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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典型罗曼司
最近看了不少爱情故事,搞得我也“蠢蠢欲动”,想试着来写一写。
1
每次看到别人写爱情故事,特别是青春爱情故事,我就特羡慕——谁不爱那些懵懂的情愫与莽撞的激情呢,多美,多好,让人又酥又痒,欲罢不能。都市爱情故事也好,那些暗流涌动的,患得患失的,越痛越爱,越爱越罪,道德与非道德交织,很能表现人性的复杂。
最近看了不少爱情故事,搞得我也“蠢蠢欲动”,想试着来写一写。可俗话说,艺术源于生活,我的生活中实在缺乏爱情故事的素材。
先说这青春爱情故事。我的青春一点也不疼痛:没有单恋的苦,也没有暗恋的甜,没有男孩子为我争风打架,也没有女孩子对我妒意横生,更没有初尝禁果、堕胎流产、得绝症、出车祸、豪门遗产争夺之类的轰动事件,甚至连牵手和接吻都没有。我的青春,是标准的“好学生”模式,整天上学放学,补课考试,满脑子想的不是隔壁校草的脸,而是我怎样才能多睡点——熬夜写作业真是困死。我偶尔也参与同学的八卦,但大家八卦的话题往往是“班主任的头还有发可理吗”之类的琐碎小事,根本没涉及对人类两性问题的深刻思考。再加上我是无聊的“学霸”,我猜大家即使有啥劲爆密闻也不会给我这种“书呆子”讲,所以我连听到什么青春爱情故事的机会也很少。
再说这都市爱情故事。这个话题对我这种一直呆在高校里的人来说更难了,但是没关系,我可以找外援,比如去采访我感情经历丰富的表哥。在此把我们兄妹俩的对话摘录如下:
我:“听说你小学就开始谈恋爱,前女友多达两位数,给我讲讲你的故事呗。或者,你‘朋友’的故事也行。”
哥:“那是不能说的秘密。”
我:“我把你的故事写下来,你的故事就永垂不朽了(我脸皮也真够厚的),不然它们会被遗忘。”
哥:“有些东西就是要被遗忘。”
我:“哎呀,我没有什么恋爱经历啦,我这样子纯靠脑子编爱情故事,写出来的不真实。”
哥:“爱情故事,怎么编都真实。”
我:“……”
看来从我表哥嘴里套不出什么话,于是我打算采访我那在中国底层摸爬滚打大半辈子的二嬢。我问二嬢:“你有没有听说过什么劲爆的爱情故事,有什么出轨劈腿啊,婚外情啊,N角恋啊之类的最好,涉及点热血少年拯救失足妓女、仇杀情杀凶杀刑侦探案的也行,但要是真的。”
正值退休后百无聊赖的二嬢这下被打开了话茬。二嬢说,她年轻的时候,天桥底下的性啊爱啊,就是一碗面的事。不过那职业也不容易,她认识的一女孩,大腿根儿上全是被烟头烫的疤,密密麻麻的,看着可瘆人。仇杀情杀凶杀什么的倒没有,不过牌房的阿蓉曾经扬言要把自己老公的情人给杀了。
听到这里,我觉得挖到了好料,急急发问:“那杀了没有呢?”
“当然没有,”二嬢说,“你忘啦?阿蓉还给过你橘子吃呢,杀了人就要去坐班房了,给不了你橘子吃。我觉得阿蓉智力有点问题,不然她也不会给我这样的外人说那些话。阿蓉老公是跑长途的,我们那时候驾校还没普及,司机是很高贵的职业。跑长途自然容易寂寞,寂寞了就要带个女人在身边。很离奇的是,有次阿蓉老公居然把他跑长途时的情人带回家了。所以我就说阿蓉智力有问题嘛,不然她老公怎么敢把外头的女人带回家。好巧不巧,阿蓉在卧室里发现了他们。于是三个人叠在了床上,阿蓉一直大喊,‘我要把你们都压死!我要把你们都压死!压死你们!!’搞得整栋楼都能听到。”
“那他们三人叠罗汉的顺序是什么?”我在一旁一边焦急追问,一边在本儿上奋笔疾书。厘清这些故事细节很重要,叙事的真实就需要用真实的细节堆叠,此乃所谓“拟真性”(verisimilitude)的精髓所在。
没想到二嬢白了我一眼,说:“当然是小三在最底下,男的夹中间,原配在最上面啊!”
我认真地把这个堆叠的顺序记录了下来,以一、二、三标号。
事后,我盯着笔记本上的编号看了很久,想思考些男女情事,脑海中反复浮现的却是花鸟市场里那些你驮着我、我压着你的乌龟——它们伸着长长的脖颈,老者般的眼神瞪得我灵感杳无。和龟们对视良久,我终于领悟,这种沉重的现实主义题材压根不适合我这样的写作菜鸟,于是暂时放弃了把二嬢的故事写成故事的计划。
经历一系列的采风后,我得出结论:受我呆板的学生生涯所限,我要写爱情故事,要么凭脑子天马行空地想象,要么模仿我看过的那些言情小说。可这样“模仿的模仿”终归显得缺乏真情实感,而且我的想象力有限,瞎编乱造的东西最后多半会四不像。因此,我还是打算秉持亚里士多德的“模仿说”,努力从我自己有限的人生经历中挖掘点“伪青春爱情”——毕竟素材就像海绵,挤一挤,总会有的。
2
要挖掘就要尽量毫无遗漏,所以我打算从我的幼儿园讲起。
别嫌幼儿园早,我那多情的小师妹,说她小学时就开始谈恋爱了。小师妹说她当时特别喜欢一个男生,于是课间老跑去人家腿上坐着。那小男孩每次都不知所措,师妹一坐上去他就仿佛被点了穴,僵尸般直挺挺立着,不说话,也不动,十分好玩。我问师妹喜欢他哪点,师妹说,喜欢他长得像奥特曼。由此可见,从幼儿园开始梳理我的伪青春爱情故事,并不算早,说不定仔细回忆就能从中发现被遗忘的青梅竹马。
可天不遂人意,有了这个梳理情史的想法后,我躺在床上从十二点回忆到了两点,也没寻见我那大概根本就不存在的青梅竹马。不过我听说,有些小男生对小女生爱意的表达很奇怪,就是欺负她,这似乎给了我点提示。我在读幼儿园时,的确有个小胖墩喜欢欺负我。通过向我妈考证,此人名叫阿吴。阿吴经常迟到,每每在小朋友们都坐定后,涕泪横流地被他姥姥拖着来教室。但就在他进教室的一瞬间,奇迹发生了——阿吴仿佛被按下了某种开关,居然抄起一个小板凳向我奔来,尽管在我的记忆中,我和阿吴毫无瓜葛。这样的情节发生过好多次,每次都被幼儿园老师及时制止。但有一次,阿吴逃过了大人的监控,举着凳子追着我绕教室跑了好几圈,颇有秦王环柱走的感觉。当时我十分怕他,以至于有点不敢上幼儿园。现在回想起来,他会不会是喜欢我?我把这个猜想告诉了情感经历丰富的师妹,她表示,可能阿吴单纯就是个超雄。
时间到了小学,那大概是我和男生接触最多的时候。由于尚未进入青春期,男生和女生间还没有那种别别扭扭的感觉,大家很多时候都是混在一块儿玩耍。我的同桌之一是位白白胖胖的男生,我现在还记得他的名字。但是为了保护人家的隐私,姑且叫他小源吧。小源非常敦厚老实,像只大白熊。那时的我恰好十分手贱,看到什么新鲜玩意都要去动手搞搞。于是,我发展出了一个独特的爱好,就是拔小源手臂上的汗毛。大概因为我没啥体毛,所以对体毛很多的人十分好奇。小源手臂上的毛还很特殊,不是那种黑黑粗粗的,而是细细软软的,颜色浅浅,接近棕褐,却十分浓密。这毛对我仿佛有无限的吸引力,每次趴在课桌上静息时,我都会去轻轻抚摸。小源则像头逆来顺受的老狗,也不反抗,甚至看都不看我一眼。
有一次,我终于鼓起勇气拔了一根,小源一声哀嚎,缩到墙角去。我以为他会生气,结果没有。但是看他的样子,真的很痛。所以我决定,以后针对汗毛的玩法,只限于抚摸,不包括拔。现在回想起来,小源真是好脾气,而我小时候也真是奇葩。
长大后,一次组会,我望着林师兄(他喜欢男人)茂密的汗毛,心底里某种沉睡的DNA忽然被唤醒了,竟然动了去拔一拔的歹意。我的咸猪手缓慢接近目标,选择了一根鹤立鸡群的汗毛准备下手,林师兄一个激灵,火速退避,噘嘴皱眉,对我怒目而视,嗔怨道:“你变态啊,我告你性骚扰哦。”
好吧,这世上能任由我拔汗毛的男人,大概只有小源了。不知道他如今何在,希望他一切安好。
小学时我还和一位男生同桌过,由于他的头发黄黄的,姑且叫他小黄好了。小黄和我相处蛮和谐,也没啥矛盾,但好像也没特别要好,总体来说属于波澜不惊的状态。很多与他相处的细节我都已忘却,只有一件事情记忆犹新。小时候我很容易过敏,一不小心就长疱疹。有段时间,我全身长水疱,常常需要叉着腿走路,像只学螃蟹步的瘌蛤蟆,窘迫而可笑。严重时那几天,坐着都会摩擦到患处,整日十分痛苦。因此,我向老师申请,要求站着上课。于是,教室里出现了全班都坐着,就我一人孤零零站着听讲的诡异场面,引起走廊中的过路者侧目。其实这样的尴尬习惯了也还好,总比坐着,但是患处被压迫舒坦。
原本以为这样“独立寒秋”的情形会持续到我过敏缓解,但有天上午,大家课前敬礼喊完“老师好”后,小黄却没有坐下。老师问他此举何为,他说他就是想站着,站着上课不容易打瞌睡。如此彰显学生之勤奋刻苦的理由,老师自然不忍心拒绝。于是,之前那种“一枝独秀”的场面,变为了“两枝独秀”,他就这么一直并肩与我站着上课,黄毛呆立,直指青天,目不斜视,浑身正气。直到过了几天,我的水疱蔫了,坐着也不会痛了,我便坐了下来,小黄也跟着坐了下来——他大概从长久的站立中汲取了某种养分,重新恢复到睡眠充足、脑力旺盛的状态了吧。由于班上会不定期调换座位,我和小黄在一学期后便不再是同桌。不做同桌后,我们也一直是不太熟的样子,平平淡淡,直到毕业后各奔东西。
小黄曾给我说,他长大后的梦想是当警察。希望现在的他已经实现了当初的梦想吧,如果他的梦想还没变的话。毕竟,小男孩的梦想翻来覆去就是那几个,而人生的职业却是千变万化的。
不管怎么样,小学时的我便相信,他将来会是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好警察。
3
终于到了中学阶段,这个青春爱情故事大爆发的时期。
但是很不幸,我那个时候沉迷学习,真没啥恋爱经历。三次元中的恋爱也许很少,二次元中的恋爱可从不缺乏。那时我有本特别喜欢的言情小说,是桐华的《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不光因为它故事感人,关键我觉得作者和罗琦琦都考上了北大,十分牛逼,所以我也要好好学习,考上名校。青春期的我还喜欢江南的热血幻想小说《龙族》,觉得里面角色的爱情都好炫酷。和屠龙学院的录取通知书相比,北大的录取通知书倒也可以暂时先放一放。现在十多年过去了,我既没有考上北大,也没有任何龙血觉醒的征兆,就连《龙族》也停更了。不知道路明非的故事何时能有个结局,毕竟它的小读者都从小学读到博士了。
书接上文,由于沉迷学习,我总是第一个到教室,所以班主任把教室的钥匙交给了我。我对第一个到教室一事十分得意,仿佛自己是耶稣的门徒彼得,掌握了天国的权柄,早早起床也有了动力。不料有一天,当我来开门时,一个人影已在门口久久恭候了!我对此有些生气,便不理会这位简称小戴的男生,高傲地开门开灯开风扇,旁若无人地开始早读。小戴不仅一天如此,接下来的一周都是这样,我觉得他简直在挑战我的权威。我那时总疑心小戴在刻意模仿我——我到操场哪个角落里背古文,他也来;我跑到数学老师办公室门口等着答疑,他也捧着本习题册在那里东张西望;我在吃饭时拿个小本本浏览英文单词,他也掏出随身携带的单词本。我当时讨厌死他了,因为他成绩也不咋好,过去也不是那种认真努力的学生,为什么突然洗心革面了?而且他分明是在模仿我嘛,还故意在我面前晃来晃去——学人精,烦死啦。
我对小戴的厌恶随着时间的推移,有增无减,但这并不妨碍月考如期到来。那次月考我语文考砸了,名次掉了不少,一时无法接受,开始在走廊里掉眼泪。说句题外话,我一直觉得语文是玄学,特别是阅读理解和作文。有时候我的脑回路就很奇怪,所以语文成绩跟坐过山车似的,忽高忽低。这种脑回路的奇异在此可以举个例子予以说明。比如柳永的“衣带渐宽终不悔”吧,我一直以为是诗人喝酒喝多了,长了啤酒肚,肚子大了,衣带就渐宽了嘛,多合理。前面不还写了“对酒当歌”吗?明显就是喝酒把肚子喝大了。直到有一天,我看了解析这首诗的参考答案,才知道,原来诗人是日渐消瘦,不是日渐压力肥!阅读理解如此,作文也差不多,我每每到考场上就文思枯竭,开始在卷子上胡言乱语,满篇关公战秦琼,看得老师血压飙升。再加上我的字很丑,因此作文分数普遍不高。总之,语文一直都是我的痛,我现在的中文也需要努力提升。
就在我在那里掉小珍珠时,好巧不巧,小戴拿着他考得比我好的卷子迎面走来。彼时彼刻,我的心情就是,士可杀,不可辱!小戴走到我面前,猴子捞月般夺过我的卷子,惊呼道:“李老师说这道古诗文翻译全班只有你做对了,哇,真的欸,好厉害啊。”当时我真想给他一拳,但我学了海明威,在逆境中保持风度,一言不发地夺回我的卷子,扎进教室里。
后来,小戴还会时不时送我旺仔小馒头和奥利奥,说是他吃不完,我都一一回绝了,因为我听老师说,好学生都不吃零食的,深加工食品对大脑发育不好。
有一次,他在走廊里堵住我,声音极大地说:“我就那么可怕吗?你为什么老是躲着我呢?”我被他堵得又尴尬又无语,急中降智,居然以一种极其猥琐怪异的姿势从他张开双臂的胳肢窝下面钻了过去!我完全可以掉头换个方向离开的啊!
再后来,大家的学习任务越来越重,小戴在我面前出现的频率也减少了。我们最后一次见面,是在高考后口语考试的现场。远远的,花坛边的小戴向我挥手微笑,似乎在喊些什么,我没听清。我当时因为觉得自己没考好,心情沉重,只是微微点头示意,也不知道他在那样远的距离,能看见我点头吗?后来我们再也没见过,因为之前也从未加过QQ,于是从此失联。现在想来,我其实蛮后悔的,后悔当时的自己,眼里只有分数,没有珍惜同学情谊。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一定会至少吃一次小戴的旺仔小馒头和奥利奥,尽管它们热量都很高。
除了钻小戴胳肢窝,中学期间,我还和另一位男生有过肌肤之亲。那位男生很高,就叫他小高吧。小高特别特别沉默,我平时也没和他一起玩,所以总感觉他像哑巴似的。每次老师点他起来回答问题,他声音都小得跟蚊子一样,与他高大魁梧的身材十分不相称。
我与他本素无交集,但有晚的滂沱夜雨却为我们的互动牵了线。那天,晚自习结束,窗外震耳欲聋的噼啪声和空气中浓重的泥腥味显示出室外正经历着瓢泼大雨的洗礼。我带上我的便携式迷你雨伞,准备回宿舍,却不料在一楼拐角处发现有人站在黑暗中。定睛细看,竟是小高。两手空空的他似乎正在纠结要不要淋着雨回宿舍,情状之可怜,就差瑟缩着发抖了。见他人如此孤立无援,侠义之气从我心中升腾而起,遂慨然道:“我送你回宿舍吧。”
小高也没推脱,点头答应了。我心中某种虚荣被顷刻满足了,难道这就是传说中解救Damsel in Distress的爽感?
待我们踏出教学楼,才深刻感受到那晚的雨大得真是可怕。乌乌泱泱,似是玉皇老儿家的水管炸裂了,感觉我的小伞根本无法在这种滔天攻势下护两人周全。关键我负责举伞,小高又高出我许多,我要奋力往上举才能遮住他。举高了,更拿不稳,猎猎狂风把伞吹得七扭八歪的。小高可能也发觉了我举伞很吃力,原本以为他会说“我来打伞吧”,结果他突然用他的手把我的手包住!
不错,伞顿时稳了不少。但是好歹让我把我的手抽出来啊!
这时,小高说话了:“雨好大。”原来他也是会说话的。
“嗯,雨的确很大。”我实在没啥别的好说,只能如此附和,只觉他的手又温又热,沾着雨水,简直和这潮湿闷热的夏夜相得益彰。
说完这两句后,我们这辈子就再没说过话。他就这样紧紧握着我的手,走到了男生宿舍楼下。终于,在台阶处他把手松开了,向我道谢告别。望着他终于脱离险恶自然的魔爪,安然落脚于洁白的瓷砖地,我觉得自己仿佛完成了某种壮举。
等我回到宿舍,整个人湿得透透——这伞终究打得像个摆设。
此事给我们的教训是,以后还是要买大点的伞,那些迷你便携装的伞适用范围太窄。
不管怎样,至今想起那晚与小高的偶遇,我都很高兴——这还是我第一次拯救没带伞的人!想想就很兴奋!我做了好人好事!这就叫美德乃自身之奖赏!上大学后,我每次买新伞,都选超大号,这不仅能训练臂力,还能备不时之需——万一哪天还有人需要我打伞捎ta一程呢。
中学时,虽然我没有谈恋爱,但班上的地下情侣还是不少,而且我还有幸亲眼目睹过一对。也许班上的地下情侣数比我了解的更多,只是因为我游离于八卦圈外,没有把情侣名单了解完整。
话说那天中午,我碰巧因有事没有回宿舍午休。回到教室,原本以为可以独享教室,结果却发现小陈和小姚并排而坐。他俩紧紧挨着,像依偎着相互取暖的柯尔鸭,乖巧可爱,人畜无害。柯尔鸭们看到我也很惊讶,应该没料到会有人也没回宿舍,出其不意和他们对影成三人。
我和他们打过招呼后就回到座位,打算看会儿21世纪英语报后趴桌上小憩。我座位在他们所处位置左上方,离得不远也不近,这模棱两可的距离尴尬得刚刚好。
我眼睛盯着报纸,身体的其他细胞却本能地觉出右后方的气氛有些微妙变化,略略往后一瞥,发现这两人正相抱相缠,抱作一团,仿佛在相互啃食!
妈呀,我当时的第一反应是要不要报警。
后来想想算了,下午还要上课,不睡午觉的话,下午的课会很困。因此,在电光火石的震惊后,我选择先睡为敬。于是我若无其事地趴下,很快步入梦乡。
睡醒后,小陈颇为羞涩地挪步到我面前,问有没有吵到我午睡。其态扭捏谦逊,仿佛做了啥亏心事,让人心生怜意。
我有种受宠若惊的错觉,连忙答道:“没有没有,我睡得好得很(事实的确如此)。”我心里想的其实是,哪里哪里,是我吵到了你们才对。
小陈听闻后朝我会心笑笑。看着他青春痘肆虐的面孔,我突然为小姚感到一丝抱歉;但是想到小陈那么礼貌又善良,还担心吵到别人,我又为小姚感到欣慰。
毕业后,听说小陈和小姚分手了,难免深觉遗憾。不过,我想,中学时的他们,一定还是有过一段十分甜蜜快乐的时光吧,这份回忆值得永久珍藏。同时我也涨了点经验——下次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提早换一个教室睡觉。
4
写了这么多,我的初恋男友小罗也该登场了。
他是个热爱文艺的工程师。此言非主管臆测,实有确凿依据。比如,小罗不像很多理工科生那样,打心眼里把人文社科置于学科鄙视链底端,而是向来对文科心怀敬意。我问他:“你不觉得我们这些文科生都是‘屁股人’,整天搞些虚头巴脑的东西吗?”他说,才不呢,文科很重要。我问,何以见得?他表示,他们课题组有个延毕多年的师兄,曾经一门心思做实验,论文投稿却屡战屡败,但在熟读《金刚经》和毛选后,投SCI百发百中。看着他一脸严肃的表情,我觉得也许是有那么点道理也说不定。
当然,小罗对文艺的喜爱绝不限于发SCI的诱惑。有段时间,他变得有些忧郁,似是丹麦王子附体。晚上吃麻辣烫时,突然悠悠发问:“幸福是什么?如何看待死亡?”这两大问题真把我问懵了,深知为这两问题撰写的答案能塞满中国国家图书馆。智者与其迎难而上,不如知难而退,于是我故作深沉,缓缓应答:“幸福就是今天你洗碗,死亡就是GAME OVER。”
他明显对我敷衍的回答十分不满,极其幽怨地望了我一眼,嘟哝道:“你不是文科生吗?”好吧,做名合格的文科生果然还是任重而道远。
后来我无意间看到了他的百度网盘(为了省开会员的钱,我们两人共用一个账号),终于知晓原因何在。在《通信原理》《LabVIEW数据采集与仪器控制》《MIMO-OFDM系统原理、应用及仿真》等一系列我看不懂的书籍之外,不知何时多了一个代号“∞”的文件夹。原本以为里面装着什么少儿不宜的东西,打开一看才发现,全是什么《苏菲的世界》《轴心时代:人类伟大思想传统的开端》《哲学史讲演录全集》《精神现象学》《爱弥儿》《方法论》《正义论》等等诸如此类的电子书。我一个文科生都看呆了,自叹弗如。
之后,小罗还迷上了王德峰,规定我每天必须抽半小时和他一起在B站上看王德峰,说他买了王老师的所有网课,要好好学习,争取早日觉悟。那时我还在读硕士,他便怂恿我说:“要不你去申请读王德峰的博士?”
好在小罗对哲学的狂热没有持续太久。他现在迷上了健身,每天洗澡前后都要在镜子前照10分钟,边照还边问我“拉丝了没拉丝了没”,暂时就没工夫去考虑生存还是毁灭之类的问题了。
如此倾心文艺,小罗自然写过情诗:“爱是什么,/就像是电路中的门控时钟的使能信号,/只有使能了,/时钟才会跳动。”
嗯,果然人家理工科生用的比喻就是让咱们文科生看不懂。
说回我和小罗的故事,总体来讲,非常无聊,没有一点阴差阳错或跌宕起伏,极其缺乏戏剧性。无非是在大学里认识,然后一起学习、玩耍,然后确立关系,然后谈到了现在。我还记得他表白时送了我一条银手链。表白的时间选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地点又是在完全没有路灯照明的湖边,所以他为我戴上这手链时简直废了九牛二虎之力,直到我用手机打了个手电筒照着,他才把手链替我戴上。那晚闷热难耐,湖水幽深,暗夜无光,正是蚊虫享受饕餮盛宴的好时节。我裸露在外的皮肤一定喂饱了不少虫界饥民。但我的心中却满是欢喜,美滋滋地戴着新得的手链回宿舍,在台灯下细细欣赏,觉得人生从此不同。
后来,一次母亲节,小罗不知道送他妈妈什么礼物,黔驴技穷之际送了他当初表白用的同款手链。我从他的操作中领悟到了某种偷懒的秘诀。我将此秘诀告诉小罗,结果我们俩一拍即合,从此开始实行如下购物方案:每次逢年过节送东西时,都给两边的家人买一样的东西,进而省去挑选礼物的纠结。日积月累,我们的爸爸妈妈们已经拥有了同款衬衫、凉鞋、钱包等众多日用品。但愿未来我爸妈和他爸妈见面的那天,他们不要穿我们送的礼物,不然场面一定十分尴尬……
不管怎样,我觉得小罗是个无可挑剔的男人,心思简单善良、情绪稳定、内核强大、爱好广泛、从不内耗,唯一遗憾的是——他不看我写的小说。不看的理由很充分:他那些精心雕琢、匠心独运的绝妙代码,我也从未看过啊。对此,我困兽犹斗,对他发出万千女性都发出过的类似质问:
你都不看我写的小说,你是不是不爱我?
这种爱不爱的问题,小罗也和万千男性一样,选择去打游戏,或者睡觉,反正就是不正面回答。
有时候,小罗拗不过我,就会非常不情愿地打开我发给他的Word。我在一旁厉声威胁:“好好看,看完要给我交读后感!”小罗表示:“遵命长官,我一定逐字逐句,认真阅读。”结果他真的一个字一个字地读了出来!关键他故意读得怪模怪样,抑扬顿挫的,让我除了赶紧捂住他的嘴外,别无他法。而且他一边高声朗读,还一边吐槽我的各种设定,其中某些离谱的设定还会被他拿出来反复鞭尸。比如,我曾经尝试写过一篇短篇科幻小说《密电》(至今没发出来,不知道它有没有发出来的那天),里面我为了塑造阶级鸿沟巨大的赛博朋克世界,就说在大厂当牛马的男主不仅没有爸爸,还和年迈的妈妈一起住在集装箱里。
朗读至此,小罗直接笑到岔气。我不懂笑点何在,他笑得上气不接下气,说:“你你你你……你见过华为员工住集装箱嘛?哈哈哈哈哈哈。”
我说:“这是科幻嘛。我就想让男主惨一点。”
小罗:“是挺科幻的。你想让他惨,不如写他贷了巨款买房,但是那个房子烂尾了,所以只能住集装箱,哈哈哈哈哈哈哈……你咋不写他三十五岁被优化呢?这样更惨。哈哈哈哈哈哈哈……”
虽然很尴尬,但平心而论,小罗的意见颇有建设性,事后我立马默默删掉了有关段落。
尽管小罗对我的大多数创作都兴致廖廖,但我敢断言,这篇《非典型罗曼司》他大概率不会轻易错过。只要我告诉他,这篇小说不仅详细记录了我的私密情史,更藏有对他本人的生动刻画,字里行间还流露出我对爱情的深刻洞见。读之,或可掌握男女相处之渊深精妙;不读,则错失了见证他本人化身文学人物的历史性时刻。正所谓:不看白不看,看了不白看,错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
但是,万万没想到,小罗在听闻我要写他后,立马给我转了1000块钱,说这是我的稿费,还不带扣税的。他正色告诫我:别吃饱了撑的在那里想着写爱情故事,更不准写他。唉,既已拿人钱财,只得替人消灾了,我也只好在这篇文章里按下笔头,不再对他详加描摹。
不过呢,来日方长,待我日后变强,就把小罗这个名字换张皮,悄悄写。写了他也不知道——反正他不看我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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