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男人一旦不想和你在一起,任何一件事都是他离开你的理由。
D127
对于张也会回我消息这件事,我已经完全没有任何期待。四个月零五天过去了,他完全消失在茫茫人海之中,像锅盖上的水蒸气,啪的一声,滴到了地面上,不见了。
但是我还是对这段感情做出了缅怀,我缅怀的方式和我当初开始这段感情一样的无厘头。我接了师姐推荐的工作,花了一个礼拜打包行李、签合同,办了一年不能回国的工作签证,飞到了韩国一个偏僻的小城市。飞机落地,定位,发朋友圈,只有两个字:再见。配上自己的两个鼓囊囊的行李箱。
一个小时过去了,底下有三十多条回复,有惊讶的、有表示不解的、也有让我好好照顾自己的。当然,百分之九十是让我给他们代购化妆品的。没有张也。
当然没有张也。
张也生日那天,我们在逼仄的出租屋里做了三次爱,暖气加上肉体的热气让我们彼此大汗淋漓。张也掀开被子,靠在床头抽烟,我起身冲澡、换衣服化妆,心满意足地准备出门。
临走时他叫住我,问我今天晚上想吃什么。
“你决定吧,毕竟是你的生日。要不就去你最喜欢的秋林西餐厅,怎么样?”
他点点头,沉默了两秒,“宝贝,如果我一天我消失不见了,你会不会难过啊?”细长的万宝路在他的嘴边发出橘红色的光,烟雾飘了上来,雾气下我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
“可能吧。”我重新回到卧室,掐灭他嘴里的烟,俯身亲了亲他的脸颊,“我晚上可能要加班,你饿的话就先吃点。乖,在家少抽点烟哦。”
“啪”地一声,门关上了,我和张也被分割成两个世界。我怎么也不会想到,这是我最后一次见到他,在2017年12月27日上午九点零七分。十个小时后,我拎着奶油蛋糕回到家,打开门大喊生日快乐,没有人回应我。客厅很黑,只有厕所的灯还亮着,我打开客厅的灯,又喊了好几声,还是一片安静。这时候我才发现,张也的所有东西都不见了——他的拖鞋、他的刮胡刀、甚至他健身用的杠铃片,连同张也一起消失了。
仿佛是担心我会陷入回忆,张也把他的痕迹消灭得干干净净,就像从来没有存在过一般。如果不是早上香烟的味道太熟悉,嘴唇触碰脸颊的触感太真实,厨房里我们吃完饭懒得收拾的碗筷还七零八落地堆在水池里,餐厅给我打来电话提醒我再不去的话预留的位子要被取消了,我差点以为一切都是我在做梦。
最初的一个月,我疯狂地给他打电话,在无数次的忙音后,我又开始锲而不舍地给他发微信。有时是一长串毫无逻辑的谩骂,有时候是情真意切地挽留,夹杂着无论发生什么事我都愿意陪你一起面对的感人誓言。更多的时候是质问。我知道男人一旦不想和你在一起,任何一件事都是他离开你的理由,哪怕你吃饭时从他碗里夹走了一块牛肉也足以让他下决心离开。但我还是表现得像个丧失理智的毒瘾患者,一遍又一遍地向他手机里传送问号。
张也从来都没有回复过。
小时候玩捉迷藏,我最讨厌当那个找的人。眼睛被蒙住,光就消失了。没有人说话,只有因为跑动和紧张而沉重的喘气声。双臂展开,右脚试探地踏出去,像盲人初学走路,脚步沉重,姿势可笑。周围隐隐有窃笑声,明明离自己很近,可是什么都看不到,像赤身裸体着被人注视,童年时懵懂的羞耻心,离开母亲子宫时产生的不安,被朋友抛下的屈辱,因为在黑暗里,所以都被放大了。世界是流动的,没有实体,无数双眼睛在我周围晃来晃去,我愤怒地挥舞双臂抵抗,除了空气什么都没有打到。
我想,张也突然的躲藏和消失,或许也带着游戏的意味。他本来就是这样一个人,半夜三点拉着我去香山,到了山脚下又折回来。“你困吗?我想我们还是回去睡觉比较好。”他打了个哈欠,好像并不为此感到抱歉。奇怪的是,我没有一点儿恼怒。或许是因为我的人生一向乏味,而张也擅长织造一个又一个彩色的梦,他不需要费很大力气就能把一件事变得有趣,上一秒我还坐在沉闷的写字楼里修改错字连篇的稿件,下一秒我就能得到救赎,和他在半夜无人的大街喝一打啤酒然后跳从未学过的探戈。我被这种扑朔迷离的假象迷倒,头脑发晕,肾上腺素飙升,以至于忘记了擅长织梦的人也擅长把人叫醒。
但是这一次,我并不确定他是否愿意让我参与这场游戏,毕竟我扮演的是盲人的角色,我虽然在明处,光对我来说却一点用都没有。如果他愿意,他可以一直躲。
后来,我反复回想过往种种,想尝试把主动权夺回来。我在每个失眠的夜晚打开所有的灯,在镜子中细细端详自己,我把自己的眼睛想象成张也的眼睛,我暴露在他的目光下,身体像腐烂的根茎,在水下发软膨胀。一开始是表层的皮肤,张也的眼睛告诉我,相比他最爱的女明星李小冉,我实在是太黑了。我每天疯狂喝柠檬水,白天把自己包得像木乃伊才敢出门,甚至忍痛去医院打了美白针。接着是头发,枯草一样疯长,显得本就不圆润的脑袋更加大而愚钝。我去理发店斥巨资剪了个时髦美丽的短发,然后穿上套裙高跟鞋,学习化一整套完美的妆容。
两个月后,我从自己两百多张自拍中精心挑选了三张给张也发了过去。然后抱着手机忐忑地等了一天。
张也没有回复。
我又开始猜测,是不是自己讲话的时候嗓门太大了惹人讨厌?我逼迫自己捏着嗓子轻声细语地说话,隔一段时间就在朋友圈发自己练习了好久的温柔情歌。只有寥寥几人点赞。
没有张也。
认识张也前,我的缺点只有一个——长得不够完美。张也消失后,这个缺点分裂成无数个细小的缺点,像大米里的虫卵,温度、湿度适宜后孵化成无数细小的黑色虫子,在我身上爬来爬去。
我像个迫不及待要得到肯定的小孩,不断地给张也发消息,骚扰我们的共同朋友,向他们打探张也的消息,甚至幻想找一个私家侦探,去他的家乡找他。我知道自己像个疯子,神经紧绷,脑袋里几百根拉紧的弦不断嗡嗡作响,随时随地都会断掉。
搞创作的人,悲剧是他们的灵感的催化剂,越是伤心欲绝就越是文思泉涌,恨不得每时每刻拿笔控诉这个世界。可是张也莫名其妙消失后,连这个唯一的好处我都没有捞到。我脑海里充斥着悲伤、自我怀疑和愤怒,可是拿起笔,千言万语却都化作了两个字——张也。
杂志社因为我长期交不出稿子解除了和我的合作,我没有过分的绝望。眼下我有更重要的事——寻找张也。
距离我最后一次见到张也,已经过去四个月了。这四个月,我的朋友,他的朋友,还有我自己,都没有见过张也。他们一边抱歉地告诉我,张也没有联系过他们,一边斟酌着语气,忿忿地替我抱不平。但我知道,他们背地里一定觉得我是个受了刺激的疯子。好在我慢慢地平静了点,我知道这样下去我永远也见不到张也了。于是我也决定躲一阵子,和他互相捉迷藏,也许有一天,不用我去找他,他会主动来找我的。
我决定干脆离他远一点儿。就像动物世界里,狮子只有和羚羊保持看上去足够安全的距离才能让它们放松警惕,好找准时机一击即中。一想到张也看见朋友圈惊诧的表情,我的心里就会升腾出一种莫名其妙的兴奋感。我知道他依然会偷偷看我的动态,所以才一直不舍得拉黑我,哪怕我经常在微信上对他狂轰滥炸。没有人能抗拒这种偷窥前任的快感。我又重新开始用Facebook和ins,无聊时一遍又一遍地点进张也的主页。他已经一年没更新动态了,最后一条停留在前年我们一起去巴厘岛度假,我给他拍的背影照。我想,这或许是好事一件。毕竟比起发生什么意外所以人间蒸发,他就这样抛开一切若无其事地展开新的生活更让我难以接受。
D134
我的新工作是韩国一个职高的汉语老师,每年都会有很多像我这样韩语不好,英语说得过去的人被派出去,分散到韩国的各个学校。我们被统称为原语民老师,往往还会有一个精通中文的韩国本土老师配合我们教学。课堂上,韩国搭档说韩语,我说中文,她说一遍,我再重复三遍,像一个没有感情的复读机。简单重复的教学任务给了我大片发呆的时间,我站在讲台后方左侧,窗外绿色的足球场被一圈红色的塑胶跑道环绕着,底下坐着同样无精打采的学生,我一会儿看看外面,一会看看他们,双眼渐渐失焦。
偶尔也会被镜子折射出来的光晕晃到,班上的女孩子课上到一半,会偷偷拿出镜子画眼线、补口红,几乎每个人都具备两分钟补完一套完整的妆容这个技能。一年级有个女生,是班上的班长,脸蛋圆润白净,戴着一副金色的圆框眼镜,长得很可爱。我经常看到班上的男孩子在桌底下偷偷的给她递小零食,她时不时从桌肚里掏出一块薯片,环顾四周,然后快速塞进嘴里。我看着她两颊明显鼓起,带着得意洋洋的笑容,像只小仓鼠一样快速地咀嚼吞咽。我懒得拆穿她无伤大雅的小把戏,自己当了老师后才知道,学生在底下那些自以为隐蔽的小动作,其实老师在讲台上看得一清二楚。
闲暇时,我会去咖啡厅写写东西,写累了就去抽烟室抽根烟。偶尔我会给张也发消息,和他讲讲我在这边的情况,不过频率从每天一次逐渐降为了每周一次。我学着和张也一样,抽各种口味的万宝路薄荷爆珠。每次抽烟的时候,口腔里都会充满带着薄荷清凉的烟草味,那是和张也接吻时的味道,也是做爱后房间里充斥的味道,被这种熟悉感包围,让我觉得心安又满足。韩国的香烟盒上印着发黑的肺,图片清晰又恶心,我每次都会把那一面盖起来,又忍不住重新拿起来看。
日子就这样波澜不惊地过着,除了偶尔有些时候,孤独总在不经意间涌来。在一个人做饭纠结放一个还是两个土豆的时候;躺在床上听到楼下饭店门口人们吵闹地寒暄的时候;还有关灯的一瞬间,没有亮光的时候,我想象着张也像往常一样从背后拥抱我,在我身后吐出均匀平稳的呼吸。这种想念和渴望过于真实,像一场梦呓,我从大汗淋漓中醒来,背后却一阵阵发冷。
我对自己说,早晚会结束的,你只是没遇到新的人替代他而已。可是我还是没办法说服自己,张也就像就像一千零一夜里那个很会讲故事的一夜皇后,一个精彩绝伦的故事只讲了个开头,他就离场了。
到底发生了什么,结局是什么,没有人告诉我。可是我手无寸铁,我既不能像国王那样用赦免他的死罪来诱惑他,更没有能力自己把这个故事圆下去。我只能一遍一遍问自己,就这样了吗?结束了吗?为什么?像没有被通知到活动取消的小孩,站在又大又空操场上,手指摩挲着自己熨得平整光滑的西装裤脚,阳光照下来,汗滴到眼睛里,血管爆开,像红色的枝蔓一样蜿蜒在白色的眼球上,接着就是被灼烧一样的痛感。
D239
张也消失的第239天,我国内的号码在凌晨突然响了,来电显示是陌生的号码,我一下子清醒,心跳也因为紧张而加快。
“请问是宋洋洋吗?”尽管快一年没见了,但我还是听出了她的声音。
“我是。你是林奇?”我平复了下心情,把话筒放到了顺手的那一边。
“对。不好意思,这么晚了还打扰你,但是这会儿我有个很重要的事要问你。”
“什么事?”
“你是在韩国对吧。”
“嗯。”我听见了她不断点击鼠标的声音。
“那如果我下个礼拜六来的话,能在你那儿住一段时间吗?”
“当然可以啦。”我翻了一下手机里的课表,“不过我这儿比较偏,离首尔有点远。”
“没事的,没事的,偏点儿好,我喜欢。”电话那头似乎松了一口气,“你把地址发我,我来规划下路线。”
“不用了,你就买到首尔的飞机票。下周我正好没事,我来机场接你。”
“好,那就辛苦你了。”林奇还是和以前一样,说话做事总是直奔主题,没有一丝多余的客套。不过我反倒很喜欢这样的相处方式,所以没什么犹豫就答应她的请求。
“对了,有件事我得告诉你,我怀孕了。好啦,你早点休息哦,晚安。”她说完就把电话挂断了,一阵盲音传来,在寂静的夜里显得格外清晰。
我的困意消了大半,索性在楼下酒吧点了酒,一边喝一边发呆。虽然是半夜三点,但是酒吧还是很热闹。斜对桌一群打扮入时的年轻人围在一起喝酒划拳,一个穿着蓝色卫衣、长着一张娃娃脸的男人一连输了好几把,一大杯冰啤酒下肚,周围响起一片喝彩声。他背过身去,捂着嘴打了个酒嗝,然后站起来揉了揉额前带着湿气的刘海,迫不及待地拉着对面穿米色外套的同伴开始第二轮。隔壁的四个中年男人一边喝着烧酒一边高谈阔论,他们语速很快,讲到激动的地方还要伸出胳膊大幅度地比划,成片的韩语砸过来,听不懂具体在讲什么,但是根据时不时冒出来的关键字眼“여보”、“돈”、“ 씨발”,可以推断他们无非是和其他夜不归宿的中年男人一样在抱怨家庭和工作。不远处一对年轻情侣喝多了,争着给对方倒酒,每喝一口之前都要重重地干一下杯,玻璃杯不断碰撞,发出清脆的响声,他们每次听到都要吃吃地发笑,好像世间最好玩的事不过如此……
我独自坐在人群中间,肉身在酒精和噪音的作用下变得透明,和大片大片的话语堆叠在一起,漂浮在上空,脑海反而变得格外安静,张也的声音这时在耳边响起。
“宋洋洋,你的人生真是和你的名字一样无聊,没什么可说的。大家好,我叫宋洋洋,洋是暖洋洋的洋,因为我的父母希望我像太阳一样温暖。然后呢?没了。我猜你获取人生经验的方式肯定主要靠两种——名人传记和纪录片。你的淘宝最常搜索的关键字是‘小众’,可是你每次都会选择销量最高的那一家。你每去一家餐厅之前都要先看看大众点评,每去一个地方都要提前标记三种最佳路线,每看一本书一场电影之前都要看下豆瓣评分,低于八分你就开始犹豫该不该浪费时间看。最喜欢的作家是伍尔夫,这样别人问起来你就可以用她在剑桥散步还有一间自己的屋子那一套。你写东西无非也是因为这个。没什么可说的。可是呢,我他妈还是爱上了你。”
说这话的时候张也已经喝多了,但是我知道他清醒的时候也会这么评价我。我明明可以反驳他,伍尔夫是在牛津散步不是在剑桥,以及作为少数把三十岁之前必做的五十件事写进笔记本,再认真地执行,一条一条划掉的人之一,你也比我好不了多少。可我还是把重心放在了他的最后一句话上。尽管我很普通,但我还是渴望特别,渴望被偏爱,张也的表白像是恩赐,把我迷得晕头转向。看,他有多爱我,我有多幸运。
杯子里的冰块慢慢融化,柠檬片浮在水面上,气泡不断涌上来,附着在它的底部,像金鱼吐出泡泡,晃一晃就会消失。我正要开始思念张也,眼泪已经在眼眶里就绪,一个孕妇推门走了进来。
光线很暗,但还是能看出来她精心打扮了一番。她穿了一条黑白条纹的棉质长裙,鱼骨辫在脑后盘成了一个发髻,只剩几缕微卷的碎发落在额前;她的嘴唇涂了鲜艳的樱桃红,脸上的粉底液已经有些氧化,在昏黄的灯光下闪着光泽。她看起来已经怀孕很久了,可能是太瘦的缘故,隆起的小腹在纤细的四肢中间显得有些突兀。进门后,她站在原地环视了一圈,最后选择了正对着我的另一个隐蔽的角落。我看着她扶着腰小心翼翼地在凳子边缘落座,然后缓慢地扭动腰部把自己挪到沙发中央。
“莫吉托不加酒精。”我听见她用英语对服务员说。
“您一个人吗?”服务员有些诧异地问她。
“不然呢?”她反问,语气中带着不满。
服务员立刻四十五度角鞠躬道歉,拿着酒单快步离场,她对着他的背影笑了,樱桃红的嘴唇向后咧去,像恶作剧得逞的小孩。我看着她,突然想起了林奇。也许是怀孕在她口中太轻描淡写了,我这才想起我应该在她挂断电话之后回拨过去,问问她具体情况的。
我和林奇是大学同学兼舍友,刚入学的时候,我第一眼见到她,就断定她是个好脾气又老实的学霸。那时候她喜欢穿一件紫色的棉T恤,黑色的弹力裤紧紧地贴在粗壮的腿上,脚上踩着一双干净有些发旧的安踏运动鞋。圆圆的、黝黑的脸上长年带着两坨高原红,配上她老实又腼腆的微笑,活脱脱高中里百分之五十成绩好长相普通的女生的标准样貌。
那时候我一入学就加入了学校风靡的文学社团,和写酸诗的学长谈恋爱,今天去玄武湖游船,明天去鸡鸣寺赏花,闲暇时写写东西,忙得不亦乐乎。和同时做着几份兼职,生活作息一成不变的她没有什么交集。真正热络起来是在我们毕业后,林奇出乎意料地放弃了稳定的工作,开始四处旅游,靠着写东西赚旅费。小到淘宝文案,大到杂志约稿,从微信公众号的两性专题到旅行中的所见所闻,只要有钱拿就写。有时候她会把她写的东西发给我看,让我提些意见,我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渐渐变得熟稔。
研究生毕业后,我留在北京的一家杂志社工作,每天忙得昏天黑地,加班更是家常便饭。每次看到朋友圈里林奇晒出来的照片,都会感到由衷的羡慕。我和林奇的生活仿佛和大学时截然相反,如今我疲于奔波,而她每天自得其乐,渐渐地我们的联系也就越来越少了。
现在想起来,我人生的第一支烟,是和她一起抽的。
那时候她去青岛玩,中途路过北京顺便来看我。距离我们上次见面已经有三年了,她比大学时瘦了些,从圆润变成了丰腴,穿着真丝衬衫和牛仔裤,背了个硕大的旅行包,脸因为前段时间在西藏呆着变得更黑了,可是却多了一种说不出的风情,眉眼间都是自信和洒脱。相比之下,我瘦小又苍白,厚重的粉底和珠光色的眼影也盖不住我脸上的疲沓之色。
我们在她入住的小宾馆聊天,她掏出一包“多彩”点上,示意我要不要也来一支,我鬼使神差地接过来,不熟练地点上,学着她的样子吸气呼出。林奇就是这个时候和我说她的爱情故事的。尽管她现在早已看上去比我成熟得多,爱情这两个字在她身上还是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我去年三月份的时候在厦门的一个村子做义工,他是负责带我的大哥,做事特别认真严格,手底下的人犯了错,他会特别严厉的指责。但是他对我特别有耐心,教了我很多东西,也会传授一些人生经验给我,但却不会让人觉得讨厌。”林奇把烟灰弹进纸杯,笑得一脸温柔。
我被一口烟呛到,喉咙一阵粘腻,重重咳了好几下。
“轻轻吸,不要太用力,这样不容易过肺。”林奇替我拍了拍背,把纸巾和矿泉水递给我。
“你的这位大哥?他多大了?”
“我没问。估计比我大十岁吧。”
“你倒是心大。万一人家结婚了呢。”
“我敢肯定他没有。我能感觉得出来,他身上没有那种已婚男人的讨厌的气质。”
“你光凭感觉能看出什么东西啊。这个年纪的男人都老谋深算的,你小心被骗。”我忍不住提醒她。
“我有什么东西值得他骗呢。再说了,感情不就是各取所需吗?我在身上能索取到很多情绪价值。认识他之前,我总觉得我身上长满了毛刺,时不时地扎到自己,也扎到别人,但是他好像一下子就把它们抚平了,特别神奇。”
我想起了大学时林奇半夜和家里人打电话吵架的样子,脸涨得通红,泪水在眼眶里打转,控制不住地发出尖叫嘶吼,然后摔门离开,背影像一只受伤的刺猬。我想,既然这个男人有办法把这样歇斯底里的她安抚好,那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林奇会爱上他了。
“行吧。”我不再泼她冷水,“不过我还是很好奇,他都向你传授什么人生经验?不会是那种微信转发破万的鸡汤文吧,比如《一个人正在成熟的标志就是学会放下》之类的”
“怎么可能。你忘了吗,我就是专门写这种的,都要写吐了,更不要说被打动了。
“我说的是特别具体的东西。比如说,租房子的时候怎么和房东谈判;什么季节该煲什么汤;去长辈家做客该挑些什么礼物……还有好多好多事情。你知道的,大学那会儿我干了好多兼职,毕业后又在外面东奔西跑的,可是我对怎么好好生活依旧一窍不通,很多事从来都没有人真正教过我该怎么做。”
“就因为这个?”我感到不可思议。
林奇没有回答我,她反问:“你记不记得你大学的时候谈的那个哲学系的学长。就那个戴一副黑框眼镜的,瘦得跟猴儿一样的。”
我那个时候沉迷尼采和叔本华,喜欢把“上帝死了”挂在嘴边,常年去图书馆啃一些厚得要命的哲学书,明明看了两三行脑子就开始放空,偏偏还要坚持定期去装逼。和那个学长就是在那里认识的,也算是志同道合了。
“我到现在都清楚地记得。他第一次请我们全宿舍吃饭的时候,在我们面前大聊费希特的绝对自我。你当时看他的眼神,那叫一个崇拜,就差没当场掏出笔让他在餐巾纸上签名了。”
“拥有智慧光芒的男人不帅吗?”我不好意思地反驳。
“知道费希特就帅啦?你怎么老是被这种虚招子迷得神魂颠倒的。”林奇毫不留情地嘲笑我,“我当时就想,宋洋洋看男人的眼光不行。”
她懒洋洋地躺在靠枕上,看着一脸不服气的我,突然问道,“你最近有没有交新男朋友啊,不会又是什么研究费希特、叔本华的专家吧?”
“我已经长大了,口味早就变了,呐,这是最近新谈的。”我掏出手机,给她看我和张也的合照。
“长得白白净净的,挺帅的,算你有进步。叫什么名字啊,做什么的,多大了,哪里人……”
“张也。”我从一长串问题中挑了最简练的一个回答。
“张也?真是个奇怪的名字。”林奇嘀咕着,掐灭了手中的烟。
D245
我请了两天假,坐了最早的一班ktx去机场接林奇。她还是和以前一样,背着一个醒目的大背包,素面朝天,似乎比上次白了点儿,身形却比之前臃肿了,在一群高挑靓丽的韩国女孩中间显得格外格格不入。
她一看见我,就自然地把包递给我,坦然地摊手解释:“我现在是孕妇,拿不了重物。”
我单手接过,差点一个趔趄摔倒,“怎么这么重,你在里面装了两斤铁吗?”
“怕你在这儿吃不惯泡菜,给你带了一堆我去成都玩买的火锅底料和辣椒酱。算是房费了。”她咧开嘴,笑得一脸憨厚。
我带着她在首尔住了两天,顺便散散心。和我工作的地方截然相反,首尔是个没有夜晚的城市,十二点的弘大街头依然灯火通明。一堆又一堆造型各异的表演艺术家聚在街边广场上,唱歌、跳舞、弹新作的曲子。同样年轻的男女们在他们周围围得水泄不通,一个节目结束,不管精彩与否都能听到他们慷慨而热烈的欢呼声。林奇拉着我挤进他们中间,和他们一起喝彩尖叫,路灯下她的脸闪闪发光,就连鼻尖沁出的汗珠都是雀跃的。
“真好啊!我又重新找回活着的感觉了。”我听见她越过嘈杂的人声,冲我大声嚷道。
在后来的一天半里,她拉着我把穷游锦囊里推荐的地方几乎都逛了个遍。每到一个地方,她都要用翻译软件上怪异的韩语长句和碰到的当地人交谈一番,然后用手机认认真真地记录。回去的路上,我瘫坐在椅子里陷入半昏迷状态,累得连起身上厕所的力气都没了。林奇依旧一副精神抖擞的样子,聚精会神地趴在窗户边看铁路沿线的风景。等到列车越驶越偏,最后只剩大片大片枯黄的草地,她从背包里掏出电脑,开始整理这两天的游记和照片。
“你怎么还是这么精力旺盛,一点儿都不像个孕妇。”我感到不可思议。
“习惯了呗。一闲下来我就浑身难受。”林奇把单反的数据线接到电脑上,开始筛选这两天的照片。我抬起沉重的眼皮看着她一张张认真挑选分类,到最后全部打包整理完,她右手继续滑动,一张和陌生男人的合照不小心跳了出来。
那个男人看上去四十岁上下,穿了一件驼色的冲锋衣,背着和林奇一样巨大的登山包。站在左边的林奇紧紧靠着他,挽着他的胳膊,对着镜头笑得一脸腼腆。
“这不会就是那个厦门大哥吧。”
“对啊。你居然还记得。”
“废话。你从头到尾就向我介绍过这一个。”林奇继续滑动鼠标,接下来的几十张照片除了背后的风景不同之外,两人的装扮和拍照手势都差不多,看多了几乎要产生人是被P上去的错觉,“你不会到头来只谈了这一个吧?”
她点点头,把这些照片一张张拖进名为“西瓜糖”的文件夹里。
“那这个孩子不会就是他的吧?”
“你说的不是废话吗?有没有生物常识啊?”她白了我一眼。
“我怎么知道。万一你还有什么不为人知的一面呢。”我小声嘀咕,“那他知道你怀孕的事儿吗?”
“知道。我们一块儿玩的朋友不小心说漏嘴了”
“说漏嘴?敢情你本来还打算瞒着他啊?”
“嗯。所以他现在急疯了,满世界找我呢。”她语气淡定。
“怪不得你突然来找我,原来是上我这躲人来了。”
“有一部分是因为这个吧,不过也不全是因为这个。”
“你可真行。搞了半天不是他不想负责,是你不想让他负责啊。”
“负责这个词可太落伍了。大家都是成年人,我自己能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不需要别人。”
我懒得再开口辩论,索性闭上嘴巴,从包里掏出烟盒想去抽一支。走到吸烟室门口才想起来现在旁边还有个孕妇,身上有烟味不太好,只好把烟头放在鼻尖猛闻了好几下才无精打采地回座位。
“你现在烟瘾怎么比我还大。”林奇皱了皱眉。
“失恋综合征。”我没好气地解释,“吸烟代替接吻。”
林奇在我这儿住了半个月。白天我上班的时候,她也绝不在家闲着,短短一个礼拜,这座小城市的边边角角几乎都被她逛遍了。不知道是因为月份小还是她老在外面东奔西跑,体质异于常人,她很少孕吐,除了酒精几乎没有忌口,情绪稳定精力充沛,有时候我甚至都忘了她现在是个孕妇。
周六天还没亮,她就强行把我从床上拽了起来,说是找了座建在海边的寺庙,看日出绝佳,一定要带我去。我们坐了半个小时车,又沿着蜿蜒的山路步行了十多分钟,七拐八拐来到了一个小镇上。
天光微亮,四周被淡青色的雾气包围,依稀能看到不远处群山环绕着大海,一排排红瓦白璧的民居背靠着海面,沿着斜坡鳞次栉比地伫立在山脚下。几户人家的灯光渐渐亮了起来,暖黄色透过二楼卧室的窗户传了出来,时不时有狗的吠叫声,海水一层层涌上来,轻轻拍打着海岸,海鸟扇动着羽翼越过我们头顶,发出尖细的啼叫。
海风不断把腥咸的空气送到嘴边,我大口呼吸着,只睡了四个小时的困顿和疲惫消散了大半。“我来这儿小半年了,从来没发现还有这样一个好地方,怎么被你找到的?不愧是旅行博主。”
“可能是因为你的活动范围从来没超过十公里吧。”林奇从口袋里掏出旅游手册,打开手机上的电筒,对着手册上的导览图认真比照着岸边的路牌。我在她的带领下七拐八绕地又走了一公里,终于找到了位于山脚下的入口。林奇掏出两根登山杖,递了一根给我,我还没来得及感叹她的事无巨细,就看见她已经背着半人高的旧旅行包蹭蹭往上爬了。
爬了约二十级左右,有一个捂嘴笑的弥勒佛端坐在石板路中间,巨大的佛头上零散堆了好多的钱币。
“看来不管来自哪里的人,都喜欢抛钱币许愿。”我从兜里掏了一枚五百元韩币,抱着重在参与的心态,小心翼翼把硬币放在了他的右手指甲上。
“说起这个,我之前为了写公众号还特地查过。抛硬币的传统据说起源于罗马,相传情侣只要背对着喷泉从肩上扔三枚硬币到水池里,爱情就能永恒。”
“特雷维喷泉?我在《罗马假日》里看到过。”
“对,特雷维在意大利语里是三岔路的意思。”林奇边爬边回答我,登山杖在石板上不断发出“叩、叩”的声响,“不过你不觉得奇怪吗,爱情明明是条单行道,可是人们却要在名叫‘三岔路’的喷泉前面祈求它永恒。”
“祈求永恒这个事本身就已经不合理了。爱情是虚无的,一个虚无的东西,怎么指望它永恒呢。”我有些吃力地追赶她的脚步。
“所以你看,现在人们都在求健康、事业,还有财富。就算去月老庙,求的也是姻缘。”林奇靠在栏杆上等我,她轻轻抚摸自己还没有明显隆起的肚子,眼睛却盯着不远处的岛屿,像一个吃饱喝足后无所事事的人。
“现在已经没有人祈求爱情了。”
我抵达她身旁,从包里掏出水杯咕咚喝下一大口,又狼吞虎咽地吃了个小面包,“等下,必须扔三枚吗?”
“传说是这样的,一枚回到罗马,两枚邂逅爱情,三枚得到永恒的爱。”
我在原地犹豫了片刻,把水杯递给林奇,然后原路返回,在钱包里掏了半天,最后只掏出两枚一元硬币。我把它们轻轻放在了佛头上,重新大跨向前。
半山腰有一个和刚才体形样貌相似的弥勒佛,只是他的双手蒙住了眼睛,像是捉迷藏时捂着双眼数数的小孩。我和林奇恍然大悟,原来刚刚在山脚的那个弥勒佛不是在捂嘴偷笑,他只是不想和我们讲话罢了。等爬到山顶,果然还蹲坐着一个捂着耳朵的弥勒佛,只是比起前面两个,他身上的硬币少了很多。
第三尊弥勒佛的身后是两座并排伫立的小山,两座山紧紧挨着,中间只留一个单人侧身通过的洞穴,穿过洞口,视线豁然开朗。四方八角的寺庙坐落在峭壁之上,寺庙背后是一排高耸入云的山峰,山峰上长满了郁郁葱葱的树木,枝干四散开来,翠绿的树叶顺着树枝垂下,落到屋顶深青色的瓦片上,层层叠叠的雕花屋檐下立着两根漆黑的圆柱,圆柱上用金漆刻着一副繁体字对联。圆柱中间,几扇孔雀绿的大门敞开着,几个僧人正坐在蒲团上诵经,我和林奇不敢上前打扰,坐在附近一座八角亭里等日出。
云层平铺在上空,光透过缝隙洒了下来,淡青色烟雾渐渐散去,天空倾斜而下,和海面连成淡蓝色的一片。明黄色的火焰渐渐在云层背后升起,火焰下是一个金灿灿的圆点,圆点慢慢从海平面浮上来,融化在一团火焰之中。金黄色的亮光渐渐发红,最后变成了橘红色,向海平面扩散。伴随着潮水的哗啦声,圆而饱满的太阳越升越高,最后停留在云层上方。
一阵风吹过,身后飞檐上的铜色风铃发出清脆的声响,天光已经完全透亮,海面闪烁着金色的波光,栏杆上的水鸟伴随着风铃的响动一跃而起,向着太阳飞去。我和林奇静静地看着大海,彼此都没有说话,隔了好久她突然摸着肚子冲我叫道,“我靠,洋洋,我感觉孩子在踢我!”
我一阵紧张,贴着她松软的肚皮听了半天。除了肚子咕噜叫的声音什么也没有感觉到。我掏出手机查了半天,扔给她一包饼干,“胎动要四个月才有,你这刚满三个月,还早呢。我看你是爬了半天山,饿得都产生错觉了吧。”
“可能是想到我妈了吧,触发了我久违的母性。”林奇神情黯然地靠坐在长椅上,“我刚才一直在想,要是能带我妈来一趟这儿就好了,她肯定会喜欢这里的。”
“机会多的是,大不了下次再来嘛。”我安慰她。
“我来韩国找你之前,回了趟老家。那时候我怀孕刚满两个月,凯旋,哦,就是我那个男朋友,现在应该是前男友了,想方设法地联系我,托我们的共同朋友转达他要和我结婚,和我共同把孩子养大的决心。我犹豫了好久,最后还是决定先去得和我妈谈谈。”
“说来好笑。大学的时候我和她几乎每隔几天就要大吵一架,她脾气急躁,控制欲又极强,家里但凡一点事不如她的意,就像点燃火药引线,随时随地都要爆炸。偏偏我爸是个闷葫芦,任凭她怎么歇斯底里就是不做任何回应。我妈憋得受不了,往往就会打电话给我,把怒气转移到我身上。”
“我知道,我还记得那时候你经常半夜接到你妈的电话,然后睡衣都来不及换就急匆匆跑到楼下。渐渐地我们也就猜到了,你大概是有什么苦衷不想让我们知道。”
“不过这几年,她就像换了个人一样,不再乱发脾气,甚至连话也很少说,每天一有空就躲在自己的卧室里——她和我爸已经分居好几年了——诵经念佛,活脱脱我们刚刚看到的那三尊弥勒佛,不语、不闻、不听,活得清心寡欲。”
“那不是挺好的嘛,说明她找到了自己的精神寄托,所以整个人才会平和许多。”
“好是好,不过也过于平和了点。我和她说了我怀孕的事,包括和男朋友的情感纠葛,她一点儿反应也没有,只是坐着发了会儿呆,然后和我说你自己决定就好,我去上炷香,祈求菩萨保佑你。”
“然后呢?”
“然后她就真的在佛堂念了一下午经。”林奇说到这儿忍不住笑了,“不过晚上吃饭的时候,她在饭桌上给我讲了个故事。
“她说她在17岁的时候就认识了我爸,两个人谈了一个礼拜恋爱就一拍脑袋决定结婚。那时候周围所有长辈都强烈反对,我外婆威胁说如果她敢结婚,她就敢自杀,她甚至还找来了一个空的农药瓶吓唬我妈。不过越是这样,我妈就越是徒增冒天下之大不韪的勇气,终于有一天半夜,两人私奔去了一千多公里之外的广州。等到一年后回来的时候,我妈肚子已经高高隆起了,我外公外婆气得两三年没让他们进家门。”
寺庙门口聚集了几个穿黄亚麻衬衫,脚踩黑色布鞋的香客。她们手里各执一个篮子,正在向稀稀落落的游客们分发什么。其中一个烫着泡面卷的女人朝我们走来,她一边问好一边掀开盖着篮子的布,长条状的米黄色糕点用保鲜膜包裹着,整齐地列成一排。
“这是用黄豆粉做的传统年糕,经常有香客制作糕点在寺庙分发,作为一种善举。”我向有些错愕的林奇解释。
林奇双手接过,用韩语道了声谢,糕点还是温热的,吃起来一股糯米和黄豆的清香。她吃了一半,然后将保鲜膜重新包好,接着用塑料袋扎紧,放在书包外侧的口袋里。
“别带回去了吧。冷了会硬掉,就不好吃了。”
“这是这些阿姨亲手做的,带着她们的善心和祝福,一定要吃完的。”林奇把我随手放在一旁的半块年糕一并仔细收好,“我刚刚说到哪儿了?”
“你妈和你爸从广州私奔回来,那时你妈已经怀孕好几个月了。”我提醒她。
“哦对,怀孕之后我的记性就变差了。我以前只知道我爸妈结婚很早,没想到背后还有这么一番波折。一开始以为我妈是想用她私奔、婚前怀孕的草率行为让我引以为戒。结果她和我说,原先她总觉得她为了和我爸结婚付出了太多,所以生活里有哪怕一点点不如意,她就会怀疑自己当初做的决定是不是对的,继而开始崩溃。她也知道自己脾气差,常常蛮不讲理,可是她就是控制不住自己,她觉得自己做出了那么多的牺牲,她理所应当得到没有一丝瑕疵的幸福生活。
“后来我一考上大学,我爸就提出了离婚。我妈起先以为他只是在闹别扭,没放在心上,直到我爸什么东西都没带,只留下一封信就离家出走了。我妈才突然意识到,其实这么多年她苦苦追求的东西,反而早就已经被她亲手毁掉了。”
林奇将剩下的小半瓶水一饮而尽,“我妈说她知道我现在很痛苦,可是她不能替我做任何决定。很多事情你越是害怕就越是会发生,不如干脆停下来问问自己到底想要什么,然后再放手去做,这样才不会一辈子都在悔恨之中。”
“所以你来找我,是想躲到没人的地方冷静冷静?”
“算是吧,不过就在刚刚看日出的时候,其实我已经想通很多事情了。”
“说起来,我一直都没问过你,当初你为什么要隐瞒怀孕的事呢?我知道你很独立,也肯定有能力抚养一个孩子。可是你爱他不是吗?我记得你说过,他给你提供了你最需要的情绪价值,也教了你很多东西。”
“可能是因为害怕吧,我从小生活在一片狼藉之中,婚姻和家庭在我这并不是幸福的代名词。我知道人和人是不一样的,他或许很好,我们或许会很幸福,可是万一呢?一旦我发现一切和我想象的不一样,我是不是会变得和我妈一样歇斯底里呢?我不敢去想,哪怕我再爱他,我也不想我的孩子变成第二个我,因为我知道如果这样她会有多痛苦。”
“既然这样,为什么还要怀孕,坚持生下孩子呢?你明明自己一个人活得很自由。”
“或许是因为我妈吧,她那么虔诚地吃斋念佛,我不想她因为我背负这些。又或许这是我一直以来的一个梦想,我很小的时候就一直在幻想着如何当一个好母亲了——和我妈完全不同的那种。我太想要把我没有得到的、渴望得到的全都给她了,”林奇想了很久才回答我,“我知道我这么做很自私,为了治愈自己伤害了别人,可是我的勇气实在很有限,我只能用来对我自己,还有对我肚子里的孩子负责。”
临近中午,游客多了起来,寺庙渐渐变得嘈杂,我和林奇决定下山找个地方吃饭。下到半山腰时,我又看到了那尊蒙着双眼的弥勒佛,突然想到刚刚在山脚,我应该只扔一枚硬币的。“现在已经没有人祈求爱情了。”我想起林奇在山脚说过的话。一枚回到罗马,如果回到罗马,我会在张也消失之前离开,我知道我一定下得了决心,人一旦能预知未来,就会变得勇敢很多。可是这里不是罗马,这也不是特雷维喷泉,我手握硬币,像握着肥皂泡,彩色的、虚无的,抓得太紧会破掉,太松会飘走。
现在已经没有人祈求爱情了。
D251
林奇走的前一天,我带她去了我最常去的那家咖啡厅。那个喜欢穿深色套装,长着一双三角眼的女人今天也在店里。我几乎每次去都能看见她,正对吧台第二张沙发,她的对面每次都坐着一个不同的女人。她拿着一份厚厚的文件,几乎是不停歇地用高亢的韩语和对方交谈。时间长了,我渐渐了解到她是推销私人保险的业务员,我甚至都能背诵她和每一个潜在客户告别时的结束语。
“欧尼,你就相信我吧,买了这份保险,你一定能获得幸福人生的。”她四十五度角弯腰和对方握手,然后迅速挺直腰板,拍平西装裤的褶皱,面带微笑,化着蓝色亮片的三角眼坚定地注视着对方,仿佛人生向来如此,充满着希望,而她就是给别人带来希望的那个人。
我们点完单坐下的时候,她正起身急匆匆准备离开,可能是约的人没有到,桌子上只有一个咖啡杯,深褐色液体顺着杯壁滑了下来,在杯身凝固成三个长条,吃了一半的奶油芝士蛋糕软趴趴地卧在盘子里。一阵浓郁的香水味飘了过来,女人面色凝重地从我们身旁经过,她眼皮浮肿,面色惨白,像是一夜没睡,元气都已被耗光。她边走边掏出手机打电话,接通的下一秒,笑容立刻随着高昂的语调一同浮现,耳边又响起熟悉的台词,“哎一古,你就相信我吧,买了这份保险,你一定能获得幸福人生的……”
我和林奇聊起我在韩国的生活,“其实没什么精彩可言,就是换了个地方继续按部就班地生活,不过比起我之前的工作确实轻松多了。最爽的是减少了很多不必要的交际,可以借此机会和讨厌的同事,一直不怎么喜欢却不得不来往的虚假朋友,还有烦人的亲戚全都断了来往。”
她问我就这么来韩国了,之前提过的那个名字奇怪的男朋友怎么办,不会已经分手了吧。
于是我告诉了她张也突然消失的事。
她听后没什么特别的反应,只是淡淡地哦了一声,“怪不得。”
“怪不得什么?”
“怪不得你会来韩国。之前你不是一直下不了决心嘛。”
她一下子就理解了,我觉得很感动,甚至有点儿想哭。把这种情绪咽进去之后我突然想到可以问问林奇,某种程度上,她和张也属于同一种人。
“你帮我分析分析,他为什么会不辞而别?”
林奇想了想回答我:“很多人往往都习惯在一瞬间突然做出决定的。或许是有件事他想做很久了,一直找不到机会,现在他觉得是时候了,再不去做就来不及了。”
林奇没有像其他朋友那样一口咬定他早已经有了新的对象,她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我仔细回忆了下他那本记录人生必做清单的笔记本,想起了他27岁的人生愿望是坐火车去一趟俄罗斯。
“可能吧。不过这也不是算不上是什么难事吧,你俩想去随时都能去,没必要一个人突然离开吧?”
“对你和他来说不难,对我来说就不一样了。你知道的,我最讨厌坐火车了,洗澡吃饭睡觉都不方便,环境又差。来回花费259个小时40分钟在火车上实在是太奢侈了,除非我的老板疯了,否则不可能给我批那么长的假的。”我至今把数字记得很牢,因为张也和我反复絮叨了很多次。从北京坐火车到俄罗斯这个出行计划,占据了笔记本的四分之一,他甚至拉着我报了个俄语速成班,每周对着电脑屏幕练习大舌音。
“其实没那么复杂的。没有时间、不喜欢坐火车,这些都只是你说服他,或者说服自己的理由。你只是没那么想去罢了。”林奇戳穿我。
“可是现在说这些也晚了,他已经离开了。”原来曾经他的人生必做清单里也有属于我的一份,或许是我没有好好珍惜。
“没什么晚不晚的,想去俄罗斯的是张也,又不是你。”
“可是不管怎么说,他走之前也应该告诉我一声的。哪怕是出于男女交往的道义,也应该让我知道,否则我也不会做出那么多丧失理智的事了。你知道吗,他离开后我一直反复做同一个梦,梦里我正和张也参加一个很盛大的舞会,迪士尼动画片里才有的那种。舞会进行到一半,他突然不见了,周围都是成双成对的男女,只有我一个人穿着可笑的黄色泡泡袖亮片裙,尴尬地站在舞池中央,像一个困窘的可怜虫,还要强装开心地享受音乐,手指打着节拍,心里却越来越绝望。”我依旧觉得沮丧,好像张也真的一个人去了俄罗斯一样。
“问题是,你真的是因为想要找到他吗?”林奇坐在背阳处,半明半暗的脸显得神秘莫测。“你有没有想过,你只是需要这么一个理由罢了。就像人们苦苦等着那个叫戈多的家伙,其实也只是在为自己站着傻乐找个理由罢了。”
我一下没明白她的意思。
“你从大三就一直嚷嚷着想出国,距离现在都快六年了,可是直到张也离开后你才终于下决心辞职。还有你和我说的从头到脚改变自己,逃开那些烦人的社交,那些不也都是你以前想做却迟迟下不了决心去做的吗?”林奇继续和我解释,“或许某种程度上,张也就像你的戈多,你虽然一直反复暗示自己要找到他,或者说让他来找你,可是一旦他回来,你的那些因为寻找张也而生出的勇气,会不会随着他的出现而消失呢?”
我没有说话,仔细在脑中回想张也消失后的种种,从打美白针这类的小事开始,一开始是有些困难,我需要反复劝说自己,张也是因为这样才厌烦离开的。后来,一切都变得越来越容易,不仅仅是林奇提到的那些事,张也离开后,我无形之中也给自己添置了一长串人生必做清单,每做一件我都会发微信告诉张也,或许我只是在告诉自己。
“原来我一直都是靠着这些我自以为是的情绪在做决定吗,这样的话,人生真是太没劲了,我以为我在凭借自己的努力慢慢变好,其实根本没有。”林奇的话让我比之前更沮丧了。
林奇沉默了一会儿,喝了两口鲜榨果汁,突然问了我一个莫名其妙的问题,“你看过《阿甘正传》吗?”
“当然,生活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你会得到什么。”我脱口而出,“你不会想用这个安慰我吧?太俗了吧!”
“黄国俊呢?”
“那个台湾作家?我很喜欢他,你说的是他的哪一本书?”
“在他自杀之后出版的那一本。”
“是或一点也不?”
“对,你还记得扉页上写的吗?”
我想了会儿回答:“人生就像切好的葡萄干面包,有时候一片上一个葡萄干也没有,有时候另一片上可能有很多葡萄干。差不多是这个意思,具体的我已经记不清了。”
“还有李安的《饮食男女》,人生不能像做菜,所有材料都准备好了才下锅。”她点点头补充,“你看,以人生啊、生活啊开头的比喻,多到我们随手抓起一样东西就能想出一个金句。可人生究竟是什么,真的有人知道吗?”
“可是你难道没有发现吗,巧克力也好,葡萄干面包也好,代表的都是未知,某种意义上,生活其实就是未知。”
“就是因为这样,人们才会不断想要寻找一些东西,你现在寻找的不也是一种未知吗?所以,张也消失也好,存在也罢,任何人任何事都可以变成张也。你还是依旧要过你的人生,把他当作一个寄托也未尝不可,你不用觉得沮丧。”
我感到好受了点,“你这两年是不是读了很多加缪?”
林奇苦笑,“哪里是加缪告诉我的,教会我的是生活本身。这么多年,我到处旅行、体验生活,看上去过得很自由自在,其实也吃了很多苦。因为没有固定的收入,所以要拼命写稿子,在颠簸的货车尾板上、在车站又脏又臭的厕所里,还有扬着风沙的公路旁,我都抱着我那个死重的破电脑赶过稿。住的、吃的、用的,都是最简单的。有时候去的地方没有交通工具,我要站在路边一整天等着搭便车,风吹日晒更是家常便饭。你在书上、网络上看到的那些到处旅行潇洒自在的人,他们要么就是有人赞助或者家境优渥,要么就是刻意把光鲜亮丽的一面展示出来罢了。”
“既然这么艰苦,你为什么还要继续过这种生活呢?”
“因为害怕。”林奇不假思索地回答,“我不知道自己停下来后能做什么。更重要的是,我害怕自己一旦停下来。我就会彻彻底底变成一个普通人了。很可笑吧。
“我知道我上大学的时候,所有人,包括你,都觉得我是个老实巴交的好学生——在学校规规矩矩地学习,成绩不拔尖,但也不落后别人。没有男孩子给我写情书,老师对我的态度也说不上讨厌还是喜欢。像我这样普通的再不能普通的人,未来也会照着普通人的模板,一毕业就找份稳定的工作,然后找个同样其貌不扬的普通男人结婚、生孩子,再把我们的孩子抚养成一模一样的普通人。我一想到这些,就觉得无法忍受。我常常想,像我这样长相一般、能力一般、家世一般的普通人。除了这样平平淡淡地过下去,难道就没有别的选择了吗?我偏偏要和你们想的不一样。”
“或许你是对的。仔细想想,其实我内心深处也一直希望这样的意外发生吧。我们都渴望特别,这种渴望注定了我们只能当个普通人。过一种和之前全然不同的生活,一直是我们这些普通人所期盼的,不是吗?”
“虽然你说得很有道理,但是我突然觉得有点儿反胃,可能是刚刚喝太多果汁了。”林奇冲进厕所,迎接人生中的第一次孕吐。
D252
第二天,我把林奇送到家附近的客运站,这儿没有回国的直达班机,只能先坐两个多小时的大巴去釜山,然后转地铁去金海机场。我拿着手机确认了好几遍路线,然后不停叮嘱她到站后该在哪里坐地铁,在哪一站下。
“知道了知道了。你以为这么多年我在外面白混的?再说了,有翻译软件和导航呢。”她终于忍不住打断我。
“你现在不是怀孕记忆力变差了嘛,我看你还是在手机备忘录上记一下吧,票再给我看下,别搞错了。”我往她包里塞了一大包湿纸巾和话梅,“对了,你回头上了飞机别忘了问空姐多要几个呕吐袋备着。喝热水或者茶就行了,别喝咖啡和冰的饮料,还有不要吃泡菜。”
“好的妈妈,但是你再讲下去我怕我真的忍不住会当场孕吐哦。”她捂住嘴巴做干呕状,我终于闭上嘴保持安静。
电子广播里开始催促乘客上车,林奇把包背在肩上,扭头和我道别,“在韩国好好照顾自己,还有,不要再纠结张也为什么离开,也不要再想他到底去了哪里了。向前看吧,你要相信,我们得到的都是人生,失去的才是侥幸啊。”
“少听点张悬吧。”我朝她翻白眼,替她把书包拉链拉好。
林奇上车的那一刻,我叫住她,大声冲她喊道,“林奇,你一定会是个好妈妈的。”她没有回头,背对着我挥手,然后揉了揉眼睛。
学校在林奇离开的下一周迎来了为期三天的期末考试,我每天上午监考,下午休假。每门考试五十分钟,教室里格外安静,只有翻阅考卷时传来的刷刷声,我和另外一名老师各自倚着一扇门发呆。阳光从窗户外渗了进来,落在浅黄色的课桌,还有窗台的几盆小绿植上,穿着白色制服的学生咬着笔杆,蹙眉看着自己的答题卡。一瞬间我有了自己也置身其中,成为其中一个的恍惚感。
我突然想起了15岁的时候,班上有个做数学题很厉害的男孩子,黑黑瘦瘦的,放进人堆里也会被迅速湮没的普通长相。所有人都知道我们在暧昧中,却没人知道我为什么喜欢他。我总是因为很不起眼的小事而轻易爱上一个人,比如他撑着头看书的样子很特别,他身上有好闻的衣物柔顺剂的味道,他跑步跑得很快,诸如此类的,如果不说别人可能永远都不会发现的小事。至于这个男孩子,我是在看见他上去拿卷子,得知自己数学考了满分之后,得意地扬了扬眉毛的一瞬间喜欢上的,这份喜欢贯彻了我的整个初中生活。可能因为胆小而把早恋萌芽遏制在摇篮里的不甘心感,以至于我上了高中后,在做数学题做得头昏脑涨的时候,还总能想起他,以及他轻而易举就解开数学难题时露出的得意神情。后来我们上了大学后在同一个城市相遇,顺理成章地再续了前缘,却因为实在找不到共同语言,这份恋情只维持了三个月就无疾而终,我很快恢复,投身下一个目标。
在这份懵懂恋爱结束长达五年后的一天,我去校外参加一个讲座。主讲人在台上问谁能谈谈如何理解‘现象学重温了资产阶级意识形态这一旧梦’这一说法,台下一片静寂。良久,我看见一个穿着白衬衫牛仔裤的清瘦男人举手,慢条斯理地讲了很多,然后在一片掌声中淡定地重新落座,冲一旁的同伴满不在乎地耸了耸肩。那是我对张也的心动时刻,我的心脏被精准地击中,我甚至没有看清他的模样,只是盯着他瘦削的背影片刻,就匆忙地陷入了一段新的crush中了。
或许林奇是对的,我的确很好骗。
很难去描述张也的不辞而别对我而言意味着什么,他慢慢地在我脑海里从一个鲜活的人逐渐变成一个虚无缥缈的影子。他带给我的快乐和痛苦、惊喜和愤怒,亦或是深夜的陪伴、做爱的快感,还有下班后他从冰柜里拿出来解冻,烧得香喷喷的红烧带鱼,健身后从背后拥抱我,从鬓角滑落到我肩膀的汗珠……所有这些抽象的、具体的、有形的、无形的东西,一瞬间,全都消失了。
考试结束的提示音就在这时响了起来,后门口的老师走上前拍了拍我,示意我收考卷。我低着头快步前行,不让学生看见自己通红的眼眶。
D300
一个多月后的凌晨,手机突然震动,张也给 我发了条微信:在韩国过得好吗?
我不再记得那天是张也离开的第几天,打开手机上的纪念日软件才知道,距离张也突然消失已经整整300天了。至于那条短信,我只看了一眼便没再理会。没有回复,没有删除,更没有拉黑。只是让那个醒目的红色加一圆点点静静地留在了那里。
夜还很长,路灯透过百叶窗照了进来,我闭上眼睛,借着微光期待新的好梦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