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家堡子没有眼泪


文/Boli

 

理想和现实的交错之下,诗歌与伟大事业逐渐远去,飘泊流浪的梦想终成虚幻的口号,昨日欢愉已是马家堡子最后的眼泪。


老马这次过年从深圳回山东,除了与家人团聚之外,主要干了两件事。

第一件事是经过福州的时候去见了女朋友的家长,在女朋友的闺房住了三天四夜,夜夜翻云覆雨。我八卦打听了一嘴,才知老马的女友欲望很大,新冠之后收敛了许多,但也一夜五六次起步。我大为吃惊,老马平时看着挺虚的,怎么比我历任前男友都猛。

老马说他肉体其实十分痛苦,但奈何太爱她了,妥协是一个男人应有的品德。不得不说老马是个好男人。

第二件事是见一见高中玩得不错的老同学,重温一下情谊,感怀一下岁月,在老马的访友行程中,我有幸忝列其中,也拉低了老马友圈的整体逼格。

老马在深圳的字节工作,产品运营,毕业才一年,年薪30万,对于我们这种山东小县城工薪家庭走出来的粉领子文科生来说,老马已经是佼佼者。

我毕业后在家附近的私立小学当语文老师,我读的师范,专业对口,干着牛马的活拿着每月三千三的窝囊费,苛扣下来到手两千八。一个班四十多个小孩,个个家长都希望我拿他家崽子当祖宗,不然就是我当老师的没责任心,大哥大姐们,小的一个月领三千块的劳务费,您还想体验什么样的服务?每天活着就是受辱,一进教室就想上吊,所以前段时间辞职了。

在学校浑浑噩噩一年的时间,唯一有点难忘的也就剩跟英语老师搞破鞋。

英语老师今年三十五,结婚四年,长相一般,身材极品,优雅纯正的英式发音在连普通话都蹩脚的小县城里格格不入,据说还是海归,不知为何如今沦落至此。他说英语的时候很性感,为此我特地在百度上“62个优雅好听的女孩英文名”里给自己扒拉了一个合适的,moina,莫伊娜,寓意是纯真、温柔与忠诚。我们每次做爱的时候,我就让他呼唤我moina,他在我耳边一叫,我就湿了。

那时候是夏天,两个人汗涔涔在一小时十八块的县城小旅馆里耳鬓厮磨翻云覆雨,还说英文,实在是颇有一番中世纪落魄贵族偷情的情趣与风味。

我们总共欢愉了七八次,刚开始钟点房的钱是他付,后来有次他突然提议AA,或者轮着来,我想了想说可以,毕竟是双方受益。但那天我就萎了,任他怎么moina我也湿不起来,因为突然清醒意识到无论他口音再怎么纯正性感也不过是跟我一样为了三千块每天低头哈腰的临时工。本着人道主义的态度我又跟他维系了一段时间的不正当关系,之后就借口搞破鞋良心发现匆匆结束了这枯燥教学生涯里短暂而激情的岁月。

扯远了。总之我的想法是去外面漂一漂,找点儿文员之类的活干几年,服务员也行,总之别在家待着,也别跟教育沾边。我妈天天唠叨我说考编考不上,考公不想考,找对象还挑挑拣拣,此乃山东不孝女之典范。我理应因此愧对家长和祖籍,但我无动于衷,所以又罪加一等。我不堪其辱,只能走为上策。

身边几个跟我关系比较好的朋友,均不负众望成为了人民教师或人民公仆,没在社会这个大染缸摸爬滚打过,所以找工作这事儿只能求助老马。

老马还在深圳的时候,就远程帮我修改了简历,指导我说hr喜欢看什么样的风格、关注的点在哪,还给我列了个共享表格,十分详细,我很感动。后来老马说,反正马上过年回家了,回去之后可以当面跟我说说找工作这事儿怎么整,投简历的注意事项、简历撰写的注意事项、hr面和业务面分别有什么需要注意的。老马真的是贫贱不相忘。

算起来我们整整三年没见面。

我们以文学和音乐会友,高中晚自习我有时候写题写累了就在草纸上写诗,写完了递给他传阅。他就坐我右后方,隔一条走廊,他看完了再给他同桌传阅,或者直接把我的诗放中间,一人捏一个纸角,凑着头一起认真赏阅,不时发出啧啧赞叹之声。每次转头瞥见此情此景,我都甚感满意。

他同桌叫浩哥,五大三粗的小伙子订阅了一整年的《萌芽》,每天晚自习配着校食堂一块钱一个的美味油饼细细品味。但浩哥不写诗,顶多表示对本人才华的赞扬,马哥写诗,他读完后会用十分卡哇伊的铅笔字在旁边点评几句,赞美在前,批评建议在后,有时还会临时对诗一首,文采斐然,颇有少年天才之范。

他写的诗我也读过不少,多以哲学和政治思考为主,十分布尔什维克,十分左派,十分理想主义。

至于以音乐结缘,是因为我们都听摇滚,但那时我还是入门级,以国摇和英式流行摇滚为主,痛仰是我的启蒙,Coldplay是我认知的天花板,为了装逼也会听Blur和Oasis。老马则钟爱60、70年代的古典味儿的十分Vintage的含有较多布鲁斯元素的迷幻摇滚,认为其更接近摇滚最初的精神和样貌,不怎么听国摇,顶多听两首上世纪的魔岩三杰。后来高二元旦晚会,老马想献曲一首,他电吉他弹特别棒。思来想去,还是选择了更通俗更现代也更朗朗上口的痛仰的《再见杰克》。可那时候《乐队的夏天》还没出来,痛仰在我们班也没几个人听过,老马还想找个人搭伙,我一看节目单,说:“我来,痛痒我喜欢,再~见~杰克!再见我的凯鲁亚克!”

几年后痛仰在我大学所在的城市有演出,我花重金购入门票一张,听了半个多小时出来了,像复读机。

老马在音乐、文学、数学、哲学及绘画方面都悟性很高,也小有造诣。比起写诗他似乎更喜欢在课本空白处画小人漫画,他把班里每一位老师都画成小人,得老夫子连环画之精髓,寥寥几笔勾勒出活灵活现的个人特色,再取一个既卡哇伊又损的外号,配之一些颇有哲学趣味的原创损段子供小圈子翻阅欣赏,给人以深刻印象。以至于如今回忆高中时期,所有老师的姓名和恩情都忘得差不多了,只能记起老马取的那些外号和讲的损段子。

我有段时间很嫉妒他,当时文科每个班抽前四名组成“临时尖子班”,每个周六日来学校集中在一个教室里上额外的自习,发一些额外的卷子,受一些额外的苦。我是后天努力型选手,老马是天赋型,我在大电风扇的嗡嗡声下面哼哧哼哧解函数题的时候,老马就在卷子空白处画小人漫画,画累了就趴着睡会儿,桌上垫张卫生纸接口水。此情此景不禁让人咬牙切齿。但此状未持续太久,没几周我就跟年级倒数第一处了对象,受情欲挑拨,成绩急转直下,即刻被踢出了尖子班。已不在一个评价体系,也就谈不上嫉妒。

老马是个很重情谊的人,哪怕他高考考进了港中深的经济专业,现如今又摇身一变俨然成为CBD高档写字楼里的白领,每天讲普通话夹English,开早会喝下午茶,开口闭口这项目那项目,回我们小县城照样没什么架子,还是能操着一口流利的方言跟昔日的兄弟们坐小马扎吃路边几块钱的菜煎饼。

我们读大学期间见过两面,一回夏天,一回冬天。夏天那次是大一暑假,我们在一中门口的“喜悦之茶”(喜茶的山寨版,但已然是小县城最高档饮品店)碰头,他草绿色T恤前襟都湿透了,头发后面扎了一个小辫子,在他肥肥胖胖的身体和圆圆的脑袋上一颠一颠十分可爱,点了一杯加冰奥利奥奶茶,几秒钟喝完,让我想起网上有个NBA黑人球星喝矿泉水像喝口服液。后来我们去吃串串小火锅,老马给我讲深圳初体验,说一次见路中间被扔了个行李箱,就一个普普通通的行李箱,不知谁放的,结果十几分钟之后小小的行李箱周围围了一圈警察,武警,全副武装,都不敢轻举妄动,最后发现里面除了两双袜子啥也没有。还聊起他组乐队的事,他是主唱兼吉他手,鼓手那家伙是个墨西哥人,学化学的,一般来留学的要么家境优渥,要么有华人亲戚,但这家伙既没有优渥的家境,又没有任何亲戚是中国人,是纯粹抱着学知识的态度来的。而且此人很有才华,常常根据学校里的时事即兴写歌,旋律虽简单却悠扬且颇具感染力,当时学校有个学生考试没考好跳楼摔死了,当晚他就为死者写了一首歌,其中一句是“等我死的时候,我才发现原来我没有那么孤独”,弹唱时,泪水盈盈。

以上是我跟老马高中毕业后第一次见面的情形。

第二次约饭是在大二寒假,晚上约在步行街一家拉面馆里,差点没认出来他,军绿色贝雷帽,一头爆炸披肩长卷发,黑色超大号垫肩西装被他肥硕的身体撑起,左胸口的口袋里插着一朵红色玫瑰花做装饰,深蓝色做旧牛仔裤,墨绿色帆布鞋,一进门就引得店里顾客纷纷侧目,在小县城苍蝇面馆里实在是格格不入。

我指指他胸前,问他这怎么还插个玫瑰花。

他气喘吁吁说,不好意思中午的时候出来有点事,花是中午在路边小店顺手买的,现在有点蔫了,抱歉。

我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他的意思应该是,这是一种礼仪,花蔫了,所以觉得有点不尊重我。

我品味了一下,优雅,实在是优雅。

他跟我讲他谈了女朋友,初恋,他亲昵称呼她为“咸仔”,同校的,福建人,学的是计算机,但平时喜欢搞搞文学艺术,两人在学校BBS上认识的。那时候她在BBS发布了几首自己写的诗,他忍不住在下面评论:主题单调,词藻空洞,意象直白。于是两人就在评论区吵了起来。这是相识契机。后来两人约线下见面探讨诗作,探讨的结果是女孩把老马领进女生宿舍二楼的公共厨房,给他做了一块鲜嫩多汁的西红柿煎牛排。老马吃到人生中第一个女生给做的饭,瞬间坠入爱河。

深圳街头有很多自动售花机,老马每次和女友约会,都会在路边顺手买一支玫瑰花送她,然后他们去看展、参加一些小众艺术聚会、看话剧或者在小公园草坪上抱在一起旁若无人激吻。老马跟我聊起这些时,其实我很酸,才高中毕业两年,他怎么就过上西式生活了??我读个破大学连省都没出,某师范学院苟着,学校位置很偏,附近没什么娱乐设施,就一个农村大集市,平时跟舍友出去赶个集买个香辣孜然淀粉肠都乐得屁颠屁颠的,什么不同人不同命啊。

后来我们聊到职业规划,我说我可能会考研,不一定,不考研只能当小学老师,考上的话能当初中的,不喜欢小学生,太闹了。

老马说,这样啊。

我问,你呢?

他说,我可能是个不太靠谱的人,没什么规划,也不喜欢现在的专业,我比较想去美洲流浪,墨西哥或者哥伦比亚,不用上班不用工作,当个流浪歌手这样。

老马一番话给了我很大的冲击,完全超出了我的认知范围。想象一下,当你和你身边的人全都在认真思考讨论考编还是考公还是考研、毕业后出不出省这种事儿的时候,突然有个人跟你说他毕业后要去美洲流浪。

高下立判了,自惭形愧了。

我脑海里不由自主浮现出老马顶着一头长卷发背着个破吉他衣衫褴褛在墨西哥酒吧和一群大胡子外国佬边喝啤酒边嘻嘻哈哈说黑话的场景。

太遥远了。墨西哥……啊,多么遥远的太平洋彼岸的陌生国度,多么遥远而陌生的异域生活,不知道墨西哥人是不是天天吃墨西哥鸡肉卷。

以上是我跟老马高中毕业后第二次见面的情形。

后来我们没再约线下见面,一是他忙,二是疫情兵荒马乱的,我也很少出门,顶多偶尔在微信上聊聊,我总觉得我们高中毕业后就太割裂了,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我甚至连深圳都没去过,北上广深只去过北京,小学六年级我妈给我报了个三天两夜的团去看故宫天安门。我是土狗。他刚开始很偶尔还会给我发来几首自己做的歌的demo,跟我分享一些编曲方面的心得,但我太业余了,根本不懂乐理,唯一摸过的乐器是我舅年轻时留下来的木吉他,只有暑假速成班水平,所以老马发来的那些我只能听个旋律听个声,评价“好听”或者“哇太好听了!”

老马说,现在乐队真难做,尤其是大学生乐队,除了朋克的,基本都不卖座,大家都喜欢听燥一点的,好蹦的,但重金属又太过了。我说,是,确实,我就挺喜欢朋克的。老马说,你平时都听谁的?我说,之前很喜欢脏手指,但最近主唱刚结婚就爆出来性骚扰,被爆出来的第一件事不是给当事人道歉而是给媳妇写了首歌,并趁热在各大平台发布,我接受不了。老马说,啊,脏手指……我不是很了解哈。国外的有没有喜欢的?我说,还是听国内的多一些。

我恨呀,怎么听了这么多年,我还是只喜欢听国摇(没有说国摇不好的意思)!

老马没再继续追问,温和友善地转移了话题。几次之后,他也就不找我聊音乐了。与此同时,从老马的朋友圈大概可以窥得老马本人并没有继续往流浪歌手或流浪诗人的方向走更远,乐队迅速组建并迅速解散,老马辗转好几个公司实习,从蓝色光标到京东到网易,从南到北再回南,不停在社会上奔波,与当初设想的所谓流浪生活相距甚远,但在一些特殊的日子还是会转发一些左翼公众号的文章,偶尔发表一些温和的小布尔什维克感言,不知道会不会屏蔽他的历任上司们。

老马的转变我可以理解,我将其解释为二十来岁青年人生观价值观的剧烈动荡,像我现在,我也几乎不写诗了,因为我心中已没有足够的柔情也没有足够的愤怒,仅剩的一点柔情都用来跟人偷情了,如果现在别人问我还搞不搞文艺,我只能说当小三算不算。

但我对老马仍有滤镜,我总觉得如果哪天他真的从字节辞职了孤身一人去了墨西哥流浪,也是在意料之中。近些年我对很多人祛魅,唯独觉得老马的身上还是充满可能性的,就像我高中时期就觉得他在草纸上写下的那些东西,发展发展能好过哥伦比亚的诗人和智利的小说家。

老马今年这次回来,还是留着一头披肩长卷发,传授给了我很多找工作的经验(哪怕很多其实不适用于我这个双非师范生),也给我带来了许多大城市的见闻,多和经济、市场、营销有关。他说,20岁之后不知为何突然感觉肩上承担了很多家庭上的责任,也可能混经济圈里耳濡目染,搞钱这事儿就自然而然提上了日程,加之咸仔很懒,她很聪明但很懒,她学的计算机,但完全不想做相关工作,她说在公司工作就是异化人,她宁愿回老家帮她妈妈卖茶叶,她不想被异化只能我多被异化点儿了,钱总是要赚的嘛。

我笑,我说你都工作了这头发还没剪呀。老马说,这是我唯一的坚持了,字节在这方面倒是挺包容的。我看了他简历上的照片,也是长卷发,但穿着十分职业的西装打了十分职业的领带,露出一个十分职业的微笑。确实跟他说的一样,长发是最后的倔强。

不过,老马接着说,不过我的leader刚好是个摇滚爱好者,我们还挺投缘,他今年四十了,但还能感受到他身上有点儿别人没有的那股理想主义的劲儿,不多,但这个年龄还有已经很不容易了。他挺喜欢我,可能在我身上看见他曾经的青春了吧。

我说,那很好。

老马说,是的。回来之前,部门年终团建,晚上在KTV包厢他非得怂恿我唱几首摇滚乐,结果我那天被迫来了个国产摇滚老歌串烧,无地自容啊,梦醒时分啊,一无所有啊,还有崔健伍佰的那些经典款。Leader很高兴。

老马说起这些的表情耐人寻味。

我问他现在在字节工作是不是很满意,如今就业环境这么差,进大厂是多少人的梦寐以求。老马说,没有,反而觉得有点心虚。怎么会心虚?我问。老马的业务能力我觉得不用怀疑。

老马说,因为觉得拿到手里的每一分钱,都是间接从另外一部分人身上榨取的,从中国多数群体中榨取的,从同志们身上榨取的,有时总觉得自己在背弃曾经的理想和信仰。

如果换个人说这些话,我肯定觉得这人真能装逼,得了便宜还卖乖。但老马不一样。他的语气黯淡下去。他还说,他左圈里许多朋友都还做着力所能及的事,他们有些人深入工厂,和流水线工人们一起工作、交谈、调查、建立亲密联系,教工人们用知识武装自己。

我说,所以你觉得你本应去做这些但你没有?

老马说,也不能完全这么说,从初心和思想上来说,他们做的是很值得尊敬的事情,但从采取方法上来看,他们是知其不可以为而为之,过于极端和鲁莽,说实话还有点玩弄身份的感觉。

我问,那你现阶段的理想是什么?

老马稍带羞涩地说,想跟咸仔尽可能长久地携手走下去,然后挣钱供养我们的生活。

挣得越多越好?

挣到与我的能力和才智相匹配的钱。老马说,如果有天我发现我不过是个庸才,那挣多少钱就无所谓了。比起挣到不足以匹配我能力的钱,我更害怕发现自己不过是个庸才,那太痛苦了。

那你想跟咸仔结婚吗?

老马说,目前阶段来看,我和她都是坚定的不婚者。像恩格斯等伟人也终身未婚,但有长期伴侣,他们为这种两性生活方式提供了很好的参照。

我追问,那你爸妈不想抱孙子之类的?

老马说,他们肯定想,但这也不能强求。咸仔对女性生育这件事深痛恶绝,经常抱怨什么时候才能普及男性生育技术,然后让我生。

我笑:那你怎么想?

老马很自然且真诚地说,如果技术真普及了,而且咸仔真想让我生,那我就生啊。

我震惊,脑海里又自动浮现出老马一头长卷发挺着个大肚子叉开腿满头大汗躺在医院手术室里生产的场景。滑稽而动人。

不过呢,老马接着说,生孩子无非是为了继承家业和血脉,但普通人一辈子攒下来的那点家产和平庸的基因又有什么继承的价值呢,还不如60年代写的一首摇滚乐。

我点头表示认可。

总之那天我们聊了很多,从皮肉之欢到形而上学,相谈甚欢。道别时他突然说,很多你问我的问题我都是临时想的说辞,这两年生活节奏太快了,很多问题都来不及思考,如果换做明天早上你再问我相同的问题,我很可能又是另外一套话术。

我还没来得及回味老马刚刚的观点,他就自我解构了。这很老马。

到目前为止我投了一百多份简历,依然没有找到一家愿意收留我的公司,我刻意避开教辅机构,却发现除了教小孩我好像什么都不会。下周我打算去杭州租房子,江南水乡,抚慰心灵。等房子租好了再在附近慢慢找,看哪里缺不缺服务员或者前台,先打打零工也行。杭州的房价我大概看了一下,押一付三的话我能租一个季度的,然后手头还能剩两千块。

如今看来,我当流浪汉的几率其实远远高于老马。

责任编辑:李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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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oli
Boli  @boli丁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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