台除名,让她丢尽了人。”

宁宣转过头。逃婚?

程风满不在乎地摆摆手。“哦,不对,是离婚。虽然婚礼没办成,但结婚证已经领了,所以还去办了离婚。从民政局出来的时候,那个女孩,不,应该说我的前妻,忽然从包里掏出一把刀。”

他笑了笑,手指轻轻掠过脸上那道长长的疤痕,“我不怪她,她大概是太爱我了,怕我忘了她。相比她的损失,我这点伤不算什么。不过最让她耿耿于怀的是,才半个月她就从一个未婚姑娘变成一个离婚女人。她说我毁了她的一生,说得这么夸张。我不也从一个未婚青年变成一个离婚男人了?呃,听起来是不是很像一个混蛋?”

“不是像混蛋,而是确实就是。”

宁宣扔下杂志,准备离开。不知为什么,她隐隐有种预感,觉得不能再听他说下去。不管他是不是混蛋,都不关她的事。她站起身,想起换下的湿衣服还在楼上卫生间,于是上楼去拿。

“咦,你都没问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程风在后面喊了一声。宁宣没有回话,也没有停步。“因为我怀疑。”程风自顾自说,“人生只能这样吗?也许大概可能有更好的人生。”

宁宣在楼梯转角停下来。“比如当狗仔?”

程风哈哈一笑。“我不想当狗仔。你不用挖苦我。”

“那为什么?”

“为了钱。”

“我还以为你是为了理想。”

“又来了。时刻不忘挖苦我。”

宁宣没搭腔,继续往上走。

“宁宣。”

他的声音低沉嘶哑,让宁宣不由得停下脚步。她转过头,看见程风已经坐起来,越过客厅静静望着她,脸上带着从未显露过的疲惫。

“宁宣,这辈子你就不能好好听我说话?就一回。你就这么鄙视我?”

宁宣感觉耳朵有些发烫。突如其来的羞愧。她不是一个喜欢挖苦别人的人,却一直这样对他。因为鄙视他?也许是因为她想躲避什么东西。

“对不起。”

“因为鄙视我?”

他的自嘲像极了她的挖苦。宁宣没回答。客厅里忽然安静下来,只听见雨滴敲打窗玻璃的簌簌声响。程风慢慢摇了摇头。

“说句对不起可不够。”他说,“还记得那次你问我是不是从没经历过心理危机吗?”


颇为讽刺的是,从那之后,他一直在经历漫长的心理危机。

他说,那时她看他的眼神,就像看一只自鸣得意的昆虫。回想起来,他发觉她一直拿那种眼神看他。而他一旦注意到了,就再也无法忽视。

为什么?凭什么!

生平第一次,他对自己有了一点动摇。那个属于他的没有怀疑也没有犹豫,如铜墙铁壁般的世界,出现了第一条裂缝。从大三到大四,他经历了人生中最漫长的一年。最初是不屑,接着是愤怒,后来是心虚和困惑。仿佛有外敌入侵了他的世界,所向披靡,攻城掠地。回过神的时候,他已经沉迷在一种奴隶般的心态中无法自拔。

篮球场边在宁宣看来极其轻浮的表白,其实是他反复尝试又放弃之后第六次鼓起勇气,终于说出了口。

被她拒绝后,他曾试图把被她破坏的东西重新修补起来。远离她,听从母亲的安排进入电视台,抓住所有出风头的机会,娶电视台领导的女儿,巩固自己在电视台的地位。才二十六岁,已经即将成为当家主持人。风光无限的人生。就像那个热干面程序员的人生一样简洁明确,直线发展,摒除任何波折和浪费。一切极其顺利。

直到婚礼当天,《结婚进行曲》在礼堂里响起的那一刻。

砰的一声,似乎有什么东西崩飞了。他看见眼前的礼堂地板向一侧倾斜,眼前的一切都失去了平衡。三层婚礼蛋糕,黄玫瑰花篮,一排排天鹅绒座椅,还有穿着洁白婚纱的新娘和亲朋好友。所有一切齐齐沿着斜坡滑下去,消失无踪。倾斜的地板光滑而陡峭,没有任何可以抓手的地方。他用尽全身力气抓紧礼堂入口的门把,才勉强保持平衡。

然后,他逃了。


“如果没有你,我本可以一本正经地做个混蛋。乏味归乏味,至少不会自寻烦恼。”

宁宣发觉自己不知什么时候走下楼梯,站在沙发前面。他的话语带来铺天盖地的波涛,在狭小的客厅里澎湃汹涌。此刻,开始缓缓退潮,余波静静冲刷着沙滩。

程风望着她,微笑着,湿润的眼睛里有某种她无从把握的东西。她有些不知所措,以至于语无伦次。

“那么……所以,你就把责任算在我头上?”

程风忍俊不禁,呵呵笑着,眼角溢出一颗眼泪。他用手背蹭了一下,走过来,把她搂到怀里。让宁宣惊讶的是,她没有推开他。他吻她的时候,她也没有躲开。

也许是刚刚淋了一场冷雨的缘故,他的嘴唇温暖得让她贪恋。仿佛胸口插入了一柄薄薄的匕首,近乎甜美的痛楚从伤口扩散到肋骨,蔓延至全身,让她不禁颤抖了一下。

手机再次响起。

宁宣猛地往后一仰,脱离他的嘴唇。程风有些茫然,双手还搂着她的肩膀。尴尬的沉默中,欢快的铃声持续不断。程风扭过头,愤愤地瞪一眼沙发上的手机。

“我靠,谁呀!缺心眼啊。”

宁宣笑了,不经意拨开他的手。程风几步跨过去,抓起手机。

“知不知道几点了!”

他冲手机喊了一句,随即皱起眉头,疑惑地“嗯”了一声,一边说一边又往厨房走。似乎是助理打来的,有什么棘手的事。他进了厨房,拉上门。

宁宣坐在沙发椅上,随手拿起一本杂志翻了翻。一本时尚杂志,大部分都是化妆品和奢侈品广告,内容很少。一篇专栏写的是探访一个喜好收藏画作的大牌男演员的家,大部分笔墨都在描写房子里的大小物件有多么昂贵,极尽阿谀奉承,光是一个巴卡拉水晶烟灰缸就写了三百字。

现在的杂志已经趋炎附势到这个地步了吗?几乎像是专门为了恶心人的。

宁宣正想扔到一边,一眼瞥见对页的一张照片。一个俊美优雅的男子,靠在一张白色皮沙发上,背后的墙上挂着一幅野兽派风格的巨幅油画。他穿着宽松随意的白衬衣,对着镜头露出无拘无束的微笑。

让人过目不忘的笑容。几年前,在晏洁的手机中见过之后,宁宣还上网搜索过这张笑脸。居然会忘了他的名字。郭旭,文章中反复提及他的名字,刚才也没有唤起她的记忆。

似乎有巧合。某种熟悉的感觉一闪而过。宁宣想起那次和土豆一起去音乐节,坐在程风的车里,也曾有过这种感觉。有这么巧的事?

这时,她瞥见照片上面的页眉位置贴着一张黄色便签。整本杂志只贴了这么一张。她立刻去翻沙发旁边的另一本杂志。其中一页也贴了一张便签,是关于郭旭在电影节上的访谈。她又翻了几本,每一本都贴了便签,大部分都是有关郭旭的内容。也有少部分关于晏洁的,是几年前的旧杂志。

窗外,风刮得更猛了,没关严的窗户被刮得咔嗒咔嗒响。宁宣合上杂志,一本本收拾起来,整整齐齐地摞在沙发椅上。心里异常平静。原来震惊愤怒到一定程度,反而会如此平静。

挫败。如全身骨折般剧痛的挫败。她居然动心了。一个简单的事实:他是一个不择手段的偷拍者。甚至,早在他成为一个偷拍者之前很多年,她就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一个天生的掠夺者,眼里除了输赢成败,没有其他。

厨房的门打开了。程风走到沙发另一头,双手捏着手机,冲宁宣腼腆地笑了笑:“呃,那什么……还能继续吗?”

宁宣看着他,怒极反笑。伸出手,拍了拍旁边摞得高高的杂志。

“你那天遇到土豆不是偶然吧?”她说。

责任编辑:阿芙拉 afra@wufazhuce.com

作者


阿禾
阿禾  @陆禾姑娘
写小说的,生于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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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内容


W.
其实我觉得伤心诊所挺好的看的,至少女主还有一个暧昧对象,这个对象的人品也不会太差,希望最后她俩能在一起。兜兜转转还是你
不辜单
程风说的话到底可不可信,决定了他是一个勇敢的人还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混蛋。
Aicel
很想知道宁宣过去到底经历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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