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心剑


文/猫夜叉

 

除史实外,本文纯属虚构。对其中所提到的人事物无不敬之意。


1

2008年,我在香港中文大学读研,攻现当代文学方向,主要做香港通俗小说研究,毕业论文打算做李碧华和亦舒,题目还没想好。导师是学界知名的女学者,就是大家刻板印象的那种女学者,面容冷峭,讲课时还习惯板书,写得一手凌厉的粉笔字。交际时亦颇能饮,祖上是山东的,和我算半个老乡。

我没有师兄,只有师姐,有时学术活动结束后在酒店吃饭,没人能帮她。我很能喝酒,从小就喜欢喝,没事都喝二两,应酬时能喝二斤,喝完还能保持清醒,帮老师们打车回去,回宿舍才吐。也许是这个缘故,她对我还比较亲近。但我从心底知道,我不是做学术的材料,毕业问题不大,但毕业以后,何去何从,是非常迷茫的。

我从没想过留在香港,可要我从香港中文大学毕业,回老家做个中学语文老师,心里总觉得不是滋味。实话说,我喜欢写点小说,也见过不少作家,如果我能像他们一样,靠写作养活自己就好了。那阵子大陆最流行的通俗小说是《斗破苍穹》,我看了开头的几百个字,关掉了页面,明白时代已经变了,靠写作谋生是一种奢望,尤其是,写自己想写的东西。想来无论在哪个时代,能顺着自己的心意做自己想做的事,还能比较体面地活下去,都是那么地艰难啊。

我清楚地记得,那年秋天,农历九月十三,我的生日,下了一天一夜的雨,我忙着布置会场,没有吃蛋糕。早上我和妈妈打了电话,她向我道喜,我说辛苦的是她,儿的出生日,娘的受难日,我还追问她生孩子是不是很痛,她在电话那头很乐。我是真觉得生孩子很痛,而且危险,如果以后我也要结婚,就像大家一样,我希望妻子和我可以丁克,让她免去一部分的苦恼。但她如果想代孕呢,我应不应该接受?很难说,我有道德洁癖,但一旦爱上谁,她的道德就是我的道德,我会失去从文学里建立起来的一切标准。我从小不会说谎,也不是不会,就是不想,长大后学会了欺骗妈妈,主要是报喜不报忧,比如那天我心情其实很差,感觉人生像雨天一样灰暗阴沉,但我笑嘻嘻地说非常快乐,好让她老人家安心。

那场会议是讨论大陆新武侠的,来了好多名宿。武侠会议总是最热闹,除了研究武侠的学者,还会请很多作家,中国武侠协会也有人来,我第一次见宁宗则就是在会议上,觉得名字有些眼熟,后来翻珠海出版社版的古龙作品集,忽然发现原来写序的就是宁会长。我酷爱武侠,最早看过郑丰的《天观双侠》,来香港后发现她和我导师关系匪浅,还去过她家拜访了一次。后来金庸古龙温瑞安都看了一遍,给《昆仑》题字的梁羽生,我不太喜欢,倒是喜欢凤歌的《沧海》。

那天来的人,我印象最深的是林保淳,他深夜才来,大雨瓢泼,他带着弟子从车上下来,拄着拐杖。弟子给他打伞,穿着马褂,一脸书卷气,不像从台湾来,更像从民国穿越的。进到酒店大厅,请我们去为他搬书,车的后备箱有几箱子书,他来香港一趟不容易,所以每次都爱带很多书,送给别的学者朋友。雨夜孤拐,场面实在太过武侠,我终生难忘。再后来读他的随笔,才发现原来他是温瑞安的小学同学,四大名捕里无情的原型就是他。还有东吴大学的钟正道,很年轻,而且本人比岁数更显年轻,格外英俊斯文,刚一走进来,我的同门们就一阵低呼。她们早就盼望着他了。

我注意到他也带了个学生,女孩,个子娇小,看起来和我同龄,穿了一身紫裙子,远远看到就感觉气质不同。来签到时我很没礼貌地注视她,她的脸很小,像个小猫,或者狐狸,应该说,神情介于猫的天真和狐狸的狡黠之间。嘴唇右上方有一粒痣。她写完发现我在看她,就和我对视了一会,没有笑,面无表情,但是眼睛过于美丽,幽静得像湖水。我意识到我的失格,朝她笑笑,移开了目光。等她走后,我记下了她的名字,王遇香。

金庸来的时候是最轰动的。不论是我们这些迎宾招待的学生,还是久已成名的学者,无不起身相迎,热情洋溢。老爷子年事已高,但看上去精神很好,有一个年轻女子陪同他,不知道什么来路,我猜测是他的孙女。我爱看他的小说,最喜欢《连城诀》,这没什么好说的,不爱看金庸的人才值得一说,郑丰也是模仿他,但我不爱凑热闹,我有自己的盘算。

人都到齐以后,大家就开席了。北大的孔庆东特意带了一套酒,一共八瓶,号七种武器,让大家选一瓶,拆开来喝。大家你谦我让,马上都推荐让金庸决定。金庸选了离别钩,我想起来古龙,他们两个交情应该也不错,但如今的确生离死别,竟感到一阵黯然。

酒过三巡,纷纷讲起趣事,喝完离别钩,又喝碧玉刀,我替我导师喝了好多酒,去洗手间的时候,他们正打算拆孔雀翎。镜子里的自己十分脸红,我一喝酒就脸红,别人觉得我不胜酒力,也就不再灌我,其实我比不喝时还要清醒。这是一个利好的禀赋,比那些喝酒不上脸,其实酒量不怎么样的人利好多了。

洗手的时候看见王遇香从女卫出来,看到我有点诧异,挤出一丝微笑来,表示招呼。我早已看出她不善交际,在酒桌上也只呆呆地坐着,守着面前的葡萄汁,百无聊赖无所事事,如果不是还有最后的理智,我怀疑她会掏出手机来沉默地玩耍。她走到我身旁洗手,头发披散下来,有些不耐烦地用手捋了捋。

我说,要头绳吗?她说,啥?我说,头绳,你可以扎个辫子。她露出吃惊的表情,似乎是惊讶我为什么会有头绳,估计想问,但觉得不熟,就欲言又止,最后说,不用了,我不喜欢扎头发。两个人沉默地走回去,又各回各座,坐下时对视一眼,她似乎想笑,但忍住了,轻轻翻了一个白眼。整场下来,我老是看她,一个有趣的笑话都没记住。

吃完饭大家开始回到自己的房间,今晚休息,会议明天正式开始。我导师也给学生们准备了房间,我在屋里坐了一会,觉得无聊,心想机会难得,不能错过,于是带好纸笔,出门。

我记得金庸的房间号码,但这酒店虽然是五星级,还不如无星级的好相处,路线错综复杂,我从东边的电梯走到西边的电梯,上上下下,差点迷路。最后好不容易找到了,近在眼前,又看到王遇香茫然地在走道里打转。我心里一乐,赶上去问她,是不是迷路了。

王遇香也很欣喜,估计是觉得救星来了,连连点头,又说好巧,又碰到了。我想了想,说,我要去找金庸,你和我一起吗?等聊完我再送你回去。你有事的话就算了,我先送你,不过金庸的房间就在这儿。

她说,你去找他干啥呢?我说,我有件事情想问问他。王遇香说,那我和你一起吧,反正也没什么事。我说,如果我是台湾人,如果你谢谢我,我是不是应该说不会?我记得周杰伦半岛铁盒开头有一段对话就是这样。王遇香说,对,他们都说不会,不过我不是台湾的。我说,听出来了,你没有台湾腔。她说,那你能听出我是哪里人吗?我说,听不出,普通话很标准,你哪里人?她说,徐州。我说,哪个区?云龙区?她说,你怎么知道?我说,瞎猜的,你们区是不是有片湖就叫云龙湖?她说,对,就在我家门前,我小时候经常在岸边玩。我仔细看了她一眼。她眨眨眼说,你看啥。我笑笑说,你很漂亮。她也笑笑,谢谢。我说,不会。

我敲了敲门,然后说,查先生您好,我是林静老师的学生,能进来做一个采访吗?很短,几分钟就好了。过了一会,门开了,金庸在门后看了看我们,女人不在屋子里,大概是睡另一个房间。他没有喝多少酒,但脸色很红润,没有说话,我知道他不善言辞,不过态度和蔼,把我们当可以倾谈的晚辈友好地对待。我看着他,他就在我眼前,我忽然意识到,眼前这个老人就是我的梦想最终能抵达的地方,如果我和他一样有足够的文学才能。他开门在我意料之中,毕竟我导师攀起来还算是他的亲戚。金庸示意我们进去,我回头看了王遇香一眼,她正在把头发挽到耳朵后面。

房间里的摆设和我屋里相同,我找了三把椅子,装模作样地摆好,请金庸坐下,掏出纸笔,开始询问。一开始问一些很常见的问题,估计金庸回答过无数遍了,不怎么想,直接就回答了。问到后面我开始问自己真正想问的,比如,为什么会写出越漂亮的女人越会骗人这句话,是信手的神来之笔,还是早已盘桓心头的人生感悟?再如,素心剑为什么改叫了连城诀,除了流传的说法,有没有更深层的想法?还有一个非常不礼貌的问题,我问他,这辈子最后悔的事是什么?

外面雨沙沙地下,金庸沉默地看着我,王遇香动了动身子,似乎感到些许不安。也许这位老人下一秒就会下逐客令,然后我就道歉离开,把王遇香送到她的房间里,等两天后离别的时候告诉她,我是山东人,但小时候在徐州待过,我在云龙湖见过她,那时候她还小,嘴巴上面还没长出痣来,但我能认出是她,我见她第一眼就认出来了。越美丽的女人越会骗人,我不是,我不会骗她。

但也许他会回答我,毕竟我很真诚,我总觉得真诚的冒犯应该能得到原谅,当然我可能是欺骗自己,人可以不对外面的世界撒谎,但骗骗自己让人生更好过一点也无所谓,尤其是我这么自私的人。能喝酒的人都能装糊涂。那么他会说什么呢?是父亲作为地主的死,还是儿子因为情伤的死,抑或是夏梦?在很长的时间里,三个人都没有说话,空气仿佛凝固了。雨沙沙地下。

我最后悔的,金庸清了清嗓子,略有些沙哑地说,是封笔太早了,没能写出心目中最好的武侠小说来。

我深深吸了一口气,感觉整个世界忽然向我打开,一切都那么地清晰,如果我愿意,我能听清外面雨声中的虫鸣,这是一个秋天的夜晚,秋天是收获的季节,殷勤的人理应得到酬劳。

我说,您心目中最好的武侠小说是什么?我记得您不写以后,对古龙非常激赏,古龙早年模仿您出道,后来锐意创新,致力求新求变,我觉得您想必也是认同的。您也说过,觉得武侠还大有可为,真命天子还没有出现,也许再过几十年,还会有一波武侠的高潮。

我犹豫了一下,组织了一下措辞,还是硬着头皮说,不过,我真没想到您最后悔的事会是这个,私以为您心底,其实是和很多人一样,瞧不起写武侠小说的,比起通俗作家,您更想当一个学者吧?

金庸摇摇头,说,年轻人,真命天子我不是,古龙也不是,我很欣赏他,但不欣赏他那种人生态度,我要再写,也不会写他那种,人有自己的路数。你说我做学者,还是写武侠小说,我觉得都一样,我已经这个年纪了,做学问和写小说,没什么区别,但我一直想再写点什么,我觉得我还能再写点。我说,有些人认为你已经写干净了,所以就封笔了。

金庸说,别人怎么说,我是不怎么在乎的。我说,那您可以继续写,不知道多少认识汉字的人,都想再看到您的新作啊。金庸说,真正想写的东西,都是写不出来的,你能感觉到它在你的头顶,但你就是碰不到它。有时候运气好,踮脚就能碰到,射雕我就是这样写出来的,有时候运气没那么好,就要跳起来,有时候要一直跳,比如我写天龙八部,但后面也有难以为继的时候,像扫地僧,其实我是不满意的。但是真正最想写的,那一定是跳起来也摸不到的,你知道什么是好的东西,但你写不出,像红楼梦,我们都知道它好,但中国只有一本红楼梦。

我说,还没写完。但射雕和天龙看起来都举重若轻啊,想不到您也写得很辛苦。金庸说,我每天只写几百字,或者一千多字,写之前花好几个小时构思的,不容易的,写作没有容易的事。我说,我也想写小说,但您说您是不支持年轻的小朋友写小说的,还是得多经历,小朋友什么都不懂。但我真的就想写小说,我不想做学术,我可能和您正好相反。金庸说,那恐怕不行的,我写小说也不是为了谋生。

我说,那您心中最好的武侠小说,有没有什么构思?金庸说,我想写素心剑。我说,素心剑?金庸说,对,我把这个名字从连城诀拿掉后,越想越觉得,最想写的武侠小说,应该就叫这个名字。我写鹿鼎记其实比较轻松,因为知道要写什么,都圆熟了。但素心剑我打算不像以前那样写了。素心就是人的本心,我想人一辈子,最难得的就是没有丢掉本心。我说,赤子之心?金庸说,有那么个意思。也不要对人说谎,对自己说谎。我和你说这么多,也是觉得你这个孩子比较真诚。我说,真诚的孩子想听听您素心剑的构思。故事情节应该想过吧?金庸看了看王遇香,又看了看窗外,喝了口水说,我想素心剑应该是一套剑法,学这套剑法的人,都不能说谎,首先就应该真诚,其次应该善良。最后,不能相互遗忘。

老人开始讲述。雨沙沙地下。我也看了眼王遇香,还好,她看起来没有像酒桌上那么无聊。

 

2

1948年,我从上海东吴大学法学院毕业,被调往《大公报》香港分社。我是浙江海宁人,香港的气候,一开始待不惯,一切是新鲜时髦的,但到底少了故土的气息,少了乡音和潮信声。其实依我的志愿,最想做的是外交官,为此我颇用心地精研了外语,最后却做了报社的翻译。

过了一年,住得习惯了些,新中国成立。我父亲来信说,家里一切都好,让我安心。他是一位很开明的绅士,我一直很怀念他。再过一年,我被调到《新晚报》做副刊编辑,主持《下午茶座》栏目,认识了陈文统,他和我一个办公桌。我终于有了朋友,父亲却被“镇反”运动污及,这竟是因为我,因为我是他的儿子,他有“海外关系”。后来又听说他“抗粮”,在1951年4月,被人枪毙。我常梦见那个场景,梦见鲜血从我父亲的头颅里溅出。

我很少和人说这件事。我是喜爱武侠小说的,但现实中的侠义公道是否昭昭,实在要打个问号。否则我父亲那样的人,为何会枉死呢?我想现实终究是现实,人生的底色,丰子恺说是趣味,这当然没错,但有些人一辈子可能都发掘不到趣味,恐怕底色只剩下残酷了。

我从小爱看书,武侠就算是我的趣味。下班以后我和陈文统常常下棋聊天,提到武侠,他总归是不以为然,觉得不算是正道。1954年太极派和白鹤派发生争执,两派掌门人在擂台上决斗,报纸上一登,轰动香港。当时《新晚报》的总编辑罗孚嗅到商机,让陈文统写武侠小说,来吸引人来买报,陈推却不过,终于还是写了,起笔名的时候正在和我下棋,我们讨论了几个,最后定了梁羽生。小说连载出去,果然读者无数,再下棋的时候他就常常苦笑。

又过了一年,我也开始写,我比他热爱些,更愿意钻研情节,故事大概也就更好看些,读者很喜欢。我写书剑恩仇录时,静夜深思,也常觉得绝望:武侠有如此声势,难道中国还是爱挥拳弄棒的粗野之人多吗?再后来写我就想开了,只要故事精彩,人人都爱看,就算是从来不被人瞧起的武侠,也大有可为。既然现实中得不到的,在小说里满足也无可厚非。

何况武侠天然容易发挥中国的文化,本就是文化的宝矿,我一部一部地写起来,从射雕三部曲写到笑傲江湖,感觉自己像是在挖矿的工人,守着故事的宝藏过活,依仗一点才思和辛苦,把它们运给国人。一直写完鹿鼎记,那座矿藏还是如海如山,我已经很累了,可我离它的中心还很远。我甚至连它的边角也没有挖透。即便如此,也已经太够太够了。

决定封笔那天,我仿佛就站在金矿前,扔了下锄头,只是顾盼,流连忘返。我知道以后还会有后来的人来到这里,他们有的畏惧,有的痴迷,但我已经帮他们挖了不少了,总会有一个聪明的年轻人,既勇敢又能吃苦,可以沿着我挖出来的路继续挖下去。

我说这些是为什么呢?我也不知道,自从发现了金矿,趣味就变成了现实,人生就像是虚构出来的事物。但有件事我记得很真切,那就是我刚到香港时,在一家照相馆遇到的那个女孩。我当时想拍张新的照片,用在证件上。那时我非常年轻,口才是一直不好,刚来香港,人生地不熟,又怕别人说话我听不懂,在照相馆门口有点犹豫。她是从我身边走过的,穿着一身黄裙子,戴着一顶草帽,个子很窈窕,阳光落到她身上,她似乎也在发光。我看呆了,她就像天使那样美丽,叶芝在错身巷见到苹果花下的茂徳冈也不过如此吧。

她推开门走了进去,原来也是要拍照片。我就这样跟了进去,亦步亦趋,她不知道她无意中帮助了我,有个从大陆刚来的年轻人在摄影师给她拍照时,是那么地感激和欢喜她。那时候照片还不能立取,要留下名字和电话号码,我看到她写下三个字,王遇香,号码自然是记不住了。就这样,她拍完就走了,我没有再跟上去,也没和她说过一句话。香港之大,我想我以后不会再遇见她。可我知道,我看到她的第一眼就爱上了她,但当时我有妻子了。

我总是忘不掉她。后来看电影,才知道她就是鼎鼎有名的夏梦。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她会在照相馆留下一个假名,也许只是少女心思,为了好玩,也许是不想被人多留意。我深知我们有缘无分,也没有想过如何,有时我会在小说里起一些名字纪念她,比如说王语嫣,就是改了一个字,其实本来是想叫王遇香的。有时我也想,也许我喜欢的就是那个照相馆前的窈窕少女,而不是电影荧屏里的大明星,王遇香就像是段誉的神仙姐姐,那尊玉像(这也谐音遇香),而夏梦只是后来的王语嫣。写倚天屠龙记的结尾时,我也是这样想,所以写阿蛛离开了张无忌,写了“不识张郎是张郎”。

至于素心剑的故事,我想了很久很久,我想,它也和王遇香有关。那是个什么样的故事呢?它当然也是从民族文化的宝藏里挖出的,但它还带着真与爱,这可能才是文学最终能抵达的地方,也是文学开始的地方。当然那不仅仅是武侠了,武侠作为一种类型题材,能不能承担得起,我一直有些怀疑。外面还在下雨吗?年轻人,我来给你讲……

从房间出来后,我还沉浸在震惊当中。素心剑的故事之瑰美,已经超过我浅薄的想象,我心底隐隐感到,这可能是世界上最好的故事,甚至在中国人眼中,没有之一。它写起来很难,但,最关键的地方金庸都已经打通,写作本身反倒是最轻松的部分。我看着王遇香,她也一脸震惊的样子,那表情可爱中都有点可笑了,她嘴唇颤动着,带着那粒细腻的痣,像是一只在树枝上停不稳的小鸟。快到她房间时,她终于憋出一句,啊,我居然和夏梦同名。我说,是,你有当明星的命。她很乐,说,真的吗,太好了,我就想当明星。我看着她,忽然意识到云龙湖就是我的照相馆,而眼前十几年前见过一面的女孩,就是我的王遇香,而我们都还年轻,没有结婚,也没有相应的责任。

我说,我真的有头绳,我本科谈过一个,她教我给她扎头发,把头绳绑在我的手腕上,告诉我说要好好戴着它,说明我是有主儿的人了。王遇香眨眨眼说,然后呢?我说,然后我们就分手了,和平分手,分手之前彼此都已无感。说这些没别的意思,王遇香,我就是说我谈过一段,不是对感情一窍不通的直男。我见过你,小时候,在你家门口,你和另一个小女孩在嬉笑打闹,我跑过去,我说你能教我游泳吗?我知道你喜欢游泳,你游得很好。我是从山东来的旱鸭子,我想学,你可以教我吗?

王遇香说,我去,真的假的,我咋一点印象都没有了?我说,换我我也记不住,你应该有很多男孩子和你搭讪吧,你这么漂亮。王遇香飞快地笑笑,像是开心了一下又像是敷衍,说,然后呢?我说啥?我说,你说,滚,再不滚你喊你妈妈来揍我。王遇香说,我好像有点印象了,我记得小时候有个小流氓想骚扰我,原来就是你啊。我窘了一下说,我怎么就流氓了?我什么都没干。王遇香说,你想让我教你游泳,这还不算骚扰?不过我确实喜欢游泳,我想一直泡在湖水里,不想上岸做人了。你说的都是真话,居然不是骗我,居然这么有缘。

我说,你好像是我这辈子第一个有印象的女孩,换句话说,你是我第一眼看到的女孩。我很喜欢你,也可以说一见钟情,你能嫁给我吗?我希望丁克,当然这个主要看你的意思。王遇香说,你真有意思,就算小时候见过,咱俩才认识了多久,你就喜欢我了。我说,认真的,否则怎么有一见钟情这个成语?而且我姓段,段誉和王语嫣,天生一对。

她想了想说,一千万。我说,啥?她说,我以后不想读博,不想当中学老师,也不想当公务员,也不想进企业,我啥也不想干,只想开着房车环游世界,不,是让老公开,我就玩。我说,然后呢?她说,我觉得这个梦想也不难实现,有一千万就可以了,我不喜欢花钱,很少买奢侈品,我妈妈给我买的金镯子我都懒得戴。

我意识到有些不妙,于是问,你妈妈是做什么的?她说,我妈是大学老师。我说,那你爸呢?她说,我爸是教育局局长。我说,好的。我父母都是工人,一个在酒厂里,一个在纺织厂,说这些也没什么别的意思,就是让你知道一下,公平起见。一千万吗?她说,对,你赚到一千万再来找我吧,如果你还能找得到我的话。

会议持续了两天,雨也持续了两天,王遇香走之前什么联系方式也没给我留,事实上她好像第二天就把我给忘了,我一直在偷瞧她,她坐在座位上,别人发言完她就鼓掌,发言的时候昏昏欲睡。走的时候还下着雨,我想给她打把伞,她导师钟正道先打好了,她捋了捋头发,快步走进伞里。我的同门看着他们,啧啧赞叹他的绅士风度。一直上了车,关好门,她都没有回头张望一眼。我看着车子从雨中消失,有种怅然若失的感觉。

我想我再也不会见到她了。

 

3

2018年10月30日,一个秋天的傍晚,我在苏州的家里,对着琴谱在费力地弹钢琴。说弹琴还算是好听了,确切地说是找到那些黑白琴键,然后一个个按下去。我从小就想学钢琴,但那时当然是太晚了,可教我的老师说我有个师姐,六十岁才有机会学,弹了几年都能去北京表演。我没有音乐的天赋,这点确实不如王遇香,她像周杰伦一样,有绝对音感,从小弹古筝,名师相授,六年级就跟他开过盛大的音乐会,一群人给她鼓掌,没有人打瞌睡的那种。

弹到六点左右,我厌倦了,看看时间,也差不多该做饭了,一会母女俩就回来了,其实女儿早就放学了,但王遇香给她报了国画班,放学以后直接去,她下班早,直接带她。我该做些什么呢?不行还是点外卖吧。看了看窗外,外面在下雨,我给置顶的王遇香发了条消息,问她有没有带伞,也给女儿发了一个,出于调皮的心理。她是另一个置顶。

等了一会,王遇香没回,这是她的习惯,说明她带了。我放下心,打开美团,这时候微博后台推送了一条消息:著名作家金庸在香港去世。我愣了一下,点开看了一遍,又看了一遍,等回过神来时,外面已经黑透了,秋雨绵绵,恍惚间像是回到了那年香港的雨夜。

从香港中文大学毕业以后我没有找工作,蹲在家里闷头写小说。那是很艰难的一段日子,家人当然不能理解,同学上班以后也都忙了起来,能聊天的朋友越来越少,最终变成孤独的远征。好在我没有放弃,写了三年,终于把素心剑的故事写了出来。我没有用这个名字,也换成了奇幻的背景,但故事框架和人物设计都是从金庸那里拿来的。我想我做得很不地道,也可以说就是一个纯粹的小偷,比抄袭更可耻,枉我以前还自诩有道德洁癖,现在看来,自私的人根本毫无道德可言。

写完以后我找了家出版社,顺利地出版了,引起了一部分人的注意,这里面有普通读者,也有一些评论家,很快就得以再版,成了那年豆瓣畅销榜一,第二年爆红,接着就有人找我谈版权改编。我卖出了电视剧版权,又卖出了电影版权,最后连游戏版权都卖出去了,再加上版税收入,不多不少,正好一千万。

我知道这个价钱还是卖低了,但新人新作,能议价的地步本就不多,这样也算是一夜暴富,何况我知道它会一直畅销,就像明朝那些事儿一样一直畅销,最后像余华那样靠《活着》活着,所以也无所谓。我已经快三十岁了,当务之急是要找到我爱的女孩,说服她和我结婚。找她之前我已经打定了主意,如果她确实不想嫁给我,甚至讨厌我,那我当天就发微博,把素心剑归还给金庸,也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人生真是奇诡,一个像我这样的人怎么配写出素心剑呢?每每看到有读者给我憧憬地留言我都非常惭愧。

我还记得王遇香小时候的家在哪里,徐州云龙区也一直在,没有变过。我先买了一辆房车,从山东一直开到徐州,开到云龙区,然后绕着云龙湖,挨家挨户地找:请问您知道王遇香家在哪里吗?整个过程其实也不难,很快就找到了。她妈妈给我开的门,我连问都不用问,她妈妈就像是老了一点的狐狸,一看就知道是王遇香妈妈。我表明了来意,她确证后被我的诚意深深打动,似乎都不需要询问王遇香的意见,当天就要拍板许诺了这桩亲事。

她告诉我王遇香在苏州上班,确实是没当中学老师,也没进企业,也没当公务员,而是进了高校做行政老师,朝九晚五,既管学生,也写材料,似乎仕途很好。她一向对男人不感兴趣,也就任性单了几年,后来我回想当时的场景,她妈妈大概本就想催婚了,正好有个送上门的,确实是喜出望外。

结婚以后我很担心我会变,就像大家都说的那样,男人结婚后都会变。怎么说呢,我觉得我做的错事已经够多了,不能再多错一点点,否则我的人生就会滑向不可知的深渊。好在我和王遇香确实投缘,我没有工作,她继续上班,我做饭,她吃饭,婚后两年生了个女儿,和云龙湖边的小香香一模一样。最终还是没能丁克,抵不住双方老人的压力,她也担心以后养老,她说就算住养老院,没子女的也是被欺负的,她可不想被欺负。我也喜欢苏州,这里有金庸的母校,东吴大学,我还知道夏梦在上海住过,但她会说苏州话,金庸在天龙八部里写吴侬软语,多少也有这层意思。也许真的是缘分吧,一切都那么巧合。

可惜那些年人民币毛得太快了,一千万已经远非当时的一千万,我们最终还是没有开着房车环游世界,她的梦想变成了升职做官。此人竟不是王语嫣,而是赵敏和周芷若,有政治才能,我则纯属懦弱的张无忌。我问过她当时在香港为啥对我爱答不理,她回答说第二天正好来了月经她痛得厉害。还好我确实爱她,她也能容忍我的爱,日子就能一直这样过下去,如果素心剑完全是我的故事,我想我应该会很幸福吧。

她当然知道我的小说是怎么写出来的,素心剑的故事,世界上只有三个人知道。现在最初想到它的那个人,已经死了。

雨越下越大,门外有开锁的声音,她们已经要回来了。这些年我一直惴惴不安,不知道金庸看到我的小说会怎么样。有时我想,他不一定会看新出的小说吧?有时我又想,也许老人家并没有那么在意呢,也或许,他感到欣慰,他想的故事终于被人写出来了。说不定他当时给我们讲,就是选中了我,我告诉他我想写小说,他觉得我是那个后来的、勇敢的、聪明的年轻人,能继续在金矿里挖下去。可还是不安,我就像连城诀里砌墙的那个坏人,夜里会做梦惊醒,有时梦到他的父亲被人枪毙,鲜血喷出,不知道为什么,我也跟着心痛。

再后来他起诉了江南的《此间的少年》,看到新闻真是对我的重击,我总觉得很快他就会起诉我,我会身败名裂,这还好,我如果赔得倾家荡产,是不是我自以为的家庭幸福,也只是一尊玉像、一场幻梦,紧接着就破灭掉?

王遇香看出我心神不属,她现在更像是我的领导了,也就像领导安慰下属那样安慰我,首先说金庸从法律层面上就没有依据,其次文学创作这部分的法律,只要你没有照搬大段文字,基本是没什么事的,最后就算我怎么怎么样,她也不会离开我,她就像任盈盈,和我这个大马猴绑在一起了,尤其是还有了良筝。

这名字是我取的。查良铮,查先生,他把名字拆成了金庸,我把名字用作了良筝。我也说不清楚是什么心理,大概是觉得我的姻缘是金庸赐给我的吧。有时想想,倒也不坏,他没能和他的王遇香在一起,我连女儿都有了。我常常梦见我回到那个房间里,向他坦白,他笑呵呵地说,也是玉全了一件美事。他说完,我在梦里,感到了久违的轻松。

但段良筝听起来,像断了的弦,不美,干脆跟她妈姓,王良筝,也不算好听,后来改了个名,大名叫王安溶,意思是纪念她妈之辛苦,她妈爱游泳,安溶安溶,再一个意思是她在她妈肚里时很乖,没折腾她妈,也算是在子宫里安居乐业。良筝就做了小名。

现在她们回来了,一会妈妈会教女儿弹古筝,本来我建议报班,她瞪了我一眼说她古筝十级。我记得她和我说过,小时候她学完古筝回来,弹得不好,她妈妈就一路走,一路打她,打她的手心,抽她的耳光。我听得又是心疼,又胆战心惊。现在她自己做妈妈了,也开始打女儿的掌心,也不许我劝。大概因为这个,女儿和我更亲,我从来不教她干什么,只告诉她,一定要善良啊,善良和诚实,然后记得曾经帮助过你的人,哪怕你没法报答了,也要永远永远地放在心里。但女大十八变,以后怎么样犹未可知,也许再过几年,女儿也跋扈起来,鼻子下长出痣来,对我颐指气使,一不满意就用鼻孔看我,变得和她妈一样。

我们养了两只猫,一只叫聪聪,一只叫明明,希望他们耳聪目明。明明是姐姐,聪聪是弟弟,猫姐猫弟。也许它们老了的时候,会忘掉我们,回到喵星去,我们也会忘掉它们,两忘烟水里。也许不会。

写武侠、读武侠的人,也越来越少了,素心剑,素心剑,是不是从来就没被我写出来,从来就没有遇到过真正的读者呢?查先生,我真对不住您,可就像一个写小说的,被曹雪芹塞了后四十回红楼梦,我真的忍不住啊。

门锁的声音开了,我知道王遇香一会就会进来,先去厨房看看,然后就会推开门质问我:你怎么没做饭?我都要饿死了!我要告诉她金庸死了。她会是什么反应?如果她对我笑,如果她说,太好了,那你可以放心地睡觉了,我该怎么办?……我后来写的小说都远远不如素心剑,可是没有人怀疑,太多作家的处女作就是他一生中最好的作品了……她的道德就是我的道德,我应该高兴,折磨我多年的心事终于解决了,也许我心里也在一直期待着吧?人会这样坏吗,我?我是不是应该欺骗自己,一直对自己说谎,安慰自己是个好人,没有做错什么,如果说谎能让世界上的人变得好受一些,那么那个人为什么不能是我呢?……

王遇香推开门,看了我一眼,叹了口气说,金庸去世了。我说,啊,又下雨。她说,是呀,你还没点外卖吧,我来点吧。你肯定很伤心。我看着她,说不出话来。她还是长发,不喜欢扎辫子,曾烫过波浪卷,又换回黑长直,我也觉得卷发有损她古典的气质。我说,要不我发个微博悼念一下吧,然后讲一下素心剑的事。她说,随你,我今晚还要加班,一会她做作业你好好看着,她走神了你就凶她。我说,金庸去世了。滔滔逝水,急急流年。她走过来,哄良筝似的抱紧了我,然后轻轻拍了拍我的脸。


责任编辑:梅不谈

谨以此文,纪念曾为全世界华人带来梦幻与感动的小说家金庸先生(1924.3.10—2018.10.30)

作者


猫夜叉
猫夜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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