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去哪里工作我倒不怎么在意,反正日子都是一样过,每天三点一线的生活,在哪都没什么不同。问题是,这次要去的是巴基斯坦,南亚的多民族伊斯兰国家。我对那边完全不了解,什么风土人情、民族文化,一概不知。上学时倒是学过相关的知识,只不过工作后都忘得一干二净了,日常生活中也没听说过谁去了巴基斯坦旅游。然而我却要去工作三个月,也就是说,要从2018年的11月待到2019年的2月。
伊斯兰堡的气温还算适宜,不像家乡的冷气直刺脊骨。一年四季绿树长青,由森林开垦而成的城市,不管怎么说,都还残留着自然气息,仿佛是自然界孕育而成的文明。
走出机场后,坐上大巴,抵达一个叫F区的地方,停在一座别墅前。按计划来,是要与同事及老板一起住在里面,日常办公也同样在别墅中进行。这里的劳动力比较便宜,老板聘请来一位管家,与我一起住在二楼,不过跟我不同,管家必须从楼外走上直通管家房的楼梯;也就是说,不允许主人与佣人从一个通道进入各自的房间。
在二楼的露天阳台和管家抽烟时,我聊起了这儿的风土人情,说感觉还不错。他一边用手挠着鼻子,一边说那是因为这里是富人区,住的大多是当地富人和外国工作者。
“你看到的只是好的一面。”他接着说,“有机会带你去外面看看。”
习惯了离群索居的日子,突然要融入集体生活,一时间还有些不太习惯,尤其在一个语言不通的地方,更会体现出对孤独的耐力程度。当地人大多说乌尔都语,虽然英语也是官方语言,但会的人很少,特别是农村地区。而管家恰好精通两种语言,于是又承担起翻译的职位;他不在时,就用手机软件翻译。
我望着满带宗教特色的建筑,觉得本该有所感触才是,可我没有,心里丝毫没有能激起涟漪的情怀。对于这里,我始终是个外来客,一如旅游,只是参观和了解而已,并不能真正融入他们的文明中。孤独还是一样的孤独,不管去哪里都同样,不会因为环境而改变。不过对于一些虚荣的人,去过某个大都市,拍几张照片,吃几顿饭,住上几天,仿佛就变成了其中一分子,成为那座城市的血脉,身上也流淌起高贵血液,举手投足间流露出异地风情,故乡人自此不可打扰。
周六这天,因为睡了懒觉,下午两点钟才去餐厅吃午饭,刚好撞见了吃到一半的管家,他正吃着老板做的中餐。几个东北炒菜。我有点吃不惯,管家反而吃得津津有味。我们打了招呼,说了几个无关紧要的话题后,他问我想不想出去转转。我听了,生怕他反悔,不假思索地答应,正好顺势去超市买些日用品。从机场乘大巴来别墅的路上,我由于太累,昏昏沉沉睡着了,还没来得及看看这座城市。况且来的这四天里一直忙东忙西,都没出过F区,现在终于睡醒了,恨不得出去好好放松一下。
这么着,吃完饭后,我坐上他的本田,离开富人区。刚驶出一段距离,路两边就渐渐出现了帐篷和难民。那些难民衣衫褴褛,甚至有人赤裸上身,身上沾满黑尘,远远看去,就像一棵棵活着的枯树。管家对我说,等会儿不论如何都不要打开车窗。我应了一声,但没放在心上,注意力都在路边的难民身上。然而当车因红灯而慢慢减速,路边那些孩子也像是发现猎物般向我们群起而攻时,我终于明白了管家的意思。他们聚集在车周围,有用抹布擦挡风玻璃的,有拿着圆珠笔售卖的,五十巴币一根,折合两元人民币上下。还有的,干脆直接敲着窗户,伸手要钱。
“一般来说,我们不会让外地人施舍他们什么。他们不是巴基斯坦当地人,是难民,一旦发现可以利用你的善良,就会无底线索取,你明白吧?嗯。”说罢,管家用乌尔都语大声朝车外的孩子喊了一顿,听语气,也能知道是让他们赶快走开。随后,管家大概是怕我被吓到,又切换成英语,告诉我没关系,只是一群要饭的小孩。我没回答,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们看上去都在十几、二十岁左右。
绿灯亮起,管家发动起车。那些孩子眼见猎物就要跑了,自己却空手而归,纷纷向车窗上吐口水。说实在话,我有点生气。我让管家停车,然后翻找背包里有什么可以当作武器的东西。他知道我的想法,反而加快了车速。
“他们就是那样,对谁都一样。这还算好的了,有些会直接抢走外国路人的东西,不在乎什么法律问题。”他说,“也有下车找他们理论的,结果呢,那群孩子还不是在这儿蹲着。”
“那不一样。”我说。我的意思是,“难民”这一身份却成为他们用来掠夺的武器,无论怎么想都让人气愤。
“怎么不一样,这附近每个街口都有一群人,总不能挨个下车吧?”
我回头看向刚才的那群孩子,他们又扑向了下一辆等红灯的车。那车主被烦得连连鸣笛。不过,随着车窗闪过一个又一个街区,那些孩子的身影也逐渐被我抛置脑后了。没过多久,抵达麦德龙超市,据说这是伊斯兰堡最大的综合性超市。很幸运,逛超市的过程中没再遇到刚才的情况,一切都相当顺利。这里的物价不高,尤其是水果,味美价廉。至于日用品,我不知道哪些比较好用,也懒得再去问管家,便随手拿了几样,又买了一把折叠刀以备不测。
逛完超市,我原本还想叫上管家一起吃顿晚餐,无奈老板发来短信,要求全体人员一小时后准备去一楼大厅开会。我们只好再提着大包小包的购物袋原途返回。自然,我们又撞见了“难民区”那群强盗般的孩子,坐在十字路口边等待。依然是相同的花样,擦车的擦车,卖笔的卖笔,又或者敲敲车窗,然后两手一摊,好像不给点什么就有悖良心。其实那根本算不上是难民区,不论哪个马路边上都会有扎堆的难民,住在搭的帐篷里。
早在上一次经过的时候,我就注意到了一个小男孩,个头不高,皮肤脏得黝黑,却有着一头金发,具体的我没仔细留意。现在回来的路上,我特意扫视了一番,发现他独自一人远远坐在绿化带上,身后是一顶破旧帐蓬。他低垂着头,显露出无所适从的样子,既不找人说话,也不上前问路人索要什么。之所以对他格外注意,是因为他似乎没了右臂。我有些近视,实在看不太清,只好拜托管家帮忙。
“怎么了?”他有些不解,“那应该是黎巴嫩难民。”
“是不是少了只胳膊?”我问。
“啊……是少了只。应该是难民,逃出来的难民。”适时,绿灯亮起,管家回问道:“走吧?”
“走吧。”我说。
车慢慢开远。我转过身,透过后车窗眺望着男孩,直到他消失在视线之外为止。
2
回到酒店,我拿出笔记本,写下了当天的所见所闻。用具体文字表达抽象内心实属不易,无论如何,就算文字是最直接、简明的方式,也永远都有一部分无法用任何方式表达出来的情感藏在心底。
身在异国他乡,生活中的许多小事也仍然同中国联系在一起。这种千丝万缕的联系悄悄隐藏在生活中,稍微用心寻找,很快就会发现——是常挂在嘴边的民族感。现在,我躺在伊斯兰堡富人区一栋别墅的软床上,漫不经心回忆起在国内时的生活,蓦然觉得它们离我相当遥远。倒不是记忆变得不再清晰,而是仿佛它们属于另一个人,那人拒绝了外派到巴基斯坦的苦差,生活像往常一样规律进行着。我看了眼手机,早上六点四十二分,在国内的我大概还在熟睡,十八分钟后,闹钟会叮叮响起,我会准备起床洗漱,乘地铁上班。
同样的,身在陌生异地,却每天待在封闭室内重复工作,难免有些憋闷。在间歇休息时,除了跟同事谈论周末去哪转转以外,我还会想起难民区的那群孩子,尤其是那一只胳膊的黎巴嫩金发男孩。我和他毫不相干,但不知怎的,我总觉得我们之间还有什么关联尚未被命运截断。具体会是怎样的发展,我不知道,但又能怎样呢,我们踩在同一片土地,却是两个不同世界的人——一想到这些,那所谓的同理心就开始蠢蠢欲动。
与管家住在同一楼层,且相隔不远,也就难免会走得近些,尤其是晚上准备去阳台抽烟时,碰巧发现他也在那,会让我觉得格外想要聊些什么。他穿着青色巴服,上衣较长,差不多遮住膝盖,裤子也是青色的,刚好没过脚踝,如果衣服变为黑色,就有十足的修道士感觉了。他正仰靠在栏杆上,上身后倾,嘴上叼着一根烟,耳朵上还夹着一根,头发依旧乱蓬蓬的,像是刚睡醒的样子,胡子也没刮。
我向他打了招呼,站在他身旁。他递来耳朵上的香烟,说试试这个。我点燃吸了口,没什么特别之处,倒是有一股干柴味道。抽完烟,肚子也就跟着饿了。我问他吃晚饭了没。他摇摇头,说吃了点面包,就去忙了,现在刚空闲下来。
“出去吃点好了。”我说,“你熟悉,找家特色餐厅,价格合适就好。怎么样?”
他思忖了少顷,说带我去尝尝“Habibi”如何。
“啥比比?”
“Habibi,”他说,“你要的特色餐馆。”
他又指出人均消费范围大概在一百五十人民币上下,我觉得没问题后,两人便再次坐上本田,往餐馆驶去。其实去哪里吃饭都无所谓,哪怕煮个泡面,也不会有任何受委屈之感。之所以提议出去,是想再见一次那独臂男孩。距离上次在车窗看过他以来,我已经四天没离开F区了。不过这次难民区却出奇的安静,仿佛经历过军队洗劫一般荒无人烟,见不到成群蹲在十字路口等待游人的孩子。
“那些孩子呢?”我问管家。
“不知道,谁会关心这些。”
车子一路畅行,就这么驶过十字路口,甚至都没亮起红灯。我摇下车窗,一根接一根地抽烟,眼睛望着车外的建筑,回想起那男孩坐在绿化带上的场景。不知过了多久,管家说了句“前面就是了”后,把车停在停车场,带我走进餐馆。也许是过量吸入尼古丁的缘故导致了醉烟,一下车,我就有些头晕目眩,甚至连连干呕,喝下两大杯凉水才有所缓和。管家问我想吃什么,我浑浑噩噩,随便选了几样,服务员端上来,才发现要的是羊排和手抓饭。味道的确不错,我凭着莫名其妙的食欲一扫而光,又要了份咖喱饭打包带走。
又要路过那里了——我在心里对自己说。为了能提前看到前方的情况,我从后座换到了副驾驶座。首先,我把视线锁定在车子前方的十字路口,依然没有成群结队的身影,偶尔几个看不出多大的孩子坐在地上。其中一个见到有车驶来,站起身子,往路口走来,另外一人拉着他的衣襟,开口说了些什么,那起身的孩子又回去坐下了。几人一同望着我们的车子。我转头,往另一个方向望去,仿佛是往昔重复了一遍,黎巴嫩男孩坐在绿化带上,低垂着头,用仅有的右手挠着脑袋。看样子像在静静地思考,静静地困惑。
我让管家靠绿化带边停车。他难掩诧异,回问了一次,确认是否听错。
“靠边停一下车,我去看看那个男孩。”我说。
他照做了。看见两个陌生人下车向自己走来,男孩毫无惧色,镇定自若地与我们对视。走近了看,才知道他不是少了一整根胳膊,他的大臂尚在,缺少的是小臂,也就是手肘的下半部分,取而代之的是骨叉般的突起形状。然而那伤口并未愈合,满满的血印,甚至已经化脓溃烂,看样子似乎是厌氧菌感染。我让管家翻译,问男孩的手臂怎么了。他皱起眉头,闭口不答。我又问他住在哪里,怎么不回去休息。男孩听了,回头觑了眼身后的帐篷,随后看向我,表情仿佛是在说我问了个很傻的问题。
“那你吃饭了吗?”我问。
他摇摇头,看向我的双手,见里面什么都没有,便迅速收回目光,垂下眼帘,继续低头沉思。我又接连问了几个问题,他都以摇头作为答复,即便问到他是哪里的人时也是同样地摇头。我想起吃饭时打包了一份咖喱饭,于是回车上拿来,放在他面前。过程中管家试图拦住我,我没理会。咖喱饭尚且温热,没有凉透,还能嗅到饭香味。放到男孩面前,他没有任何表态,眼睛盯着包装袋,咬着下唇,撕下一块干皮,舔进嘴里嚼了几下,喉咙起伏,咽了下去。
为了打消他的顾虑,我让管家告诉他,这饭是餐馆里买来的,可以放心吃。见他还是迟迟不肯给予信任,我便向他道了别,主动后退到车里,用手机给男孩拍了张照后,让管家开回别墅。路上,我再次询问男孩是哪里人。管家却显得有些不耐烦,“应该是黎巴嫩人,你之前问过了。”最后,他又补上一句:“你真不该那么做的。”
回到房间,我简单洗漱一番,躺回床上,拿出手机,放大再缩小——如此反复地看来看去,直到在某一时刻,不知觉睡着。
3
接下来的几天,事务出乎意料的繁多,且要随时随地与中国的同事保持联系,每天累得手忙脚乱。忙完一个项目后,恨不得原地打个地铺当下呼呼大睡,把所有事情都抛置脑后。如此一来,更谈不上去哪个名胜古迹满带诗意地游览了。就这样持续了半个多月,终于暂且告一段落。傍晚,为了庆祝顺利结尾,主管亲自下厨,请大家吃了顿中餐,几个同事更是醉得不省人事,一个在楼梯连滚带爬地上上下下,一个倒在自己的呕吐物里鼾声起伏。见这副光景,我不禁喟叹,不管做着何种事情,高尚或尊贵,人也还是一样的人。
按照计划,一周后就要打道回府了。坦白说,居住在伊斯兰堡的这段日子,让我几乎快要忘记了国内的生活是什么样子,忘记朝九晚七的挤地铁,还有凌乱不堪的旧公寓。究竟是以怎样的心态过着那种生活,我竟然一时间说不出来,甚至只有从中摆脱而出后,才有稍微的感触。说得直白些,是麻木——与独臂男孩一样,对一种生活的麻木。他习惯了逃亡般的生活,我习惯了牢狱般的生活,说到底,性质似乎也没什么不同。
回去后,差不多就要准备过春节了,可我没多少喜悦。去年除夕的时候,离异分居的父母分别要求我去奶奶和姥姥家过,且各执一词,父亲说几十年来都是除夕夜在爷爷奶奶家过,母亲说几十年来每次都是陪爷爷奶奶,以后该去陪姥爷姥姥了。两家人吵得不可开交,纷纷劝我要懂事一点。最后我别无他法,关闭手机,跑到租的公寓里,独自看着春晚节目。连同后面的几天也都一样,我哪家都没去,白天自己做了点饭,然后去影院挨个看贺岁片。不出意外的话,今年也是一样。所以比起回家过年,我更愿意留在伊斯兰堡。
登上二楼,敲响管家房间的门,问能否载我出去兜兜风。事实上,是想去看望独臂男孩。我的床头柜抽屉里还放着给他买来的消炎药和碘伏,但由于工作太过繁忙,一再推迟,最后竟然干脆利落地忘记了。等管家换好衣服,我抓起药品,下楼跟老板打了招呼,坐入车中。
“想去哪?”管家问。
“去找那个黄头发的黎巴嫩孩子。”
这次的情况与上一次相反。我们在十字路口边停下,顿时围来四个孩子,嘴里说着我听不懂的话。我打开车门,推开一涌而来的孩子,往绿化带方向看去。那边空无一人,连帐篷也没有。不出意外的话,这次见不到他,此后就没机会了。我让司机帮我翻译,问孩子谁知道那金头发、少了一只手的男孩去哪了,并用一百巴币作为答谢。其中一个孩子用乌尔都语说了一句话,管家接着用同样的语言回问了一句。几个来回后,管家看向我。
“怎么了?”我问,“他说的什么?”
“他说那男孩已经死了。”管家说。
“什么时候?”
“三四天前。”
“怎么死的?”
“说是病死的。”管家说,“你也知道,他的胳膊被感染了。”
还没等我整理思绪,孩子就伸出手来要钱。我从钱包里掏出纸币递上去,随后坐进车里。管家也跟着上车,开往Habibi餐馆。他问我想吃什么,我说咖喱饭。饭菜上桌,我狼吞虎咽吃了半盘,又喝了两杯饮料,味道不敢恭维,但当下我想不出还有什么比选咖喱饭更合适的。
直到回国的几天里,我一直浑浑噩噩的,仿佛脑袋里有很多想不明白的问题。但仔细想想,也无非就是一个与我毫不相关的人死去了,仅此而已。客舱里,我望着舷窗外的夜色,横竖睡不着,想找同事聊聊天,但都睡得如死去一样。想抽烟,又明令禁止,只好从背包里翻出笔记本,翻过写满工作内容的几十页,在空白处写下了一段话,旋即合上本子,戴上耳机,沉沉睡去。
除夕夜,两家人再次各不相让,把向对方的谩骂和嘲讽统统撒在我身上,好像我去了其中一家,对另一家来说就是彻头彻尾的背叛。于是,像去年一样,我独自跑到公寓里待着,翻看在伊斯兰堡拍的照片,尤其是黎巴嫩男孩坐在绿化带的那张。
伴着两罐啤酒吃下晚餐,披上外套,打算去河边散散步。
天上烟火四绽,地上却格外寂寥,百米内不见人影。一片昏暗中,草丛里传出窸窸窣窣的声响,定睛细看,发现是只野猫。我学着它叫了两声,它也跟着回应了两声,随即蹿出来,在我面前徘徊。乍一看去,总觉得它的姿势有些别扭,观察了片刻,才知道它的一只前腿瘸了,走起路来一歪一扭,相当滑稽。我告诉它在这儿等着,随后跑回公寓,拿了四根火腿肠。来回的时间也不过五分钟,猫却杳无踪迹,不论如何呼唤都不见回应。
5月上旬,影院上映了电影《何以为家》,讲述的是一位黎巴嫩男孩的故事。那段时间,我总共去影院看了三遍,每看一遍,关于独臂男孩的记忆就加深一次。回家后,我翻箱倒柜,拼命寻找当初在飞机上拿出的笔记本,却始终不见踪影。幸运的是,最后在办公室的最后一层抽屉里发现了它,我翻到最后一页,找到了当时写下的那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