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下接触
道听途说终归只是道听途说。现实的处境是——没有哪个社交礼仪规定,一个初来乍到的编剧新人,需要特别去留意和她共事的某个前辈。何况,在职业从属关系上,我们毫无勾连。我们只是归同一个上司管理。
虽然,我刚拿到offer,并且处境岌岌可危,但客观判断,从级别上来说,我们之间的确是不存在任何偏差的。当时情况也不算太复杂。那时,我们经常以这样的形式工作,谁方便就去谁家,在一片烟雾缭绕的环境里,大家臭贫,临时想到什么好的点子就记下来,改一改,最后总能用到剧本里。
还有就是,我当时接收到的讯息是,他至少不是一个坏人。这个判断依据,除了大家的“证词”,还源自我和他之间仅有的一次私下接触。
在一个电影首映礼上,我们都有收到邀请函。到了现场远远对视一眼,算是打招呼致意。
老实说,这样的局和我这样的小角色是八杆子打不着的,如果不是因为剧本恰好是我写的话。
那是刚上大学时候的事了,写了觉得好玩,没想到真的卖出去。我找到当时联系我买剧本的人,她把当年的合同翻出来,我才知道,我只是个枪手。合同写得实在隐晦。唯一可以确定的是,我并不持有剧本的版权,就连署名权,也不是我的。当时我急需那笔钱来缴纳第二年的学费,没有多加思考,很快就签订了合同,外加一份保密协议。
对方思来想去,还是给了我一份邀请函,并且再三叮嘱我,千万不要乱说话,更不要透露任何和剧本创作有关的信息,否则大家都会很尴尬,而我也有可能吃上官司。违约金是一个我支付不起的金额。我对吃官司避之不及,但还是忍不住想看看大屏幕上的心血。
吴苍也在现场。放映结束后,导演和主创们接受采访、合影的工夫,他坐过来,上下打量我,像在看一个跑错片场的群演。这边正紧锣密鼓上演着的,是华丽时尚都市喜剧,我的着装和状态,看起来更像是老式香港鬼片里的女主角。说不上来哪里瘆人,总之就是怪怪的。
僵了半天,他也没问出那句“你为什么会在这里”,我只好率先打破尴尬:“我要是说这剧本是我写的你信么?”本想当成一句会被视作不知天高地厚的玩笑话糊弄过去的,谁知吴苍一下子把我从椅子上拽起来,将我提溜到了舞台上。
我以为我会窘迫至死。
他搂着我的肩膀对监制(监制是他朋友)说:“哥们儿,这姑娘是我女朋友,既然当初签保密协议了,我们今天肯定不是来闹事儿的,就是我岳父岳母吧,听说自己闺女写了院线电影给高兴坏了,冲她要合影,我们能站在角落里跟你们一块合个影吗?”
监制礼貌地让身后的制作团队让出两个位置,大家一块龇牙咧嘴冲着镜头比出了傻气的剪刀手。
离开首映现场之前,他从包里掏出一个红色本子递给我——那是我的日记本。
日记本丢了没几天,我在大家下班后找遍了整个公司。甚至,连我平时根本没机会去的地方,也偷偷摸摸找了,依旧没发现它的踪影。公司每天来来往往的人实在太多了,除了本部门的员工,还有客户、合作伙伴等一大堆我根本就不认识的陌生人。大量的人群在此匆忙奔走,随便问哪一个都不好得到确切的答案。
日记本上没有姓名、联系方式等任何个人信息,光凭字迹也很难辨认出主人。所以,如果不是熟识的人拾到,注定是没法物归原主了。
我只有将日子挨过去,内心暗暗祈祷,这本日记被当作垃圾丢掉了,又或是被人捡到了,对方看完了,就当走在路上踩到一泡狗屎,骂骂咧咧蹲下身子将鞋子擦拭干净,将其扔进了垃圾桶,最后还不忘朝日记本吐上一口痰,以此发泄内心看到烂故事的不满。
我是新来的,大家应该对我的字迹不熟。碍于日记的内容,我也的确不好多方询问,只能被动地坐以待毙。热锅上的蚂蚁要烤熟也没那么容易,总归差了最后那一把大火。但被反复炙烤,实在是难受得紧的。
我寝食难安地等待,没有任何人联系我,也没有人前来询问我可疑的问题。外部一切照常。我开始有些相信,日记本真的丢了,并且很大程度上没有被认识的人所捡到。甚至,它有可能已经被保洁当作垃圾清理掉,此刻它流浪到了一个任何人都找不到的神秘角落。它去寻找属于自己的命运了。
我假装什么事也没发生,继续工作。
现在,吴苍将它递到我手中。
“我看过了,我本来不确定是不是你的,看到你刚才的眼神,就明白了。”
“放心吧,我会保守秘密的。”
他把日记本随手塞到我手里,上了门口的出租车。
所有事情都是有关联的。一个电影剧作系的女大学生,她的专业课知识没有教会她如何辨别剧本合同,如何就署名等一系列基本权利与甲方周旋,如何避免版权纠纷。因此她那天会以那样的姿态,出现在自己处女作的首映礼上。行业既然这个都教不会,又怎么可能教会她说,“有着卓越才能的人应该是道德的践行者,这真是天真至极的幻想”呢?
李银河的王小波,三毛的荷西,林徽因的梁思成只会存在于文学小说里。这些人到了生活里,往往化身为徐志摩、顾城与胡兰成。艺术导论、文学理论、电影剧作基础、大众文化传播研究,通通教不会一个新人这一点。她只有不断通过去真实的职场摔打自己,淬炼方可出真知,以其肉身和灵魂作为双重代价。
人品和才华,永远是两回事,它们大可永远不必对等。正当的才华、财富、权势和威望,或许值得人献出尊重,但绝不值得一个人献出自己的身心和尊严。了解这一点,许多现象会大大减少。这是《艺术导论》里,最应该教会人的基本点。
“见字如晤”、“创作者都是在表达自身”这样的潜意识已经太过泛滥,一个心智和价值观尚且不健全的人,无法准确绕过那些高雅的艺术陷阱。
一个懂得尊重他人创作成果,并且还算作是讲点义气的成年男性,也有可能是一个坏人。如果我当时思考得深入一些的话,就有可能明白这一点。
在一个极端情境下,人要如何培养这种思维能力,增强自身的心理防线,要如何学会自保,这将成为一个准备培育下一代的父亲(母亲)长久思考的命题。
总之,这本薄薄的日记,对吴苍如有神助。它简直是一件再好用不过的法器。每当这个初出茅庐的小女生不听话时,只要他亮出来,自动就会将自卑、怯懦的小女生赶回到他身边。
屡战屡胜。屡试不爽。
如果不是因为这本该死的日记,我没准真的可以拒绝吴苍提出的邀我去他家写剧本的要求。我无数次这样想,试图确证自己的软弱,试图把过错通通揽到自己身上来。
“幸知啊幸知,是因为你没勇气面对自己的人生,才被这样一个人牢牢抓在手心里的。”
但愿这样真的可以使我好受一些。
晚熟
我比一般同龄的孩子晚熟:在十三岁学习生物课以前,我还对“小孩子是从胳肢窝底下掉出来的”这种说辞深信不疑;清洗下体的时候不知道该从前往后,而不是从后往前,这样可以避免细菌进入阴道;刷牙原来要上下刷而不是左右刷;就连第一次穿胸罩,也是看到其他女孩子都穿了,觉得别人都有的东西我怎么可以没有才硬拉着外祖母去小卖铺买的,而不是觉得应该遮住胸腔前那两颗凸起的小点。
距离“性”最近的一次,应该就是在某一堂生物课。
课上,老师讲男女身体构造,女孩子统一把头埋得低低的,如果谁忍不住好奇把头抬起来了,势必当场成为调皮的男孩子嘲笑的对象。
教生物课的是个年轻的女老师,把图纸贴到黑板上,拿着教棒为我们解说,那根细细的棍子每次戳到男生的重点部位,她的脸上都会泛起一丝可疑的红晕。
下了课以后,调皮的男孩子肆无忌惮盯着女生们薄薄衬衫里的小背心看。小背心的细带子是系在脖子上的,大胆一点的男生直接把蝴蝶结解开。那根细细的带子一被抽下来,就像不慎跌落在地的毛线球,一不留神就跑到不知哪里去了。女孩子们每次都被吓得东躲西藏。她们急急忙忙跑进女厕所。
我的细绳也被扯开过一次,至今记得通向女厕所的那条走道。那实在是太漫长的五十米了,相当于一场小型马拉松。一路上,感觉全世界的焦点都停留在自己尚未成形的胸前,而且一直提心吊胆,担心那块小小的“遮羞布”冷不丁就掉下来了。
也有特别好奇的时候,比如那次生物课以后,我在校办的抽屉里拿了一个mp4,从校门口一家专帮人下载东西的小店里,拷了“黄色小说”来看。
那时我在学生会当纪检委员,每周一下午的第四节课,全校的老师都要去校门口的礼堂里开会,我要戴一个红色袖章去值日。如果遇到某个班级里的某个同学在做与学习无关的事,要立即出面制止并且作出扣分处理。借着这个机会,我搜罗到不少小型电子产品。
纪检处的老师认定我是有自制力的好学生,偶尔会让我拿mp4去听英文歌。
第一次看那些没法见光的小说,是在我最讨厌的数学课上。数学老师是一个光头的中年男人,四十多岁,没事就拿色色的眼神盯着刚刚发育的女同学的胸部看。他把我抽屉里的mp4拿出来放在讲台上,瞄了一眼显示屏上的内容:
“念出来。”
那是我第一次被叫到讲台上。我的成绩一直名列前茅,老师们都夸我懂事。在他们眼里,我绝不是那种时常会给他们惹麻烦的孩子。
黄互助叹息一声,便把身上的衣服一件件脱下来。我的朋友托着她的头发,站在距她两米开外的地方,犹如替步入教堂的新娘托着长长裙裾的儿童,痴呆呆地看着前方的风景。‘那么,我们就遂了你儿子的心愿吧……’互助轻声嘟哝着。我的朋友哭泣着,分拨开那些神发,仿佛一个在垂柳下行走的人,走啊,走啊,终于走到了终点。互助跪在床上,迎接着他的到来。这样做了几十次后,我的朋友希望能够与互助面对面做爱,她却冷冷地说:‘不,狗都不是这样的姿势。’
我念得字正腔圆,像是朗读优秀范文,底下坐着的同学也听得聚精会神。那些打量我的目光里,有难掩猎奇的嘲笑和正襟危坐的释放。无论如何,那些目光杀死了一个十三岁女孩的自尊心。而那些只字片言,说是见不得光的“黄色小说”,其实是莫言早期的作品《生死疲劳》。
很多年之后,站在诺贝尔文学奖领奖台上的莫言,大概不会知道,他的文字曾被很多青春期的男生当作“深夜读物”,也不会知道,这些细致入微的描写,让一位中学数学老师那条一个月没洗的牛仔裤突然在众目睽睽之下就支起帐篷来。
成年之前,唯一一次听到“男女有别”这个词,是在外祖母口中。父母回来之后,搬去和父母同住,家里需要来往的亲戚一下子多出许多来。姑爷爷、姑父、叔叔、伯伯……偶尔也会有异性在我家过夜。一次,外祖母过来做客,看到我和叔叔单独在家,把我叫到一边谈话。
“虽然是自己的亲人,但也是男女有别的哦。不可以跟他们单独呆在一起太久,更不可以让他们看你、摸你的屁股。”
“睡觉的时候尽量不要穿裙子,更不要叉开腿,女孩子这样很不雅观。你现在长大了,以后自己要学会注意这些事情。”
外祖母不放心地再度叮咛。
十二岁时没有弄明白不可以被摸的地方原来不叫“屁股”,所以直到二十二岁才懂得什么叫“勃起”。太迟了。姗姗来迟的,又何止这样几个看似赤裸的词汇呢?
后来,那只mp4一直放在数学老师的办公桌上,有时我去放英语作业,远远就能看见。再然后,一直到大学,我始终和“性”保持着安全距离,将一切消息杜绝在外。我没谈过恋爱,自然也从来不需要操心这类问题。
所以,我从未真正了解过任何一个男孩,至少在性爱方面,确实如此。上学时,我和很多男性朋友相谈甚欢,我们聊电影和时事,聊一些对方未知的领域。我们无话不谈,我以为几乎能达成某种共识。那就是,我们的表达没有超出言语范围之外的东西。
对我来说,写剧本就是写剧本。那些潜伏在心底的奇异暗流,我觉察不到,我一直以为自己是堂堂正正、坚不可摧地站立在平坦的地面上。或许这真是我自己的问题?是我看起来过分天真,无法侦测到性爱发射出的激情荡漾的讯号。我怎么可能想象得到,在半夜呆在某个同事家里一起工作已是常态的情况下,同意半夜去一个同事家里和他一起工作,就等同于同意和他上床呢?
陷阱
吴苍带我去药店买紧急避孕药时,好像已经过了七十二小时。我拽了拽他的衬衫下摆。
“会有事吗?”
我问的不是“为什么”,也不是“怎么办”,更不是“你怎么不做安全措施”。而是一种近似小动物般的低吟与示弱。
“会不会有事?”
仿佛我依赖他。我只依赖他。
他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你饿不饿?”
他将我带进了一家高档西餐厅。餐厅在四十四楼,蓝色灯光,蓝色餐具,蓝色桌椅,蓝色地毯。双脚踩在地上,仿佛置身高空中的爱琴海边。餐厅装修风格浪漫唯美,欧式沙发一看就是普通人无法企及的价格。
落座后,服务员毕恭毕敬将理顺的餐巾分别铺到我和吴苍的腿上。
我们的座位靠近窗边,从四十四楼的高空放眼望去,底下的车辆跟行人细小如蝼蚁。不远处,公司总部大楼灯火通明,显眼的logo高耸进云里,迷失方向的人望见它,像航行在黑夜的海上望见明亮的灯塔。
没过多久,两份牛排端上来。我看看他面前精致的白色瓷盘,再看看我的,眼神突然不知道该往哪里放。这个场景和我不搭。这是我第一次进西餐厅,也是我第一次面对牛排。我完全不知道应该先做什么。
他用刀熟练地将牛排划开。一分为二的牛排上下两侧呈熟肉的棕色,向中心处又逐渐转为粉色,再然后是最中心处,生肉的红。
吴苍手起刀落,牛排伴随鲜血渗出。
他把盘子轻轻挪过来。一小块一小块的生肉渗着血丝。恍惚间,我看到它们在白色瓷盘里跳动,一副生机盎然的样子。被一刀刀活活切割,竟还不肯放弃生之希望。此时此刻,我居然还能联想到这个。我为自己的乐观感到羞愧。
见我定住迟迟不动,他又将我这边的五分熟牛排拿过去,轻轻松松很快切完了。牛排内部整体为粉红色,且不时夹杂着熟肉的浅灰和棕褐色,看起来没有那么血腥。
“吃吧。”
我还是不动。
他慢条斯理地用左手拿起叉子,右手用刀继续分割牛肉,做示范给我看。他将一小块带血的牛排塞进嘴里,牛排在他嘴里胡噜两下,很快窜下咽喉,溜进食道。
见我依旧没有动的意思,吴苍挥手把服务员叫了过来。
“麻烦把这份撤了,换成七分熟的吧。”
“好的,先生,请稍等。”
服务员小心翼翼将瓷盘撤下去,腰背自始至终微微弯曲成一个谦卑的姿势。
“其实,以前我也吃不惯这东西。我觉得太腥。”
新的牛排很快端上来。我学着他的样子把牛排切成细细的长条。
“你上手倒挺快。”
我不理会他,专心致志咀嚼嘴里的牛排。嗯,有点老,很有筋道。没几下便觉得腮帮子酸疼,对面吴苍倒是饶有兴致地讲起故事来。
“有钱还是好啊,就连服务员对你的态度都得和颜悦色几分。”
他继续自说自话。
“有一年,我去福建漳州看望我爸。我把他从打工的地方叫出来,带他去路边的小商店买衣服。其实,里面的衣服都特别便宜,但要换做是以前,我们爷俩肯定买不起。那天,临出门前,我们拿着包好的衣服,前脚刚出商店门,后脚我就蹲在马路对面哭了。
“你知道为什么吗?出门的时候,导购礼貌地弯下身来朝我四十五度鞠躬,并笑眯眯附上了一句‘欢迎再次光临’。
“被人尊重的感觉真好啊。以前在老家,每次在服装店溜达半天就是买不起,出门的时候总是要被导购讥讽,‘买不起就滚’!”
烛火摇曳,我听完吴苍这一小段人生经历,看看他眼里晶莹剔透的泪花,既是同情又是哀叹。
后来,次数多了,我只觉得吴苍真是一个称职的说书人。他掌握情绪十分巧妙,抑扬顿挫掐得也很精准,什么时候调动大家的情绪,什么时候该开始煽情了,一切对他而言简直小菜一碟。
往后每次在公开场合,他说到四十五度鞠躬的时候,甚至会模仿英伦绅士,优雅地行一个脱帽礼。
在他数次公开的描述里,家乡留给他的全是粗鄙与野蛮。过往,他在家乡受到的“买不起就滚”的屈辱,在南方凭借一点小小的金钱得以洗刷,这是他落泪的原因。“金钱为我带来尊严的同时,也彻底破坏了我内心的秩序。”这句经典台词,我后来听过不下二十遍。在各式各样的场合。
那晚,从西餐厅出来,他将我送上出租车,合上车门的瞬间,他变戏法似的从牛仔裤口袋里掏出一张折好的纸递给我。纸上是一首美丽的小诗,看起来像是一字一句、工工整整手抄的。
每次与你四目相对,都是苟且偷欢。当你从堤岸走过,我挟刀尾随,恨不能杀死那些游移在你脚踝上的目光。别人高谈美丽我却缄口,因为,我对你怀着最肮脏的情欲,又坐拥你最坚硬的哀愁。
好一个“坚硬的哀愁”。
我摇下车窗回头看,他的身影越来越模糊。他递过来的纸张上有果汁的污渍,应该是誊写的时候不小心沾染上的,看上去血迹斑斑。
原来,他也不是时时刻刻这么敬业的。就连撒谎,也会有打盹的时候。污渍就是最好的证明。
我身高一百六十五公分,体重六十二千克,算不上瘦,准确点来说属于那种带肉的女生,相貌平平,五官没什么突出特征。从小到大,走在路上,好像没有哪个男孩子特别留意过我。唯一一次收男生情书,是对方为了恶作剧。
现在,居然有个男人为了讨好我,一门心思选取我最喜欢的方式。他写诗。我喜欢的诗。含蓄委婉,高度凝练,情感炽热。热到足以烧死我。
时间久了,我学着他的语气,写一些短句给他,也写给我自己。
我要用我心间所有的山川,河流与疾风来爱你,像道路一般敞开自己,迎接你踏碎我心房的铁蹄。
爱上你之后又爱上了你的倒影,从此我就爱上了世间两样最美的事物。你是你自己。你的倒影是我。
园子里最好看的那对花谁也不忍折断,我们身负死亡的使命,却因为太过美丽而独自凋零。
一定是因为真相难以下咽,所以营造假象的手段才如此流行。在这件事上,我和吴苍都是营造假象的高手。
后来,他也对我做过类似的事,一切看他的心情。
他心情好的时候,把我夸得天花乱坠也是常有的事。“你都不知道自己在我心中有多特别。这年头,已经没有女孩子会写诗了。”
他把我写的短诗打印出来装帧好,自行配上蹩脚的插画,再装在好看的礼盒里送给我。我第一次知道,原来文字的华丽和信念感需要通过这样浮夸的方式包装出来。
凌晨三点半,他大摇大摆牵着我的手在街头散步,步伐踏出流浪者的气质。他将我随意领进路边一家二十四小时进口超市,把花花绿绿的零食装进购物车,把我也一起装进购物车,打包带回家。
回家后,他拆零食如同拆礼物,再用拆礼物的仪式感将我拆开来。
他笃定,这个点不可能在家附近遇见任何一个熟人。他更笃定的是,他这样凶猛的攻势,不会遭到我的拒绝。
因为,我从未被人这样对待过。他的这点珍视,是绑匪对人质的终极怜爱。无可比拟,无法替代。他让我活下来,我将不胜感激。我将与他共命运,我将把他的前途当成自己的前途,把他的安危视为自己的安危。
他是这个世界上最卖力的修图师。他抠掉图片上原本存在的血迹斑斑的尸体,再在上头拼贴出一朵色彩瑰丽的小花。他技巧太高超了。强奸就这么轻而易举被粉饰过去。
我先是破碎在他的故事里,再任由身体拽着灵魂继续自我欺瞒。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最不该惹的人就是最好惹的人。别人既无法怀疑他图谋不轨,也无法指摘他乘职务之便。
布局精密、声势浩大的陷阱。我从没拥有过玩具,但我沦为了别人的玩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