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大王


文/耿鸿飞

 

年少的时代,打游戏厉害是很酷的事。对九十年代长大的孩子而言,从插卡游戏到网络游戏,许多友情都依靠游戏来结交。主人公和阿翔也是如此,但玩遍各种游戏,他们终究得面对生活不是游戏的现实。


我七八岁刚学会骑自行车的时候,我妈生了场怪病,在医院一躺就是半年,把工作给躺没了。我爸想给她找点生意做,一咬牙卖掉祖传的梨木家具,换回了一台电视机、两台二手MD世嘉和一箱游戏卡。那时候,我家住在铁路系统的家属院,院里盖满了六层砖楼,歪歪扭扭的,阳光都得拐着弯儿进屋。很多一楼住户会空出房间做些买卖,小卖部、理发店、录像厅一茬接一茬地冒出来。同住一楼,我爸眼光不太一样,他看好电子游戏。一来他觉得孩子的钱好赚,二来电玩前期投入大,没人舍得下注,谁干谁就是头一个。就这样,我爸征用了我的小屋,屋里只留桌椅,堆上呆头呆脑的游戏机和小电视,搞了一间简陋的游戏厅。

按照当时的物价水平,我们把收费标准定为每小时三块,中途更换游戏,加收五毛服务费。额外要求就一个:我妈休息的时候,可以说话打游戏,但务必关掉游戏声音。身为游戏厅老板娘,我妈识字,却不认识那些花花绿绿的游戏卡,所以我爸专门在墙上贴了张白纸,密密麻麻写着游戏名称和编号。他还让我给游戏卡也编上号,统一放进纸箱,来的人想玩哪个,就喊我妈在纸箱里找对应的号码。但就算这样,我妈依然觉得麻烦,只要我在家,这些事儿多由我代劳。

毕竟不是什么正经营生,所以我们没对外做宣传,就等着自然发酵。事实证明,确实不需要大张旗鼓,我家这两台世嘉在当时是高端货,无论是画面还是性能,都能把小霸王之类的八位机远远甩在身后。一到放学点儿,院儿里的小孩儿就像水帘洞的猴子一样,冲进小屋,噼里啪啦,叽叽喳喳。逢周六日,小屋更是像菜市场一样热闹,我和我妈忙得团团转。有时我表姐会从县城过来帮忙,说是帮忙,其实就是蹭玩儿。她对一款名叫《Out Runners》的飙车游戏情有独钟,一旦上了手,饭都顾不上吃。我姨没少为这事儿生气,一到周末就防着表姐往我家跑。

随着来的人越来越多,我爸还在家门口装了门帘,挂满了小铜铃。我妈总说,铜铃摆动可辟邪化煞、保平安,有风水上的讲究。我爸的想法就简单许多,铜铃一响,黄金万两,虽说是句玩笑话,但家里的日子过得总算有点滋味了。

 

所有游戏中,最受欢迎的是格斗类,头牌是《幽游白书—魔强统一战》(编号恰巧是001)。这款游戏之所以火,富坚义博的漫画功不可没,但更重要的是,它支持2V2模式,两组玩家可同时对打,中途还能“跳界”,也就是更换对手。游戏场景实在令人热血沸腾,所以我们总会习惯性地飙脏话。

激动时说脏话可能是小孩子的下意识,就像渴了会吞口水。但我记得很清楚,有个人始终很冷静。他比我们年纪都大,高高瘦瘦的,留着很是潇洒的分头,有点像《龙珠》里的特兰克斯。小屋朝北,阳光很难晒进来,即使白天屋里也阴沉沉的,我很少看清他的脸,只记得我们都穿校服,他却穿着帅气的运动背心,松松垮垮的,肩上破了洞,但也够大家羡慕很久。有人说他叫阿翔,具体住哪个院儿、在哪儿上学,没人知道。在我模糊的记忆里,他总是傍晚现身,来了之后不点游戏,只看别人玩,像过堂风似的一下就没了影儿。大家猜测,这个阿翔,要么是神出鬼没的高人,要么是压根儿不会玩游戏。

一天傍晚,小铜铃发出轻微的颤抖,阿翔再度现身。当时我正忙着给别人找游戏卡,把《幽游白书》换成《超级玛丽》,另一台游戏机没人玩,屏幕上布满了黑白交错的雪花点。我和阿翔对视一眼,谁也没说话,当时我第一反应是跑去客厅或者厨房,看看我妈在干什么,会不会突然来小屋视察一番。可是,对阿翔强烈的好奇心,以及一种莫名的愉悦感裹挟了我,催促我把这一步跳过,径直走到闲置的游戏机前,坐下,向阿翔发出邀请:“诶,来一局?”

身为老板娘的儿子,我当然可以免费打游戏,只要机器闲着,我想打多久就打多久。但是,拉着不付钱的人一起打,未免坏了规矩。这道理我懂,在场的人也懂,但直觉告诉我,他们不会怪我。因为他们跟我一样,也对阿翔感到好奇。

阿翔接过手柄,旁若无人地坐了下来。这是我第一次近距离看他的脸,小麦色的皮肤,眼皮细长,内勾外翘,眼珠紧紧地锁在眼眶里,像是没睡醒。我随手插入《幽游白书》,SEGA四个字一闪而逝,仿若迎风飘扬的战旗。我操控P1手柄熟练地进入游戏界面,场景无限缩小,倒映在阿翔眼底,宛如黑色瓷器上的一抹高光。

第一局,我和阿翔都选了人气角色飞影。两个飞影摩拳擦掌,一左一右,分立屏幕两侧,像一对置气的双胞胎。我俩左右不离常规战术,没有轻易亮出看家本领,小心翼翼地试探着对方的路数。

原著漫画里,飞影是一个高傲、冷漠的角色,身如闪电、杀伐果断,游戏对飞影的设计基本做到了角色还原。因为我受漫画影响很大,所以操控起游戏来行云流水,宛如飞影附体。阿翔则不然,他以拆解小招为主,偶尔击出一两个连招,不但不“还原”,还显得有点木讷。但渐渐地,你会发现他的打击十分精准,看似普通的出招,背后都有逻辑可循,由点及面,寸步不让。阿翔绝非新手,更不是菜鸟,他是一个沉默稳重的狠角色。

战斗进行到三分之二,我控制的飞影蓝管已满,我打算在恰当时机祭出黑龙波,或者更为稀缺的隐藏技能,一举结束战斗。这时,阿翔的飞影突然快了起来,左冲右突,变化极快,我有些难以招架。仍是细碎的拆分招式,但每一招一式的打击点更加准确,每命中一次造成的伤害值,迅速在我身上叠加。终于,在我血槽将尽的一刹那,阿翔以一记残影加次元刀组合精准无误地将我彻底了结。周围响起了感叹声。

胜负已分,我觉得没必要再比了。阿翔慢悠悠地搓了搓鼻子:“再来一局。”旁边的人也鼓噪起来,“快点,再来一局。”我有些骑虎难下,只好硬着头皮,重新进入游戏。我想,大家想看的是阿翔,不是我,第二局随便打打就算了,于是避开喜欢的角色,选择了不那么讨喜的酎,一个留着莫西干头醉醺醺的酒鬼。阿翔选择了树。这个角色是大冷门,招式徒有其表,十分温吞。我俩这对组合,实在乏善可陈,已有人发出失望的叹息。

事实证明我们错了,阿翔的树宛如王者归来。我的注意力时而在屏幕,时而转向阿翔的手柄,经过上一局的短暂热身,阿翔拿出了真实水平,细长的手指始终在跳动、推移。手柄像长在他身上的器官。招式依然是最普通的流燕脚、空烈脚、瞬移,但更加精准、凌厉、本质。这一局,阿翔给自己立了新目标——满血退场。他要把电子游戏变成刀锋上的舞蹈。

阿翔一战成名。

之后一段日子,阿翔满血杀敌的事迹广为传播,甚至沾染了传说色彩。大家给阿翔起了外号,叫“沙加”。在漫画世界里,沙加被称为“最接近神的人”,而在现实中,这个名头代表着某种特权。只要阿翔现身,不用开口,马上就有人主动让出手柄;其他小区的孩子也慕名而来,不为别的,就想看沙加“来上一局”。

沙加,抑或阿翔,俨然成为游戏界的王者。他最大的功绩是把玩游戏的几个小团体攒成了一个圈子,大有一统江湖的气概。

我也在圈子内,有段时间甚至与阿翔形影不离。不久,我妈察觉出我学习成绩下降,不想再让我插手小屋的事儿。她把我赶到客厅做作业,家里那台老电视也搬到了小屋,客厅却是空荡荡的。我极不情愿地盯着书本,耳朵却时时留意着小屋的动静,阿翔在的时候,我会偷偷跑去看他虐人。同样是那个时候,家长们开始有意识地阻止自家孩子同我交往。明明是一起玩游戏的伙伴,出了小屋,见了面就扭头跑开了。

我感觉遭到了游戏和现实的双重背叛,一股难以言明的力量,慢慢把我挤到了圈子外。我终日闷闷不乐。这样的情形持续了好一阵子。一切都索然无味,我站在圈外东张西望,只有交钱和换卡的时候,大家才会想起我。我无法说清缘由,也没力量抗拒,只好接受了这个事实。我在游戏的王国里悄然退场,化身纯粹的看客。

或许是看得太久、太投入,我在阿翔跟别人的战斗中觉察到了一丝异样。与一开始的新鲜感、冲击感不同,阿翔后来的操作越是炉火纯青,随之而来的空洞感就越强烈。一种漫不经心,一种过度熟练化的儿戏,渐渐附着在阿翔操控的人物上,也不时浮现在他的眼睛里。

随着时间推移,来我家打游戏的人也经历了一茬茬的变化,有些孩子不怎么来了,有些随父母搬家去了别的小区,新加入的伙伴又互不认识。吵吵闹闹中,旧秩序逐渐瓦解,新的江湖秩序正在暗暗生成。

一天下午,我正闷头做作业,隐约听到小屋里传来了一声,“有种找沙加单挑去”。我这才意识到,已经很久没看见阿翔了。

 

游戏生意最火那几年,也就是我妈待业那几年,互联网事业迅猛发展,各种新鲜玩意儿层出不穷。曾经红极一时的MD世嘉,被媒体尊称为“2D游戏最后的光荣”,眼看就要退出江湖了。而我没有跟随网络技术的崛起进入新的游戏领域,只是偶尔会听别人说起《红月》之类的角色扮演游戏,那是和玩十六位游戏机完全不一样的光景。

来小屋的人一天天减少,我爸终于有点着急了,吵着要更新设备,不行就卖掉电视和游戏机,然后添点钱,换两台电脑回来。我给他算了笔账,一台主流配置的台式电脑,大概要四五千,能带动高级游戏的,价格恐怕还得翻倍;就算咬牙买了电脑,谁知道它会不会被迅速淘汰?还有件事我不忍心告诉他:出了院门儿左拐,就有一家网吧。

我妈倒是不太在意这件事,赚了赔了的,游戏而已。她的兴趣全在锻炼上,太阳好的时候,我俩一起出门,我去上学,她去游泳。坚持了几个月,我妈的身体明显有了好转,之前因注射激素而发胖的身体,也一点点瘦下去了。我和我爸都在等她转运。

同样在等我妈转运的,还有我姨。我表姐当时刚从县城来到城里念职高,平时住校,周末寄宿在我家。我姨希望平常我们能照拂她一二,学习怎么样另说,关键是别跟社会上乱七八糟的人学坏了。我爸原本想买一个双层床放在小屋,看到表姐已经是大孩子,比我更需要独立的空间,就还是决定征用我的小屋,把我赶到了客厅睡行军床。

家里没人或深夜时,我和表姐会躲在小屋打游戏,我们拿不用的床单把门缝塞得严严的,以防有光透出去。表姐高超的车技依然让我望尘莫及,但插上《幽游白书》,就变成了我把她揍得鼻青脸肿、满地找牙。表姐打不赢我,一个劲儿说没意思。其实我也觉得没意思。尽管和阿翔很久没联系,但我每一次出招,都有他的影子,我所有看似高明的战术,都是在模仿他的套路。

后来,表姐答应带我去一次网吧见见世面。她还说,无论是赛车还是格斗,都已经过时了,如今最受欢迎的是第一人称射击。我俩选了一个太阳毒辣的下午,和我爸妈谎称去新华书店看书。确定没被熟人发现,就小跑着溜了进去。刚一进门,网管就喊住了我俩,问我俩要身份证。表姐翻着白眼,不紧不慢地报了两组身份证号。网管象征性地登记后,把我俩带到了最后一排。

网吧里的空气很糟糕,椅子又矮又软,一屁股坐下去就像被软面吞了。透过电脑之间的缝隙,我看到一排排显示器沉默地上演着各种喧闹的场景,与蓬头垢面的网友脸对脸彼此凝视,不知谁先吃掉谁。噼里啪啦的声音,从各个方向不间断地传来,偶尔爆发一两句脏话,我立刻抬头,发现大家都闭着嘴,也不知道是谁说的。

表姐教我玩的是一款叫CS的射击类游戏,这款游戏和《红月》《星际争霸》并称三大网游,在当时相当火爆,即使没玩过,也一定从别人嘴里听到过卡宾、AK-47和沙漠之鹰。从十六位游戏机过渡到电脑,我一时有些不适应,2D世界的纸片人变成了3D人物,一个个像活了似的,争抢着从屏幕里跳出来;键盘和鼠标代替了过去的手柄,更加考验玩家的协调能力和反应能力。我花了半个多小时熟悉游戏操作,在空地图里练了会靶子,表姐说,差不多了,进局域网吧。

我们进了一个叫“血池”的地图,一开场,我的前后左右都是“警察”,表姐蹦了几下,说这个是她,我也原地蹦了蹦以示回应。“血池”是一个四方形场地,空间和视野都很逼仄,五警五匪,在有断墙做屏障的密闭空间里互相追逐,有时没走几步便遇到枪战,有时接连跑好几圈,却只能看到敌人的屁股。表姐身手不凡,五个匪徒四弱一强,她很快干掉了那几个弱的,把多人混战变成少数高手之间的对峙,但她最后总会被那个最强的干掉。好几次,我一上来就挂了,连凶手是哪个都看不清。表姐叫我慢慢来,先学着怎么保命。

几局下来,我基本熟悉了各种武器的用法,一开始的眩晕感也慢慢消失了。不得不说,CS的画面、声效和质感,都不是世嘉平台上的游戏能比拟的。它的人物和场景无比真实,枪械的上膛声、子弹的发射声、手雷的爆炸声在耳麦里产生了尖锐的轰鸣。亲手“干掉”第一个悍匪后,我热血上涌,找回了消失了很久的沉浸感。

就在我深陷其中不可自拔时,表姐提醒我,小心沙加,他会穿墙。

沙加?我吃了一惊,心脏蹿到了嗓子眼儿。

表姐停止射击,操控人物躲在墙后,然后歪过身子,在我的键盘上敲了几下,玩家们的网名一下子跳到我的眼前。小心那个叫沙加的。表姐又提醒了一遍,然后摇摇头说,算了,你就瞎打吧,反正也打不过他。

表姐护着我一点点往前蹭,我看到敌营里有个人原地不动,以攻代守,虽然火力不怎么猛,但枪法很有特点,只要我方队友现身,立刻就会被他以精准的点射一枪击杀。看不见的子弹像长了眼睛,急速穿过队友的头颅,在屏幕上炸开一团团血花。倒数第二个被击中的人是我表姐。我找到一面墙躲了起来,同时在屏幕下方输入:阿翔,是你吗?紧接着,我被穿墙而来的子弹击中,死于一场魔术。

我猛地摘下耳机站了起来,一个一个机位看过去,终于找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

 

在乌烟瘴气的网吧里,我和阿翔再度见面。阿翔又长高了一些,和他比我足足矮半头多。我把表姐介绍给阿翔。阿翔抬了抬眼,指了指表姐说,我知道,她是春丽,近战很厉害。春丽是我表姐的游戏网名。

过了几把瘾,阿翔说这儿离他家不算远,让我到他家认个门儿。网吧门口停着一辆摩托车,在阳光下红得耀眼,近看有一些漆已经脱落,但它仍然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阿翔说那是他的车。

阿翔家住护城河附近,从网吧回家,会途经一座古老的地道桥。对很多人来说,过地道桥是件痛苦的事情,先是减速下沉,穿过桥洞后,立刻转为漫长的攀爬。我看到几个男人吃力地蹬着自行车,被阿翔远远甩在身后。可能是摩托车的噪音太大,一路上,我俩都没怎么说话,熟悉的街景从我眼前一闪而过。

进屋后,阿翔一把脱掉运动衫,点着一根烟,裸着上身走到落地扇跟前,把档位调高,吹过来的风十分凶猛。屋子里贴满了海报,大部分是漫画角色,灌篮高手、机动警察等等。当然也有幽游白书四人组,阿翔把它贴在了最显眼的位置,看见它我心里一动,想起了和阿翔第一次打游戏的场景。书桌上摆着一台电脑,白色机身微微泛着黄色,看起来用了很久了。各种各样的漫画、杂志和叫不上名来的小玩意儿,堆得到处都是。我有些羡慕阿翔,如果我能拥有一间这样的小屋,我就躲里面不出来了。

阿翔不但会抽烟,还能像甘道夫那样吐烟圈儿。我跟他要了一支烟,试着模仿了几次,却怎么也吐不出来,只好尴尬地笑。阿翔也笑了,他说吐烟圈和打游戏是一个道理,只要能找到规律和本质,就能像呼吸一样自然。说着说着,他的脸上又浮现出了空洞的神色。

后来,我俩经常打完CS后聚在房间里聊天、吃刨冰。我很羡慕阿翔,因为他打游戏的水平无人能及,已经成为几家网吧的免费会员。每次说到这件事,阿翔都不愿多聊,只是用手托着脑袋在一旁听歌。他有一台酷酷的老式录音机,说是从学校库房里顺出来的。那些日子,我们一起听了很多好听的音乐,有港台的流行歌,也有日本的重金属。歌曲切换的时候有很短暂的空白,这时屋子会突然安静下来,偶尔能听到窗外火车轰隆隆的声音。这些情景,在我记忆中刻下了很深的痕迹。

组团打CS的日子里,很多网吧都出现过阿翔和我的身影。有时候我表姐也会加入,她和阿翔一个打冲锋,一个打掩护,配合得天衣无缝,以至于人们议论沙加时,经常在后面捎上一句:那个叫春丽的也很猛啊。相比之下,我的枪法始终平平,经常充当炮灰。眼前的腥风血雨和我没有半点关系。

阿翔怕我灰心,有时会主动放慢脚步,掩护我一步步深入敌营。在他看来,游戏里不存在废柴,什么样的人都能发挥自己的作用,比如我,虽然速度慢,不擅长打冲锋,但习惯稳扎稳打,又善于观察,完全可以走狙击手路线。为此,阿翔开了一张名为狙场的地图,里面只有我俩和满地的狙击枪。他先跟我讲了一下狙击枪的性能,然后自己当靶子,带我逐一掌握了等点法、落点法和甩枪法等操作。我用大狙一次次地“击毙”阿翔,干净利落。他说,对,就是这样。

在一个阴雨天的午后,阿翔突然决定,要带我把全城的网吧打一遍,这样去哪儿都不用花钱了。这个计划听起来相当酷,只有他这样的人才能想出来。那个时候,我已顶替春丽,成为沙加身边最得力的战将。阿翔在前线杀敌,我则躲在没人的地方,打开狙击镜,把出现在视野里的人影一个个放倒,然后盯着满地的尸体发呆。枪声、爆破声离我越来越远,可怕的乏味拖我走向虚无,直到下一个回合重新开启。如果说,阿翔是虚拟世界的神明,那我就是他虔诚的信徒。

 

我妈到底还是闻到了我头发里的烟味。无论我怎么解释,她都没有耐心听完。她不顾我的哀求,清理了家里一切和娱乐有关的东西,包括两台世嘉机和一整箱游戏卡。她还为我制定了严格的作息时间表,覆盖在那张写满游戏编号的白纸上。她严肃地对我说,你如果继续这样下去,以后就和街上的流氓没什么两样。

有一天吃晚饭,爸妈终于摊牌。开学我就要升初二了,他们以我成绩不佳为由,暗示表姐回去住校,想我们了就常回家看看。表姐一言不发地扒拉米饭,看起来不大高兴,但我知道她心里并没对这件事有多不满。

闷热的夏天过去了,雨水变得更凉。我团坐在屋子里奋笔疾书,把没写完的暑假作业补齐。阿翔总会给我打电话,喊我出去玩,并让我叫上表姐,十次中有不到一半的时间,我能成功逃脱爸妈的视线,与阿翔在游戏里厮杀。渐渐地,因为表姐面临毕业实习,所以不再跟我们一起玩游戏。再加上,即便是我,也渐渐领会到了像阿翔那样扫荡群雄后强烈的空虚感,所以在打遍了所有的网吧后,我们退出了依旧火热的CS战场。

那段时期的后来,我和阿翔偶尔会去护城河附近散步,那里晚上很热闹。很多次,我望着阿翔盯着远处的眼睛,知道他在找寻游戏的替代品,而我因为能陪在他身边,孤独感渐渐被填平。有天晚上,我照常赴约,去护城河附近与阿翔碰面。但那晚过后,我再也没有见过阿翔。

 

二〇〇三年秋天,我上了初三。我的小屋更安静了,空气中偶尔会传出我耳机里的英语单词声。为了让我学习时不受打扰,爸妈吃完晚饭不再看电视,而是去很远的地方散步,很晚才回家。每当这个时候,我的耳朵会因为屋里太过安静而嗡嗡作响,有时还会出现幻听。直到快过年,周围有了些节日的喜庆味道,我的听力才有所好转。

大年三十晚上,我爸煮了一大锅饺子,挑了十几个馅儿大的装到保鲜盒,派我送去医院。那阵子我姥爷刚做完手术,需要人在身边陪护,三十晚上正好轮到我妈。出门前,我爸嘱咐我穿新买的羽绒服,抹点儿擦脸油,大过年的要有精气神儿。正说着话,挂在门口的铜铃突然响了几下,接着便传来敲门的声音。我走过去开门,发现是表姐,她站在楼道里,提着两大袋东西笑盈盈地看着我。

很久没见,表姐剪了波波头,还染了颜色,整个人缩在瘦长的呢子大衣里,和上班之前区别挺大。我爸也听到了声音,放下筷子走了过来,是萌萌吗?快进来快进来。

回到熟悉的家里,表姐好像松快了很多。我去厨房端了杯热水,顺带拿上了表姐爱吃的老干妈。尽管我妈不在家,眼前这一幕,还是让我想起了之前四个人一起吃晚饭的情景。我爸说,还是人多热闹,你们姐弟俩玩儿,多吃点饺子,我去医院那边儿陪你妈。说完,他赶忙往嘴里送了俩饺子,抓了件衣服出门了。

小屋里突然安静了下来,我和表姐慢慢地吃饺子,一时没想到说什么。窗外不断传来放烟花的声音,火光直直地印在了玻璃上。我这才看清楚,表姐的头发染成了深棕色,在光亮下明显了许多。我意识到,表姐不再是那个会和我一块玩CS的人了。吃完后,表姐突然说,我们出去玩儿呲花吧。

大年三十的街道有些空旷,空气中弥漫着刺鼻的气味。放眼望去,家家户户都亮着灯,窗子上的剪纸只留下一个个黑乎乎的影子。路边的小卖部都关门了,我握着呲花,却不知去哪儿买打火机。快走到护城河的时候,表姐把手伸进大衣兜,摸出一个瘦瘦的打火机递给了我。

我问表姐,上班是不是比上学有意思多了?表姐沉默不语。我感觉我说的话一个字一个字掉进了河里。表姐说,你还是个小孩,你不懂。我不明白表姐说的我不懂是什么,但我早就不玩呲花了。我俩望着护城河,沉默了好一会儿。表姐咳了一声,从衣兜里摸出烟盒,取了一根细细的烟出来。她点着了烟,吸了两口,然后用烟头点燃了一根呲花,说,你还和阿翔一起玩游戏吗?我愣了一下,把一根灭了的呲花扔进河里说,阿翔消失了。

 

二〇〇二年夏天,阿翔带着我打遍了所有的网吧,每一家网吧门口,都留下了他摩托车的嗡鸣。这个小城里,已经没人是我俩的对手了,我俩感到无所事事,终日在大街小巷里游荡。

到了晚上,背靠护城河的夜市异常热闹,摊位一个挨一个绵延好几百米,一眼望不到尽头。一开始我俩只是随便逛逛,吃些路边摊,后来发现了几个游戏点,经营着巧力投球、射击气球之类的真人游戏,一局几块钱,玩得好可以领取小奖品。阿翔并不轻易上手,偶尔来上一局,收获颇丰。阿翔总是把战利品装在一起递给我,让我拿去分给班上的同学。我说,你很厉害,世上的游戏都被你玩透了。阿翔淡淡地说,凡是人设计的游戏,都有规律可循。我忍不住问,那岂不就失去乐趣了?阿翔笑了笑说,可以在游戏里创造自己的游戏,而且,我一直在寻找更复杂、更好玩的游戏,找到了就告诉你。

后来阿翔经常喊我去夜市玩,有时会在那儿碰见他的朋友们,几个眼神飞过去,就算打过招呼了。我从未见过他们,也没听阿翔说过。很多时候我会觉得无聊,夜市是好玩,但也没必要天天来,不是吗?我问阿翔。阿翔眼神飘忽不定,经常听不到我说话,直到我问了第二遍、第三遍,才可能得到他的回应。那时我还不知道,他已经徘徊在悬崖边缘了。

夜市一般开到很晚,八点到十点是高峰期,人山人海,比村里的庙会都热闹。那天晚上,阿翔照常喊我出来,在各个摊位逛来逛去。人挤人的夜市异常闷热。护城河发出难闻的气味,被风一吹,散得到处都是。我在人群中走走停停,不知怎地,突然感觉有些东西横亘在了我俩之间,我觉得他很陌生。逛着逛着,我就自己走开了。

我独自一人来到河边,望着月亮。在我的农村老家,也有这样的河,这样的脏和臭,靠近河沿的地方常年积着污水,黑漆漆像墨水一样。我常常想,大城市里的河会不会干净一些呢?南方的河呢?我将来要出去,去遥远的南方看看。可是姥爷总吓唬我说,南方很远很远,要坐一年的火车,路上很多人走着走着就失散了,再也回不了家了。

想到这里,我有些难过,想去找阿翔跟他说我要回家了。这时,我听到夜市那边人声嘈杂,好像出了什么事儿,于是拍拍屁股站了起来,向人群最密集的地方走去。

阿翔的腕子被人扣住了。

一开始是被手紧紧地箍住,后来那人接过了旁边摊位老板给的玩具手铐。他用手铐锁住了阿翔,把另一个环锁在了摊位的铁杆上。周围挤满了人,有个光头大叔对着人群呜呜嚷嚷,后来变成了破口大骂,他妈的,你们这些小偷、渣滓,老子见一个宰一个,他妈的。旁边也有商户跟着骂,是啊他妈的,可不止一个小偷咧,他们是团伙作案。

我像被人打了一拳,眼前一阵发黑,我一下明白了阿翔说的新游戏是什么。我想走过去,走到阿翔身边,但脚掌像被人钉在了地上,整个人一动不动。这时,光头老板用力拍了拍自己又肥又亮的光头,拍得像放炮一样响。他说,都他妈的安静一下,老子有个主意。

人群闹哄哄地安静下来,大家眼睛发着光。光头一下来了精神。他指着阿翔的鼻子说,你小子哪儿也别去,就在这儿陪老子,老子给你一晚上,只要你揪出同伙,把我丢的东西都要回来,老子就放你走。

阿翔的脸上没有一点表情,人们一直在等他开口说话。但他的嘴就和我不能动弹的双脚一样,始终僵直着。渐渐地,人群开始散去。直到夜市的灯暗下来,阿翔都没有开口。光头大叔没想到自己碰上了这么个硬茬,只能自认倒霉。他骂骂咧咧地松开阿翔的手铐说,行啊,你小子,我记住你了。

阿翔的手被松开了。我孤零零地站在护城河的沿岸,看着他哑口无言。阿翔走了过来,一把揽住我的肩膀,在我耳边低声说了一句话,然后纵身跳进了河里。

 

新年的钟声敲响。表姐顺着我的目光,遥望河道另一端。本该灯火通明的地方,如今只剩下一片杂草,几个吃完年夜饭跑出来玩的孩子,把点燃的炮仗一个接一个投进了护城河,好像在比赛谁能扔得更远、谁的炮仗能在落水之前炸响。

我点燃了最后一根呲花,对表姐说,那天晚上,阿翔的眼睛异常明亮,他在我耳边说,游戏才刚开始……

表姐手中的呲花卡了一下,突然冒出一团团刺眼的火焰,肆无忌惮的。

责任编辑:舟自横

本文选载自《青春·世界文学之都》。

作者


耿鸿飞
耿鸿飞  
编辑,写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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