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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R
HER
十九
只要她愿意,她可以去亲吻任何一只长颈鹿
文/十九

关于二十二只兔子的故事,是远莎讲给我们听的。傍晚我请求她陪同我去参加一场朋友的生日会,她欣然随我前往。她对漂亮有着近乎苛刻的追求,出门前必会坐在梳妆台前妆饰自己,我在等她的时候看存在手机里的美剧,一集《河谷镇》看完了,她还在举棋不定哪一种色号的口红更能彰显她的气质。

她将一把口红举到我眼前,这个显我白皙,这个显我斯文,这个显得妩媚,这个涂了显单纯,像个小姑娘……你觉得我选哪个好?我随手指了一支,她眉眼里的愁容终于放下,我相信你。她将口红来回地涂抹到她如樱桃般娇小的嘴唇上,于是她整个人如同煽动着翅膀的蝴蝶一样生动起来。
其实我很喜欢这种为了自己用什么口红煞有介事般纠结的女生,这样的女生大多没吃过生活的苦,她最大的挫折不过是因为价格上的犹豫而导致商场的玻璃橱内摆放那件衣服售罄了。这个世上有太多的男士喜欢她恰当好处的分寸,她的漂亮和撒娇为她挡住了很多的麻烦。但她在同类那里又坚强得像个战士,她将乐于助人总是发挥到极致,让人没办法不喜欢她。
你瞧,我花了很多字眼来突显她的聪明和漂亮。所以在任何时候她都可以毫不费劲地成为第二十二只兔子,只要她愿意。是的,只要她愿意,她可以去亲吻任何一只长颈鹿,后面早有一连串的兔子踮着脚尖托起她。当然那些充当炮灰的兔子也并不是自愿的,当兔子们踮起脚尖奋力地跳起想要抱住长颈鹿的脖子时,很容易忽略自身的致命缺点,比如说不够高,比如说长劲鹿抬起了高昂的头。
我得讲讲我听到的关于兔子的故事。是远莎在生日会上讲的,我们聚拢在沙发区域,她讲起了那个关于兔子的无聊的故事。
从前,有一只兔子。
又来了一只兔子。
她扶着耳朵站在第一只兔子的肩膀上。
又来了一只兔子。
她扶着耳朵站在第二只兔子的肩膀上。
又来了一只兔子。
她扶着耳朵站在第三只兔子的肩膀上。
又来了一只兔子。
她扶着耳朵站在第四只兔子的肩膀上。
又来了一只兔子。
她扶着耳朵站在第五只兔子的肩膀上。
……
又来了一只兔子。
她扶着耳朵站在第二十只兔子的肩膀上。
又来了一只兔子。
她扶着耳朵站在第二十一只兔子的肩膀上。
然后,亲了长颈鹿一下。
我忍不住问,为什么是第二十二只兔子亲了长颈鹿?
生日会的主人公说,长颈鹿的雄性个体一般会有4.8米高左右,而兔子身长20多厘米,第二十二只兔子会是最先亲到长颈鹿的那只。
我若有所思地点点头。生日会的男主角是我暗恋的男神,我满是崇拜地去看他,他正和远莎交换眼神,是那种嘴角含笑的相见恨晚的凝视,我没来由地觉得自己受到了威胁。
后来的事情似乎水到渠成,他们在生日会散场之前互加了微信,然后过了半个月有余,远莎告诉我,他们恋爱了,并执意要请我吃饭,谢谢我的介绍。
怎么说那餐饭呢,每一口的饭菜里都像是掺杂了沙子,让人难以下咽。我想离场,可对面坐着的一对满怀诚意的情侣,让我只能举起杯接受他们的感谢。远莎说,谢谢你带我去了他的生日会,谢谢命运让我们遇见。我嘴角强拉扯出一个笑容,我敢肯定那杯鲜榨橙汁在榨之前一定没有择干净上面的白色经络,否则怎么会这么苦涩。而远莎说的命运一定是偏颇漂亮女生的吧?我为了那场生日会准备好了最好的自己,妆扮服装香水微笑,我告诉了远莎有一个我喜欢的男生会出席那场生日会,而远莎说要做我的勇气,然后我的勇气出乎意料地独立成了第二十二只兔子,无辜地扶着耳朵踩在我的肩膀上亲吻了我的长颈鹿先生。
我相信是远莎主动的,她从来不会在喜欢的男生面前怯场。而长颈鹿先生是那种让人忍不住生出爱意的男生,他一定会有很多很多的爱慕者,嗯,有二十一只那么多,我们默默地爱着他,然后努力地站在别人的肩膀上去靠近他,却总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连抱抱他的机会都没有,远莎来了,并且亲吻了他。

我后来了解的故事也是这样的。远莎为了引起长颈鹿的注意,每天都会想一条出其不意并只对他可见的朋友圈,并配上自己的精修照片。在长颈鹿点过赞之后又主动去找他聊天,直到在他心里聊出了属于她的举足轻重的位置。

远莎是个不会怯场的勇士,无论是在人生的选择上还是爱情的境遇里,她能落落大方地对追求自己的男生说,嘿,我们做朋友吧。也能在遇到喜欢的男神时俏皮地说我可以做你女朋友么。我能想象出远莎脸上娇羞的表情,这表情于漂亮的她来说是锦上添花,没有哪个正值青春的男生能抵抗得住。

所以在她亲吻长颈鹿先生的时候,长颈鹿先生并没有拒绝。她甚至不需要大开大合地吸引他的注意,她张开手,他便伸来了脖子,而自此之前的二十一只兔子便都成了他们未被记忆的路人。

我曾经对于他们的爱情一筹莫展耿耿于怀,无奈长颈鹿先生的深情已赠与漂亮大方的远莎,那些不甘和委屈只能在我心里悄悄地潜伏下来。远莎和我说起她们的爱情,她说长颈鹿先生的羞涩,形容他像个没有恋爱过的大男生,她主动踮起脚吻他,他便耳红。她也提起他的疯狂,牵着几十只氢气球出现在她公司的门口,气球上写满了让人面红耳赤的情话。她还说他的古板,她稍一穿暴露的衣服,他便将自己的衣服披在她身上。说起这些她甜蜜地叹气,仿佛这些是她无可奈何的烦恼。

我却更难过,相比与其他兔子我是最靠近长颈鹿先生的人,我能清晰地看清他脸上的毛发,知道他浓厚的眉毛下面藏着一颗痣,可我不能消解哪怕只是微毫空间上的距离,我踮起脚尖伸出手仍旧碰不到他。爱情里的先后远没有时机重要,远莎来得那么恰到好处,而我的悲伤均匀地铺在他们的爱情里,却什么都不能做,只能悄悄地转身走开,然后等岁月如冬天的瑞雪一样将它覆盖,祈求等我回来时,融化的雪水会将那悲伤冲刷干净。
我其实也并不恨远莎,生活的真相是,他们不在我的故事里相遇,也会在别人的故事里相遇,让人无能为力的感情大概都不会有好的结果。后来我也见过远莎很多次,却没有见过她们两个,我怕见到他们我会盖不住眼睛里的酸涩,于是想尽办法避开他们,尽管这样的做法很像故事里那个掩耳盗铃的傻子,但我不能在失去不属于我的爱情之后再失去属于我的友情,这是得不偿失的事情。
我会将我的暗恋深埋于广袤的记忆草原中,直到有一天我忘记它的位置找不到它。在这之前我的心要远离他们,躲在他们无法用距离丈量的地方,让他们听不到我叹息的声音。
然后静静地等时机和命运的光临,遇到其他的长颈鹿,成为他第二十二只兔子。

文/十九

责任编辑:山山 sunshen@wufazhuc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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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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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企一基层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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