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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来人往
Great 5000 Secs
王秋璎
爱若难以放进手里,何不将这双手放进心里
文/王秋璎

我像个叛逆倔强的小孩,想追太阳,想捞月亮,想离经叛道、不计后果,想和你做尽一切一切疯狂的事儿。如果有人告诉我,爱上你前面就是悬崖,我偏不信要追过去,然后掉下去奄奄一息用最后的力气感叹一句“我靠!是真的唉!”而再来一次,我还是会选择冒这个险。

我不是天生的冒险家,只是对象是你,我以为,我会一直一直这么喜欢你,一次又一次为你纵身跳下跳崖。

1.

凌晨三点多,左左发来一条消息,干脆利落的四个字“在一起吧”,连个标点符号都没有,看不出悲喜。

我刚要回复,对方自顾自啪啪打过来一段话,大意是说,你不是喜欢我么,别的女孩收到你的表白肯定要考验一下你对她们的感情是不是情比金坚吧,肯定要先把你当备胎养一段时间。跟钓鱼似的,在你上钩之前把自己想要的口红包包拿到手再说。我不管,我的爱情没套路,这一秒,我就想跟你这个备胎在一起。

我佯装镇定,内心窃喜,我回“好”,去他妈的备胎理论,我先抓住左左这一秒钟的“一时兴起”再说。

在一起的时候我们其实连对方的面儿都没见过,连语音都只聊过几句,大部分时间通过文字交流。她从不要求跟我视频、电话或者见面。平时她很忙,除了上班就是写影评,在想起来的时候,她发微信“骚扰”我一下,聊不了几句人又没影了,总之关系不咸不淡吧。

她微博跟男生亲密互动,我几乎从来不问,偶尔她主动丢过来一个表情包,顺带解释一下那是谁谁谁,我明明吃醋,却死鸭子嘴硬:“放心吧,我对自己还是很有自信的。”其实心里半点谱都没有。

我也问过左左为什么现实生活里这么多男人,偏偏找一个网络世界里的男人“下手”,按左左自己的话说,“懒得计较这么多了,只想找个能令我感到开心的人做点开心的事说点开心的话,爱情本来不就该这样么”?

我心想,嘿,这姑娘真不讲究,但还是屁颠儿屁颠儿对她好。

2.

决定和我在一起那天,左左刚结束自己长达三年的单相思,我是知道的。对方是她的上司,事业有成,略有品味,有家室,孩子即将上幼儿园。

左左暗恋人家,从人家未婚到已婚,为此在一份不适合自己的工作岗位上耗了三年。为了能在他面前留下好印象,她从一个害羞内敛粗糙的人变成一个会喷香水在大会上侃侃而谈的精致女人。

对方也一直暧昧不明,突然有一天丢过来一句要结婚了,事态发展到后来连孩子也有了,左左的不快乐更加欲盖弥彰。

那天左左的升职酒会,晚上十一点多,对方照例送她回家,体贴地下车给她开车门,照例送了她一瓶香槟,庆祝她升职。

左左站在路边看着他把车开远,对方把车门关上那一瞬,她其实想说点什么,说一句自己爱过?或是要一个什么答案?我不得而知。她告诉我,她用殷切的眼神看了对方几眼,如果对方随便说点什么,哪怕无关紧要的话,她也选择继续爱下去。

“他把车开走了,那一刻,我突然就累了,想放弃了。”说这话时,左左把他送的香槟打开倒进酒杯,将辞职邮件发到他邮箱,合上电脑,再把透明杯子里好看的气泡拍给我看,动作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她不太确定地问我,你会介意我这么用力地爱过一个人吗?我说,我不会介意,我会感动。喜欢你也不是为了获得什么,而是希望能给予一些,得到你很开心,失去你会痛心,但愿我不会轻易失去你吧。

她又问,我作息紊乱,抽烟喝酒烫头,随性散漫,不是什么好女孩的代表,除了嫖娼杀人其他坏事没少干。你会介意吗?

我说,这个世界上乖巧的女孩子实在太多了,就让我的女朋友酷一点坏一点吧,我喜欢。

她再问,那如果明知我这辈子都不可能真的爱你呢?

我说,你看过《东邪西毒》吗?里面我最喜欢的台词有两段,其中一段西毒说,“每个人都会经过这个阶段,见到一座山,就想知道山后面是什么。我很想告诉他,可能翻过山后面,你会发现没什么特别的。回望之下,可能会觉得这一边更好”。

我又补充,可是年轻的时候,这山,一定是得自己亲自翻一遭才肯罢休的。

左左问,那另一段是什么?我打哈哈,说留个悬念,下次见面的时候告诉她。

3.

其实毫不夸张的说,左左就是那种“我抽烟喝酒烫头,但我是个好女孩”的类型。我认识她是在她的博客底下,她喜欢把生活琐事一点一滴记在博客里,还有一部分文章是她的电影专栏,里面收录了一些她发表在《电影周刊》《看电影》上的影视评述类文章。

会留意到她是因为我那时写了一本关于各大电影导演的访谈录,找了很多家出版社,编辑都说因为写的导演太小众,没读者,没流量,不肯承担风险给我出版。后来这事就被搁置了,我开了店,在忙店里的事情。

突然我发现我的稿子被做成合集出版了,编辑是我之前投递过稿子的一位编辑,我找她对峙,对方并不搭理我,我打电话给出版社,没人接。

于是我在网上找各种和电影相关的大V帮我维权,甚至找了很多名导演名作者,但发出去的消息都如同石沉大海杳无音讯。

找到她的时候我都已经不抱什么希望了,她不算什么大V,粉丝也还在稳步增长阶段。但她是唯一一个费心费力替我东奔西跑的人。不仅自己转发,还帮我找了做律师、做出版、做电影的朋友四处打听维权途径,在我博客留言跟进追踪的进度。我当时第一感觉就是,这个姑娘既热心又正直。

虽然后来事情不了了之,不过我俩倒是逐渐熟络起来,我经常给她分享电影资源,她看完认真和我交流观后感。

她跟我说,博客里的一个电影爱好者路过她的城市,遇到一些不好的事,身上没有钱,想找个地方借宿,她收留了人家,她们每天一起吃饭喝酒。她丝毫不担心对方是个骗子,她说她一直崇尚“好的一面会碰撞出另外一面好”,我再次确定这姑娘心地确实不错。

第一次比较私密的交流是源于我一条关于手串的博文,我开了一家古玩店,专卖各种放在手里把玩的核桃、手串和玉佩等,她看到各式各样的手串,在底下留言,“我喜欢的人很喜欢这些东西”。

我说我也很喜欢。又过了一阵子,她说她妈妈给她介绍对象,问能不能找我挡一挡,我说怎么挡,她说我随口一说拿你当借口就好啦,我欣然同意。

后来的发展就开始不走寻常路了,我毫不掩饰对她的喜欢,我给她寄各种手串,教她如何投其所好,她突然累了,提出和我在一起。

4.

在一起第二天我就提出要飞去她的城市,因为我觉得谈恋爱类似某种神圣的仪式,必须好好看着对方的眼神认真说点什么。她却总说,有缘则见,不像逃避,但又很坚持自己的原则。

我们可以说是网恋了大半年,年末她打算飞去香港看陈奕迅的演唱会。她说陈奕迅是她的年少珍藏,就像《少女时代》里的林真心读书时代喜欢刘德华那样。

她一直想去看一场医生的专属演唱会,从高中盼到现在,这回总算天时地利人和了。她独自飞过去,没想到飞机落地时第一个见到的是我,我承认我总算在她身上用了一回正常男人对女人惯用的套路。

演唱会上她听到《明年今日》和《人来人往》,眼泪不可抑制地流下来,我想走过去抱抱她,她咧嘴冲我摆摆手。

我们一起逛皇后大道、旺角,去维多利亚港,辗转各大商场shopping ,她甚至没有花我一分钱。晚上我们龟缩在香港的小房子里,房里有两张单人床,半夜我主动悄悄爬过去,她感觉到我的存在,翻身佯装熟睡。

我的手指轻轻划过她的背脊,意乱情迷间她说,我还是有点儿做不到,不如我们分开吧。

我蠢蠢欲动的手指瞬间僵住,我说,谢谢你愿意跟我在一起,如果我真的变成他那样,你会喜欢我吗?

左左的声音在黑暗里铿锵有力,不是为了我变成喜欢的那样儿,而是你本来的样子。只有本来就是那样的两个人,才会相互吸引,相处起来才会舒服。男人和女人彼此相爱,总归是为了给对方带来幸福和温暖呀。我的意思是,能让我们卸下防备、用本来面目示人的伴侣,才是最佳伴侣。

你是我的最佳伴侣,但我不是你的,和我在一起,你连呼出来的气息都是经过修饰的,你在我面前太“端着”了,因为你怕失去我,因为你知道,我不爱你,我要的只是你爱我。

第二天醒来左左已经提前走了,我打车去机场,登机后座位旁边是另外一个从杭州来看陈奕迅的女歌迷,她跟我聊了一路,还问我要了微信。

抵达后,我给左左发微信报平安,发出去的消息变成了红色感叹号,我翻了翻她的博客,好像改名字了。

偌大的机场人流如织,我心里空荡荡的。不过,曾有一首歌让我们满足到落泪,人来人往,她过得好,我就知足了。

关于《东邪西毒》里我最喜欢的另一段台词,我还没来得及告诉她呢。那是慕容说的——

“如果有一天我忍不住问你,你一定要骗我。就算你心里多不情愿,也不要告诉我你最爱的人不是我。”

文/昔央

责任编辑:山山 sunshen@wufazhuce.com

作者


王秋璎
王秋璎  @王秋璎
编剧,青年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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