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这样,或者也并没什么错,昭昭这么想着。
午后的日头暗得像黄昏提前与这座小城问好。陪程远扬巡着一个个小城,唱歌或者做些休整。过后,昭昭还是等来了他的求婚。昭昭想都没想就答应了。她常常这样,有时被突如其来的快乐侵袭理智,而后变得如同一个失去智慧的初生小孩,凡事总要存一些感性,凭着第一印象来决定些人生转折。
程远扬没房没车没稳定收入,这点和昭昭很像。她也从没弄明白自己到底擅长什么,又要如何安顿一颗晃荡了多年却还没沉静下来的心。她总是有太多突如其来的快乐,和异想天开的想法。比如,她在某一天深夜,因为走在路上看到了久违的星星,所以想要陪着程远扬去西藏唱歌,顺便把那儿的星星都看了。但一向在这些奇怪而荒诞的人间理想里,程远扬大概率是更理智的那个。昭昭有时候会心觉愧疚,毕竟让一个唱歌的保持冷静和理智,说起来也是难为了程远扬。既然如此,不如就当机立断——
这婚,结了。
领证的那天昭昭如往常,在无事的黄昏,喝盏茶或者读些书,她习惯了日子的小火慢烹,也习惯随着程远扬,在四处奔走的路上,给他一个家。她总是比想象中更迁就他。原本可以在家里守着三尺讲台,平静而顺畅地工作,大概会经人介绍相亲继而结婚,生子,看着孩子结婚生子,随后老去。这些是在遇见程远扬以后,骤然改变了的。随着昭昭的一生,像风一样远扬了。
程远扬夸赞她做得糖醋排骨好吃,于是她开始养成了习惯,每到一地,便总是先熟悉周边的菜市场、水产市场、生鲜市场……赶早市对她而言,是生活中的琐碎,却也逛着逛着,就变成乐趣。糖醋排骨的糖色最难熬,昭昭却总能掌握合适的火候,看着糖油交融,在锅里冒起来泡泡,便好像在翻炒的时候,把自己和程远扬的人生倒入这口大锅里,裹进泡泡里去了。泡泡金灿灿的,“砰”一声儿破了,她却想到了那句“日日是好日”。
程远扬的演出通常是在晚上,退了太阳去后,也该轮到了他上场。她从不陪他去练乐队,只是在每场演出时,默默找个地方坐下,看着台上把着麦架唱歌的人。鼓手是他们的半个媒人,键盘手是其中最有性格的,却常常因为她和程远扬两人的小吵小闹而被迫变成和事佬,贝斯手是女孩,却喜欢留着短头发,因为如此,她虽喜欢键盘手多年,却也未尝得到过点点青睐,贝斯手以为键盘手认为她不够贤惠,因此常跑来问昭昭糖醋排骨的做法。昭昭也倒乐意教学,毕竟原是该做老师的人。
昭昭如今只不过写一些说不上好还是坏的字,成篇了的,就放在公众号里,一篇文章两三百块,实时到账,虽说赚得不多,但抵不住昭昭的空闲时间漫长,一来二去地写着,月入几千块钱,多做几顿糖醋排骨也是够的。那些小人在她手里今日来明日去,甚至有的还过不到明天,便已经要她给了一个好归宿。昭昭不擅长写什么悲情的故事,她总不觉得日子还能有多悲凉和凄惨,她想着,这样肆意地把大好时光握在自己手里,连同时光赠予自己的爱人,以及那些总是填在歌词里的情话,就已经足够她把日子酿出蜜去了。
程远扬每每看她一边从厨房端出饭菜,一边蹦蹦跳跳地说这些令人愉悦的话,总是笑她又拥抱她。程远扬在她额头上再落下一个吻,笑起来就像是昭昭第一次见他时的样子。
“你说程远扬是不是捞到宝了,有昭昭这么好的老婆,夫复何求?”贝斯手拍了拍键盘手的肩膀,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
“我想是的。”键盘手正开车,一边回复着贝斯手,一边想着为什么她总是能在不合时宜地时候和他这么自然地对话。
鼓手坐在后排,看着旁边十指紧扣的昭昭和程远扬,大概也觉知世界美好,便傻乎乎笑了两声,顺便跟尚未见面的网友攀谈一二。
日子太平静了,昭昭靠在程远扬的肩头这样想着,手指顺势去磨捻那双大手的轮廓,几年过去,她却十分感恩程远扬仍旧没把她的手放开。
夜晚清冷,换季的时候昭昭容易感冒,却总要坚持抗着,她一直都不怎么爱吃药。程远扬洗完澡从浴室出来,看见满地的鼻涕纸,笑着挠昭昭脚心,逗得她一边躲一边“哈哈哈哈”。昭昭躺在床上看着裹了浴巾的程远扬送来一杯热水,便欣然接下。她晓得他总会把屋子收拾得很干净,把那些散落在各个角落的鼻涕纸扔掉,再燃一柱安神香为她助眠,临睡前的晚安故事应该会讲到小熊和小狗的爱情……她习惯了。她晓得在旁人看来是她总乐意做那个迁就程远扬的人,却也知道实则是程远扬更照顾她。
“谢谢你照顾我啊。”她颇有感激之情地在迷迷糊糊间握紧了程远扬的手。头埋进他的肩头,蹭了蹭才肯罢休。
“一直都是我们要互相照顾的。”程远扬喜欢在睡前摆弄昭昭的头帘儿,他觉得就像是拨动吉他的琴弦似的,看着它们弹起又平复,循环往复,犹如生活。
“晓得你总是很贴心,嘻嘻。”
“你也总知道我就愿意吃个糖醋排骨。”
“等这次巡演结束,我想养养身体,咱们也该要个孩子了。”
“那我就陪着你一起,咱们去你最喜欢的地方住一段时间。”
“想去曾婆婆那儿,曾婆婆还惦记着咱们呢。”
“好,睡吧。”
程远扬很清楚,曾婆婆在哭。但他却失去了理智似的说:“我今晚没有演出,我想吃糖醋排骨。”
曾婆婆的哭声小了些,眼泪浸在干瘪的面颊上,随着遍布的皱纹盘绕,盘绕。曾婆婆想着昭昭,却再没有说过话。
昭昭的头七过得平静。程远扬的眼睛还青肿着,却总归是告别了曾婆婆而后上山,山巅很静,让他闭上眼睛就想到演出结束那天,自己喝了不少酒。他牵着昭昭地手,窜梭在酒吧的舞池里。昭昭喜静,但还是陪着程远扬扭动,她也喝了些酒。灯光变成昏黄色,像极了每日落在灶台前的黄昏。弥散而妖娆,昏昏沉沉却也可以清醒。
程远扬已经习惯看见昭昭穿戴着围裙,拿着扫帚扫地的样子,都快忘了这面容姣好的女孩儿,也向往一些近乎疯狂的举动。就一杯一杯喝,舞一波一波跳,像是经历了三生三世的天荒地老。程远扬总是紧紧牵着昭昭的手的。演出顺利一直都是程远扬在事业上的唯一所愿,但被唱片公司看到,却是他从未想过的事情。去酒吧的路上,程远扬偷偷告诉昭昭,自己这段时间一定会倒霉一次,才能平复这回的幸运之神降临。他一直相信万物守恒,这个世界的复杂不在于“有得必有失”,而在于下一秒谁都不晓得会得到什么,又将以怎样的失去作为代价。
“昭昭,我的代价太大了。”
空旷的山间他这样对她说,他看着天,就近在咫尺似的,却伸出手去也怎样都够不到边。伸展让他更加疲惫。胡茬冒了出来,猝然而仓皇 ,就像他们的名气一样,在签下那份合约后,就变得不再与世界其他万物有太多相同。程远扬说不清自己是否喜欢这样的日子,又或者只是习惯了与昭昭在一起时的终日闲散。
“昭昭,我带你去见曾婆婆了。她哭得伤心,你能……你……算了。”
他存了些理智在脑中,知道人死不能复生,就也没再说那些关于“你还能不能回来”一类的话了。
昭昭就这样把手递给程远扬,她在冬笋汤出炉的那一刻恰到好处地关了火,又恰到好处地接到了程远扬的电话。
“又要加演?”
“不是,是合同。”
“怎么了?”
“合同,我们,签了。”
“好事儿,给你加个糖醋排骨。”
“一起出去吃吧。”
“嗯……也好。”
“那来接你。”
昭昭换上那件淡紫色的连衣裙,踏了双高跟鞋。她把手递给一开门就能撞见的那张笑脸,程远扬一路紧握着她。
她想着,这样的话真好,在从前和往后,都是好的。
她看着一路带着自己奔跑的男孩,她要再跨大些步子才能跟紧他。如果陪伴一个人实现梦想也是一种幸福的话,那她的幸福在今日早已超额。
舞池里他们拥抱,昭昭喝了些酒,在黄昏般摇晃的灯光里,她曾失去的那些,终于如数回到了自己的身体。她看着也在看着她的程远扬,抱得更紧了些。
“是什么让你更快乐呢?”
“没有比此刻更快乐的了。”
“那往后会忙吗?”
“大约是演出多一些,走的路多些,你也更忙一些。”
“那我们以后的每一天,也还会一起起床或者一起睡觉吗?”
“我想会吧。没有演出的时候我还能陪你一起逛早市,去采买生活用品,陪你一起看看书。”
“那我教你做糖醋排骨,然后我们晚饭后一起散步,看电视。”
“好啊,那还是你先洗澡,我后洗澡,躺在床上说说话,我们就一起睡觉。”
灾难和快乐一样,总会突如其来的。
飞车而过,昭昭倒在地上。本来是摇晃的,促然整个世界停顿了下来。她闭上眼睛之前看到的还是程远扬,她不知道这足不足够让自己在喝孟婆汤的时候无所畏惧,她不想忘了这些好不容易回到身体里的快乐。她与他还有太多事情没来得及一起去做。她晓得自己体内的那个天使也促然倒地,就像被命运戏弄了以后,却还是想要坚持地活着。她看着那双被水雾熏透的双眼,他鬓间的汗珠又浓了些,汇成一股股,淌下来。她也,躺下来。她握住的双手还是放了,没什么力气。那些突如其来的快乐,最终还是要她自己来付出收获的代价。于她是结束,于他是失去。
山上的风凛冽了些,程远扬把烟的余火熄灭,这四十九天来,抽烟这件事情是能给他突如其来快乐的唯一来源。他抽得很肆意,狂妄而忧伤。他离开的时候想到了能量守恒,他想着如果他失去了昭昭,那么将来的日子里,是不是也会以什么形式弥合得上。
他晓得的,有些失去,代价太大,填补不了了。
所以,昭昭,祝你在往后的日子里,能总拥有些突如其来的快乐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