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风吹


文/林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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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九年的一阵风与一个花盆,改变了四个初中生原本的轨迹。


1

一九九九年春天,我在盐水镇第一中学读初中。母亲在我手腕上系了一根红绳。她在菜场遇见一个和尚,那和尚算出这一年我有无妄之灾。她把买猪肉的钱都给了和尚,于是那天晚上我们只能吃白菜炖豆干。她把红绳系得很死,过水后在我手臂上留下一道淡淡的红色,怎么都洗不掉。后来,我在班上看到了好几条一样的红绳,他们的餐桌上也少了一道肉或者鸡蛋。

母亲说,人这一辈子,就碰上这一个千禧年。千年难遇,图个心安。

我妈是这样一个谨小慎微的人,愿意用一块猪肉换心里的安定。我爸则一口咬定她是被那和尚给骗了,在发了一通脾气之后,一块豆干都没碰,撂下筷子去达明叔家打牌。豆干并不好吃,又硬又柴,我还是全都吃完了。我爸大约是凌晨一点回来的,那时我躺在床上,听见他轻手轻脚地开门,心里竟然有些羡慕。这个年纪,仍然有一个可以让他任性离开家的去处。达明叔是他的发小,他们聚在一起,总有打不完的牌,喝不完的酒。

我的性格不算孤僻,但很懒惰,我很少找别人主动搭话,也不会主动举手展示自己,久而久之,就成了一个可有可无的人。大部分时间,没有朋友并不使我感到孤独。在放学的时候,我总是会慢吞吞地收拾东西,踩着叽喳叫喊的余温,顺着风的方向,最后一个晃出校园。

盐水临海。从学校走到海边,不过十分钟的路程。空气中带有淡淡海水的咸味,阳光并不刺眼。云懒懒地趴在天上,在静止中流动着。不想回家的时候,我就一个人在海边待到天黑。在太阳完全被吞没前,海面也被染成金灿灿的橘色,风一吹,鸟一啄,就碎了。我拍了拍书包上的沙砾,回家迎接我妈的臭骂。她并不认为我是个坏孩子,但只是出于母亲的责任,对于晚归,她觉得有必要教训我一下。我爸又去达明叔家打牌了,餐桌上只剩下清脆的数落和一盘又硬又柴的豆干。我一块不落地吃完了,胃里仍然空荡荡的。我对这一切保持着一种若即若离的旁观态度,闭着嘴巴,张着耳朵,支着两脚,观察周围的同学,观察我的父亲母亲,直到一阵风来,将我真正卷入自己的生活里。

那天是周五,父亲的生日。离开家的时候,我妈嘱咐我早点回来,晚上是能吃到奶油蛋糕的庆典。最后一节课铃响起的同时,我就冲了出去,门口已经挤满了热切期盼的家长的眼睛。门卫大叔姓何,背厚腰粗,我们在背后叫他“河马”,因他有对一发火就亮晶晶十分显著的门牙,仿佛要翘到脑门上去。此刻,河马叉着两手站在门口,亮着牙,大声吆喝,别插队!按班级排队!他的声音很快被淹没,像防止泄洪一样,门口只开了两人宽的窄道,我被推搡着挤出去,默默浮在队伍中间,过了门,崽子们就四散开去,像汇入大海的支流,河马仍在后面大叫,保持队形!队形!没人理会。只有我还紧紧跟着前面那个把马尾束得高高的女孩,她的脖颈很白净,像一截藕似的,一跳一跳,莫名吸引着我。

就在此刻,一阵大风猛地袭来,我下意识低头。海边的风常常说来就来,不讲道理,我紧紧地攥着书包,里面装着给父亲准备的礼物。一记沉重的闷响,一团黑黢黢的事物从天降落,正砸在高马尾女孩的后脑勺上,她还来不及发出声音,就在我面前直挺挺地栽了下去。

此起彼伏的尖叫和慢慢渗入地面的深红色混杂在一起,向我压过来,我这才看清楚,砸下来的是一只棕褐色的花盆。

风并没有停下,它把花盆里那朵破碎的紫花吹得更远了,直到完全消失在视野当中。等我再次反应过来,已经在派出所里。母亲紧紧攥着我的手,就连过生日的父亲也来了,这或许是他最难忘的一次生日。没有奶油蛋糕,也没有我和我妈的吉祥话,只有硬冷的板凳、哭声和喊叫。警官黄何把我们带到问询室,只来得及给我倒了杯水,便被人拉走,消失得无影无踪。我爸等得有些不耐烦,三番五次起身要去理论,被我妈劝住了。我环顾四周,在不远处的另外两张长凳上,还坐着一个女孩和一个男孩。女孩有一张标志性的圆脸蛋,透出一种倔强和沉静。男孩矮胖且壮硕,脸上还挂着泪痕,不停地用手搓着自己的衣角,一个年轻的妇人将他揽在怀里。他们也在那列随机生成的队伍中间,与高马尾的女生几乎并排,与那阵风擦肩而过。

我们三个没有说话,偶尔互相看一眼,立刻把视线错开。但我们很快被同一样事物所吸引,黄何留在桌上的BB机。它像个活蹦乱跳的生命体,时不时地发出清澈的鸣叫“哔哔——哔——”,两短一长,上面闪烁着一行字,速给薛静仪回电。薛静仪显然是个女人的名字,我的脑海里浮现一个年轻靓丽的姑娘,在电话旁边焦急地等待着。

你要我怎么活啊!外面传来撕心裂肺的哭号。

BB机不停地响,两短一长:速给薛静仪回电。

她是被害死的。哭号变成了控诉。

四周安静得要命。

门被猛地推开,黄何一脸倦容地走过来,挥了挥手,你们三个,谁先来?沉默过后,父亲推了我一把。其他人去门外等。你不要紧张,先坐。这是黄何跟我说的第一句话。我仔细打量着面前的人,他是个看起来沧桑且英俊的年轻人,面庞还透着稚气,鬓角上已经有白发冒出来。我完完整整地讲述了我看到的,那阵风是如何迅猛而毫无征兆,高马尾是如何倒下,中间一度我因为不由自主的发抖而讲不下去,他放下笔,走过来,安抚地拍了拍我的肩。末了,他问,还有什么想跟我说的吗?

你的BB机在响。我说。他一怔,其他警官都笑了。谢谢你,小姑娘。

我走出来的时候,像个英雄似的,我感觉到女孩和男孩的目光紧盯着我的后背。我走了几步,回过头,做了个无声的口型:别怕。

女孩叫毛豆,男孩叫坦克,我那时候还不知道,他们会在我的生命里留下深刻的痕迹。

回到家,我从书包里掏出准备的生日礼物,一只用毛线织的小狗,两只耳朵已经在混乱的挤压中脱了线。我爸愣了几秒,像个小孩似的抱住我号啕大哭。我妈紧紧攥着我的手,捻着那根红绳,喃喃地念“佛祖保佑”。黄警官告诉他们,我再往前多走一步,花盆砸中的就是我的脑袋。六层楼的距离,花盆坠下,没有抢救的机会,那女孩当场死亡。

我在校门口见到了高马尾的母亲,旁边坐着一个木雕似的男人,两人杵在大门的正中央。她举着雪白的牌子,牌子上写着鲜红的四个大字:还我女儿。河马在他们身旁急得打转,他打着手势,示意看热闹的过路学生快走。

我经过时,头低低的,能感到一道灼热的目光跟上来,在我即将走进去的瞬间女人一把扯住我。我那天看见你了。她的脸离我很近,凹陷的两颊在抖。你凭什么说我家女娃是被花盆砸死的?她是被人害死的,你晓不晓得?她说,妈妈,在学校里有人要害我。你就在旁边眼睁睁看着,为什么不帮她一把?她紧紧拽住我的小臂,指甲掐出血痕,我想甩开她,胳膊却使不出劲。河马一把将她扯开,没想到她像一片枫叶似的,轻飘飘地跌到地上。人越聚越多,她又站起来,伸手就往河马头脸上抓挠。我用这条老命跟你拼了!她号哭。登时,河马的脸上多了几道血印子。混乱中,有股力量一把将我拉出来,毛豆攥着我的左手,坦克拉着我的右手,往外跑去。

我两腿发抖,根本使不上劲,一骨碌跪在地上。他们俩左肩右肩地架起我,一瘸一拐地向前奔去,一阵风似的,到了操场边上,我喘着粗气,打量着:三个人狼狈极了,我的膝盖跌破了,女孩的头发早就散了,男孩的手臂上也有几道红红的血印。

这两天不要来学校了,给你们放个假,先避一避。在这儿等着,不要乱跑,通知你们家长来接了。年级主任的油头在太阳底下闪着光。

静悄悄,上课铃早就响完了,太阳不言不语地照着。

我们三个从后门蹑手蹑脚地溜了。走到分岔口,心里五味杂陈,谁都不想就这么回家。想不想去海边?我提议。他俩的眼睛亮了起来。于是,我们去了我的秘密基地。我们在沙滩上挑选石头,比谁打的水漂又多又远。挑花了眼,海滩上的石头未经雕琢,却有着美妙的形状,如柳叶,如鸡蛋,如呼啸的子弹,轻盈地打了几个旋,再重重地坠进水底。最后,毛豆和我躺在沙滩上,混了满身泥,嘲笑着坦克。他不敢靠近,怕弄脏了衣服回家被骂,直挺挺地站着,像个三好学生。

听说她是学跳舞的,就在我隔壁班。坦克说。好像见过,元旦晚会上,她有个独舞节目。我说。那阵风太他妈邪门儿了,我妈说天气预报里没有风。毛豆说。花盆砸下来的时候,离我那么近,土都溅到我嘴里。坦克说。

太快了,我们什么都做不了。

当然,我们什么都做不了。

太阳渐渐落到海里了。我们几个拍了拍衣服上的沙砾,各回各家。

母亲去护士站上夜班,父亲大概又去了达明叔家打牌。饭桌上留着给我的一碗饭,吃着吃着,骤然露出一块真正的红烧肉,卧在饭底下。旁边留了一张字条:明天不要去上学了,在家待着吧。我坐在餐桌旁,缓慢地嚼着那块肉,突然一阵反胃,一下全呕了出来。

一个人在家的时候,我会和自己玩一种叫作“屏住呼吸”的游戏,在心里提前拟好一个愿望,在某个瞬间开始闭气,三十秒,如同突然按下暂停键,这期间如果周围没有任何扰动,就预示着心愿能够实现;如果出现任何响动,比方说突然有人走进来,或者电话铃声响起,就失败了。这是我发明的占卜法。

那天我许的愿望是:不要一个人度过这一天。我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滴答,滴答,滴答,水滴落下,时间静止,突然,电话铃声大作——差一点,落空了,我悻悻地去接电话。今天要不要出来玩?我是毛豆。你怎么知道我家电话?因为我是毛豆。她又重复了一遍。要不要一起出来玩?当然!我从床上跳了起来。

我们在步行街会合,一路经过了盐水镇的菜市场、超市和海关大楼,向港口的羽毛球场进发。偶尔有好事者路过,看着我们三个。逃课出来吧?爸妈晓得遭打哦!坦克走出好远,回头比了一个中指。关你屌事!那天风很大,羽毛球被吹得歪七扭八,落到海里,又被涨潮的海水带回岸边,像一只湿淋淋的海鸟。后来去了游戏厅,毛豆和坦克在拳皇游戏里杀红了眼,把我口袋里的零用钱也花了个精光。赊账未遂,被赶出来,又回到大街上闲逛,用最后几毛钱买了一包可乐冰,三人分,冰块嗦到没味道,在嘴里来回咕嘟,慢慢化掉。

我们都渐渐回过味来,无所事事也是一种惩罚。从港口转回镇中心,又回到了学校门口,我第一次感觉到,盐水镇真小,就像被人握在手里的一颗核桃,转两圈便摸清了里面雕刻的构造,清晰而又无聊。大门向我们敞开一条两人宽的窄道。那对父母仍坐在门口,一动不动,像两尊门神。铃声突然响起,门神活了过来,开始四处张望。一张张稚气的脸从门后涌出来,他们仔细辨认着,似乎要从中找到自己的女儿。

我们在暗处徘徊。毛豆说,我没做错什么,就应该大大方方地走进去。坦克说,但她掐起人来真疼啊。毛豆说,胆小鬼。坦克说,有本事你先进。我说,要去就三个一起,谁都不能被落下。他们点点头。

最后一拨学生稀稀拉拉地走出来,我们瞅准时机,向大门走去。那道门对我们来说像一座巨大的坟墓,难以逾越。我走在中间,毛豆和坦克一左一右,紧紧地贴着,快要把我的胳膊拽掉。逆着人流,我们被冲散,又聚合,心怦怦地跳,腿肚子打战,不受控制地向前迈,不敢回头。直到冲过了那道“防线”,远远地,我意识到,那个疲惫的母亲压根儿就没能再认出我们来,她用全部的力气倚在门框上,成了一扇永远也关不上的门。

回到学校,有无数双好奇的眼睛盯着问,那天到底发生了什么?一个活蹦乱跳的人怎么就突然死了?我们反复描述着大风刮来的那一刻,小心翼翼地,吊人胃口地,不厌其烦地。但无论描述了多少遍,有个问题一直在我的心头回荡:是谁选中了那个姑娘,让她永远地停在了放学路上,为什么死的不是我们?我们三个在她的左右前后,再进一步,或再晚一步,那个花盆砸中的,不偏不倚,就是自己。

从那之后,我有了自己的朋友,我们三个的关系越来越紧密。用毛豆的话来说,这是“生死之交”。


2

毛豆是我们当中最早熟的,这同她的家庭不无关系。父母吃的是公家饭,一个在海关大楼,一个在银行,令人羡慕的铁饭碗。海关大楼上挂着一座巨大的钟,我们家的表都是用那块大钟来校准时间的。我们都有点怕毛豆的爸爸,他看起来就跟那口钟一样一丝不苟。毛豆在大多数时间里并不快乐,有一阵,坦克的父母在闹离婚,她语出惊人。如果我爸妈也闹离婚就好了,这样他们俩就不会合起伙来对付我。

毛豆是一个胖乎乎的姑娘,她不是传统观念里的漂亮,脸上带着没褪去的婴儿肥,五官像一团未发酵的面团挤在一起。她操心的是自己的恋爱问题,终身大事。她喜欢上班里转来的一个俄罗斯男孩,叫安德烈,长得像课本里的希腊雕塑一样,鼻子是鼻子,眼睛是眼睛,皮肤雪白,额前用发蜡固定得一丝不苟。他中文很差,一急就冒出一串谁也听不懂的俄罗斯话,鸟叫似的,抑扬顿挫。毛豆天天给他变着花样带中国零食,还帮他补习中文。毛豆说,安德烈邀请她去贝加尔湖,据说从盐水坐船出发,一直向北,二十天后就能抵达莫斯科。等蓝冰化成水,他们就可以一起去钓鲑鱼了。她对安德烈一腔热血,伸出双手拥抱国际友人,她在课桌里放了一张巨大的世界地图,标出贝加尔湖的位置,强迫自己喜欢上烟熏咸鱼,还给自己起了一个颇为时髦的英文名,Model。

然后,安德烈突然消失了,再也没有出现。打听到,安德烈的父母是来援建核电站的俄罗斯专家,因为工作调动,又回到俄罗斯去了。毛豆心底宛如原子弹爆炸一般,冲起一股蘑菇云,交织着气愤、遗憾与难过。她恨恨地说,我就当他死了。可是她仍然把他的学生证照片偷偷夹在书里,直到她有了新的目标。

新的目标是黄何,毛豆对他一见钟情。黄何约莫二十出头,年龄不是问题。他们中间的阻碍,另有个响当当的名字:薛静仪。坦克笃定这是黄警官的女朋友。毛豆说直到那天她最后一个走掉,黄警官都没有看一眼BB机。薛静仪应该很生气,搞不好已经分手。

过段时间,我们在学校里遇见了黄何。他从校长室里出来,正和屋里的人握手,黑色的BB机别在腰间。坦克中气十足地叫,黄Sir好!他笑眯眯地走过来,是你们几个呀。毛豆指着BB机,小心翼翼地问,黄Sir,你给薛静仪回电了吗?黄何的脸色一阵青,一阵白,做了个“嘘”的动作,连我妈都不知道薛静仪这个名字,你们几个倒是念上了。

他带我们几个去了“得胜鸡”,点了炸鸡、薯条和冰可乐。我们吃得满嘴是油,黄何贴心地把纸巾发到我们手里,说,吃了我的饭,就要帮我保守秘密哦。薛静仪这个名字,以后不要再提了。为什么是秘密?她不是你的女朋友吗?我问。你们分手了吗?坦克问。你爱她,她也爱你吗?毛豆问。

这么说吧,她是对我很重要的人,但我们不能以男女朋友的身份相处。黄何露出一种被咬到舌头一样的别扭神情。

那我就不明白了,为什么爱的人不能在一起?我有些气愤,引得邻桌纷纷侧目。黄何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你们还小。

嘁——坦克很大声地吸溜着可乐,表达着不满,我们能看懂的东西,比你们想象的多多了。就是,我们还去给你做证了。毛豆蔫蔫地附和。黄何又恢复了笑眯眯的老好人模样,是,这个案子多亏了你们。真的有人要害她吗?哪有的事,就是在学校跟同学吵几句嘴,花盆掉下来纯属意外,没半点关系。那她爸妈呢?案子结了,拿了赔偿,回老家去了。就这么回去了吗?摊上这种事,能怎么办?趁着还年轻,再生一个吧。黄何耸了耸肩。

在一种古怪的氛围中,我们吃完了这顿饭。毛豆提出了一个请求——看看薛静仪长什么样子。黄何拗不过我们,从钱包夹层里抽出一张对折的照片。“哔哔,哔——”他的BB机又响起来。他看了一眼,我要走了,你们慢慢吃。记得答应我的事。丢下这句话,他匆匆消失了。我们很失望,在此之前曾想象过许多薛静仪的样子,我的版本是张曼玉,一个背如纸般瘦削、一头卷发、穿着高跟鞋的时髦阿姐——可照片里是个胖胖的普通的女人,圆脸,浓眉,嘴唇红红的,灰呢子大衣,有点像成年后的毛豆。

盐水刚开始筹建核电站的时候,我妈是反对派,我爸是拥护派,他们在餐桌上打得不可开交。我妈说,知不知道核泄漏有多恐怖?它不是让人立刻死掉,是让人全身畸形,在痛苦的折磨中慢慢死掉。我爸说,你总是担心那种最不可能的事情。真有那么一天,那就大家一起死掉好了。

一九九九年夏天,核电站建成了。大家立刻把烦恼丢到脑后,房价起来了,电费便宜了,工作机会也多了,配套的教育资源也好起来。千年难遇的机会,为什么不要?镇上建起了好几个四星级大饭店,专门为了接待洽谈生意的外地老板。五羊宾馆是其中最气派的一家。毛豆跟着她的海关老爹,参加过不少五羊宾馆的酒局,就是在这样的情形下,她见到了薛静仪。

穿着五羊特制旗袍的薛静仪,简直同照片里的土气相比,换了一个人,旗袍衬托她的身材凹凸有致,一眼望过去,有山峰有平地有幽谷。她戴着一副黑色皮革手套,举着一瓶酒,嗓音很亮,像拧好的麻绳头上那一截彩,让人不由自主地抬起目光,跟过去。她问,老板,要酒吗?得到了肯定的答案后,她那张擦着胭脂的脸上开了花,颊上的痣飞起来,像刚拆封的荔枝罐头,清甜可人。

毛豆尾随着薛静仪的旗袍去了员工休息室,嗒嗒嗒,粗跟鞋有力地敲击着地面。她悄悄推门进去,薛静仪和另一个小姐妹在盥洗室里对着镜子补妆,镜子边缘还黏着半张九八年的邓丽君挂历。小凤,你的珍珠发卡借我用用。那个叫小凤的女人问,今天开张了?薛静仪说,这个月算下来,轩尼诗十五瓶,马爹利八瓶,经理给我加了三个点。乖乖!小凤感叹,这够得上在盐河买上半平米了。上周那个开桑塔纳的香港人,是不是专点你开酒?薛静仪嗤笑一声,那个老头啊?塞给我张名片,说要请我去半岛喝咖啡、吃牛排,谁知道他有几个老婆,一大把年纪,趁机摸我手,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她从抽屉里掏出一枚细细的金戒指,张开五个指头。男朋友送你的?小凤问。我自己送自己的。心情好呢,我就戴这个指头(她把戒指套进食指),心情不好呢,我就戴这个指头(她把戒指套进无名指),把他们都吓跑。等我攒够钱,就去北京秀水街开家服装店,再也不用看这些男人的脸色。她往嘴唇上抹了点蜜丝佛陀,转身走出去,看见毛豆不声不响地站在这里,吓了一跳,小姑娘,你找谁?

你就是薛静仪?毛豆问,声音发颤。薛静仪点点头。

你是黄警官的女朋友?薛静仪摇头。

如果你不喜欢他,可以把他让给我吗?

薛静仪愣了一愣,慢慢回过神儿来,忽然哈哈大笑,她很久都没有笑成那样,发自内心地,眼泪从两只眼睛中溅出来。在笑声中,毛豆感到愤怒和委屈。她掉头跑走,只听到薛静仪在后面止不住地笑,小姑娘,你太有本事了,我把他让给你啦。

毛豆的想法很简单,既然薛静仪不喜欢他,就该早点同黄何说清楚。她反复回想那天与薛静仪的对话,痛恨自己嘴笨,话到嘴边就变了味,在她眼中倒像个恶作剧的小女孩,话也当不了真。这一次,毛豆需要朋友的支援。她叫上我和坦克,我们一起去了五羊宾馆。

一连去了五天,没遇上薛静仪,倒是遇见了一回小凤,她穿着一样的旗袍,却差了些说不出的味道。即使心里泛酸,毛豆也不得不承认,薛静仪有种让人一眼忘不掉的魅力。小凤告诉我们,她休假了,过两天才会回来。坦克问,她和黄警官到底是什么关系?小凤神秘地笑了笑,这你就要问她了。

一觉醒来,我推了推毛豆,我们三个在员工休息室里睡着了,竟不知今夕何夕。悄悄打开门,正准备溜走,听见对面包厢里传来清亮的声音。东西落包间了?哦,我还在呢,5003,我给你送上去。半晌,薛静仪踩着粗跟鞋离开,嗒嗒嗒,仿佛一种召唤,我们跟上去。她上了五层,敲开一间房,几句话后,房门关了。周围静悄悄的,薛静仪被吞了进去,我们三个立在楼梯口,面面相觑。

等了一会儿,不见人影,坦克转身要走,我拉住他,盯着毛豆,毛豆说,再等等。她靠近门板,竖耳听了一会儿,我们都听到一种不同寻常的动静。去叫黄Sir吧?坦克说。等他看到BB机,黄花菜都凉了,去找小凤吧。我提议。

毛豆走到5003门口,像是下定了某种决心,我屏住呼吸。她敲了一下、两下、三下,越敲越密。门开了,露出一张干瘪的男人的脸。我来找姐姐,我爸让我叫她回家吃饭。你姐姐是哪个?男人说。薛静仪。不认得。男人不耐烦地要把门关上。毛豆说,我看到她进去了。都说了不认得,快点滚。男人推了一把卡在门口的毛豆,没推动。我和坦克立刻迎上去,树桩一样立在门边。他的目光在我们三个身上游来游去,骂了一句晦气,把门打开,对着里面说了句,出来吧。

薛静仪从屋里冲出来,裹着一件扯了线的外套。我们紧紧地跟在后面,毛豆的腿肚在止不住地打战。她在夜风里走了几个来回,终于平静下来。我太傻了,我太傻了,她不断地重复这句话,直到小凤到来。她满脸泪痕、失魂落魄地扎进了小凤的怀抱,颊上的痣落下去。夜深了,她和小凤坚持要送我们几个回去,她一手环着我的胳膊,一手揽着毛豆的背,走在我们中间,讲了她和黄何的故事,清亮的声音在夜风里逐渐变得柔和,胖胖的手温柔地从我的后颈处掠过,那个梦幻的夜晚像是对勇敢者的褒奖。

我没有什么特别的爱好,只是喜欢看电影,尤其是台湾爱情片。有一部片子是我们三个一起看的,侯孝贤《风柜来的人》。里面阿清和小杏之间的那种情愫,恰如黄何对薛静仪。就连结局也很像,小杏离开风柜,去了台北,薛静仪离开了五羊宾馆,去了北京,从此失去了音讯。她的服装店开起来了吗?她颊上那颗细小的飞舞的痣,偶尔会飞到我的脑海中。

冬天的时候,毛豆收到了一封从俄罗斯寄来的明信片。上面有蓝冰,有鲑鱼,还有一串看不懂的俄文。毛豆把它撕成很小的碎片,扔进教室的垃圾桶里,宣告着她的暗恋正式结束。未来的毛豆会爱上什么人呢?离开了很久,我仍旧在想这个问题。


3

朋友之间应当无话不谈。我跟他们分享的第一个秘密,是王安生。王安生是我爸,但他一点也不安生。他是家里最小的儿子,一副被宠坏的脾气,也是个没有坏透底的丈夫,工作上从不迟到,按月上交工资,打牌也从不晚点,“跑得快”“争上游”“斗地主”,什么都玩。有时候玩得晚了,他就在达明叔家住下。我妈曾疑心王安生外面有人,让我去找我爸,看他是不是真的在打牌。那地方很隐蔽,我爬高走低,找了足足半个钟头,不到10平米的空间里里里外外挤了20多个人,烟雾缭绕的,扑克牌、烟头、骰子和瓜子皮丢了一地。我爸在正中如痴如醉。

我爸去达明叔家打牌,是从我腿瘸了之后开始的。

我一岁左右,家人发现我怎么也学不会走路。不是情绪上的消极抵抗,而是用尽全身力气,两个腿总是支棱不起来。带去医院一查,发现是先天性髋关节脱位。不是什么绝症,但对盐水的大夫来说,却是个新鲜事,治过的大夫很少。我妈想带我去大城市看看,我爸却觉得多此一举。他托人找了一个据说在省医干过、经验丰富的王大夫,五十岁的老头,看了两眼,信心满满地说,打一年石膏就能矫正,脱了石膏就是百米健将。于是我被包裹进一堆坚实的固体当中,一动也不能动,望着白色的天花板,满怀着希望和痱子,熬过漫长的时间。中间发生了一桩意外,老头因为车祸去世,石膏计划转到了他年轻的徒弟手下。此事让我妈隐隐感觉到不详。一年后,石膏被拆下来那一刻,命运显示了它的残酷:我仍然是个瘸子,只不过比从前长高了一截,长短腿更加明显。

我常常最后一个晃出校园,除了性格孤僻,也有避人耳目的意思。很早我就明白,我的腿是一件“不正常”的事情,不正常最好被遮掩起来,才能少些麻烦。但自从有了毛豆和坦克在校门口英勇救驾那一幕,我就再也无法把自己藏起来。我一瘸一拐地跟在他们身后,遇到水坑或者矮墙,他们就一左一右支起我,跨过去,熟练而敏捷,像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运动会上,毛豆沙地跳远,坦克扔铅球,我是全场最卖力加油的观众。远远地,听到检录台上喊我的名字。初二3班,王瞳,请速至女子400米检录处。王瞳,请速至400米检录处。重复了几遍,我脑袋还是蒙的,身体却已经站起来,向目的地走去。谁会给我报名呢?站在起跑线上,毛豆跑来了,坦克也在,冲我大喊,你疯啦,这是个陷阱,是恶作剧!有人想看我的笑话。发令枪响,来不及思考,我就已经一瘸一拐地冲了出去,那是一种巨大的向前的惯性,我被卡在胸腔里的冲动和激情填满,摔倒,再爬起,再往前,走得越来越快,直到跑起来。我曾经幻想我和我的长短腿为伍,走起路来骨头嘎吱咯吱地响,像是和我不熟。后来有了真正的朋友,它们便自觉地回到了我的身上,这是与我融为一体的时刻。我看到远处的毛豆和坦克,好像满身满脸都是泪水。

那天晚上,我爸没有去达明叔家。我的双腿坑坑洼洼,全是青紫色的肿块和褐色的血痂。我妈一边数落我,一边给我清理着伤口。她用指腹按了按肿得发亮的膝盖,我疼得倒吸冷气。脑袋被驴踢了,逞什么能,跟你爹似的,勇而无谋,把我闺女的腿全耽误了。我爸默默地走到边上,把烟灭了。家里早早熄了灯,死一般沉寂。

课间,坦克神秘兮兮地绕到我身边,掏出一个黑乎乎的东西递给我。送你,祝你早日康复。是他舅舅淘汰下来的BB机。现在流行的是新款大哥大,但我仍觉得BB机是一项伟大的发明,挂在黄何腰间一闪一闪,有一股成熟而英勇的味道。你留着用呗。我推托了一下。没事,我舅那儿还多呢。坦克的爸妈离婚了,舅舅在他心中是英雄般的存在,他这么形容:像个风车一样,人高马大,喜欢穿一件白色的皮夹克,能文能武,出手阔绰,能在母亲面前帮他说话,还给他大把的零花钱。

那天回家,我把那台二手BB机递给我妈。把这个送给爸,如果真的遇上什么事,你就不用冒着冷风去达明叔家找他了。我妈问,哪儿来的?我答,同学送的。我妈又问,男同学女同学?我没理她,从鼻子里发出一声不屑的哼声。我妈偷偷地笑了。

它真正发挥作用,是在一个深秋的晚上。几个社会青年敲响了我们家的门,为首的,精瘦的高个儿,一屁股坐在客厅的扶手椅上,点名要找王安生。

我妈不动声色,你找王安生干什么?

我爸打牌,从不沾赌,这是底线。有一次输急眼,被达明叔说动了,先是小额地玩玩,后来在别人的吹捧中做了庄家,玩一种叫斗牛的扑克牌游戏,一晚上输了十万,借的是高利贷。那张欠条在我爸的口袋里捂了又捂,还是没在我妈面前拿出来。他紧紧攥着,又走进那个烟雾缭绕、不到10平米的空间里,幻想自己大杀四方,太阳再次升起的时候,补上眼前的窟窿,赚一笔带女儿去大城市治腿的钱。这样的幻想太过诱人,于是他夜夜沉醉。

我妈又问,孙达明在高利贷中抽几成?

孙达明是我爸的发小,跟他认识三十多年了。他常常说,达明是哥们,是兄弟,是他第三个家人。

嫂子,多的就不聊了,我们今天来只有一个目的,见到王安生。我替你寒心,闺女都这样了,他还在外面当缩头乌龟。你把他叫出来,这事跟你娘俩没关系。

我妈联系寻呼台,给我爸留言:家里有急事,速回。王安生踉踉跄跄赶到家里,被一脚掀翻在地。高个儿一把将拳头和脚招呼上去,力气不匀,有的轻,有的重,王安生抬起头来,脸上立刻开了花,红的红,紫的紫,一只眼睛睁不开了,另一只眼睛努力寻着我妈。她没有哭,她紧紧地捂着自己的嘴巴。

后来我问我妈,当时为什么不离开呢。我妈说,我还有你呢,我走了,你又走不脱。再说了,一家人,哪有不磕磕绊绊的,如果一点事就脱身走了,那还叫什么家人呢。

三日之内,把欠的窟窿补上。高个儿撂下一句话,鸣金收兵,并发动了最后一击。他一脚把从父亲裤腰蹦到地上的BB机踩得粉碎,冲他的头顶吐了口唾沫。呸,这不是我丢的BB机吗?怎么到你身上了,晦气!他的皮夹克仍然一丝不苟。

像你妈的风车,我在心里骂了一句。

对坦克,我没有提他舅舅的事情,我不想破坏风车的形象。当我们再次游荡在盐水镇上的时候,菜市场、羽毛球场、游戏厅都显得黯然失色。我妈让我先去朋友家里避避风头,这给了我们逃课的理由。我们决定去干一桩新鲜事,捉鬼。

入冬,刮起一种冷冽的寒风,刀子似的割着人的皮肤,打起旋儿来如孩啼,发出呜呜的声音。天黑得越发早了。英文课上,倒磁带听录音,老师的手冻得哆嗦,经常要倒好几次,才落到她想要的位置上。台下的全是年轻而没耐心的面孔,叽叽喳喳,放肆地讲小话,神思早就飘到天外。听说后山闹鬼的事了吗?被花盆砸死的那个女生,披头散发,头顶上碗底大的窟窿,呜呜地哭。搞不好她就是被人害的,死不瞑目,才来闹这出。

在度过了一个心突突直跳、魂不守舍的白天之后,毛豆提议,直面恐惧,去后山捉鬼。如果她有什么冤屈,就告诉我们嘛。哭,哭能解决什么问题?

天黑得太快,刚从学校溜出来,山的形状都完全被吞没了,来不及回头,只好三个人攥着一个手电筒,一脚深一脚浅地上了后山。说是山,其实就是个小土包。冷风呜呜地围绕打转,我疑心还有别的声响,掺杂在风里。心跳得突突的,浑身汗毛都竖起来。坦克也听见了,他拉了拉我,我拉着毛豆,我们在风里停下来,屏住呼吸仔细听着。一开始是断断续续的抽噎,然后哭声越来越大,抑制不住的悲伤随着冷风在无人的树林间呼啸,我们被某种强烈的好奇驱使,向那声音靠近,越来越近,越来越近。一个人的背影出现了,他坐在一块凸起的石头上,弓着身子,头埋在臂弯里,肩膀抖动着,树叶沙沙作响。在拔腿就跑的那一刻,我听见一个熟悉的声音,“哔哔,哔——”,两短一长。

下山的路上,我们一直在争论,那个人究竟是不是黄何。是不是因为薛静仪,一个男人才会哭得那样令人心碎。

我们溜进学校的礼堂,打算在这儿凑合着过一夜。礼堂有时会放免费电影,第一次看台湾爱情片就是在这儿。看到最后,坦克在座椅上扭来扭去,屁股和身体的某个部位硌得发烫。毛豆跳到台上,扯下幕布,我们躺在里面,忽然感到一阵困意。缎面的丝绒质感的红色幕布,曾裹着一个高马尾女孩的幻梦。她在舞台上不停地踮脚,旋转,抬腿,旋转,就这样旋到我们眼前,一个雪白的精灵,踩在我们的身体上,游走在宽阔的礼堂里。她原来一直藏在这里,舞台上的追光灯忽而坠落,变成花盆,向面门砸来,我从梦里惊醒,一个黑黢黢的鬼影张着手脚地向我们靠近。黄警官教过,如果是对付坏人,抄起手边的坚硬之物砸向他最脆弱的部位,比如下体,或者后脖颈。但他没有教过如何同鬼魂打交道。坦克浑身颤抖着,抄起我的拐杖,用尽力气朝那个幽灵砸下去。

月亮冷冷的白光映射出,倒在地上一动不动的人是河马。他听到礼堂里有响动,前来巡夜,恰好和我们的噩梦相遇。河马是个孤独的老人。他在医院里躺了三天,除了学校领导和我们仨,没有亲朋来看望他。其实从第二天起,他就已经原谅坦克了,只是碍于面子和脾气,他仍然粗着嗓子吆喝着我们端茶倒水。毛豆问他,你的爱人呢。河马说,找老婆有个屁用,我把一辈子都奉献给学校,奉献给你们了。

我妈在病房的玻璃外冲我招手,我对毛豆和坦克说,我出去一下。她拉着我的手,走出医院,说,事情办妥了,你爸的债都还完了。拿什么还的。房子卖了。我妈说。卖掉房子那刻,你爸哭得像个三岁小孩。他说都怪孙达明,那个杀千刀的,亏他还是发小,他做局坑我。那哪能办,破财消灾,就当是老天爷饶你闺女一命的价码吧。我妈边说边架着我的胳膊,走得很急。我问,要去哪儿?她说,东西都收好了,换个地方过日子,你爸在汽车站等咱呢。我停下来,想了想,是不是还欠人钱呢。都还了,一毛都不欠了,同这个地方干干净净,一刀两断!我妈眼睛红红的,她招了招手,斥巨资打了一辆面的,已经提前在路对面等好了。她用指腹坚决地按着我的后背,将我推进车里。我猛然明白过来,没有回头的机会了,告别总是毫无预兆。毛豆和坦克还在那扇窗户后面等我,和河马插科打诨,浑不吝地消磨时间。我们还有大把的时间,千禧年就要到了。在我脑海中盘旋的最后的问题是,当我们再见时,要如何辨认出彼此呢?

临近年关的时候,我手腕上的那根红绳,已经褪得看不出本来的颜色。一次我曾偷偷把它摘下来,母亲大发雷霆,吓得我不敢再碰。那天晚上,趁我睡着的时候,她悄悄猫进来,把我手腕上磨得发白的绳链摘掉。于是钟声敲响了,我也成为了进入新世纪的幸存者。如果有什么印记永久地烙在我身上,就是它留下三个小心翼翼的孩子,永远要贴着墙壁走路,一阵风吹来,我们下意识地竖起耳朵,缩起脖子,警惕地张望有没有从天而降的一团黑影,如命运般降落到每个人的头顶上。

责任编辑:讷讷

本文选载自《雨花》。

作者


林鹿
林鹿  小红书@林中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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