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对死者予以尊重


文/李浩然

 

护士爱上了静止的老马,以妻子的身份主持了他的追悼会。参加的有搭档、前女友和“舍友”,每个舌尖都站着不同的老马,他可艺术可庸俗,可无赖可忠实,可虚假可真诚。那么老马究竟是个怎样的人呢?此时人类的语言和文字到底又有何意义?


我的一个朋友——小说家最善于编排自己的朋友,所以跟小说家做朋友是很危险的事情——暂且称他为老马,他养了一条狗,泰迪跟细犬的串儿,少了半截尾巴,这狗极其聪明,在我朋友死的时候跑到医院叫来了救护车。没错,我这个朋友一出场就挂掉了。但他仍然是这篇小说的主角。救护车赶到时老马已经没了呼吸,他赤条条躺在床上,确切说,是下半身躺在床上,上半身流淌到地板上。没错,他的尸体就是给人一种融化的错觉,他的整个身体都软塌塌的,唯有阴毛一根根直愣愣地戳向天花板,远看像一颗生机勃勃的盆栽。他的双手到死还在紧紧攥着床单,把床单抓成两颗子弹,准确无误地钉进第一个进门的护士胸膛。这名护士看到我朋友第一眼就爱上了他,这听起来有点荒唐,但事实就是如此。她先是摸了摸老马的心脏,又把两根手指搭在老马的颈动脉上,在确认老马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后,她的手很隐蔽地在老马的阴茎上拂过,抓了满手的爱情。

那一年老马三十五岁,没有结婚,是家里的独子,父亲不久前得了心肌梗塞,过世了,母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就从屋顶掉下来,摔死了。也就是说,老马唯一的亲人只有那条狗。护士领养了那条狗,给老马料理起后事。流程是这样的,把尸体送到殡仪馆,登记,开追悼会,火化。追悼会上只来了三个,一个是他的搭档,一个是他的前女友,还有一个就是我。护士向我们介绍她自己,自称是老马的妻子,她的眼睛深邃,睫毛上挂满了尘土和哀伤。她跟每个人握手,寒暄,她的手指细长,无名指上戴着一枚戒指。她的声音因为缺水而干涩,吐出的每个字都像是龟裂的土地上生长出的顽强的庄稼。追悼会上,她准备了一支录音笔,请求我们将老马的所有事迹和履历(好的和坏的)毫无保留地转述给她,并向我们解释,这样做是为了收集老马散落的灵魂。我们口头对此表示理解。经过一番推让后,他的前女友率先发话。她一开口我就闻到了浓烈的火药味。

她说,你既然是老马的老婆,那么债务是不是也要共同承担?护士微笑着回应,那当然。于是前女友从通身印满logo的LV包里掏出一张纸,递给护士,护士接过来,看了看,确认是一张借条。护士的微笑在脸上缓慢衰败,她收起借条,操作手机给老马的前女友转了帐。我看到她总共按了四个0。每个0里面都圈着她对老马执迷的爱意。

老马的前女友收起手机,清了清嗓子,开始了对老马漫长的控诉。她遇到老马的时候,老马还是小马,她还是小姑娘,当然现在也不老,只不过成了大姑娘,大的不仅仅是年纪。她的胸脯随着她的讲述微微颤动,好像她的发声部位不是嘴巴而是胸。她说老马那时候还拥有茂盛的头发和同样茂盛的雄心壮志,他们分手后,他的斗志随着他的头发一起脱落,成了个吊儿郎当的秃子。这事儿我可以作证,但是说老马的脱发以及消沉和她的前女友有什么关系的话,我觉得未免牵强了。在分手之初,老马活脱像一只跑进麦田里的小羊,可劲儿祸祸庄稼,三天两头带我出去潇洒,喝完酒唱歌,唱完歌约炮,他的身体可能就是那段时间败掉的。那时老马还是一个艺术家,后来意识到搞艺术除了能让他睡到更多女人外一无是处,而放弃搞艺术可以让他摆脱贫穷,有钱了照样可以睡更多的女人,也就是说,搞艺术有女人没钱,不搞艺术又有女人又有钱,建立起这套漏洞百出的流氓逻辑之后,他果断放弃了搞艺术,下海经商去了。不过他忽视了一点,有的人生下来就是搞艺术的,有的人生下来就是经商的,他们早在还是个胎盘时就被上帝盖上戳,做好了分类。搞艺术的去搞钱就像是让哑巴去唱歌,指定荒腔走板。

他的前女友是这样介绍老马的:玩儿乐队的。儿化音在她的舌尖上做了重点标注,吐出来像一柄锤子敲击烧红的铁,把柔软的滚烫的事实锻造成一块坚硬的冰冷的嘲讽。据前女友讲,老马是乐队的牵头人和灵魂人物,他担任主唱,并且包办了词曲,产量颇丰,质量参差不齐,差的比较多,过得去的比较少,拿得出手就两三首。这我认可,他的歌除了那两三首外,狗听了都会捂耳朵,去参加音乐节就唱那两三首,多了得给主办方钱,一首两千。事实上,玩乐队只是老马的事业之一,除此之外,他还画画,摄影。他办过个人画展,第一天去了二十多个人,十五个是托,其中还有两名瞎子。工资日结,一人八十,末了,他想扣瞎子工资,被人家往身上吐口水,骂穷逼一个,活该搞一辈子艺术。照片得过一个小奖,200块钱的奖金全部用来请我吃饭了。

前女友跟老马相识于北京某音乐节,名单上八个乐队,六名歌手,她奔着某长发男歌手去的,结果那名歌手在音乐节的前一晚剪光了头发,成了一枚充满喜剧效果的人形鸡蛋,让她一下子兴趣全无。老马拯救了那个原本清汤寡水的夜晚,他和他的乐队第四个登场,她看到一颗绿色爆炸头,在当晚浓稠得声音和动作都充满阻力的灯光下,像一株流光溢彩的仙人掌。伴随着一段吉他solo,前女友心脏一阵痉挛,裤子湿了一片。不管你们信不信,我就是被电到了,一见钟情。前女友毫无避讳地描述着当晚的情景,并试图用甩胳膊夯实它的真实性。在那之后的两个小时对她来说足有一个白垩纪那么漫长,每首歌曲都是一格小的进度条,缓慢拉近着她和他的距离,终于等到音乐节结束,她不顾同伴的询问,直奔后台。她在后台如愿见到了老马,当时老马抱着吉他,整个人窝在沙发里,像狗一样睡着了,绿色头发一绺一绺地粘连在一起,露出铁锈色的发根。她叫醒他,撩起T恤,请他在自己后背上签名,他照办了。他们一起吃了宵夜,之后,他邀请她共度良宵,她欣然同意。

自此,前女友对老马先扬后抑的叙述完成了扬的部分,接下来所说的每一个字都充斥着贬损意味。我将它加以提炼,概括如下:

老马和她所有的共同开销都要AA,包括一杯咖啡;老马吃饭吧唧嘴,好像嘴里住着一辆年久失修的拖拉机;老马和她上床前一定要先唱一首自己创作的歌,不然就硬不起来,但是当他唱完之后,她已经完全失去了兴趣;老马喜欢闻自己抠过脚趾缝的手指头;老马一激动就会口吃。

她讲完,好像卸下身体里的负荷,整个人轻盈了许多。

这一部分前女友说的基本属实,老马确实是这样的人,最近几年我们朝夕相处,我对他的生活习惯有比较深入的了解。他不修边幅,不注重个人卫生,有段时间头发里生了虱子,还传染给了我,他却把这归罪于我,认为是我传染了他。结果他强行给我剃了光头,自己却舍不得剪,喷了一些药水,可能和染发剂产生了化学反应,头发变得五彩斑斓,像是KTV里的旋转灯。他还有很多小毛病,前女友说过的,我不再赘述,有一样,必须提一嘴:他梦游。梦游分两种,有文游,有武游。他是后者。文游没什么危害,武游就很麻烦。他梦游的时间通常在凌晨两点之后,先打一阵急促的呼噜,直到输送出来的呼噜声挨挨挤挤,叠在一起,好像马上要无以为继了,他猛然坐起身,挥舞拳头,大喝一声,哎呀,我说命运呐。(后来我知道,这是一句歌词,出自他最讨厌的乐队。)旋即爬下床,光着身子跑到厨房,一阵叮叮当当金属碰撞声过后,拎了把菜刀出来,凌空劈斩,口中呼喝有声。一二三四,二二三四。形似武术,实则是第八套广播体操,只是多了一把刀。第一次见他梦游,吓得我够呛,想阻止他,又不敢近身,满屋子都是刀光,我稍一动弹,就可能身首异处。我只好躲到床下。一套广播体操做完,他又返回厨房,将菜刀归位,回到床上,打个哈欠,唱道,命运呐啊,呐啊。扑通躺倒,鼾声又起。我从未向他透露过他梦游的毛病,是他自己发现的。有一天早上,他起床,发现左手拇指平添了一道口子,血已经凝固,在手指肚上形成一个暗淡的痂。门反锁着,没人进来,他检查了家里所有锐器,血迹沉睡在菜刀上。他没有怀疑我,他认为这事只能是另一个老马干的。为了避免对自己造成更为严重的伤害,临睡前,清醒的老马把菜刀藏起来,可梦游的老马总能找到。那段时间,两个老马玩起来藏猫猫的游戏。

关于他和前女友的爱情故事我也略知一二,那时候老马一个人租房住,偶尔把前女友约到家里来,做完从不留她过夜。有一次前女友赖着不走,老马偷偷把电闸拉了,谎称停电,前女友怕黑,老马还一个劲儿讲鬼故事,吓得前女友吱哇乱叫,最后落荒而逃。他的用意很明显,是不想让前女友知道他有梦游的毛病。只有我知道,而且深受其害。

老马借了前女友十万块钱,这事儿我也知道,情况是这样的,原来的乐队因故解散,他纠集了几个同学,临时组了个乐队,这些钱用来置办设备了。说说解散的那个乐队:最早离开的是鼓手,因为受不了老马总是指责自己打鼓有气无力,像是得了肌肉萎缩症;第二个离开的是键盘手,因为他发现老马睡了自己的女朋友;第三个离开的是贝斯手,她就是键盘手的女朋友。键盘手离开之前打了老马一顿,撞断了老马两根肋骨,贝斯手去医院看望老马,希望老马能够对她进行挽留,但是老马那时候深陷肋骨断裂和失去好朋友的双重痛苦当中,已经把男女之情狠狠摔在地上,并往上面吐了两口唾沫,捎带脚还踩了一脚,直言让贝斯手快滚。贝斯手很听话,滚之前,她踹了老马,不是分手引申出来的那个踹,是真的踹了一脚,当然这里也可以看作是一语双关。这导致的后果就是众叛亲离,更重要的是,他又多断了一根肋骨,让他延迟出院了半个月。在这半个月里,那条狗一直陪着他,除了狗之外,也有几个女人来探视,大多坐上几分钟,留下一个果篮或者一句保重,便匆匆离去。等他康复之后,情欲也随之死灰复燃,很快勾搭上了之前有过一床之缘的前女友。

没多久,老马跟他的第二个乐队又闹出矛盾,不欢而散,这些都是可以预见的,十万块钱买的设备卖了三万二,他对音乐的热爱跟钱一起,被他挥霍一空。

护士再次握起前女友的手,对她的坦诚表示感谢,谢谢你让我认识了一个更加立体的老马。护士很真诚。护士的眼睛泪花闪烁。

下面轮到老马的搭档发言,他的言辞要温和得多。他的这个搭档我见过两次,为人低调,和老马在一起总会被忽视,比如俩人去饭店吃饭,一进门,服务员迎上来,问,先生你好,请问就一位吗?存在感还不如那条狗。搭档说,那时候他做成人保健品生意,有一天,老马走进他的店里,想要买一种吃了能够硬三天的特效药。当时他跟他的搭档还不是搭档,俩人素不相识。搭档很坦诚地告诉老马,药不能乱吃,特别是壮阳药,副作用很大,小头硬三天,大头有可能迷糊四天,四肢可能软一周,反正就是得不偿失,让老马考虑清楚。当时老马的大脑已经完全被精虫所控制,把好心规劝当成了围着他乱转的苍蝇,应对的方式是消灭加驱赶,他毅然买下一瓶三十六粒号称印度黑金刚的强效壮阳药,当天晚上就吃下去三颗,这导致他此后十天都没法穿裤子,只能不停和女人做爱,像一头种猪,送走一个女人,他紧接着上吐下泻,搞得卧室像一间堵塞了的公共厕所。搭档讲得很含蓄,把壮阳药说成是找回男人自尊药,把做爱说成是为爱情鼓掌,种猪说成是不知疲倦的机器。但是护士的脸色还是越来越难看,白嫩的皮肤下面现出一道阴影。而他的前女友,则一直抱着肩膀旁观,时不时用一声冷笑来诠释自己的立场和态度。

在我的印象里,老马的搭档并不是个搬弄是非、背后嚼人舌根的主儿,起码在老马生前不是,现在他的表现完全颠覆了我的认知,我不知道他出于什么目的要对一个死者进行肆无忌惮地诋毁。没错,诋毁,这个词用在这里相当准确,他们的生意在老马生前就已经陷入赔本赚吆喝的境地,两个人不得不分道扬镳。做不成生意伙伴,但咱们还是朋友。这是搭档的原话,我记得一清二楚。难道是因为死人不会反击?

搭档继续说,老马试过药后,再次找到他,盛赞药丸药性刚猛,又对药物的配方提出质疑,显然以老马成人高等本科院校(全日制)毕业生的学识,一眼就看穿瓶子背面罗列的深海珊瑚、老山人参、百年虎鞭、千年鹿茸一类直挺挺硬邦邦的玩意儿都是哄骗文盲的把戏。搭档没有隐瞒,这赢得了老马的信任,接下来的一个半小时里,两个男人坐在面积不足十平米、门口张贴着重振雄风广告牌、四面墙壁上挂满花花绿绿的成人用品的门店里,共同筹谋了未来一年的商业大计,并对这份事业的前景赋予了充分的信心。在一名进店顾客狐疑的目光的注视下,两人互相拍了拍肩膀,达成了某种默契。

这段历史我没有参与,真假不可考,姑且当是真的,搭档的描述也符合老马的个性,他确实是一个头脑容易发热的人,常常脑袋都不拍一下就做出决定,组乐队如此,放弃搞艺术如此,养狗也是如此。我知道的情况是,老马在成人保健品事业上投入了极大的热情,那段时间,他的房子里堆满成箱的壮阳药。他跟搭档的合作模式是这样的,搭档趸来货,直接卖给老马,老马再四处兜售。据搭档说,他放给老马的价格都是进价加一点运费,老马深信不疑,我不太相信。

那年七月,老马骑电瓶车肩挎绣着“中国男人从此站起来了”的绿色帆布包,行驶在烈日骄阳下的身影印满了狮城大街小巷。每家保健品店都出现过这样一个男人,他的头发稀疏,露出赛过南极仙翁的宽阔额头,脸上汗水混合着油脂缓慢坠落,他笑着,笑容被汗水稀释,扩散到整个头部。他打开背包,从中取出一个蓝色玻璃瓶,举到店主面前,开始侃侃而谈。他的热情持续了两个月,随着秋天来临而逐渐冷却。药的销路不太好,这跟他起初的设想差距巨大。更让人绝望的是,他把所有积蓄都换作了壮阳药。到后来我俩吃饭都成了问题,显然,壮阳药并不能充饥。

但是在搭档嘴里,事情呈现出另一番面貌。老马极度自大,对事业毫无上进心,所有业务联络都是靠他,老马完全做了甩手掌柜。最后,搭档总结说,毕竟是搞艺术出身,根本就不适合做生意,怪我看走了眼。他前面说得简直颠倒黑白,可后面好像又没什么问题,这让我一时也有点恍惚,搭档到底说没说错?

我还记得搭档当初奉承老马时的嘴脸。“哎呀,您瞧瞧,搞艺术的就是不一样,往那一站,不用说话,整个儿气场就出来了。”“让您出去谈生意,简直是大材小用。”“马兄,我平生没服过人,现今就凭您这份儿劲头儿,我服您了,真服了。”说着说着,往往还要竖起大拇指,以加强马屁的氛围。这时候,老马通常会面露微笑,翘起二郎腿,双手叠放在大腿上,两根手指在膝盖上敲击,看样子十分受用。

搭档毫无节制地往老马身上泼着脏水,护士一直双手握在一起,自然下垂于身前,左手两根手指不停转动右手无名指上的戒指(可能买大了),她的表情很严肃,看不出任何情绪。

我很气愤,现在,我必须承认,之前对小说家存在偏见,绝不仅仅是小说家会编排自己的朋友,其他人也会。比如现在站在我面前的这对男女。作为老马最要好的朋友,我有义务对老马破损的形象进行修复,我打断搭档的话,义愤填膺地说,汪汪汪。搭档和前女友同时打了个颤,搭档紧贴着面皮的胡茬直竖起来,前女友的胸部瞬间缩小了三分之一。搭档挡在前女友身前,两个人的手在他的屁股后面紧紧握在了一起。这个举动可能逃过护士的眼睛,但绝逃不过我这一双狗眼。护士用手拂了拂我的头,说,乖。我不叫了。我说什么都是徒劳。护士谢过了老马的搭档,她说,如果老马活着,我可能不会爱上他,但他现在死了,活着的老马跟我没有任何关系,我老公现在躺在棺材里,他是一具不会说话也不会动的尸体。

接下来进入火化流程,护士把录音笔放在了老马身旁,一同推进了火化间,在此之前,我看了老马最后一眼,他的面容苍白而陈旧,如果不是他在梦游中失手砍断了我的尾巴,他在我心目中也是个完美的朋友。

责任编辑:讷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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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浩然
李浩然  
除了会写小说,就只会写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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