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三十岁的第一年·第六话


文/毛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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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有个男人,就会得到尊重

 

工作日上午十一点,忙得不可开交,接到快递电话:陈小姐麻烦下来取一下。

 

你帮我放前台行吗?

 

不行,必须本人签收,是鲜花。

 

下电梯时,给曾东发了微信:你送花了?

 

曾东回:拿人钱财,与人消灾。

 

那个快递,大概只有二十岁,看到我,忽然开口叫了一声:大姐,这花你是派什么用的?我家这个一般是婚礼用花,三天内保鲜。

 

我犹如被人一记重拳,当时所有的想法,是为什么不拿着那束傻乎乎的白玫瑰花球,狠狠砸在快递头上:你叫谁大姐,你看谁像你大姐?

 

沉默地签完字转身就走,拿出手机给曾东发微信:差评,钱退我!

 

他发表情:居然还有收花不开心的女人?

 

我更加发火:少用直男那种自以为是评判女人,你们直男能想出来的浪漫,就只有这么庸俗吗?找个傻不拉几的快递小哥,开口就问我:大姐,这花送谁的?妈的,只有小姐配收花?就你这种拙劣的手段,也就配追那种整天要你爱来爱去的傻妞。

 

他先发了几个哈哈哈,又回过神来,发了一句:对不起。

 

晚了。

 

我似乎能理解为什么张小菲收到花的时候没有任何的幸福感,一束快递送来的玫瑰,张三送得李四送得,而且很多电影里,落魄的单身女人还专门给自己送花,来强调自己并非那么不幸福。

 

这事很没劲,从头到尾。不是说爱情,也不是说浪漫,而是当我忽然明白,即便连一束玫瑰,也是自己要求的仪式时,和张小菲一样,整件事情,只让自己觉得是一场悲剧。

 

趁着午休时,拿着花回了家,这种包扎得异常精美的花,无论摆在哪里,好像都格格不入,跟整个轻松惬意慵懒的家居风格,有了一个泾渭分明的区分,仿佛一个女人在接受挑战,知道吗?你必须包扎成我这样,才能获得幸福生活。

 

权衡良久,把花摆在卫生间洗手台上。

 

唉,小男生到底不懂什么叫浪漫,或者说,男人其实就不懂,什么叫浪漫。

 

不过话说回来,或许不是男人们的问题,而是很有可能,我这样的女人,并不值得浪漫。

 

罗素这么说,如果一个男人毫不费力得到一个女人,他对她的感情,自然不会采取一种浪漫的方式。

 

浪漫爱情到底是什么,原形大概就是一个卑微的骑士,爱上了公主或者贵妇,这个骑士用音乐,用诗,感化眼前这个女人,好让她骄傲的脸,能垂怜自己一眼。只要一眼,就可以为女人三天三夜穿越沙漠,只为了寻找一颗东方最亮的宝石。

 

我记得和蒋南在一起,是因为他忽然跟我介绍一个女歌手,Paloma faith,一个英国女歌手,他兴致勃勃给我发了两首链接,说,总觉得这女人有点像你。那时我们还没在一起,一个秋天的午后,回老家,开着我爸的车,带着我母亲和外婆,要去一个地方吃饭,太阳暖烘烘的,我母亲和外婆说着一些家常话,忽然电视台主持人说:下面介绍一位英国女歌手,Paloma faith,那一瞬间,我有点飘飘然,觉得自己浮在故乡的田野上,正在跟蒋南面对面微笑。

 

后来蒋南说起,前几天开车出去,听到主持人介绍歌手,他马上想到我。我说,那时候我也在开车呢,也听到了。虚弱的都市男女,喜欢管这种巧合叫缘分,不然还怎么搞成爱情?

 

胡容说过一次她被男人用语言迷倒的经历,在她还年轻的时候,那时候她疯狂迷恋摇滚歌手张楚,去参加聚会,正坐着,一个刚认识的男人发短信给她:你坐在我对面,看起来那么端庄,我想我应该也很善良。

 

女人对这种事情记忆犹新,即便过去十年,依然像刚发生的时候那么闪闪发亮,一击即中,因为即便是这样虚弱的缘分,在这个城市里,也少得可怜。

 

浪漫烟消云散,因为男人懒得去取悦得不到的女人,女人呢,更加不想给卑微的男人机会,每一个单身女人都在这么说:我脑袋进水了吗?要找一个比我还穷的男人?

 

至于富有的男人,活到三十岁,又怎么肯跟小姑娘一样,放下身段去取悦?话虽如此,我还是给曾东发了个道歉短信:花很好看,对不起,快递太傻逼。

 

曾东发了个摸不着头脑的表情后,问我:那你说,男人到底该怎么送花,才不尴尬?

 

亲手送咯,而且要是在接女人来下班的路上,偶遇一家花店,心想该买一束小小的,美丽的鲜花,就叫老板娘说:麻烦给包三只向日葵吧。漂亮的老板娘用卡其纸包了三支向日葵,说,配点满天星更好看。不管不顾给你配了点满天星,用淡灰色的麻绳一扎,递到你手里说:肯定是送给很可爱的女孩。

 

曾东沉默了一会,说:我怎么越听越觉得这是林少华译的村上春树?

 

哟,有文化啊。不过告诉你,送花最蠢的就是送花店扎好那种玫瑰花,看上去就跟开房后留下来的安全套一样,一股浓浓的精液味,真的,我搞不懂,为什么世界上这么多男人要买这种花,宣告全世界你跟这个女人搞过吗?

 

他的回复有点意味深长:也许,只是因为想跟你搞啊,直男嘛,一根肠子通到底的。

 

照例,我把手机扔在桌上,开始了漫长的工作日。

 

不知道如何回复,与其编造一些冠冕堂皇的话,不如什么都不说。

 

下午五点,大楼下班时分,跟着如潮的人流涌出大楼,我打算去买个三明治,顺便散个步,活活血。

 

不期然被人大声喊:陈苏,这边。

 

曾东站在门口,穿着一套暗纹格子西装,手里握着一束小小的向日葵,三朵,配满天星,用卡其纸和灰色麻绳包扎。

 

这时候抹口红已经来不及了,我尽量不让自己显得太欢欣,尽量以中午接快递的那副模样走过去,旁边人目光刷刷涌来,无非是在意:这么帅的男人,不知道配的是哪种女人?

 

我知道一定会有很多女人心中一放松,原来也就这样嘛,但后面一定会反弹:竟然有这么帅的男朋友。

 

这就赢了,走到曾东身边,接过花,问他:你怎么没去北京?

 

他说:本来今晚回,我看没事了就早点回来,还能过来兼职个人工道具。还有什么吩咐?

 

我当然要充分利用,啊,那就去我们公司楼下星巴克喝杯东西,我请你。

 

他很配合,挽住我手说:任你遣用。

 

我站在身边,虽身形渺小,又觉得无比放大,忽然想到,那些中年矮胖丑男,开上卡宴或者宾利的时刻,一定也是这样的吧,明明还是同一个人,只不过因为加持了一个男人,世界因此对我大为改观。

 

星巴克里人潮涌动,还有一拨加班同事正坐在那发呆,有人朝我打了下招呼,我也平静地挥手,然后排在柜台前,以一种欣欣向荣的姿势问曾东:喝什么?

 

他低声跟我说:你去找个位子坐吧,我来买,你要什么?

 

恭敬不如从命,“我要一个培根鸡蛋三明治。”

 

坐在门口的位置,虽然等下要去加班,但内心却像在塞班海滩度假一样惬意,最好放首雷鬼音乐。

 

人群中曾东像夜晚最亮的一颗星一样闪亮,看得出,他从小家世良好,营养均衡,眉目舒展,这样的人,到底遭受过什么苦难呢?

 

想起一个八十年代电影,上初中的女儿推开碗说饱了,父亲大怒:你都吃什么了就饱了,多好的白米面,知不知道以前为了这碗面,可以杀死一个人?你们这代人,真是掉在蜜罐里了。

 

我看着曾东,莫名有种老父亲看着女儿的心情,不爽,但更多的是羡慕嫉妒,,如果我是个同样条件的白富美,是不是可以展开一场轻轻松松的恋爱?

 

曾东端着盘子走过来,有我的三明治,一杯乌龙袋泡茶,他的冰摇柠檬茶,果然是年轻人,三月就开始吃冰。

我抓起三明治,饥肠辘辘,看来胡容那套理论并不正确,恋爱只对某些人分泌瘦素,又或者我对曾东的感情,还没到瘦素的份上,反正饿得要死,简直可以连吞三个三明治。

 

“是因为你长得帅吗?我在这里买了这么多回三明治,每一次递给我的都是加热不均匀的,要不就是蔬菜跑出来的,为什么你买的就这么好吃?”

 

“可能因为我点餐的时候,对小姑娘使劲笑了笑吧。”

 

无法反驳。

 

一口气吃完,对面的男人问:要不再点个什么?我摆手:不了,再吃就超纲了。

 

他狡黠一笑,说:三十岁新陈代谢真的那么慢吗?

 

我回应:不,是难吃的东西吃这么点就够了。三明治这种果腹的东西,吃太多有点对不起自己。

 

啜饮热茶时,一边看着下班的人潮,一边努力思考着,该怎么再挖掘一下高富帅的剩余价值,总不能就这么放走了吧,最好等行政处那群娘们走过时,能来个借位热吻。

 

不远处大厅门口一阵骚乱,远远看到有人扭打在一起,星巴克里的人都伸长脖子望过去,对于沉闷的上班生活来说,任何小小的风潮都是一场巨大的马戏,唯一的障碍就是,怎样能让自己那颗热爱八卦的心,显得不那么粗俗。

 

比如我这样的,如果恰好路过,一定会让自己最多停留三秒,有位哲人说:受过教育的人,和没受过的人之间的差距,几乎跟活人死人的差别一样大。八卦不就是那些无聊的内容么?

 

不,等等,那个被扭住的男人,怎么看着这么眼熟,我一下站起来,往前走了几步,彻底看清:天哪,是我老板徐总。

 

扭住他的是一个男人,比徐总年纪轻,一个膀圆腰阔,总体看上去有点缺心眼的男人,高声喊着:敢勾引我老婆,我打死你。诸如此类。

 

我怕徐总闪避间看到我正在旁边兴致勃勃看笑话,赶紧收脚走人,跑回星巴克。曾东还坐在那里,问我:怎么啦,贵司发生了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拿过他那杯冰摇柠檬茶,猛吸了一大口,凑近他,难以置信地偷偷回答:我老板,好像搞了已婚妇女……

 

曾东张大嘴,做了一个“哈?”的嘴形,随后耸耸肩:好吧,这也算企业文化一种吧。

我摇摇头:老板果然是老板,忙成狗一样,还有空乱搞。

 

曾东的解释很有意思,他说:欲望嘛,对女人来说,是食欲和性欲,对男人来说是成功和女人,女人可以只要一个欲望,男人必须双赢。

 

我不同意:可是搞外遇已经很愚蠢,跟已婚妇女搞外遇更加愚蠢。

 

他笑了笑:对男人来说,没有搞别人的老婆更占便宜的事了,已婚妇女有三宝:温柔体贴要求少。我是说,在爱情上。走吧,我想你老板肯定明天没有上班的心情,你也不用加班了,我们一起吃饭去。

 

可我刚吃完啊。

 

他拽着我的肩膀说:人不能一辈子吃难吃的东西度过。

 

14. 在此处得到,就在彼处失去

 

这应该是我跟曾东的第一次正式约会。

 

坐在侍者穿着正经白衬衫彬彬有礼的地方,我有点后悔,身上这套上班工装太过朴素,看起来有点像那种特别想被老板忽略的员工。

 

我更后悔,在他点了一瓶黑皮诺,上完前菜的那半个多小时里,我一直埋首用手机跟同事讨论八卦,各路八卦消息忽然传来,每个人即便看不到脸,都能想象出一副摇头晃脑的兴奋之情。

 

虽然徐总是个好人,晚上加班他如果在,一定会自掏腰包请所有人宵夜,这跟人品无关,我想一定是我骨子里深处的农民意识形态作祟,繁重的工作就像农夫在田野上的辛勤劳作,乏味而无知觉,只有一些鲜活的事情,能让憩息在田头的劳作者,获得一点心灵的马杀鸡。

 

本质上来说,人靠汲取他人的不幸,维持幸福生活。

 

这事是在过年后,也就是我被传说和徐总肯定上过床的那段风云日期,有个精明的女同事,发现徐总的外遇对象,行政处开着现代车的女人,忽然背了一只香奈儿上班。现代社会看似疏离,其实人与人之间根本毫无秘密可言。一个开现代车的女人,意味着她嫁了一个平凡的老公,或许可以趁出差的工夫,买个lv或者gucci,但香奈儿有点过了。

 

虽然这年头a货包包横行,可一个资深白领女,对真货还是a货的辨别,强过一场亲子鉴定。

 

再然后,是一只bv,而且女人总是在午休时间,拎着恒隆或者中信泰富的袋子回来,这种媲美暴发户的表现,给了所有人一个大大的问号,是老公发财了?家里拆迁了?还是?

 

我想起来昨晚车库的那次撞见,说起来,似乎是有点太不小心。

 

或许,爱恋已经如大火燎原,让两个人都无所顾忌。愚笨的丈夫在妻子偷偷换过身上所有的装备,并不小心知道了价格后,终于恍然大悟。

 

我给曾东复述毛姆那篇小说,一个以大嘴巴闻名的先生,在一艘游轮上,打赌某位太太的珍珠项链肯定价值连城,她先生一口咬定是便宜货,以他本人的收入,自然买不起。

 

这位赌博爱好者最后关头认输,因为再不体面的绅士,也懂得给女士留最后一个放生出口。不过,男人最后补充道,如果我有这么一位漂亮的太太,绝不会把她一个人放在纽约半年之久。

 

曾东兴致盎然地听完,得出一个结论:看来以后我要是搞已婚女性,一定要挑那些比我有钱的,这样我送的礼物,才不会引起丈夫们的恐慌。

 

我不以为然地摇头:幼稚,一个有钱人的太太为什么要冒着失去所有财产的风险跟你搞?女人只会跟更优秀的基因提供者外遇,有个研究说,穷男人被戴绿帽的几率几乎有30%~40%。不过作为富二代的你,应该没有那个麻烦。

 

不甘心地又提了个问题:喂,你的人生,是不是从来不会有什么烦恼?

 

电影里那些滑头花花公子对这种问题有个标准答案:噢,亲爱的,最大的烦恼就是不能拥有你的心。

 

曾东切了块牛排,吃完,像绅士一般用餐巾抹了抹嘴,慢条斯理说:我离过婚。

 

“什么?你不是只有25岁吗?”

 

“你不知道90后有一波早婚潮?”

 

我真的难以置信,原来富二代是这样的人,当我还徘徊在成人世界门口,犹豫该不该进去体验一番时,他们已经溜达一圈出来了,还看起来毫发无损的样子。

 

他在我面前又露出那种意味深长的笑容,每当这种笑容展现时,这个25岁的年轻人身体内,就像藏了一个五十岁的中年人。

 

我再一次说了实话:我觉得早婚的人都很愚蠢,明明终于从一个家庭里独立出来,又迫不及待进入另一个家庭里,就像一个海上飘摇的落难者拼命要抓住一块浮木。你知道一出戏剧里,女主角是怎么拒绝求婚者的吗?她说,去到每一个陌生的城市,列车越开越近时,我眼中仿佛有一段奇遇正要展开,整个人都为之振奋。但只要我结婚,不管去到哪个城市,都不会再有奇遇发生了。

 

短暂的沉默后,我还是没按捺住好奇心:说说你是怎么结婚的?

 

他笑笑:就跟大部分人的婚姻一样吧,忽然遇到一个非娶不可的人。

 

大部分男人对他们的感情历程都讳莫如深,一个离过一次婚的女人,会把她跟丈夫从认识到结婚再到感情变质的所有原委都讲一遍,故事完整史料详实,但一个男人的离婚史,就像他在走出民政局前,签署过一份保密协议,打死都不会多吐一个字。

 

我开始信口胡说:好吧,我猜,她是你大学时代的女朋友,是男人都喜欢的清纯校花,陪你度过所有难熬的单身时光,直到有一天你发现生活没有她,根本不能称之为完整。你有钱,肯定是她的第一个男人,单凭这两点,你娶了一个亲子不确定性几乎为零的女人,你一开始还有点犹豫,但家里劝你,早晚都是要结,早点结婚不好吗?可以更专注做事业,对方家世一定也很好。

 

曾东笑着说:哈哈,差不多就是那么回事吧,的确是我母亲催我结的婚。

 

我很得意:你还是容易被说服,离婚呢?是因为婚房装修的时候她坚持要把卧室刷成粉红色?还是你们为谁该给宠物猫铲屎发生了巨大分歧?

 

他呼了一口气说:不,是因为我母亲进重症病房时,她有个堂妹来伦敦,她开开心心地跟人去逛街了,还买回了一只包。说到这里,曾东的声音有点沉重,喝了点水缓缓后,他非常无奈地笑了:在我母亲挣扎于生死线时,我前妻像个没有知觉的动物一样,开开心心地三餐照吃不误。

 

这听起来让人有点沉重,我发出了仅有的安慰:后来病好了吧?

 

他好像甩出了浑身的疲惫,以冷静的声音说出答案:不,一年前我母亲去世了。

 

我不知道该怎么面对这样的场景,怎么安慰一个看起来还在丧母之痛的男人,最深刻的想法是,原来命运果真苛责如此,在此处得到,就在彼处失去。

 

怎么办?我该说什么?我忽然发现自己前三十年的经历是这么不值一提,老实说,除了交往过一些男朋友,心碎,复原,再心碎外,我身上并没发生过什么了不起的苦难,以至于,我对别人的苦难,毫无办法。

 

喝了一大口黑皮诺,这种红酒喝起来总有一种乡下年轻女孩赤足在田园里跑的纯真风味,让人有点轻飘飘的,我想了想:喂,其实你的前妻,她那么年轻,当时应该也很困惑吧,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么大的苦难。

 

曾东盯着我的眼睛说:我不需要她做任何事,只需要她陪我,这不就是婚姻的意义吗?陪伴,特别是在我最需要一个依靠的时候。

 

“是,成熟的女人懂,但一个天真又可爱的女人,恐怕不懂吧,她肯定一开始很热心,后来发现在医院也不过是无所事事,她不敢跟你分享高兴的事,也不敢随意讲个笑话,好不容易溜出去玩了一趟,事后还像偷吃蛋糕的小孩一样,被你大骂一通。”

 

曾东有点奇怪地看着我:正常女人这个时候不是会拼命表示,我跟她不一样,不会那么天真吗?

 

我摊摊手:你又不是我的理想结婚对象,我为什么要这么取悦你?

 

“因为我年纪太小?”

 

“说不出来,反正到了我这种年纪,不会跟男人吃一顿正式的西餐,就做上什么时候穿婚纱的美梦啊。”

 

“你确定这不是应激保护措施,为了避免失望太大,干脆先把希望降到零?”

 

“喂,你是不是希望我现在就跪下来跟你求婚?”

 

气氛终于又活过来一点,我终于想起来了,那似曾相识的一幕。

 

“你这样的人,应该不看日剧吧?”

 

他点头。我继续讲:有个日剧,讲死了丈夫的单身女性,跟自己公公住在一起,是不是很奇怪?丈夫是得病死的,死前一段时间一直住在病房,被妻子和老爸轮流照顾,有天晚上,他俩一起从病房出来,走在回家路上,看到一家面包店竟然还在烘烤面包,大冬天看起来真诱人,跑进去买了半条吐司,切好的面包放在怀里,女的说:面包暖暖的,抱在怀里,就像抱着小猫咪,好像有生命一样。

 

两个人就在冬夜的晚上,轮流抱着好像有生命的面包,在冬天的马路上,笑起来了。原来无论遇到多么伤心的事,还是可以幸福地笑出来的。

 

曾东可能有点醉了,我们几乎喝完了整整一大瓶黑皮诺,他摇着手里的大半杯酒说道:呵呵,不是什么经历都可以用鸡汤疗伤的,这种失去的感受……

 

他一口气仰脖喝完手中的一大杯酒,我觉得他快要哭出来了,作为一个成熟女性,我怎么都做不到矫情地递上块纸巾,附上一句:我明白。只好转身表示:我去上下洗手间。

 

在洗手间里,我发现对曾东的离婚事件,最同情的不是这个男人,而是那个女人,她真的是不走运。结婚就是这么一件事,不管自己的心情如何,都要跟对方共进退,即便委屈着自己做出一副伤心的样子,枕边那个人没准还是觉得她悲伤得不够,毕竟她妈没死。想想这个可怜的女人,本来新婚后打算开开心心度蜜月,结果婆婆得了重病,每天去医院报到不残酷,残酷的是,发现丈夫整副身心地悬在另一个女人身上。可整件事里,她有什么错呢?她只是做不到跟丈夫一样痛彻心扉而已,总不能为了这种婚姻里的同步性,整天幻想死的是自己亲妈。想到张小菲去年升职时,恰逢她老公项目失败,于是一场本该庆祝的狂欢,也就变成了偃旗息鼓式的不在意。直到我升职时,表姐才过来跟我喝了一顿酒,弥补她当时没能雀跃的心情。

 

在餐厅门口,曾东说,走吧,我送你回去。我婉拒了:不用了,我自己走回去吧,我想给我妈打个电话。

 

噢,那等会见。说完他就上了一辆出租车。

 

这人果然喝醉了。我一个人走在马路上,看了看时间,是9点左右,一个比较合适的家庭电话时间,拿出手机,拨通号码。

 

等待着电话那头,那个叫一个三十岁女人一阵愧意的小名响起:小苏苏。

责任编辑:卫天成 weitiancheng@wufazhuce.com

《我在三十岁的第一年》于每周二、四、六晚更新。

作者


毛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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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rg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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