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锅杀》第二话:绿色火焰


文/王若虚

列表

“不要乱看,不要乱说,不要乱想。”


老沙在路上这样告诫过他。


九月中旬秋老虎刚来,在季墨看来,这种天,一堆人围个火炉吃热汤热食,简直是自虐!但是老沙的话还是起了作用,汗可以流出毛孔蒸发掉,话可不能掉出耳朵。


学校北门外面的饮食一条街,说白了就是小排挡连着大排挡,大排挡连着苍蝇馆子,苍蝇馆子再连着小酒家。那时候,学校西门外面还是一片荒芜,如今灯火辉煌人流如织的红旗广场,是个光有建筑水泥和脚手架、一到晚上就罕有人至的鬼地方,所有的繁华和商机都在北门。一到晚上各种食摊排挡就在马路上连成片,各种酒店餐馆生意红火,焕发出无限的活力。不过季墨跟着老沙去吃火锅的时候正是中午时分,马路上的人没晚上这么多,三三两两地搭着几个排档棚子,只有小餐馆的生意还勉强过得去。


老沙他们常去的那家酒家叫百福德,算是北门这里规模最大的店家之一,隔壁是家专卖盗版的音像店,此刻正放着一支韩国说唱乐,又吵又闹却让人感受到一种生机无限的力量。可见音像店老板和老沙是一个爱好,他就喜欢听这种歌词一点不懂但吵吵嚷嚷能让神经衰弱的人想去死的音乐,每次有人质疑他听得懂人家在唱什么时,老沙总是回答:“都什么年代了还讲究那么多?谁他妈在乎这帮棒子在唱什么呢,弄懂了有屁用,听得爽就行了!”老沙和百福德老板熟识很久,两人在门口用家乡话扯着嗓子寒暄几句,他就带着季墨来到二楼最里面的包厢。这间包厢说是店里最大的,其实一张圆台面最多勉强能容纳十个人。季墨他们来的时候已经落座了九个,加上老沙是满员,算上季墨就是超载。季墨跟了老沙才一礼拜,连老沙有几个要好的女人都没弄清楚,更不要说在这几个在座大哥心里的位置,可能连只绕着他们脸纠缠的苍蝇都不如。


正呆站着,一个声音从桌子最里面的座位上传来:


“哎,你,怎么,怕菜里有毒么?”


老沙已经拎了只椅子坐到那个人的边上,扭头对季墨道:“愣着干嘛,钟哥叫你坐你就坐!”季墨神归大地,赶紧从门边上搬了个凳子,在紧挨老沙的边上勉强坐了下来,胳膊肘一动就能碰到另一个人的腋下。


屁股还没坐稳,老沙差点想用烟头烫醒他:“你他妈用手指挟菜啊?”


季墨这才发现没拿碗筷,连老沙的碗筷也没拿,这是不应该的,跟班做得笨手笨脚,在众人面前顿时减了老沙的面子。正要起身,刚才那个发话的人又讲:“行啦,坐着吧,龙虾,给他们拿碗筷杯子来。”


桌子对面有个穿黑底白点衬衫的男生立刻起身,到房间一角的柜子里熟练地取了碗筷和杯子放到二人面前。季墨这才注意到这里每个人都在汗衫外面穿了件短袖衬衫,即使吃火锅吃得大汗淋漓,衬衫湿透也不脱下来。后来老沙告诉他,学校里卖黑车的学生都是这行头,而且引用了个不怎么动听的比喻,说就好像九十年代的发廊小姐一律吊带衫黑皮裙——这就叫做规矩。


季墨诚惶诚恐地给老沙和自己满上啤酒。钟哥问:“新来的小弟?”


老沙点点头,几颗汗珠马上顺着额头滑落下来,他挟了个贡丸在碗里:“啊,大一,还不到一礼拜,做事不够牢靠,让你见笑了。”


钟哥又把眼睛转回小弟:“叫什么名字?”


“季,季墨,季节的季,墨水的墨。”说完这话他筷子也没敢动,火锅散发出来的热气冲得他胸膛上汗水直流,就像啤酒杯外面滑落下来的水珠。


“季墨……名字不错。”钟齐鸣摸着留了短胡茬的下巴喃喃自语。老沙在下面踩了小弟一脚,季墨会意,立刻举起酒杯伸到半空:“钟哥,敬您一杯!”


钟齐鸣举起杯子和他碰了一下,却没有像他这样一干而尽,只是抿了一口,算是喝过。季墨发现钟齐鸣不像在座的其他几个男生,不是脖子上挂着骷髅项链就是手指头上套着起码三四个奇形怪状的戒指——相反,他的手指很干净,头发也没有染过颜色,不长不短,米色的衬衫里面一件灰色汗衫,清爽利索。见季墨放下杯子,钟齐鸣朝正沸腾着的锅子挥下手,讲,吃菜,吃菜。然后又抿了口酒,道:“我发现,外国人吃饭喜欢方桌、长条桌,中国人呢,喜欢圆的,说是吃东西,但吃的是个气氛,圆的台面,圆的锅子,圆的一圈人,就是讲个团结,这一圈人团结了,事儿也就成了。你刚进来不久,很多事情不懂,这没关系,可以教,这围着桌子吃火锅,就是个仪式,说明大家是自家人,有了这个心意,再笨也没关系。”说完,举起酒杯冲着季墨:“你说是不是,季老弟?”


这一桌子人也顺着老大钟齐鸣的目光看向自己,季墨赶紧放下筷子,点点头正色道:“钟哥说得是。”


钟齐鸣又一笑,挥挥手,讲:“别那么严肃,吃饭嘛,吃饭,呵。”说完自己点了支烟,和边上的老沙碰起杯来。


那天,钟齐鸣在台面上没再多看他一眼。

 

投资聚丰楼火锅店的老板是个明察秋毫的家伙,他料到了二十一世纪头几年的中国大学生不会像他们的前辈那样钟情于诗歌、哲学和怀中的木吉他,不,这些新来者要的是稳定的宽带网速、内容丰富的外卖菜单,以及轻易不会破的廉价避孕套。所以在饭店开张大吉还不到一年的时间里,他在马路对面跟人合伙开了家网吧,又把火锅店隔壁的学生公寓租了下来,改建成聚丰楼宾馆,希望吃完火锅的大学生们饱暖思淫欲,开完锅可以直接开房。精力旺盛的新世纪大学生也从来没有叫他失望过。


宾馆门口,常年驻守着一个烟贩子。季墨总是喜欢亲自去那边买烟,而不是差小弟跑腿。他喜欢看着那木头板子上花花绿绿的各种香烟壳子,里面卷藏着不同的口味和气息,就像这个真实的世界一般五彩缤纷又充满危险。大学三年里季墨抽过不下二十种香烟。他记得第一根烟就是钟齐鸣扔给自己的,中华,真正的软壳中华。季墨之前虽不抽烟,但软中华在国烟当中的地位人尽皆知:醇而不烈,口感舒适。一年之后他才成为品中华烟的老手,但当初那根小白棍却让他领悟到了一个新的世界。大学生里有几个能靠自己的实力常年买中华烟抽?据说钟齐鸣当初刚进大学,穷得一天三顿吃熟泡面。


烟贩子还是那张脸,菜黄、枯瘦,穿着色调暗淡的旧衬衫,见了季墨立刻容光焕发,直了直小板凳上的身体:“你好久没来了!”


这不是做生意的客套话,季墨自己都不记得光顾这个烟摊多少次了。只是自己临近大四,各种事情越来越多,在学校待的时间也越来越少。烟贩枯黑的手在板子上灵活地动着,问:“还是老样子?”季墨点点头,接过烟贩递过来的骆驼。很多小弟都看不懂,季墨现在抽的居然是六块五一包的软骆驼,还没一包普普通通的红双喜来得贵。他递过去一张二十块钱的票子,看着烟贩小心翼翼地从自己裤腰里面掏出个小钱包来找零的模样,忽然心头一动,指指那盒特醇万宝路,道:“再拿包这个,不要找了。”说罢自己动手抽出那盒烟,放进口袋。烟贩有些感激地在他身后加了句“以后常来啊”。季墨拆开万宝路的包装纸,抽出一支烟,含在嘴里,从口袋里拿出一只Zippo打火机。


以后可能再也不来了,他才多要了一包烟。


点了香烟,季墨往宾馆里面张望了一下,前台这里空无一人,只有一个服务员在值班,看着好像生意冷清,其实是假象。大学里的熟客们将前台的号码倒背如流,他们一般都是先打个电话问有没有空房,预定好了之后才来登记,即便在考试周期间也是生意火爆,一房难求。最便宜的单人间一百一晚,几乎就没有空置过,并且总是两个人来用。


此刻宾馆的大堂里,唯一的响动来自大沙发上打电话的男生。


黄枢不耐烦地对着手机吼了最后一嗓子,恶狠狠挂了电话,关了机。前面他在火锅店包间外面悄悄开机就是个错误。方依依似乎就是等他开机似的,一通电话打进来,开始无休止的争吵。黄枢见店里来往人太多不方便,索性下了楼找个僻静的地方。可惜地方静人不静,说了十多分钟还是火药味十足,于事无补。他就不明白,一点小事也可以莫名其妙上升到原则性的高度,女人真是很奇怪的动物。


一走出宾馆大门,黄枢就看见季墨叼着香烟在看他,顿时大窘,点了下头:“季哥。”声音却轻得像老鼠,全然一改刚才老虎发威的风范。季墨既不笑也不点头,而是将烟递到他面前。黄枢愣了一下,小心地抽出一支香烟,不等季墨举动,赶紧拿出自己的打火机点上了火。


“和女朋友吵架了?”


黄枢没料到自己刚才的声音能从宾馆里面一直传到外面,脸更红了:“哎,都是作出来的……”


季墨吐了口烟,转头看着停车场上那排车子:“知不知道我刚开始做这行,第一辆车卖了多少钱?”


黄枢一怔,也看了下那排车子,各种型号各种牌子,很多都是被改装过的。他才入门两礼拜,刚刚区分得出来助动车和小摩托,排气量和缸的大小也只能看出个大概,至于价钱,更是一无所知,便摇摇头,老实讲:“不知道,但季哥一出手,肯定卖了很多吧。”


季墨说:“四百。”


黄枢吐出一口烟。四百,四百能买什么车?他虽然对大功率的机车还不熟,但低价位的助动车还是了解的。他女朋友的表哥买过一辆六成新的黑色新大洲,大约也只要四百,而且那是两三年前的价了,现在这种车几乎绝迹不说,就算卖也不止四百。当然,季墨那个时候的行情要另说。季墨回头看了他一眼,继续道:“其实第一次我卖的是辆自行车,捷安特的跑车,七八成新,这车呢,市区虬江路那里两百块钱就可以拿下,没想到买车的是个笨蛋,价都没还,就成交了——我当时很兴奋,拿着四百块钱就到老大那里去报到,因为要抽成的嘛,我们那时的老大姓钟,我们叫他钟哥,钟哥看了看我手上的四张票子,你猜他说什么?”


黄枢摇摇头。


季墨说:“钟哥讲,‘按理呢,你多赚了那么多钱,我多拿抽成,也该高兴,可是你有没有想过,人家发觉多付了钱,会怪自己蠢,更会怪你奸,下次他朋友要买车就不找你了。莲江这么大,卖车人这么多,随便找一个都可以,哪怕价格再高,他也不找你,因为你多收他钱,他怀恨在心,你懂不懂?’”


季墨说着把烟头扔在地上踩灭,转身看黄枢。


黄枢点点头,讲:“懂了。”


季墨整整衬衣领子,望着人流渐渐增多的红旗广场,叹了口气:“后来呢,我就把那多出来的两百块钱,退了一百给人家,再送他一把环形锁——我其实赚的不是那一百,是钟哥给我讲的那一课,现在莲江大学城,同辈卖车的都叫我一声大哥,因为他们没上过这一课,或者听过了,又忘记掉了。”


季墨拍拍他肩膀,讲:“卖车是这样,做其他事情也是这样,讲的是一个到位,做到位了,不管赢还是输,你今后都有赚头。”


黄枢学着大哥的样子把自己的烟也踩灭了。季墨讲的东西他只明白了一点儿,但没关系,他已经对这个人有了好感,不像想象中的那么不近人情——就像他说的,不懂没关系,还可以教。


季墨似乎有些累了,又抽出一支烟,讲:“你先上去吧,我再吹会儿风。”

 

“你先上去吧,我再吹会儿风。”季墨对另一个小弟说道。


百福德的冰啤酒都叫他们这帮人喝光了,只好派两个小弟去别处买,再顺便带几包烟。小弟派什么用场的?就是用来指使差遣的。


两包双喜,两包中南海,季墨递出去一张五十块,从老板肥白的手里接过烟和零钱,转念停住脚步想了想,便又转回去,讲:“老板,再给我来包软壳牡丹,对,三块钱这种。”


这是他第一次给自己买烟。


前面在楼上的时候钟齐鸣扔给他一支中华,他自然不能不给老大面子,硬是抽了。季墨并不是禁烟主义者,但以前从没抽过,自然被呛了一下。入了这行,抽烟是迟早的事情。楼上那帮人哪个不是吞云吐雾的角色?在他们那里不抽烟或者不喝酒就好像少先队员不戴红领巾一样,是不正常的表现,一旦表现不正常,自然无法融入他们的核心中,那就白混了。


季墨不想做个白混的人,至少要稍微混出点名堂来。钟齐鸣大哥刚才还在饭桌上回顾往昔,忆峥嵘岁月,说自己刚进大学的时候,每天都抠着钱包底想要再找到几块钱。后来他发现很多家境不错又百无聊赖的大学生加入轮滑社,傍晚在学校马路上训练。学校里有一家体育用品商店,也卖轮滑鞋,但价格偏高。钟齐鸣一咬牙,问同学借了两百,自己从大学生副食品津贴里省下一百,坐公交车去市区进了一双便宜的轮滑鞋,回学校一出手,赚了三十块钱差价。接下去两个月他就这样当倒爷,往返于学校和市区之间,终于有了点积蓄,后来才能买进第一辆助动车。“要是当初那双鞋出不了手,我可真要跳湖去了。”钟齐鸣哈哈一笑,又发了一圈烟。


他能成为钟齐鸣那样的幸运儿吗?季墨取出一根牡丹衔在嘴里,才发觉没有火。老奸巨滑的老板顺手递来一只塑料打火机,笑呵呵地给他点上,操着带本地口音的普通话讲,一块钱一只。不知是老板的这句话还是三块钱的烟跟中华的落差实在太大,季墨被第一口牡丹呛得眼泪水都快出来了,唾沫星子横飞,但还是摸索着从口袋里拿出个一元钢镚扔给那老板,拿回打火机。和别的廉价打火机一样,机身上面粘着外国泳装美女的庸俗画片。老沙有一个女人也像这样子,丰乳翘臀,头发染成金黄,就是脸寒碜了点,是个遗憾。老沙喜欢吃贡丸,管这个女人也叫贡丸,是不是有什么别的含意,季墨也不好多问,只能乱猜。虽然老沙一直告诫不要乱想,但这圈子里大大小小数十来号人,人心隔肚皮,谁知道谁哪时哪刻没有在乱想些什么呢。


正要抖掉烟灰,季墨听到一阵争吵。循声望去,是一对貌似情侣的男女,其实也不算真正意义上的吵架,就是那个女孩子说话大声了点。季墨第一次看到有女生就这样穿着日本电影里那种水手制服跑出来——白色的短袖上衣、蓝底白条的方形披肩、蓝色短裙、黑色的学生袜(这种天能穿出来也真厉害),令人浮想联翩。更夸张的是她披到肩膀的头发,染成淡紫色,叫人怀疑是不是假发。


大学里真是什么样的人都有啊,不是亲眼所见,实在不敢想象。女生背对季墨,坐在一台白色的小摩托上。小摩托装着音响,正在放一首日语的摇滚乐,也是歌词狗屁不懂,不知道在唱什么,和百福德隔壁音像店的韩国组合遥相呼应。但音乐开得不响,水手服女孩的嗓门可以从中脱颖而出。她对面的男生五官线条俊朗,但现在的脸色很不好看。季墨有些同情他,然后才发现那台小摩托的车身一侧贴着一张粘纸,图案是绿色的火焰。


老沙告诉过他,绿色火焰是他们这帮人的标记,只有自己骑的车才能贴,有了它,附近的偷车贼也不会下手,比锁还有用。


这么说,是自己人?


女生还在发火,男生一言不发。季墨现在不但同情他,还很佩服男生的睿智。在他看来情侣间的吵架是最没意思的,因为多半到最后又是和好如初,白吵,毫无结果。那个女生见男友没反应,真的生气了,跳下车子扭头就走。转身的瞬间,目光正好撞上季墨。那是一个极短暂的停顿,季墨发现她个子很小,确实适合日式学生服,那头紫色的秀发发线分明,有着自然的蓬乱,看来不是假的。男生没有上去阻拦,叉着腰看着她消失在街拐角,吐了口痰,把摩托车音响关了。韩国男子组合笑到了最后。然后他转身朝百福德这边走来。此刻季墨也已经走回百福德门口,一支烟还没烧完,那个男生见了,也不客气,操着淡淡的外地口音就问他:“朋友,还有烟没?”季墨掏出牡丹和打火机一道递给他,这才发现这男生其实头发挺长的,在脑后扎了个小辫子,像小马驹的尾巴。


男生很熟练地给自己点上烟,吐出一大口烟雾,道了声谢。季墨拿回打火机,指了指他车身上的火焰,讲:“不客气,自己人,我叫季墨,新加入的,老沙的人。”


男生打量了他两秒钟,像在回味什么,然后点点头:“我也是新来的,我叫祁开,美院虎鲸乐队的。”


“乐队?搞摇滚的哈?”季墨第一次接触摇滚乐手。


“这个世界已经没有摇滚了。”祁开来了这么一句,让音乐盲季墨不知道该如何接话。


“真的音乐也死了,九四年以后。”他又补充。


季墨听罢,点点头,觉得这人思维很奇怪,是不是搞艺术的都这样。这是他在大学里认识的第一个玩乐队的,也是最后一个。


祁开是那天这帮人里唯一一个没穿衬衫加汗衫的小弟。


(《火锅杀》于每周二、四、六晚间在连载版面进行更新)

(责任编辑:向可) onewenzhang@wufazhuce.com

作者


王若虚
王若虚  
关注

相关推荐


长篇
《火锅杀》第一话:第一顿火锅
文/王若虚

评论内容


丿
不知道没有没人跟我一样。看第二章的时候把第一章的故事和人名全忘了。
走走道丢乐
可不可以出个夜间模式,亮瞎我的狗眼
秦小破po
到最后,小弟都变大哥,却还是无比想念以前的日子。
查看更多

 

微信打开

微信打开

《火锅杀》第二话:绿色火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