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味者不遇


文/张于戈

 

一道菜可以寄托夫妻曾经的感情,当主人公的感情面临变故,他通过食谱复刻那道菜,然而时间注定无法倒流。


食材:排骨、土豆、青椒、大葱、生姜、大蒜;酱/调料:味极鲜、生抽、老抽、蚝油、鸡精、八角。


年前的那场大雪还没消完,刚过十五,又下了一场。去超市的路上,他把两只手揣在羽绒服的兜里,一直没拿出来过。经过阴面时,一阵冷风袭面,像有人拿砂纸不停打磨他的脸。可他只是用领口蹭了蹭脸,便快速用肩膀和胳膊肘,拨开超市的厚棉门帘。接着,他又用同样的姿势顶开超市第二道玻璃门。人工制造的热气立马扑面而来,他的脸,顿时有一种浮于表面的温暖。还有轻微的痒感。但一直到寻见肉摊,他才舍得伸出那双金贵的手,搓了搓自己的脸。

他就是用这双手,在婚礼上和妻子合作了一场表演。大多数来客哪见过这阵仗,于是,节目就成了餐前的点心。敬酒时,有人称他和妻子简直就是天作之合。另一人就接着补充,一个弹得好,一个唱得好,一个收入高,一个胜在稳定,以后的日子铁定不会差。他知道这些都是客套话,但他恭敬地听着,因为在当时当刻,他自个儿心里就是这么想的。

而今天,他要用这双手做一道叫做排骨炖土豆的菜。

他不喜欢做饭,只要下厨,狭小的厨房就跟座迷宫似的:一会找不到这个,一会打翻那个,有时油已经下锅了,才发现葱姜蒜还在餐厅的冰箱里。每每如此,边上的妻子就会看不下去。算了,还是我来吧。妻子说话间就接过手中的残局。他呢,先守在一边,让妻子埋怨几句解解气后,才识相地退下。有次妻子开玩笑,你啊,一定是故意把自己打造成这样的人设,好把做饭这活甩给我的。他笑笑不说话,一点也没有要为自己辩解的意思。这么看,他平时做饭的动力,主要还是来自于偶发的闲情雅致。

但今天不是。

今天纯属事发突然——昨天晚上,妻子突然答应他今天中午回家吃饭。对他来说,这是一次重要的转机。可为什么偏偏是排骨炖土豆,还是一道自己从未做过的菜呢。自然是因为妻子喜欢。当然,他也有自己的目的:他要唤醒一段遥远的,遥远到妻子或许已经想不起来的记忆。

还在大学的时候,妻子就喜欢到处找馆子吃东西,以至于在毕业前,他们就把学校食堂和附近商圈的馆子彻底搜刮了一遍。妻子把这些经历汇总成一份图文攻略,投给学校公众号,以供后来人参考。毕业后,妻子一直在参加公办学校的考试,他呢,想找一份工资高的工作,但面试了几个月,工作没有找到,从父母那里要来的人生启动资金,也所剩无几了。

有天在回出租屋的路上,他看见一家氛围很好的餐厅,便拍了张招牌的照片发给妻子。

七夕,我们来这里好好搓上一顿。他说。妻子说,是不是很贵?他说,贵又怎样,你不是喜欢吃好吃的,喜欢吃,就要舍得一身剐。妻子应允了,但前提是,必须先找到工作。终于,距离七夕还有一个月时,妻子通过了一所公办学校的面试。他这边也传来好消息,他找到一份兴趣班的工作,教小孩钢琴。

七夕转眼就气势汹汹地来了。他算了一下,月初到手的工资,只够在那家餐厅吃一顿的。所以,在经过那家餐厅时,他本能地别过头去。他看见妻子的视线也转向别处。他们就这么无事发生地走过了那家餐厅。要不是后来妻子定了一家店,他们恐怕能漫无目的,又各怀心事地游荡一天。

那家店叫北方家常菜馆。

当时店里光线很暗,桌椅拥挤老旧,桌上茶壶也脏兮兮的,总之,观感很差。和妻子的约会,不该在这么破落的地方。他转身要走,妻子却挽住了他滞留在身后的胳膊。他顺势回头,一对老夫妇从后厨门口的阴影处现了身。得,走不掉了。妻子一直有个奇怪的兴奋点,看见一对老夫妇牵手散步,甚至只是安静地坐在一起,她就会被这样的画面所吸引,所打动。这个兴奋点现在还有没有,他不确定。人似乎在成家后就会突然间熟透,那些带着涩味的可爱香气,也会跟着突然消失,然后留下一副看起来几乎毫无破绽的躯壳,严阵以待。至于“待”什么,谁也说不准。仿佛生活处处凶险。

就在这儿吃吧,我走累了。妻子贴在他耳边说,完了又拉开一些距离,抿起嘴,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他,像是央求,又像是要求。他想说好,但话未出口就被老头打断。

你们吃什么?老头说完,老太就紧跟着递过来一张油涔涔的菜单。他不想接,妻子就接过去,又给他使了个眼色,让他不要这样。

你们家有什么特色菜?妻子问。

老头说,我们家有红烧排骨,刚炖好一锅,出菜快一点。还有排骨炖土豆,要久一点,不过分量多,看你们吃什么。妻子还在看菜单。老太倒上茶水,接起老头的话,吃排骨炖土豆吧,有荤有素,我吃了大半辈子了。原本老头说完,他想问问还有什么特色菜。但一看老太说话时语气忽如少女,脸上也带着一丝自豪,他就知道不必问了。妻子说,那就排骨炖土豆吧。

老太走后,妻子说,别丧个脸,要不然人家还以为我们俩挑情人节闹别扭呢。他说,我丧脸了吗?妻子说,不然呢,行啦,等以后你赚大钱了,咱们去那高级餐厅吃一顿。

排骨炖土豆上了桌,卖相的确很好。

妻子夹起一块土豆放到他的米饭上,说你快尝尝怎么样。西北有句俗话,它说啊,吃肉先吃素,吃炖看土豆,饭前饭等菜,饭中菜等饭。末了汤浇饭,一碗接一碗,吃完别浪费,莫做饿死鬼。他说,我是吃呢,还是听你说顺口溜呢?妻子说,吃,你赶紧吃。

他将土豆放入口中。无需咀嚼,仅仅是舌尖与上牙的轻轻挤压,土豆就成了土豆泥,口感绵绵的,入味,并且汤汁与土豆自身的味道互不干涉。妻子问他怎么样,他不说话,又夹起一块排骨。他仅用牙齿便极其轻松地把肉从骨头上剃下来,嗯——骨肉分离,入口软嫩,鲜而不腻,每一口都糅杂着其他食材的香味。这些香味似乎被肉整编了——肉带领着它们,在他的口腔乃至整个感知系统疯狂地开疆拓土。而他,面对千军万马,一点招儿都没有,活像一个沉迷于口腹之欲的昏君。没等妻子再问,他又舀了一勺汤汁,味道偏重,但重得非常恰当,口感浓稠,舌苔上有轻微的摩擦感,像是老人慈爱的抚摸,又像是被敷了一层草药。这方子,专治不解风情的木舌头。

这是土豆的功劳。这是淀粉的魅力。他想。

妻子急切地又问他味道怎么样。老头的手艺让他只能实话实话,味道出奇得好,好得跟放了罂粟壳一样。咸辣呢,也刚刚好。

妻子得意地说,我就说吧。

现在想想,那道排骨炖土豆的魅力,跟参加了一次国宴似的。后来,他在婚礼上回想起那两年困顿的生活,暗自将其比作一段乏善可陈的旋律。是乐观的妻子让这段旋律灵动起来的。

无论今天中午有没有好结果,他都不会否认这一点。

你好,来两人份的排骨,你看着称,块儿要小。他叮嘱导购后,又看了眼菜谱,还有一些食材需要采买。这些厨房里都没有。


排骨泡水搓洗干净;冷水下锅,水开之后放入葱姜蒜、料酒,焯2到3分钟;撇去浮沫,捞出涃水备用。


那家菜馆具体是怎么做排骨的,他不得而知,但仅就食材来看,与遥远的现在大差不差。

找菜谱时,他给自己定了一个原则:在口味大致相近的前提下,工序要尽可能地简单。正如他面对班里那些初学者一样。

这些人里,有被父母强迫而来的小孩,有毕业赚到钱来弥补童年缺憾的,或只是为了给自己增添一项爱好的成年人。对于他们,华丽的装饰音、复杂的和弦,高难度的节奏以及丰富的声部,是毫无必要的。对于他们,信心比什么都重要。

今天,他也是他们。

长时间没有生火,白色的台面上有一层薄薄的细土。焯水前,他决定先将橱柜和台面里里外外擦洗一遍。不然妻子回来看见了,心情准要坏掉一大半。擦到灶台下方时,他打开柜门,发现中间的隔板掉了,正斜斜地压着下一层的两个铁锅。他想安回去,可打着手机闪光灯找了好久,都没找见固定螺栓。

柜门几乎从未打开过,柜子里也没有洞,螺栓能去哪儿呢。不找了,他将柜门随手丢在厨房门口,开始给排骨焯水。

菜谱底下有条评论说,新鲜的排骨不用焯水,焯水反而会让肉变得很柴。但为了中午吃得顺畅,他决定还是焯一下水。既然敲定了这个菜谱,就要对上面的每一道工序充满虔诚。况且,妻子的味觉非常灵敏,要是吃出点怪味就不好了。

妻子说过,做饭最重要的就是尝,能尝出哪里不对的人,至少会是个合格的厨子。

妻子上岸后,他换了家培训机构,成了合伙人。但是谁都没有想起,要去那家没去成的老字号吃上一顿。倒是婚后,妻子在家尝试做过几次排骨炖土豆。几次他都认为味道与那家菜馆无异,但妻子总觉得多少差点意思,于是便提议,再去一次北方家常菜馆。可他们开车到那里时,原来北方家常菜馆的店面,早已换成一家早餐店。

炒锅腾腾响了大概三分钟,他才晃过神来。

他把排骨用大漏勺全部舀出来,搁在碗上涃水。接下来要炒排骨,那就要提前备好葱姜蒜八角,还要烧好炖排骨用的开水。他打算先去客厅烧开水,不料走出厨房时,被地上的隔板绊了一下。他只是回头看了一眼,甚至都没有骂句脏话,便径直走向茶吧机。

时间掐不上。

按下出水键后,他忽然意识到这个严重的问题——照菜谱一气儿做下来,还要等上一个小时。那还不如沏杯茶,坐下来缓缓劲儿。

烧上水后,他拿出手机,随便点了个歌单。紧接着《梦醒时分》响起,是新裤子和大张伟的摇滚版本:有些事情你现在不必问,有些人你永远不必等……他一个人在客厅嗨了起来。他摇晃着身体,摇着晃着,便开始觉得这顿饭不必做,妻子这个人也不必再爱。但这危险的念头只存活了两分四十六秒。因为这个版本的《梦醒时分》,只有两分四十六秒。

水开了。他从茶几的抽屉里,拿出快客杯和茶叶,给自己沏上茶,然后舒舒服服地在沙发上躺下去。原来他不爱喝茶,嫌一喝茶,整个人就会显得油腻老态。后来又喝,则是因为白开水实在没味儿。

慢慢地,他发现喝茶这个情境,尤其咂摸茶水味道的时候,会有一种无所事事的超然。这不同于弹琴,去年,他就发现自己丧失了从前那种耽于演奏的幸福感。他看了一眼沙发后面的那台钢琴,那几乎就是一件衬托氛围的摆设了。

他抿了一口茶,发现太阳已经打上西墙。橙色的光被窗户分割成几何形状铺在墙上。仿佛有一股看不见的力量,让两个相距极远的事物,在不经意间便创造出了这令人惊喜的美感。他知道,西墙上的几何形状,将在中午消失,又会在下午移至东墙,隔天又将在同一时间段复现。只是不知道下一次注意到它,又会是哪一次东升西落。有心人在偶然间获得的一切,定会在必然间失去。

现在手机里播放的是王若琳的《Lost In Paradise》。

很多朋友以为,他们已经是中产了,那平日里的生活不得一派小资气象。可在他看来,他和妻子唯一符合中产刻板印象的地方,就是都喜欢过伍迪·艾伦的电影。还在挤单间的时候,妻子拉他看《午夜巴黎》,可除了蕾雅·赛杜符合他的眼缘外,他没从中挖掘出任何一点趣味。后来他因《赛末点》喜欢上伍迪·艾伦,可那时,妻子已经爱上了邵艺辉。

此外,妻子还热衷去人多的地方打卡。前年七夕,文化城那儿有灯会。还没下车,他就看到文化城门口那个巨大的花灯:牛郎和织女踩着银河,仿佛在夜空中飞,但又被扎向地面的“黑线”牢牢控制着。他远远扫了一眼就兴致全无,但还是跟着妻子下了车。按照惯例,他们先拍照片,再吃小吃,然后就是在人堆里紧握彼此的手,被下蛊似的一通瞎转。

经过演出舞台时,他一眼就锁定那位戴着Axl Rose同款头巾的键盘手。他对妻子喊,你看那个长头发的小孩,几年前跟着我学过钢琴。他大致算了算,小孩应该是大学生了。起初小孩对学钢琴非常抵触,一问,他妈逼的,再问,喜欢摇滚乐喜欢枪花喜欢吉他喜欢李延亮还有Salsh,并自我感觉钢琴这乐器,跟摇滚乐实在是不搭噶。于是他说,钢琴和键盘的指法基本相同,学好钢琴,后期你就可以轻松转键盘手。你知道王文颖不?小孩说,不知道。他又问,那你知道贝贝不?小孩如觅知音,瞪大了眼睛说,知道知道,滚圈知名键盘侠,不过王文颖是谁?他说,王文颖就是贝贝,贝贝就是王文颖。

后来——后来正如此刻,小孩的执着与坚定,让他这个曾经的键盘手,生出一种近似于望子成龙的感慨。要不是这次出来,他都快忘了大学时期还搞过一段时间乐队。乐队有一阵儿缺个烟嗓女主唱,有个女孩来面试,可那女孩已经习惯了美声还有民族唱法,怎么都拿不下。但女孩拿下了他。

不行,这事儿还得跟妻子说道说道。这时,他才发现自己两手空空。

他原路返回,一直走到牛郎织女花灯跟前,也没看见妻子。他打了几遍电话,无人接听,又围着牛郎织女找了一圈。茫茫夜色下的人海,一张张脸忽明忽暗,怎么找啊。他决定先回到车里等。

配对,验证,折腾半天,他终于把自己的手机连上车机。趁妻子不在,他打算听一遍《November Rain》。上个月他们去广净山徒步,路上,他心情格外地好,便让妻子放这首歌。前奏结束,他正要跟着唱时,妻子突然大喊,这人在鬼叫什么。没等他说话,妻子已经换成另一首。

他点击播放后,似乎进入了一个遥远而又熟悉的空间。这是认识妻子前的空间,在这里,他喜欢摇滚乐,喜欢Axl Rose的鬼哭狼嚎。一遍结束后,他选择单曲循环,然后驶出停车场,开进城市主干道,直奔家里。

妻子后半夜才回来。进来时,他正在看枪花的演出视频。妻子进进出出,始终没有说一句话,他便找借口说,我以为你早回来了。妻子忙着洗漱,抽空说了句,没事,我一个人也没问题的。妻子的脸上没有高兴,也没有不高兴。

她是不是也想一个人走走。


锅中倒油,油热之后,放入排骨,翻炒至表皮微焦;放入八角、葱姜蒜,翻炒出香;沿锅边倒入料酒,翻炒去腥;倒入老抽,翻炒上色;倒入味极鲜,翻炒提味;倒入蚝油,翻炒增鲜;翻炒均匀后,倒入开水至没过排骨,放少许盐,大火烧至水开后调成小火,盖盖慢炖45分钟。


既然已经出了闪失(如果没掐好时间算闪失的话),那后面的工序就必须万无一失。可油热之后,他才发现葱姜蒜还有八角没有备好。他关掉火,备好后又重新开火。

每一次加酱料,油都滋滋啦啦地飞溅到他的脸上胳膊上;炒锅不大,排骨量大且剁得不够小,每一下翻炒,都格外得困难。正当他有些急躁的时候,又闻到一股焦味。他判断这焦味明显有些过头了,于是他又调成小火,以适应他翻炒的速度。

火候真是比音准还要难以掌握。翻炒结束后,他倒入开水——开水不够,天呐。他又跑去客厅,脚下一急,又被那地上的隔板绊了一下。幸好他扶住了餐桌。

一切妥当后,他进入了长达四十五分钟的等待。

焯水去味不用盖锅盖,焖炖入味要盖上锅盖。这是找菜谱时,看到的一句经验之谈。婚姻生活不就是这样嘛:把两个人关紧一间屋子,塞进一条被子,办一办男女之事,聊一聊私密话题,第二天醒来后各奔东西,晚上到家后复刻前一晚的生活。这么一寻思,之前的日子倒也不错。

那天——

他打算转移一下注意力。

青椒切段,土豆切块,炖好排骨后这些是要放进锅里的。

他煞有介事地想,土豆块不能太小,不然显得小家子气;不能太大,不然显得喧宾夺主;也不能太规则,不然显得太死板。做菜老手的一切动作,都要举重若轻,驾轻就熟,熟练中带有一丝随意。

可光有心法没有刀法怎么可以。他上网找,找到一种叫滚刀块的刀法。照着视频切完,一看,是他预想中的样子。这下就有点老手的从容了。妻子要是能觉察到这一点,一定会觉得他诚心练习了好多天。

这时,他举起右手,胳膊肘向下一摁,莫名其妙地给自己做出一个加油的动作。可右手还拿着刀,刀刃又向内,差点没给自己的脸划一道口子。幸好反应及时。不及时又怎样?要真划出血,说不定妻子更能直观感受到他的诚意呢。要不现在来一刀?故意这么干,反倒有点怕疼了。

那天——

那天是周五,他回到家,发现妻子点了外卖。他问妻子怎么没有做饭,妻子说,今天不想做了。也好,兴许是累了,那就不做了,但怎么……他发觉餐桌上的外卖是两盒蛋糕,一样的蓝莓口味,产自一个知名的连锁品牌。他问,怎么买了蛋糕?妻子说,今天吃点甜的,蓝莓口味,我记得你大学喜欢吃蓝莓味的冰激凌。他说,是啊,好些年没吃了。妻子再没说话,他也没多想,和妻子像往常一样吃着饭。快吃完的时候,妻子不知从哪儿掏出一根烟,他看见时,妻子已经把烟点着了。

他愣了一下,他不抽烟,妻子又主教声乐,就更不用说了。

什么时候开始抽起烟了?

很长时间了。妻子抽了一口,靠在餐椅靠背上,又说,你没闻到吗?不抽烟的人对烟味最敏感了,你,没有闻到吗?

他没说话。

妻子又说,我们有多久没亲热了?

很久了。他这句回答更像是一种必要的附和,但他不敢多说一个字。他已经有很不好的预感,仿佛做了什么丑事,即将被人戳穿。

很久是多久?妻子把手伸到蛋糕盒上方,把烟灰弹到残留的奶油上。

他没有回答,但他觉得应该回答。他心里大致算出一个数字,正要说出来时,妻子又说话了。

我们离婚吧。妻子说,我已经在学校附近租了房子,这个周末就搬。

他没想到妻子会直接提出离婚。这感觉就像没有十月怀胎,却凭空冒出一个孩子。这事儿太不讲道理了。就算有什么问题,也应该有一个斡旋的过程,怎么就直接跳跃到离婚这一步呢。

你一直都是个贴心的人。他故作平静地补充,专门等我们吃完才说。

妻子竟没想着就这么过下去,她今天太不寻常了。

这时,妻子拿了张餐巾把手伸到他嘴边,说别动,奶油,然后给他擦掉嘴唇上的奶油。仅仅这么一下,就把他刚才用尽全力才能维持的平静给打碎了。

为什么?他问。

仿佛有一张超大号的嘴巴,在敦促他应该努力维持现状,维持一个完整的家庭。就像有人会劝女人,就当是为了孩子。可他们没有孩子。他们不想要孩子,任凭两边家长怎么劝,他们都坚定地说,还不是时候。应该有个孩子的。

没有为什么。妻子坐回去,继续抽起烟,又说,就不想过了,没什么意思。

你是怎么经营你的家庭的?他仿佛听到那张大嘴在质问他。什么叫我的家庭?难道不是我们的家庭吗?他反驳那张大嘴,可又听见大嘴说,因为你是男人,你有责任经营好你的家庭。如果一个男人不能维持家庭的完整,那是要负全部责任的。就因为我是男人?就因为我是男人?他不知道自己在问谁。

没意思就不过了?他觉得这个理由远远不够,又问妻子,你是不是有人了?

没有。

真的?

都到现在这一步了,如果真有,我没必要遮遮掩掩。

那你发现我有人了?

你有吗?

他没说话。

妻子又说,有也没关系。

他看着妻子那张无悲也无喜的脸想:妻子什么时候,变成一个没有表情的人了呢?

不能过下去吗?他问。

不能。妻子答。

怎么就不能呢?

妻子站起来,把烟按进蛋糕盒,然后开始收拾桌上的残局。

他想起没吃到排骨炖土豆的那天,他们在回家的路上,妻子撒娇似地让他学着做排骨炖土豆。他笑着对妻子说,你可太高看我了。


倒入土豆,小火慢炖10分钟后,倒入青椒(小米辣),放少许鸡精,调大火收汁,汤汁粘稠后即可出锅。


到现在为止,所有在案板上的工序都结束了。他还得找点事干,于是打算把剩余的食材,归拢到一块放到冰箱里去。生抽,老抽,蚝油,味极鲜,分两次放进冰箱。排骨都下锅了,土豆和青椒还剩下一些,生姜还有大半个,蒜还有两瓣,葱还有大半截儿,这些他都塞到一个袋子里,然后收紧袋口提起来。

突然,他看见袋子底部有一块红色。是几根小米辣。他看了眼菜谱,没有小米辣。那他怎么会买呢?又是什么时候买的呢?他丝毫没有印象。难道是买青椒时人家送的?不对,超市又不是菜市场,没有这种锁客的路数。那这东西是怎么凭空出现在他的购物袋里的呢?

手机突然响起来。他以为是妻子,结果是林霖。他挂掉电话,没想到林霖又打过来。也好,早处理,早安心。

有事吗?他问。

听说你离婚了?林霖问。

你怎么知道的?他问。

老师学生都在传,说你们去年就分居了。我算了算,应该到时候了。

他没说话。

他没说话,不是因为还想制造一些可能性,而是谈判在即,结果未知,他还无法给出确切的答案。

林霖说,我还没跟离过婚的男人谈过恋爱,我想再跟你试试。

不必了。

挂掉电话后,他设置了静音。然后,他把小米辣洗净,切段,打算到时候和青椒一块放进去,提提辣。

这是一个大胆的决定。

前年市政府牵头办了所夜校,他每周去教一次课,只收取少量的津贴。林霖是他班上的学生,属于上班不久,想给自己增添一项爱好的那一类。

春水一般的年纪,野猫一般的气质。这是他第一次在教室见到林霖,从她望向自己的眼神中,获取到的东西。他敏锐地察觉到,这个女孩会给自己带来更多的可能性。比如,成为猎物。

他从现在往回看,林霖的人生观就只有四个字:重在感受。林霖所做的一切,完全由感受驱使。比如,她可以在教室这个可能随时有人闯入的地方,毫无道德压力地吻向一个有妇之夫。她这样做,不是为了故意破坏什么,也不是为了满足占有欲,更不是为了彰显她的竞争力,只是单纯地因为她喜欢这样做。

后来,还是他把私会的阵地,从夜校转移到了一条僻静的景观步道上。

关系存续期间,他从未和林霖上过床。林霖在这方面有过暗示也有过明示,但他始终不肯踏出那一步。仿佛上了床,就是真的出轨了。后来,干脆也不接吻了。于是,私会就只剩下散步聊天了,就像他刚认识妻子时那样。此间,林霖有意讲她的成长故事,但他不愿听,只是一味地将话题,牢牢地守在“正在发生”的范围之内。

林霖自然能看穿他偶尔的故作矜持,以及走在钢索上的惶恐与沉溺。所以林霖常常在夜晚,在那条他们常去的的景观步道上,进一步,去试探去冒犯他坚守的边界,退一步,去推搡去撕扯他焦灼的灵魂,然后心里暗自赞叹:这就是已婚男人的魅力,这就是还对自己存有道德感的猎物的魅力。但有个问题,林霖一直没想明白。一个正常男人不惜背叛妻子,来跟一个女孩私会,竟然不图一点实质性的东西(比如她年轻的身体)。对方总是一副毫无所图,甚至有一点假正经的作派。这太不正常了,虽说无所图之人所图巨大,但他们两个作为偷情男女,简直过于干净了,干净得就不像是两个成年人能干出来的事儿。关键是,他不图自己什么,自己就没法付出;没法付出,自己就没法获得;没法获得,感受就会自动枯竭——她就会质问自己到底图什么。想来想去,林霖觉得没什么意思,便主动结束了这段关系。

林霖问他图什么时,他回答不上来。分开后,他才惊觉自己图林霖身上的那股只看感受,不求结果的劲儿。结果是俗人的稻草,林霖是这么说的。所以,他坚信即便自己和林霖上床,林霖也不会认为自己被占了便宜,以此要挟什么;哪怕这段关系再持续一年甚至更久,林霖也不会认为自己被耗费了青春,从而向他索要补偿。林霖对自己的行为完全负责,结束关系的按钮也一直在她的手里紧紧攥着。她愿意就继续,不愿意,随时拉倒。

至于他,只是和林霖待在一块,便觉得自己也拥有了那股劲儿。很奇怪,这股劲儿或者叫做魄力的东西,人往往只会跟同性对比,但他却羡慕、迷恋甚至嫉妒一个比自己小很多的女孩。他有点搞不懂自己。

也没必要搞懂了,当下最紧要的是挽回自己的妻子。至于妻子是否知道他和林霖的事情,他的判断是不知道。如果知道,妻子会直接点明,就像那晚她说的:都到现在这一步了,如果真有,我没必要遮遮掩掩。遮遮掩掩的,一直是他。

眼见汤汁见底,他赶紧关掉火。

菜色看着有点深,应该是翻炒时酱料加多了,但终归是完成了,完成了,就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这得归功于这双手,他想。妻子应该快到了。

他准备问问妻子到哪儿了,拿起手机,却看见妻子半小时前发来的一条消息:

 

开学前,我要回父母那里一趟,现在正在收拾行李。早上起来,我又想了想,我们之间好像没有什么要善后的事情了,所以今天就不过去了。离婚协议我会在出发之前,找个跑腿给你送过去。你看下,要没问题直接签字吧。

对了,你和那个女孩的事情我早就知道。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我为你感到高兴,这证明你还在感受这个世界。其实你挺好的。当然,你不是完美的,我也不是。怎么会有人去要求另一个人完美到恰合自己心意呢?

我一直喜欢你身上的木讷劲儿。早年的我,认为这是安分靠谱,再放进锅里,用爱意一蒸,真是既上头,又受用。但我错了,你的闷不作声,一味求全,还有某种意义上的顾全大局,让那时的我看不到日后必将侵入生活的寡淡。所以,我打算拐个弯,弯那边是什么风景我还不知道,先拐过去再说吧。总之,离婚这件事情,你有责任,我也有责任,一抵消,等于我们谁都没责任。

所以,不必介怀,我们老地方见。


他觉得自己搞砸了一场人生大考。

可午饭总归是要吃的。他从橱柜里拿出一个瓷盆,用两只手将那满满一锅的排骨炖土豆倒进盆里。他端起瓷盆走出厨房门,不料,被地上的隔板一绊,整个人都飞向餐桌那里。紧接着,一声巨响,瓷盆碎成几块,和食材以溅射状分布在眼前这块地板上。而汤汁在溅出去后,像天才作曲家的旋律一样,向出人意料的地方流去。

他回头,隔板还在地上。

他想起来了。

去年七夕,他半夜突然被一声巨响惊醒,可当他起来找遍房间所有的地方后,并没看到有什么东西坠落或者粉碎,至少在明面上是这样。之后,他在沙发上呆坐了一会,没多久困意袭来,便回床睡觉了。现在,他可以笃定那晚的巨响,就是来自于这块隔板的掉落。

只是可惜了这一锅好菜,自始至终,他都没有尝一口。是否好吃,是否被妻子喜欢,是否与北方家常菜馆的味道相近,他都不知道。到底好吃不好吃啊?他猛地拾起身,又突然跪下去。他俯下身,注视着地上那块距离自己最近的土豆。他要趁热尝一尝,再给自己打个分。可快要舔上时,他忽然觉得没有一点必要了。

他想,就不该做这道排骨炖土豆。

责任编辑:舟自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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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于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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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冷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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