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宝记 · 第二章


文/吴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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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老朱的饭局约在第二天晚上,他说要请我吃龙虾。三月下旬市场上没几只虾,自然价贵,老朱请我吃虾,倒是挺有诚意。我其实无所谓吃什么,到了约定的钟点,晃晃悠悠打车去了烧烤店。老朱已经点好一大盘红彤彤的龙虾送上桌,他的胖脸在龙虾边笑容可掬地看着我,和龙虾相映成辉,仿佛两只喜庆的大红灯笼。

“虾我已经点了,你看下菜单,想吃什么烧烤?——我们来两条秋刀鱼吧,他家秋刀鱼不错,还有那个烤茄子也可以尝尝。喝点什么?来几瓶青岛?今天挺暖和的,喝点冰啤酒,凉快!”虽然一年多没见,毕竟认识多年,彼此都没啥隔膜感,老朱自自在在地招呼起来。

“喝不了冰的,给我一瓶常温的吧。我点个杏鲍菇,一条秋刀鱼,就够了,剩下的你看着点吧。”我把菜单交给他。

“你咋了,怎么叹气?”老朱看看我。

“我叹气了?”我意外,因为自己毫无觉察。

“你才说几句话,都叹了两回气了!”

“是么?”我随口道,结果不自禁地又叹了一口气。这次自己发现了,我好笑起来。

“你脸色不大好啊,有点肿肿的,是不是经常熬夜?”老朱把我打量两眼,“还是有什么不开心的事?”

我出门前收拾了一下,打了腮红撑气色,但毕竟状态大减,拾掇到出门不会吓人的程度,就懒得再修饰下去。既然老朱已经看出来,我便想跟他诉个苦算了;但张一张口,又说不出话来,这么一转折,又深深叹了一口气。

“看来事情还不小啊!”我一连串的唉声叹气把老朱惊到了,骇笑道:“跟你老公吵架了?”

“我们要离婚了。”我摆正脑袋看着他,严肃地说。

“离婚?”老朱瞪大了他的小眼睛,“他不是在荷兰读博么?应该快读完了吧?”

“嗯,还有三个月就回国。”

“之前那么几年都等过来了,为啥现在要离婚?”

我看着老朱,但视线好像并没有落在他脸上,而是回到了阿姆斯特丹那间淡黄色木板壁的出租小屋里。一切又回来了。三月十三日上午,我下了飞机,庄小天把我接到住处,就到学校去。我睡了半天休养精神,醒来后庄小天还没回来,我无事可做,便开始收拾房间,又打开他的衣柜准备整理。下层收放的当季衣物确实有些杂乱,是他平常的风格;打开上层柜门的一瞬间,却发现他冬季的衣服比往年明显收放得整齐,不需要我再整理。这本来是一件好事,但一种异样的感觉袭上我心头,让我把已经合上的柜门又重新打开。我抽出一件高领毛衫,发现它是用一种我不熟悉的叠法叠起来的,领口和袖口巧妙地拼合在同一个截面,使得整件衣服叠好后是一个完美的长方体。庄小天不可能会这样叠衣服。

小时候我养过一只小狗。有一天我跟它出去玩,忽然它不见了。一路回头找它时,我脑子里闪过了一万种可能性:它迷路了;它中毒了;它被打狗的人打走了;它遇到大猛兽,被吞吃了;它掉进了时间隧道;它卡在了树洞里……那一刻的慌乱是空白的,我只能用各种想象去填补。正在着急时,它忽然又出现了,原来它只是捡到了一点食物,躲进路边的草丛里吃。听到我远远地喊它,它便循声追了过来,重新绕着我的腿转来转去,还快乐地摇着尾巴。

对着毛衣思绪胡涌的那一刹那,我期待着眼前的异常状况和当初丢失小狗一样,只是因为某种最简单、最安全的原因。比如,这就是他一时兴起叠的呢?或者曾经有同学来借住,出于感谢帮他叠了衣服?这些可能性并非全没有。我不能轻易冤枉我的老公。我不能轻易失去了现有的生活。

我一边想着,一边轻轻掀开床单与枕套。是新换的,什么都没有。我又走到洗手间,在下水道进水口面前蹲了下来——女人就是这样,自欺欺人和心细如发总是同时并行。为了迎接我的到来,庄小天把房间打扫过,也清理过下水口。但我手指和筷子并用,还是勾出了少许头发。我耐心分离掉那些短小的、明显属于庄小天的头发,在剩下的杂发中,析出了四五根一尺多长、发根乌黑、发尾略泛黄的青丝。

外国剪头贵,很多男留学生会自备理发用具,自己剪或是互相剪。女生就简单一些,头发长了就长了,所以很多女留学生都是及腰乃至过腰长发。只是太长了,发梢就会发枯。而我在国内,向来只保持及肩长度,从头到梢都是漆黑的,有非常健康的光泽。

何况这次过来不到一天,我还没有洗头。

我给郑喜发消息:“你在办公室吗?你爸妈让我给你带了东西,我现在送给你。”

得到肯定答复之后,我就出了门,坐地铁,径直奔去郑喜所在的研究所大楼。一路上我有点儿恍惚,因为一天之前,我还在中国,在一片乡音里赶往机场。一天之后,我就坐在满车厢的外国人中。这种时空的转换让我感到像一场梦。我真的希望我在房间里发现的那些痕迹,都是一场梦。

见到郑喜,我俩走到咖啡间说话。我把他爸妈托我带来的东西点给他看,“两件套头衫,一件羽绒背心;一包干木耳,三包火锅底料。还有你要的新眼镜,你戴上试试,看度数是不是一样。”

我临出国不久,郑喜打球摔破了眼镜边。在国外配一副眼镜也是个麻烦事,他赶紧叫他爸妈找出原来的配镜记录,配了一副新的让我带过来。款式是我在眼镜店帮忙选的,毕竟是上脸的东西,我当时很考虑了一会儿,力图盲选出最适合他的款式。

郑喜戴上眼镜,前后左右瞧了瞧,笑嘻嘻地说:“正好正好。又麻烦你带东西,真是谢谢你。”

“都是小事。”我看着郑喜露出的一排板牙,有点儿出神。如果庄小天真的和其他女生住在一起,郑喜知道吗?

“怎么有点儿皱着眉头?来看你老公,还不开心呀?”郑喜笑眯眯地问。

“我在家里发现了一些东西,有其他女生来住过。”我慢悠悠地说。

“啊,不是吧?”郑喜一抬眉毛,把新眼镜取了下来,旧眼镜戴回去,“你看错了吧。”

“庄小天是不是在这边劈腿了?”

“没有没有,不会的。”他把手摇了摇,“你放心,我给他打包票,不会的。”

我不语,盯着地上思索。片刻,我说:“我怎么感觉你在骗我呢。”

“任婕,这你就冤枉我了。”郑喜轻轻晃一晃脑袋,笑容丝毫不减,“我跟小天经常中午晚上一块吃饭,晚上他一般都在实验室搞到十点多才回去,周末不是睡觉就是找我打球,他比我过得还无聊,怎么会有女生到他家里住?”

我多希望郑喜说的是真的啊,其实到此时此刻,我仍然很愿意选择相信小天和郑喜。可是,一个不知道从哪冒出来的想法忽然在我的脑子里显灵,让我暗暗转换了心思,不动声色地继续说了下去。

“哦。可是我问了小天,他说是你跟一个中国女生混在一块了,因为你跟人合租,怕室友看见之后告诉你女朋友,所以带着那个女生到他那里住了几天,让他住你宿舍。”

郑喜一怔。他的肩膀猛然挺直,声调陡然提高,差点破了喉咙:“怎么变成我劈腿了?郑薇薇跟我有什么关系——”

他忽然住了嘴,眼神从惊诧与激动瞬间跌落,变得无措而狼狈。我默默地盯着他。

“是啊,跟你没有关系。刚才那话是我编的。这才是你被冤枉时真正的反应吧?”

郑喜尴尬地别过眼神。我看着他的脸,发现这张脸比起初中时变化很多了,虽然乍一看还是那个人,仔细端详,骨骼,皮肤,眉眼,都不一样了。初中那会儿,我们还是小孩子,他和我的座位只隔一条过道,我们每天有说有笑,互换课堂笔记,互传小道消息,考试时互相偷偷报答案,自习时互相提醒老师在窗外。明明是一个可以交换真实的人啊,没想到如今,真话换来的是假话,假话套出的反而是真相。我心中十分悲哀。

“我知道,你跟小天讲义气,不好跟我说,”我有气无力地说,“但我现在既然发现了,你就实话实说罢,他们两个好了多久了?”

郑喜犹豫着,甚至到了这时候,还想帮装小天掩饰。我明白这对他来说有多么难堪,可是我不再关心。我紧追不放,像一个严厉的判官,只想得到我要的真相。不时有外国同学进出咖啡间,奇怪地看着我们这两个表情不对的东方人,不明白发生了什么。郑喜跟他们大多都认识,时不时要停下来,用英文和他们敷衍几句;又尽量控制和我说话的语气,让这场对质听着像聊天。但我一个人也不认识。在这个异国的世界,我是孤军奋斗,反而什么也不怕。

最后,我把郑喜新配的眼睛砸烂了。因为一想到我在眼镜店里煞费苦心选款时的蠢相,就感到恶心。这一砸,自然意味着跟他决裂,也意味着小天肯定会得到消息,我已经知道了。那晚小天回来的时候,我发现,比起他如何面对我,我更不知道我该怎么面对他。从小到大,我认定一个人可信,就一直信他;我不觉得可信,就不会亲近。我不知道该怎么处理一个已经复杂化、变成灰色的关系。

如果是别的任何人,我可以把这关系直接扔掉——比如砸了郑喜的眼镜,跟他绝交,便了了事。可是庄小天是我的丈夫啊,我们之间有十年感情,十年的共同生活让他的一部分血肉已经长在了我的体内,我没办法一下子把他剥出去。我要做一个巨大的手术才能完成这次分离,无论成功与否,我都必定会元气大伤。

所以那晚,他看到了我歇斯底里精神崩溃的一面。庄小天很厌恶这样的我,他皱着眉头说:“声音能不能小一点,非要搞得邻居都听见你才满意?我已经跟你反复道歉了,你闹成这样要给谁看?”我心如刀绞,眼泪模糊地喊道:“你为什么这么残忍?为什么不能对我好一点?”

“你值得我对你好吗?”小天偏过头,嘴里咕哝道。

当时小天那张脸啊。那冰冷的脸颊,阴沉的眼睑,刻薄地抿起来的嘴角,永远地刻在了我的记忆中。我没见过鬼,在我的感受中那样的面孔就是鬼。那一刻我明白了,男人是不会关心一个嚎啕的女人为何嚎啕的,他们只会觉得,那哭喊的声音真刺耳,那失态的面孔真难看;所以,我要是够聪明,就要尽量让自己避免处于可能会嚎啕的处境中。嚎啕没有意义,痛苦也没有意义,除非我是个作家,或有可能把这些一手体验当成日后的写作材料,可我并不是,所以,我立刻离开了荷兰。

今天我肯来见老朱,前提就是经过了这些天的缓冲,我已经能控制情绪。我平静地、扼要地叙说着这些事情,无视老朱一愣一愣的表情。我说到我已经想清楚,等他一回国就办理离婚,老朱把嘴张了半天,挤出一句:“真不好搞。”

“怎么不好搞?”

“哎,他弄成这样,是要离婚,不然以后怎么过?可是你这几年又太亏了。要是他没出国那会儿就出轨了,对你还好一点,你现在有二十——二十几?”

“二十九!”我瞪他一眼,“你不要跟我强调我的年纪,我自己还不知道吗?”

“好好好,不说不说。——怪不得这些天找你总是没反应,原来真的是有事情。我之前说的那当仙女的活,你要是不想当,就算了。怪我不知道你心情不好,抱歉抱歉。”老朱做了个抱拳的动作,在我面前摇了摇。

“没事,要不是你跟我说说话,我更闷呢。”我不想再说自己的事情,便转了话题:“小仪现在长什么样了?给我看看她照片。”

“个子挺高了,现在小孩都长得快。”老朱把手机相册打开递给我。我翻了几张,评论道:“说句实话,你女儿比你好看多了。”

老朱立刻眉开眼笑,“那肯定呀!长得跟我一样就完了!”口吻收一收,又低低添了一句:“她像她妈,她妈原来挺漂亮的。”

老朱和他前妻离婚挺早,印象中小仪当时还不满周岁。原因是什么大家也不清楚,我从来没问过。不过,总觉得老朱对前妻还是有点情分的,从来没听他说过前妻坏话。从这一点来看,老朱倒是挺仗义。

“小仪过生日,她妈也来吧?”

“来,不过,她都是提前来,把孩子接去玩一玩。当天她不来。”老朱笑笑。

我感到这话题可能让老朱有点不是滋味,便收住,又问:“你怎么想到做寻宝游戏过生日的?你这个当老爹的,心思还挺灵活。”

“嗨,她现在这个年纪,不就是好奇心重嘛,不管是在家里还是出门,看到什么新鲜的都要刨根问底。玩游戏也喜欢什么海盗啊,探险啊,盗宝啊——其实我们小时候不也是一样?在荒郊野外,看到个兔子洞都要掏一掏,想掏个什么宝贝出来。我跟你说,有一回我真在土里挖了个瓶子出来,那种瓷的,白的,粘的全是土跟绿苔。我一看眼睛就亮了,这不古董吗!跟我一块玩的小孩还跟我打起来了,两个人都要争这个古董。最后被我抢到手,拿回家给大人看,说就是个以前的雪花膏瓶子,我不信,把它泡水里一洗,果然,还有一块商标在上面,把我给气得!”

我笑了起来。这是这些天我第一次真心觉得一件事好笑。

“其实这也不算生日礼物,过生日那天的蛋糕和礼物还是会准备的,我就是想——怎么说呢,让小孩有点不一样的经历,让她觉得,‘哎,我还会遇到这么有意思的事情!’说不定多少年以后她还会记得,‘我小时候啊,曾经发现过一张藏宝图,找到了一个宝藏,宝藏里还有仙女呢!’她自己参与了这么个游戏,比去游乐场、迪士尼都更有意思,你说是不是?”

老朱这段话,让我忽然有些感动了。这个男人虽然看着有点儿窝窝囊囊(不然我们女同事也不会跟他产生这么纯粹的友情),但作为一个父亲真的是用了心。我开始有点儿羡慕那个未曾谋面的、叫小仪的女孩。在我小的时候,那些幻想、梦想、空想,实现过一次吗?似乎没有。人人都知道小孩儿是胡思乱想,人人都不在意,直到小孩变成了大人,终于丢弃了那些想头。可是小仪还小,如果帮老朱一回,让这个小女孩拥有一次有意思的经历,有什么不好?何况眼下,我觉得自己确实需要一件不一样的事,来转移一下长久陷在感情问题中的注意力。

“那个‘仙女’,你还有别的人选吗?”我问他。

“没呀!实话说,真不好找——又要扮着像,又要跟我熟、能商量事儿,小仪还不能见过。我认识的女生又不是很多,前几天想来想去,只想到你一个。”

“行,那我演。”

责任编辑:卫天成 weitiancheng@wufazhuce.com

作者


吴浩然
吴浩然  @浩然习比
青年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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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
到头来还是发现,老朱这种温吞的男人虽长相欠佳,但细腻有余。而年轻的女孩们也都肤浅,那些曾经迷恋过的棱角也是日后伤你最深的刀刃。
莉莉安
希望女主和老公不要和好了,虽然出轨可以原谅,但是他说“你值得我对你好么”真的很伤人了
骗子在说谎
你的歇斯底里只会让他轻蔑得觉得 呵, 原来你这么爱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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