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都春梦·第十章·美好时光


文/老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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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张翔篇

3、美好时光

上海,上海啊上海,上海是个多雨而狡猾的城市,它总是周一到周五晴好,周六周日下雨,这样的城市,摆明了就是上天安排好了让人们上班用的,不客气地说,连台风也遵循这个规律。有时你会觉得它是个生命体,是个带点恶意的玩笑,比如这天,周晓天要来了,那是个周五的下午,小轿车们塞满了高架桥,前一秒还阳光灿烂,之后突然开始下雨。这雨一看就不是阵雨,是那种上海最常见的一下两天的周末雨。此刻,我正因为一件公事要从位于郊区的公司去到市区。

那是这个城市发展最快的年月,但除了灯火辉煌的市中心,它仍旧有广袤的郊县,后来这些郊县又渐渐变成了它的区,我们公司便在南部的一个区里,而我就近住在了公司旁边,平常我并不常到市区来。

事实上,我对于市区的热闹有一种厌烦,这种公事往常我会想办法推掉,但这一次因为同事休假而不得不掉在我头上。我心里觉得,周晓天的到来是件大事,需要我平心静气的处理完工作,然后在家默默等他前来。

到时我会推开窗户,给他看一看这个郊区,远处是烟囱、树木、河流、工厂、船舶,更远处,我们看不到的地方,是古代就存在的村庄。不要小看这里的村庄,按照历史的记载,这里是富庶的江浙,它已经富裕了一千年,尽管这看起来和今天的我没有什么关系,但能够给我一种若即若离的勇气:我,以及我的朋友们,都是外来者,外来者和本地人最大的不同就是我们天生带着一种旅行者和观察者的态度。我觉得这种态度是符合天道的,因为人本来就是天地间的旅客,带着这种态度生活,你会将一切困难都视若等闲,这对于我们这些脚不着地的人异常重要,因为没有勇气,也就没有了一切。

上海的郊区是一个常让我想起古代的地方,因为如果没有方便的交通工具,从郊区到市区,便会是一件需要多加筹划的大事,我们得和对方书信来回,准备马匹和盘缠,总得到秋后才能出发,然后历经千辛万苦,才能见上一面,就像雪夜访戴那样——总之,不用非在今天,我远方的朋友要到来的今天,我却在外奔波。

这一天,我得在市区辗转四到五个地点,临近傍晚的雨水带来了堵车,打乱了我的计划,使它显得困难而令人烦躁——我甚至已经看到两起碰擦事故了,可我还有两个地方要跑,它们一个在嘉定,一个在五角场。最沮丧的时刻,我开始觉得,全世界的车祸是不是都集中在大城市的中心了。不过,在我终于发现自己无法在晚上按时回家时,我也收到了周晓天的消息,还好,雨水使飞机将要晚点,他到上海估计也是深夜。这个消息终于使我平静了心绪,我干脆给他电话说,你也别来我家了,太晚了我女朋友不方便,我给你订个房,我家边上的汉庭,你先住进去,明天我去接你。他答应了。

而我终于在晚上10点前赶到了家,只来得及和女朋友一起简单地把客卧收拾了出来。我的女朋友,小静,是一个从事着比我还男性化的工种的女生,她在张江高科技园区上班,是一位产品经理,她周六还得加班(那时还没有996这个词,但她就是在996),因此第二天是我独自赶去了那间汉庭酒店。

 

由于长期生活在上海,我反而从来没有在上海住过酒店,因此我对这些酒店都饶有兴趣,见到周晓天的时候,他敞着酒店的门靠在窗口抽烟,我第一句话就是,这酒店在我家边上但我一次也没来过,也不知道都是什么人在住。

周晓天笑着说,就是我这样的人啊。我说,我上楼梯的时候,看到了几个中年人,看着不像是旅游的人。周晓天把烟掐灭了说,我知道你说的是谁,就在我对门,这一层根本没人,应该只有他们,他们打了一晚上牌,估计是赌钱的。我说,那就对了,想来也就是他们会来开房。周晓天说,怎么会,我觉得这里要住店的人应该很多才对。我说,不多的,这里是个没落掉的上海的卫星城,不往这边发展了,来的人很少,上海的南边发展停滞很久了,都在往西边江苏那边扩展。我又问,你没有投诉他们吗?投诉?周晓天惊讶地看看我,为什么要投诉?我没再继续这个话题,又和他闲扯了一番,就一起退房去我家。

中午吃过饭,我和周晓天在电脑前打了一下午游戏。等到小静回来,大家寒暄一番之后,我们到小区边上的饭店去吃饭,不想周六晚上的饭店都排起了长队,即使我们这个没落的小镇也不例外。我只好跟周晓天说,上海都是这样的。

最后我们在饭店炒了几个菜,又买了些熟食回家吃。待到在家里的饭桌上坐定,也许是没话找话,也许是为了活跃气氛,小静突然问了一个问题,咦,你没有什么行李吗?不是要在上海找工作的吗?我这才意识到,周晓天似乎只带了一个蓝色的背包。他说,噢,我就这点行李了。我愣了一下,作为一个男生,我还是太粗线条了,我竟没有注意到这一点,为了表示自己对于自己朋友的了解和关心,我追问道,只有一个包?你是东西还丢在当年武汉的房子里吗?周晓天依旧淡定地说,没有,武汉那个房子不是我的,只是宿舍,我东西少,我就这点东西。那北京呢?北京也没有什么东西。我没有再问下去,本身我对这个也就不是很在意。

周晓天很瘦,很高,今天,他吃我日常吃的食物,我就发现他吃得也很少。这家店我和小静常来,我们打包的时候按照我们的菜量,又估摸着多加了一个正常男性的菜量,结果菜剩下了很多,他几乎什么也没吃啊,只是一支接一支地抽烟。但他并没有闷闷不乐,眼里闪着愉快的光,跟我说东道西。关于他有没有吃饱的问题,我问了两次,小静问了三次。他都是真诚地说,很好吃,但真的吃不下了。小静应该是没有遇到过这种类型,等周晓天去洗手间的时候,跟我说,天呐,他是个神仙吗?我哈哈大笑。小静撇着嘴,把那些椒盐排条,水煮肉片之类的东西都一一收拾掉。

晚上,周晓天打开背包,开始将自己的东西归置进客卧,小静也详细跟他介绍各个房间、家里的食物储备和设施用途,诸如龙头往哪边拧是热水,哪条毛巾和牙刷是给你准备的,零食都藏在哪里之类的。我好奇地跟着看,这是我们第一次这么隆重地待客,我也第一次意识到我居然对家里的一切一无所知,以及我真的是被小静照顾的。

周晓天像一只长手长脚的蜘蛛,轻轻地在我家的水面上掠过,你能感知到他的存在,但又总觉得不真实,他迅速地融入进来了,没有一丝别扭的地方,相形之下,我觉得自己更像个沉重的走兽,不论经过什么地方,都留下一塌糊涂的刻痕。事后回想,我觉得那段时间不知不觉中我的食量都变小了。晚上关了灯,我和小静起初没有说话,我以为她已经睡着了,但过了蛮久,她突然默默地说,张翔,你这个朋友,生活能力比你还差,真的不愧是你的朋友。我心里想,这不叫生活能力差吧,这叫不关心生活,但嘴上说,我之前也不知道他是这样的。小静说,男人这样也没什么不好。

 

周日上午,我们睡了个懒觉,醒过来的时候,看到客厅没人,就去敲客卧的门,发现周晓天已经出去了,但满屋子的烟味,也没有开窗,地上遍地的脚印和烟头,电脑还开着,桌边上有个可乐罐,烟灰缸也满了,床脚的被子上有一片脚印样的污渍,那个背包口敞着,已经空了,边上掏出来三本书,我拿起来看了看,一本还半新的《南明史》,一本英文版的《千高原》,一本旧的老版的狄兰托马斯的诗集(那种80年代初出版的没有署名的集体翻译作品,里面的翻译有一种没有个性的精确)。小静在边上,看看那些书,又看看房间,脸色有些差,说,脏是真的脏,有文化也是真的有文化,他应该穿着鞋上床了,而且他包里其实就三本书,连个换洗的衣服都没有。我没有说话。

愣神的时候,周晓天在外面敲门,叫着我的名字,我们开门出去,看到他买了一堆东西进来放在台子上,说,我起得早,给你们买早饭去了。我们看着他,又莫名有些感动,小静说,谢谢你噢,辛苦你了,张翔从来都想不到我要吃早饭的。周晓天说,没事儿,应该的,是我麻烦你们了。

我想开口让他进卧室换拖鞋,也想提醒他不要乱扔烟头(明明有烟灰缸),但不知为什么完全无法开口,我意识到自己这么做就会分化我们之间的阶层和友谊,是否我已经开始适应这种中产化的生活方式,我想起我们过去在论坛的诗作后面讨论《在路上》,《达摩流浪者》和垮掉派,分享艾伦金斯堡朗诵《嚎叫》的录音,想起他给我听大门和jim morrison的歌,给我看私下打印出来的巴列霍,我当前所接受的这种生活也许是错的,我显得太努力生活了,我应该抛下眼前的这一切,把这个郊区的房子卖掉,然后买一辆二手美国车,带着周晓天和小静到寒冷的北方去找萨满追问生活的真谛。

如果没有小静也没关系,如果早年那些论坛还在的话,我们还能找到成群的愿意跟我们一同上路的女孩子,她们一定不是幻影,只要一场合适的演出,一个暗号正确的聚会,就能把她们从四面八方召唤出来。

周晓天不知道我在想的这些东西,他对我似乎没有我对自己的这些要求,坐下来的时候,他静静地跟我讲南明史,又延伸到当前的中国社会和政治,我们讨论南明军队在江浙一带的抵抗,然后在音乐声里读狄兰托马斯,他声音温和清澈,是最适合朗诵的一个,我没来由地想到也许俄语的那些大师作品也是适合朗诵的,但我们总是无法从译文中感知这些,然后我们就聊到了白银时代的几位诗人。而《千高原》我则完全看不懂,他也没有多说什么,只是说,看不懂也完全没关系,你索性把它当音乐,当艺术作品,想起来了就随便翻翻,这本来就是一本没有限制的书。

一天的时间就这么过去,到了晚上,早早在沙发上睡着此刻才醒来的小静,以及说了一天话的我和周晓天,都变得没什么食欲,最后还是小静煮了三碗泡面,让我们混着青菜吃完。只不过一天,我们仿佛离外面的世界更远了。到了晚上睡觉的时候,小静又发话,他还是没有洗澡。我说,我觉得他不洗也没关系,你觉不觉得,他像个苦行僧人,他并不显得脏。小静说,大概明白你的意思。我说,人吃肉才会有味道的,我从小吃肉我知道。这些东西会让人分泌旺盛,浑身是味道,一天不洗澡就热燥难受,但是他,你不觉得他是一个清心寡欲的人吗。小静说,完全不洗也不太可能吧,我们可以打个赌,看看他到哪天会自己洗澡,或者起码洗个头。我说,好,我觉得他一个礼拜之内会洗的。小静说,三天。

 

周一小静上班去了,我周一轮休,上午起来后,就能和周晓天聊一些别的:女人不在场的时候,我们才能聊聊女人。

在我刚毕业,周晓天还在武汉的时候,我曾去过一次这个城市找他。那时的他挤在一套不甚合身的制服里,他过于高也过于瘦了,完全撑不起那身衣服,只会让人第一眼就想起茨威格笔下穿着军装的里尔克。最初的聊天是他跟我解释机师和飞行员的不同,我听了之后说,似乎我这个专业也能干你干的那些活儿,他笑着说,你干起来可能会有些吃力。之后是他带着我去走武汉的一些景点,一些类似上海外滩区域的建筑,人满为患又非常无聊的黄鹤楼与晴川阁,之后他的一个同事加入了进来,是个叫Rio的小胖子。

周晓天说,我对于武汉哪里好玩实在是一窍不通,觉得不太好意思,也不知道怎么招待你,Rio是我们单位最会玩的人了,我邀请他来给你做导游。我说,Rio不是一种酒吗?Rio笑嘻嘻地说,不是,是我最喜欢的AV女优。我哑然失笑。Rio带着我们去吃热干面、豆皮之类的东西,晚上则在一些小街的西洋风情的啤酒餐厅里坐着,到了更晚一些的时候,Rio问,走了一天累不累,要不要去做个足疗?我们不疑有它,欣然前往。

直到和一个妹子在暗了灯的房间里坐下,她按完了该按的地方之后,我才意识到这并不是个常规足疗的场所。出乎意料的,我第一时间并不是在意自己将要如何如何,而是在想,周晓天是否也落入了相同境地?说真的,我不是第一次面对这种境况,毕业之后,由于一直在商业活动中辗转,我也早早就定下了要与魔鬼打交道的信条,但我不确定隔壁的周晓天要如何应对。

对于肉身沉重的我来说,用这样的方式结束一天的劳顿还不坏,我也终于明白了所谓“我们单位最会玩的人”是什么意思,他带我们两个呆鸟走进这个足疗会所的时候一定是憋着一腔坏笑的。周晓天在单位的形象是可以想象的刻板,今天,因为我的出现,Rio以及他背后的一些人(如果有的话),是否算是找到了周晓天的一丝破绽?

这种人际关系复杂的国企我略知一二,周晓天如果将Rio视之为朋友的话,我可以理解,Rio在他的理解中是某种类似于嬉皮士之类的人物,能够带来轻松和愉快,面对社会游刃有余,但我几乎可以断定,Rio绝不会以同等的方式,带着尊敬地看待周晓天。在胡乱的猜测中,我结束了一场绮梦,走出了那个小房间,周晓天和Rio在外面换鞋的地方等我,Rio笑着说,没想到你是时间最久的一个,周晓天拍拍我的肩膀,说这次招待得不错吧?我说,简直出乎意料好吗。不过需要指出的是,这次三个人足疗的费用是我出的,买单的时候,Rio和周晓天很自然地把我让了出来。

 

事后,我们都对这次经历避而不谈,但却可以更坦诚地聊聊自己的女人。他开始跟我更加具体地说陈曦的事情,而我能够和他聊一聊唐萌。我跟他说,现在唐萌是我稳定生活里唯一的反动派,我被小静照顾得有些发慌。

小静,是个非常稳的女生,这一类女生有一种共同的特征,她们在一个稳定的生活空间里长大,没有离开过当地,按部就班,有着不错的学习成绩、几句话就能探到底的生活轨迹,从她就读的小学、中学就能看出她所处的社会阶层,从她的大学能够推出不出意外的话,她之后会拥有何种生活。她们的生活里,不可变的部分犹如1+1=2,除了下班时间不固定,其他的一切都是规律的,在哪里剪头,买哪几个牌子的衣服、化妆品、洗漱用品,每月要攒多少钱,哪天来大姨妈,哪天腾出时间跟我做爱,哪天固定要回一次她家看妈妈。这样的日子,我觉得她可以一直过到100岁——她的月经40天一个循环,这样的女性据说也非常长寿,而她健在的,即将百岁的太婆也证明了这一点。

有一个小静这样的女朋友,是我前世修来的福分。周晓天对她有一句她不知道的评价:她在你面前是透明的。是的,小静是透明的,我几乎知道她的一切,她的手机也永远丢在茶几上一个固定的竹筐里,没有密码,社会关系单纯得像一汪清泉,时隔多年,我甚至还记得她那时在一号店的工号,我认识她所有走得近的同事。

但我是浑浊的,我的生活里有唐萌,有周晓天这样她理解不了的人,还有其他各种乱七八糟的东西。周晓天在的那段时间里,她试着翻开过那本德勒兹的书,她英文也不错的,但是还是吐着舌头说,真的看不懂。

看不懂,是她对我世界里的东西常有的评价,周晓天,周晓天的书,都是此类。但是她却被我吸引。我身上的这些看不懂的东西其实是危险的,但那时我们都不知道。我没有跟她说,其实我也看不懂,但我会装懂,把周晓天的读后感当成自己的说给她听。我想这就是我们三个人的区别,周晓天是真懂,他走在他的路上,小静是真的不懂,也承认不懂,她也走在她的路上,只有我,不懂装懂,脚踩两边,不知道最后会不会被生活撕成两半。

责任编辑:灵舒 onewenzhang@wufazhuce.com

《魔都春梦》于每周二、四、六更新。编辑部微信:oneapp2019。定期发布活动,赠送签名书和周边,欢迎添加。出版事宜联系:liufei@wufazhuc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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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王子
老王子  @新老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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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好时光,输入法和我都没忘记她是海苔,第一次知道one是每天6点更新的,盘坐在床上,窗户上挂着老婆的大红色内内,我真讨厌大红色,她真喜欢大红色,因为10块钱可以买3条,我想和她离婚,因为大红色挡住了我的采光权,我真不想和她离婚,因为我懒癌晚期
黄昏之鸟
感觉今天这一章写的最好,那种特别真实的情感都在文字间流露出来了
Dqddd
写的很多细节好像我就是第四个人在这三个人旁边隐形的看着他们的一举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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