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发觉自己已经记不得长春秋天的样子了。
自十八岁离家以来,在长春度过的秋天屈指可数,都是逢着十一回去勉强待上几天。印象里本科有一次,研究生因为打疫苗回过一次,又赶上疫情,经历了十分繁琐而漫长的请假报备流程。工作后的几年倒是都回去了,也是真切感受到回家的机会越来越少了。
因此,对于长春秋天的样子已不大记得起来。只能偶尔在朋友圈里刷到别人的照片时,才惊觉长春的秋天竟有着许多色彩。天很高,蓝得澄澈,没有一丝云,像是刚从水里洗过似的。除去湛蓝,便是大片大片的金黄,偶尔杂一抹赭红,或是一丛翡翠绿,密密层层,高低错落。地面也被金黄的落叶铺满,隔着屏幕就能听到踩上去嘎吱嘎吱的脆裂声。斑驳的树影儿落在轨道上,有轨电车慢悠悠地驶过金色的叶子,也就驶过了秋天。上海的秋天是极短暂的,混混沌沌就过去了,前几日还穿着短袖,经过几场雨,便急着入冬了。我时常觉得,上海的天不够蓝,有时甚至黯淡得有些发灰,灰得落寞,总归是少了一点色彩。
秋冬之际是囤冬储菜的季节。清晨五六点,天还没透亮,早市就已经人声鼎沸了。一个鸡蛋饼,一碗豆腐脑,一杯热豆浆,热乎气儿升腾起一团白雾,在空气中蜿蜒成一条轻飘飘的河。吃过早餐,手里拎上一袋黄澄澄的菇娘果,一边听着商贩的吆喝,一边跟在经验丰富的阿姨身后,偷师讲价,而不得要领。地上铺着或白或蓝的塑料布,上面摆满了白萝卜、西红柿、青辣椒,后面停一辆卡车或是板车,白菜齐整整地一个摞着一个,大葱用浅红的塑料绳扎成捆,从挡板的缝隙里伸出青绿的葱叶。土豆是论麻袋卖的,回家后放个苹果进去,能延缓发芽。萝卜切条晒成萝卜干,葱也要摊开来晒,红辣椒用线穿成串,系在窗把手上,等晒得皱巴巴的,再摘下来炒辣椒油。《诗经》里说“我有旨蓄,亦以御冬”,大约便是这个样子罢。
这几日气温转入零下,我发现自己对于长春的温度,也正逐渐失去觉知。去年的11月初长春便已开始飘雪,在上海才是刚刚穿上风衣的季节。本科分明是离长春最近的时候,不过刚离开两三年,可那次回去竟穿了短袖。不想长春的风很大,冷得连说话声都跟着打颤,于是牢牢记住长春的十一要穿厚一点,以至于研究生那次回去穿得甚至有些过多。上海的冬天偶尔也是下雪的,大多是雨夹雪,刚一落下便要融化,所以街上常常竖起五颜六色的伞。我暗暗借着这机会辨认老乡,在心里悄悄猜测,某个不打伞的,或许也是个东北人。
一直没能适应上海的冷,每年这时候都一边开着电热毯一边怀念暖气。冷是有味道的,尤其是下雪的日子,是一股清清凉凉的微腥味儿。东北的冬天冷得凛冽而彻底,气温一降便是零下两位数,人们裹上厚厚的羽绒服,在外头多走一会,睫毛也跟着起霜了。商店把雪糕、冻梨、冻柿子散养在街边,挑几个带回家,换上短袖,泡上冻梨,打开电视,坐在热烘烘的暖气旁边,咬一口雪糕,便是记忆里常见的冬天了。上海的冷多了一丝细腻和湿润,一步一进的,往往还伴随着雨和风。看温度觉得还好,刚出门尚可忍受,走着走着开始膝盖冰凉,进到有空调的室内坐一会,就会收获摸起来像是发烧的脸和依旧冰冷的双脚。网上调侃上海的湿冷属于“魔法攻击”,潮湿的冷气总是悄无声息地钻进衣服,钻进被窝,想来确是有几分道理。
不同于上海常见的摩天大楼和幽深弄堂,长春有很多火柴盒式的老式筒子楼,也叫“赫鲁晓夫楼”——一个颇具历史印记的名字。最高五层,方方正正,缺乏美感,冷得厉害时连门锁都会冻上。我曾在那样一栋楼里度过了童年。住在附近的孩子,父母多半也是一个单位的。放学的时候,我们聚在楼下,抓一把雪,攥一下捏成块,再磨成不同的形状——一些只有我们能辨认的形状——兔子,楼房,还有汽车。待到楼里飘出煎带鱼的香味,就该回家吃饭了。厨房里悬着暖黄的灯泡,窗户上凝着漂亮的霜花,窗外的雪寂寂落着,在地面积起薄薄一层。车轮的痕迹相互交错,雪飘着飘着,那痕迹就被覆盖了,不多会儿,再踏上新的脚印。等到第二天,环卫工人推着铁锹,把雪铲到一边,就什么痕迹也没有了。
步行十分钟开外,是我的小学,早在我还没毕业的时候,就已不再招生了。我所在的班级,毕业时只有28个学生,后面的几届,听说人数更少。再往后,是更多的小学,关门的关门,合并的合并,没有年轻人,也没有孩子。那时候我十岁出头,还不懂人口流失或是老龄化少子化之类的词语,更不知道失去年轻人对一座城市意味着什么。
就像校门口的那排杨树,夏天时绿得葱茏,到了冬天,叶子就掉光了,光秃秃的枯枝如同整个城市的毛细血管,衰败蔓延到深冬的每一处末梢,无法挣脱。
某个假期我曾回去看过我的小学,空荡而萧条,门闩失落地垂着手,摇摇欲坠。操场边缘的单杠锈蚀了,墙壁上的标语也早已掉漆,石板搭的乒乓球台缺了一个角,无措地伫立在角落,看着满院半人高的杂草,寂静无声。
就快要忘记,我曾在这布满沙土石子和碎砖破瓦的操场上,听过六月的风。
生于九十年代末的东北,我不曾见过工业城市的辉煌,自我有记忆起,一切便都是尘埃落定的样子了。长辈们说,到大城市去,离开这。
后来,我终于成为长辈口中“离开东北”的游子。身处异乡,在某个冬日的午后,遥遥地望一眼窗外,艰难地抽取一些记忆,敲打下几行文字,试图在遗忘面前做一些无谓的抵抗,然后伴随着记忆的长河,滚滚而逝。
忘却的速度比我想象中更快些。277也停运了,我的回忆又少了一个。恒客隆倒闭了,果麦也没能撑过那三年,同仁书店换了地址还卖起了米面油,那天突然提起的正鼎记像是个久远到上个世纪的名字。
有人说,人的一生会死三次,最后一次是所有记得他的人都把他忘记。如果我记得的东西逐渐消逝,是不是我的过去在我自己的人生里也正缓缓走向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