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才余小多(1)·灰色轨迹


文/焦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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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余小多出生之前,他上面已有了四个哥哥,他之所以能够来到这个世界是因为父母想要个女娃。因此他的出世带给父母更多的是失望和压力,甚至连满月酒都没兴致和工夫办,抓周之类的更别提,没把他送人或是卖掉已算得上仁慈。如果他是老幺的话,兴许还能得到家人的一点关怀,偏偏在他一周岁时,母亲又生了。这次终于如愿,是个女孩。物以稀为贵,于是父母那本就不多的爱一点没剩地倾注在了妹妹身上。余小多的处境可想而知。

其实,单从他的名字就能看出他在家里的地位是尴尬和接近多余的,关于这一点全村的人差不多都知道。那时候,大多数人家都还没有钱打起高高的围墙,更不可能安装银白色的镀锌大铁门,顶多插些秫秸秆或者树枝圈起自家的地盘,家家户户之间没什么隐私可言,两口子打架,左邻右舍都来劝,谁家炖了肉,用不了多久,那香味就飘进了半庄人的鼻孔里。因此,像余小多为了抢妹妹的饼干吃而被爸爸用烧火棍打得屁股肿胀以及每天早晨从炕上爬起来还没吃饭就要赶着一群鸭子鹅去蓝泉河戏水觅食这种事几乎家喻户晓。在余小多还穿开裆裤的年纪,一些长辈就爱跟他开玩笑,每每见到他便问,余小多,你在你们家什么位置啊?于是他熟练地竖起右手小指头,再朝地连戳几下,逗他的人便笑,他也跟着傻笑。当时他并未意识到自己受到虐待,甚至为此而自豪。直到上了一年级,他才悟到那些人在奚落自己,在找笑料,于是不管谁再问起,他都会沉着脸翻起白眼恶狠狠地瞪着对方。

孩子多,钱少,大人又忙,于是不管从物质上还是精神上的关爱,分到每个孩子头上的都比没有超生的家庭要少,能让他们吃饱穿暖已属不易,休要说管教和培养了。自从余小多断奶会跑后,他便完全处于放养状态。除了和一群孩子到处疯跑外,随着年纪的增长,他还要分担一些家务,放鸭子鹅放牛放羊这些他都干过,反正家里养什么他就放什么。鸭子鹅还算省心,只要轰到河里他就可以找伙伴们去玩了,等到晌午或者傍晚再把它们赶回家即可。但千万别少了,那样爸妈会心疼,余小多可不想看他们像丢了一百块钱似的那种难看的嘴脸,如果赶上父亲不高兴,还可能不管脑袋屁股就给他几下子。牛和羊却时刻离不开人,得他时刻看着,轰赶着,他只能眼巴巴看着其他小伙伴自由自在地玩。他不明白为什么别人家里就没有那么多活计要干,而且还比他们家好过。

上学后,这些活儿倒是不再用他,可农忙时节的活儿他一样没落下,那时候除了暑假和寒假,还会有麦秋假和大秋假,各十天,不光学生要帮家里干活,大部分老师家里也有自留地。在余小多的记忆中,家里的地似乎特别多,南边一块北边一块,村东三亩白地,村西又有五六亩麦地,因此每到放假他就得参加劳动,割麦子累得他直不起腰,割完了还要捆,接着一捆一捆装上毛驴车拉到场上去,这些他都能忍受,最不堪的是打麦子时还得他端个簸箕去机器下面收麦粒,在那震耳欲聋的轰鸣声中,扎人的麦芒犹如群魔乱舞,有些麦粒崩在脸上生疼,加上像虫子一样在身上乱爬的汗水,真如酷刑一般。

刚脱壳的麦粒散发着暖烘烘的新粮食味儿,他特别讨厌这种气味。很多年后,他曾在北京的某个饭馆喝燕麦粥,那十几块钱一碗的粥便有这种味道,他只喝了一勺便推到了一边。凡是让他想起过去生活的东西,回忆起从前的事物,他都会本能地排斥。比如有一次他和朱之傲去清迈旅游,住了四季酒店,那酒店充满了田园风情,甚至有稻田,周围还有当地的农民在插秧,这也让他想起了不愉快的童年。在他上五年级之前,村里还有水稻田,他小时候也跟着插过秧,腿上叮了很多蚂蝗,吓得他在地头如巫婆神汉一般大跳大叫出尽洋相,后来还是大哥用烟头烫掉了那些玩意,他才终于安静下来,可多年后想起依然心有余悸,就像怕蛇怕蜘蛛的人一想起来就打冷颤。

“春与秋撒满了希冀,夏与冬看透了生死。”对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华北地区的农民而言,春秋比较忙,冬天除了给麦子浇封冻水外尽可以老婆孩子热炕头。暑假里基本没什么活计,但千万不要狂风暴雨同时来,一旦发生,地里才要抽穗的玉米往往禁不住,会成片成片地倒下,个别的会断掉,但大部分宁倒不折,尚可补救。在余小多的暑假里,大概遇上过三四次这样的不测风云,他别无选择,只能跟着家人钻进一人高的玉米地把它们一棵一棵扶起来,同时再在根须旁重重踩上一脚,以辅助它们直起腰身,否则那些倒下的秧子结出的玉米粒全都瘪瘪的,将严重影响产量。在数伏天,什么都不干都会汗如雨下,何况在密不透风的玉米地里穿行,同时还要忍受玉米叶子像A4纸的边缘一样在手臂上、脖子上和脸上割来割去,汗水流过一道道渗出血丝的伤口时更是生不如死。多年后余小多曾听过一句歌词叫做“别让昨天在你伤口狂妄地撒盐”,是一首写失恋的情歌,当时他就想应该让作词的人或者歌手到玉米地里体验一下,保证他们不会再如此矫情。

当然,童年生活并非都是如此痛苦伤心不堪的回忆,也有一些温暖美好的瞬间。然而就像在贫瘠的土地上硬生生开出的花朵,越是艳丽越让人觉得苦涩和酸楚,甚至往往会让不明就里的旁观者抱以廉价的同情,所以余小多从来不会和人分享那些事,仿佛他没有过童年。简单而言,那些快乐和开心皆因贫穷和物资匮乏才生发出来。比如捉鱼,这是他小时候最喜欢做的事之一,其初衷仅仅因为他想吃些荤腥,可是家里不愿花钱。当然,那时候的乡下人很少会花钱买鱼吃,河沟渠塘星罗棋布,花些力气能做到的事何必花钱呢。除了那些需要专业工具来捕鱼的方法他没有条件尝试外,其他一些土办法笨办法他都试过,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和条件,克服诸多困难,有时只需一杆芦苇和几条蚯蚓,就能从蓝泉河里钓出两三斤虾虎鱼。这种鱼体型很小,顶大的也不过手指般粗细长短,不需要清理内脏,只要放上油、咸菜丝和辣椒随便熬一熬,就是很不错的美味。

捉鱼只能满足口腹之欲,不可能换来钱,而小时候他最渴望的是拥有足够多的零花钱。为此他不惜收集废品,像个拾荒者一样不管走到哪里都注意着路旁有没有可以换钱的玩意,比如各种酒瓶、废铁和塑料制品等。假期不干活时,他甚至会去翻垃圾堆,捡一些废铜烂铁,有时还会拾到一些好东西——比如还没用完的圆珠笔,装上电池就能跑的玩具狗等,当然,这种东西可遇不可求。邻村有个废品回收站,攒得够多了,余小多便去一趟,为了增加重量,有时他会作弊,譬如在装麦乳精的铁桶里装上一块石头,每次能换上几毛钱到两块钱不等。当时的钱还不像现在这么“毛”,一角钱就能买一根冰棍,三角钱的瓜子够他嗑上一个钟头,儿童节时母亲不过给他三块钱零花,过年时的压岁钱也才十块钱,所以两块钱不算少,足够他买很多吃的玩的。

说“很多”,也不过就那几样:糖块糖瓜饼干酸梅粉汽水而已。他第一次吃到巧克力等高级零食全都拜一个远在南方城市的亲戚所赐。那个亲戚是余小多奶奶的妹妹,嫁给了一个空军机长,定居在风月无边的秦淮河畔。在余小多上三年级时,她来看望亲姐,带了很多乡下孩子不曾见过吃过的好东西:夹心饼干、巧克力、威化饼、蛋卷、牛奶等等。那些好吃的被奶奶藏在西屋带锁的柜子里,老太太像挤牙膏一样把这些零食不定期地分给余小多和其他孙子孙女们,整整两个多月,所有的零食才被吃完。从那以后,余小多便渴望着奶奶的妹妹再来探亲,可惜直到他奶奶去世,那个亲戚也没有再上门,毕竟到了交通方便的年代时,人都老了,再也不想动地方。

随着时代不断向前,孩子慢慢长大,余家的经济状况确实一年比一年好,但始终低于当地的平均值,这主要还是孩子多所致。好不容易给大儿子盖好房子娶上媳妇,老二又到了适婚年纪,仅有的一点积蓄却有好几处开销等着,因此他们家根本攒不下钱。生活负担真正减轻时,余小多的三个哥哥都已成家,四哥也有了对象,而他考上了县一中。那是本县和邻近几个县的莘莘学子都争抢着要进来的重点中学。他之所以能成为这里的学生并非因为他的中考成绩突出,他是被当作体育特长生招进来的,因此文化课差一些也没关系。虽说余小多从小没吃过什么有营养的食物,无非是五谷杂粮,即使备战中考那段时间也没有人给他做特别的补品,早餐照旧是母亲用小麦在当街换的方便面,可他的身体却发育得比同龄人好得多。身材高大,腿又长,短跑长跑篮球等运动都颇为擅长,曾代表镇里的中学参加过市里的比赛,并且拿到了不错的名次,正因此他才被县一中特批招了进去。

在余家的六个孩子中,上到高中的只有余小多和他的妹妹,而妹妹上的是普通高中,不过是混了个毕业证,并没有考上大学。余小多是余家的第一个大学生,尽管他上的是体育大学,可在家乡父老眼中,大学只有北大清华和其他大学这两种之分,不管上的是哪里的大学,只要考出去了,不会留在蓝泉河这个闭塞的小地方,那就是有能耐,就值得尊敬。收到录取通知书当天,全村的人差不多便知道了,左邻右舍沾亲带故的人都来祝贺,余小多的爸爸特意到主街道转了一遭,享受来自村人的羡慕和祝福,管他真心假意,反正嘴里冒出来的都是好话。七大姑八大姨也被父母邀过来庆祝余小多考上了大学,排场很大,好像考上了状元,这一去就能光宗耀祖。父亲并不傻,他可不想为此白白置办酒席,他料定亲戚们都会有所表示。结果却大失所望,每家亲戚倒是都包了红包,但总共也才收了一千多块钱,只够余小多一年的住宿费,剩下的一万块钱学杂费还没着落。父母不得不和亲戚们张口借,但吃完饭抹嘴抬腿就走了的亲戚们像是商量好了,都有着不可抗拒的理由拿不出钱来,气得余小多的父母时而唉声叹气,时而骂着世态炎凉。没办法,谁让余家儿子多呢,父母把自己的家底算了又算挤了又挤,最后还差五千多块,余小多便被父亲领着去了三个哥哥家,像逼债一样坐在各家炕上,榨出了五千多块。四哥还没结婚,在镇上的水泥厂上了一年多的班,正在谈恋爱,正是花钱时,但他还是给了余小多一千多块,这让他很感动。

从县城的火车站到北京并不远,不过两个多小时,但如果不是要上大学,余小多可从来没想过有一天会前往首都。父母送他到火车站,只买了他一个人的票。下午三点多,绿皮车吭哧吭哧地进了站,余小多背着小包提着大包上了车,过路车很少有座位,他站在门口。透过脏兮兮的玻璃窗,他看见立在出站口栅栏外朝他挥手的父母,随着火车渐行渐远,他的鼻子发酸,但很快便被以站在车上移动的视角来审视小城的新鲜感和陌生感所代替。他第一次发现原来这个地方如此破败凋敝,好在它正加速走出他的人生轨迹,他将成为这里的过客,将在繁华大都市开始新的生活,变成崭新的人,他为此感到兴奋和庆幸。

大部分人年轻时都会经历使其一夜之间长大的那种遭遇,醍醐灌顶一般地震慑和彻悟,仿佛从前的时光都白活了,灵魂一瞬间出了窍,整个人的性情甚至因此而大变,乃至决定了一生的走向。当然,一些人天生感悟能力差或曰不够敏感没心没肺,就算经历了也不会有太大触动,还有一部分人因为有家庭和家人的庇佑,一直生活在顺境之中,不曾碰到过挫折,于是他们基本上成为“傻白甜”的主力军。对于日后更为广阔、复杂和冗长的人生而言,余小多不知道哪一种更幸运,谁都没有选择的权利,似乎冥冥中早已注定。

如今的大学校园早就不是象牙塔,学生们的背景千差万别,人际关系也不会像旧时那么简单淳朴(究竟简单淳朴与否,也许只有那个时代过来的人才有发言权,可过来人一般都不愿说实话,因此外人也就无从得知历史真相)。初次走进大学生活的余小多很是花了一番精力和功夫去适应,才终于融入某个小圈子,让自己不至于成为突兀的存在。其实,在上高中时,他就已意识到人和人生而不平等,但差距还不像大学里那么大,那时的同学家里即便有钱有权有势,在该同学的身上表现得也不算太明显。这和封闭式管理有关,也和学子们的奋斗目标有关,毕竟都揣着上大学的梦,知识学问在心中还占据着相当的分量,腹有诗书气自华,多少掩盖了市侩气。可大学里就不会有那么人造的理想环境了,一切更像是现实社会的翻版。关于物质上的差距造成的心理落差暂时不做具体分析,反正余小多之后会有更深刻更加全方位的体验,况且在大学里他还能自我调节,比如将重心转移到课业和爱好方面,没必要死揪着自己的先天不足来妄自菲薄。但来自恋爱方面的打击却不可避免,高中时他没谈过恋爱,可暧昧的情窦初开总归有的,当时虽然学业紧张,大家都很辛苦,但仍旧挡不住少男少女的春心萌动。余小多是体育特长生,外形上自然优于那些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因此他收到过很多小纸条,有表达爱慕的,有想约会的,还有单纯想做朋友的,但他很少回应。到了大学,终于可以放开手自由恋爱,没必要再采用这种表达方式,看对眼了便可以主动出击。有位长相甜美的女生明里暗里都对余小多表示过,他也适时地给予了反馈,就在两个人初步了解后,他觉得可以顺理成章恋爱时,那个女生却转投了他人怀抱。情敌的外在条件并不比余小多强,甚至还差了不少,可人家有钱,能带女朋友各种吃喝玩乐买买买。余小多无能为力,只好认栽,这个小小的打击让他消沉了一阵子,短期内没有再恋爱,他不得不承认从经济状况来讲,真的不适合谈情说爱,只有等以后自食其力有钱了再说。

大二那年的五月中旬,空气中的丁香花气味已成强弩之末,阳光在嫩绿的树叶上跳跃,一大群学生在篮球场追逐,争抢着可以看作是名誉、美色、金钱和利益的砖红色圆球。阳光很晒,他们大都脱了上衣,汗涔涔的。余小多在这些人中尤其显眼,腰身颀长而匀称,饱满而不夸张的胸肌上有两颗粉色的红豆,若隐若现的腹肌随着他的动作时而舒展时而挤成一排琴键,两道明显的人鱼线斜斜地延伸至运动裤内,充满诱惑,令人遐想。人们经过时不由得朝着高高的铁丝网内张望几眼,短暂地感受爆棚的青春气息,然后接着走自己的路。谁没年轻过呢,这没什么好稀奇的。但有个看客却像教练或是篮球爱好者那样目不转晴地盯着里面的人,再准确点说她是把目光全部放在了余小多身上。她自然不是教练,看身材也不像打过篮球的,可能也运动,但应该是女性比较喜爱和擅长的瑜伽健美操之类。她穿着水蓝色的牛仔裤,白衬衫的下摆在腰间打了结,这种装扮很有年代感,但丝毫不影响她身上散发出来的洒脱气质,那来自旁若无人的自信。仔细看她的眉眼,算得上漂亮,尽管她化着淡妆,眼角的细纹被掩藏了,仍能感觉出她不再年轻,至少得三十岁开外。

余小多进了一个球,孟云龙勾住他的肩膀道,你瞧,那女的笑了,准是看上你了。

滚蛋。余小多用胳膊肘杵了好友一下,漫不经心道。其实他也注意到了,她的目光犹如蝴蝶的翅膀,轻轻扇动,在他不注意时落在他的身上,忽而翩然而去,忽而又飞了回来。凭直觉,他也猜出这女人可能对自己有些意思,不会只是来看球的,但观望了这么多天,也没见她搭讪,像是初次投资理财的人犹豫不决,不知到底该入手哪一支股票。

矿泉水放在离女人不远的位置,余小多去喝水时特意朝她看了一眼,结果四目相对。女人并没有闪躲,更没有少女的娇羞,两只大眼睛像射灯一样大方而炽热地盯着他。这倒让余小多有些不好意思了,他背对着女人,喝完就要走,只听那女人喊他,同学,你叫什么?

余小多最不喜欢别人问他的名字,他觉得又土气又难听,问道,你有什么事?

女人抱起胳膊,笑道,有时间喝一杯吗?

她还挺直接,余小多想,便说,我可不像你想的那么随便。

女人莞尔一笑道,那也得看对象不是?我看起来像坏人吗?

他道,越是长得好看的人越可能是坏人。

你想多了。女人道,我就是想和你交个朋友。

回头再说吧,我要打球。余小多转身奔向球场中央,他不知这女人的来历和真实目的,觉得没必要马上答应她,那显得自己过于轻浮,另外,走近了他才发现女人有些老,和他并不般配,如果她有心,想必日后还会来,如果没有那就算了。

等他打完球,那女人已经不在了,不知何时走的。孟云龙套上T恤问,刚才那女的跟你说什么?余小多斜了同学一眼,一本正经地说,她想和你交朋友,问我你叫什么,住哪间宿舍。孟云龙喜出望外道,真的?余小多憋着笑道,骗你干嘛,今晚她会找你的,你就在宿舍里乖乖等着吧。孟云龙这才醒过味来,一把夺过余小多的衬衫道,好哇,敢耍我,今天别想穿了。说着转身便跑,余小多自信比他跑得快,于是追上去,没几步便拽住了衣衫,孟云龙却不放手,俩人像小孩子闹着玩一样拉拉扯扯,结果哧啦一声,衬衫的左袖被余小多整条扯掉了。像被点了穴,两个人定在原地,空气也凝固了,只有被毁掉的衣衫在两个人的手里轻轻摆动。孟云龙知道余小多的家境,衬衫和T恤都算上,他也不过三四件而已,这件衬衫在他身上穿了多少次洗过几水怕是都数不清了。他因此觉得愧疚,可他又很清楚余小多的自尊心有多强,如果他主动提出买一件赔他的话,说不定两个人连兄弟都做不成了,于是他站在原地不知所措。余小多是心疼的,但这也怪不得孟云龙,这衬衫冬天时充当打底衫,天气热了又被直接穿在外面,都穿得薄了糟了烂了,早该扔了。他愣怔片刻,缓解尴尬道,走吧,我正想买件新的,现在倒不用犹豫了。孟云龙道,我有一件,还没穿过,送你吧。余小多知道孟云龙家里比自己好过一些,但也强不了多少,这世上最不容易掩饰的便是穷了,他早已看在眼里,这也是两个人能成为好朋友的一个原因。因此余小多笑道,不用啦,你的号码我穿不下。这倒是真的,孟云龙没有余小多高大,却比他壮实许多,中学时擅长投掷类项目,起初想靠自己的努力做个优秀的运动员,甚至参加亚运会奥运会,但现在他觉得毕业后能做个体育老师就不错了。余小多的态度很真诚,孟云龙便没再坚持。

上高中时,余小多也曾想过有朝一日会走上专业运动员的道路,为国争光和拿金牌是假,他想要的是名人效应和荣誉背后的实际利益。前人的无数经验早已为他指明方向,就算他再如何擅长某项运动,取得了奥运会第一名,打破了世界纪录,可总有一天会退役会被忘记。因为只要你活得足够长,就会发现生活中的每个胜利都将慢慢变成过去,变成失败。说白了,这吃的也只是青春饭,而且极其短暂,过程却是常人难以忍受的痛苦,年纪大了还要承受各种后遗症带来的痛苦。因此这不过是一个跳板,要靠此成为名人和红人,即使不朝着娱乐圈发展,也要因此获得一份能够长久做下去的维持生计的工作。

进了大学后,他才发觉自己想多了。在天赋方面,比他厉害的人多得是,论刻苦用功,亦有许多比他不要命的,总之山外有山人外有人,他不可能成为运动员,更不可能进入国家队。他擅长的运动有不少,比如篮球、羽毛球、长跑和游泳,但没有一项特别出色,在大学里就被人比了下去,更别说在人才辈出的全国范围内。以前目光短浅,太高看自己,太把自己当回事,他终于明白,即使自己再如何努力,未来等着他的职位不过是体育教师或者某些健身会所的私人教练。原来,那些令他自以为是的天赋只够他做一个不错的普通人。一个人之所以迷茫,大概就是因为他开始思考未来,并且毫无把握和切实可行的规划。

那个女人再次出现是一周后,一直等到余小多打完球走出球场才过来说话。余小多没想到她会再来,也算是一回生两回熟,这次他没有刻意疏远,想搞清她究竟什么目的,如果只是单纯泡仔的话,那他趁早躲开。女人比上次更加自来熟,还解释道这几天没来是因为出去玩了,上午刚下飞机,下午就来了学校。她还是要请他喝一杯,他说,我浑身臭汗,得先回去洗澡。女人道,我在大门口等你。余小多不置可否,但洗完澡后他决定到大门口去看看。他以为喝一杯只是在学校附近的咖啡店或小酒馆,没想到女人把他领到了一辆底盘和档次都很高的私家车旁,并让他上车。本来并没打算跟她喝一杯的余小多也不知怎么回事,竟然乖乖上了车,她进来后,他闻到她身上散发的鸢尾花香气,让他感觉有些晕眩。后来他才知道这款车是路虎神行者,她那天用的香水是香奈儿邂逅柔情淡香水。在余小多和她交往的四个多月中,他一直无从得知她的名字,因此和孟云龙谈起她以及日后回忆时,都会将香奈儿当成她的代号。

责任编辑:阿芙拉 afra@wufazhuce.com

全新连载《地才余小多》将于每周二、四、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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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冲
焦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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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被包养穷孩子的领悟》
姑娘
期待着这是个怎样的故事 世上最难掩饰的就是穷 真好
叫我小博就好
喜欢他和孟云龙之间的关系。平淡真实。大学最美好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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