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乡


文/王陌书

 

停止呼吸是肉体上的死亡,从政府户籍上删去名字是法律上的死亡,被人彻底遗忘是记忆上的死亡,每个人一生都得经历三次死亡。


一个阴天,下午,雨刚刚停或者即将下,潮湿不再是一种感觉,它和悲伤互相渗透,构成了灰色调的记忆。在上涨的白河乘竹筏顺流而下,可以看到两旁连成片的稻田,还是青色的稻子仿佛在低语,讨论从山上的松树那传来的关于游击队的消息。一个男孩站在河畔水没过膝盖的地方,目视着竹筏漂向远处的芦苇丛。岸上放着一只硬底布面鞋,他的双手放在水中摸索,寻找被水冲走的另一只鞋,没找到前他不敢回家。

他在鞋子被冲走的位置固执地摸索,不知为何,他相信当青色的鲫鱼跃出水面,河水就会倒流,那只鞋子就会重新漂过自己面前。他的手在模糊地沉与浮,似乎触碰到了另一只毛绒绒的手,凝视着浑浊的河面上的倒影,不清楚那是不是错觉。马上,他被一股力量拉下水面,波纹消失后他再也没有浮上来,那不是错觉。

这是一个下午,六十年前的下午,没有阳光,一切仿佛是黑白色的。

年轻的农夫出现在河岸上,穿着蓑衣戴着斗笠,他看一眼河岸上的鞋子一言不发,没有想到其他便向租种的田地走去。由于河面上没有建桥,尽管可以直接看到对岸,可是难以到对岸去,流动的液体分隔出两个世界,无论站在哪一边,都会对另一边充满无限遐想。无比辽阔的大地上,人总是专注于极其狭小的事物,年轻的农夫专注于自己租种的田地,上面种满了玉米。为了防止野猪践踏他安装了铁夹,现在他要去看看有没有捕捉到野猪,为此而紧张地握紧手中的鸟铳。

隔着许多的玉米杆,凭借直觉他感到里面有异物,在给鸟铳填好火药后慢慢走近,穿过阻挡自己的玉米叶,他看见一头大得吓人的野猪,不,是他以为自己看到了一头黑色野猪。那是一匹黑马,压倒了一片玉米杆卧躺着,它的一只前蹄被铁夹夹住,正在流血。但它非常平静,目光呆滞地面对着农夫。他认得那是地主家的马,肯定是来偷吃玉米的,农夫很是恐惧,地主肯定认为马的命比农夫的命值钱,所以农夫也认为马的命比自己的命值钱。他隔着衣服摸背上的一条条伤疤,被地主鞭笞过的地方再次疼痛起来,虽然他不记得自己为什么被鞭笞。

他以为自己犯下了什么过错,又不记得犯了什么过错,因为鞭笞是几种偶然的结果。地主刚好在生气,手中刚好有一条皮鞭,赤着古铜色上身的农夫又刚好出现在自己眼前,所以他非常自然地挥下皮鞭,看着伤口在农夫背上绽放,他得到强烈的快感。而他发怒的理由是——那天的天气过于酷热,知了的鸣叫过于嘈杂。

现在,农夫环视四周,只能看见起伏的玉米叶,他的目光凝固,变得冰一般冷酷而且锐利,仿佛能随时戳伤别人,连黑马也惊恐地试图站立。他想要把马牵到河流的深水区将其溺死,让尸体漂到下游,这样地主便不会怀疑自己,便可以逃脱责罚。在咽了口唾沫后,他解开生锈的铁夹,拉着缰绳强迫黑马站立,马尾摆动着驱逐蚊虫,铁镫在晃动中碰出声响,黑马朝他的面孔透气,呼出湿热腥臭的气体。它似乎不是躺在玉米地上,而是躺在沼泽上,四蹄无法支撑住下沉的力量,它在嘶鸣。

为了以最快速度抵达河边,他牵着马穿过稻田,在泥泞中前行,被水蛭叮咬也没有感觉。黑马一瘸一拐,盲目地任由别人摆布命运,它不是野兽,若是解开束缚它的缰绳和马鞍,它反而会不安。就驯化来说,不仅可以驯化出生来就需要被奴役的牲畜,也可以驯化出生来就需要被奴役的人类。

到了浅水区,他平静地看着河面上漂过的树枝、弃婴、染布,当他想往深水区走去时黑马开始本能性地抗拒,他在用力拉缰绳的时候差点滑倒。求生是黑马的一种本能,可是服从是它的另一种本能,即便农夫是在将它拉向屠宰场,它也只会适度地挣扎。很快,到了水淹过胸部的位置,他分不清楚自己是在走动还是浮动,如果是要到彼岸去,应该顺着水流沿斜线行走而非沿直线行走,这样可以减少阻力。

但是他觉得可以停下了,河流将他包围,嘈杂的声音在消磨他的杀意,牢牢抓住黑马的鬃毛感受到温暖,人与马相互依偎。他本该小心避免火枪受潮,用枪口抵住马头开枪,让它倒下,由于蹄子受伤它很难挣扎,水会温柔地吞没它,几天后人们将在下游发现它肿胀的尸体。

凝视着黑马的眼睛,他迟迟没有开枪,最终他把它拉回岸上。回到岸上,黑马抖动身体让水滴四溅,已经湿透的农夫对此毫无反应。不知道接下来该做什么,他发现自己在水中时想回岸上,而到岸上后又想回到水中,因为那里有一种暧昧感,生死的界限变得模糊的暧昧感。在浮动中产生了变轻的错觉,他想,自己已经不适应这里的生活了,然后牵着马走向玉米地。

黑马重新躺卧在地上,农夫倚靠着它的侧面坐下,嘴里衔着一根狗尾巴草,这种平静是剧变前的平静。他已经设想好要怎么做了,只是在等待什么,为了消磨时间他剥掉一根玉米棒的外衣,先是自己咬一口,然后再伸到它的嘴边:“咱俩都很倒霉,对吧,明明你吃的是细粮,比我吃的粗粮要好,干嘛来这里偷吃玉米呢?”

他察觉到有什么东西在接近,是玉米杆的动静告诉他的,一开始以为是狼,最终发现是寻找黑马的地主,他骑着一匹白马,身后没有像往常跟着仆从。他是一个戴瓜皮帽子的细瘦男人,蓄着山羊胡,农夫和黑马同时颤抖起来。地主捋着胡子:“小子,原来你个狗杀才盗了我的马。”

农夫说:“不,我没有。”

地主说:“当我眼瞎?莫要狡辩,这马自昨日就走丢了。”

农夫说:“老爷,是马偷吃玉米,被铁夹夹了蹄子。”

“这么说倒是它的不是了?你可知把你卖了也换不来一匹马?我向来赏罚分明,既然你弄废了它一条腿,那打断你一条腿来偿还罢。”地主踩着铁镫下马,仿佛在说什么不要紧的琐事。

“不,老爷,是你的不是,你没有看管好这马,是你吩咐在地里下铁夹防野猪——防穷人孩子的。”农夫举起鸟铳。

“你想做甚?”地主说。跟之前设想的一样,农夫举起鸟铳瞄准地主,在对方继续训斥自己前射出子弹,当烟雾飘散时,子弹早已经嵌入地主的肝脏,由于无力地主跪倒在自己的奴仆面前。远处,一群鸟快速从稻田里飞出,它们太敏感了,此刻作为枪声的回音消失于天空。出于作为主人的尊严,地主抓住一把潮湿的泥土堵住伤口,想要站起来,可是疼痛已经入侵到骨头深处。他并未愤怒,只是无法理解,他一直将农夫视作牲口的一种,他不能理解羊咬狼,所以也不能理解农夫对自己开枪。

他想说什么,但又说不出来,倒了下去面孔陷在一堆马粪里。

这里已经没有农夫的容身之地,他面临两种选择,要么去土匪山寨入伙,要么去参加游击队,对他而言两种选择没有区别,他只是想活下去而已。他放下枪看着四周,他不爱这片土地,沉重的租金和赋税,循环不休的劳作,被变化无常的天气决定命运,土地像枷锁一样束缚着他,可是枷锁戴久了会变成身体的一部分,像是第三只手。

他害怕离开土地,仿佛是一种畸形的植物生长于此,现在他必须扯断深入记忆的根茎,将自己连根拔起。他牵着黑马走向河边,这次他要到彼岸去,他扶正斗笠:“我要去山上找游击队,他们管饭。”他已经杀死了旧的主人,现在要找新的主人。

六十年后的另一个下午,同样是阴天,在滦州的某个房间里,乔桑和女友正凝视着电视屏幕。里面一群羊互相推挤着,它们正在逃亡,因为后面是正在逼近的狼群。一会儿后它们在一道木栏栅前停下,那是一条人类设定的界线,实际上只要用力一推就能推倒。可是绵羊们看着栏栅就像看着不可逾越的深渊,只能在那条线边徘徊。它们早已经习惯了羊圈,习惯了跟从集体,现在它们以为有牧羊人在引领方向,可实际上没有,当全部个体都服从于集体时,集体本身没有思考能力,这时它们的移动只是出于本能。

这是一部纪录片,拍摄对象是西伯利亚地区的狼,但是乔桑关注的不是狼如何捕猎,而是羊如何逃生。他跟女友几乎赤裸地躺在床上,她的额头依靠着他的肩膀,没有窗户,外面的天气与这个房间无关。光线太暗,电视屏幕的色彩直接投映到两具苍白的肉体上,是乔桑打开电视的,为的是减少性交后尴尬的交谈。他的女友讨厌自然纪录片,觉得那比没有鱼的鱼缸还要单调,于是她拆开一袋番茄味的薯片。乔桑忍受着她咀嚼制造的噪音,忍受着掉落的碎屑粘在自己出过汗的皮肤上,他转过视线,看着那一张一合吞噬着薯片的嘴唇,隐约可见粘黏残渣的牙齿,偶尔伸出舔舐周边粉末的舌头——这就是刚才亲吻过的嘴唇,他感到压抑,用手指撕掉一点自己下唇的死皮。

而在电视里,在西伯利亚的雪野上,被一道脆弱的木栏栅挡住的羊们正在移动,逃避狼群的屠杀。通过航空器拍摄的镜头,可以看到羊终于绕过了那道残存的木栏栅到了另一边,随后出现了尴尬的局面,羊和狼群隔着栏栅对立,绵羊似乎认为狼群也应该从篱笆的尽头绕路过来,可是没有,狼群直接闯过朽烂的栏栅向它们扑去,守规则的碰上不守规则的……

这时进广告了,漫长的保健品广告,但是他没有转台。

他的女友衔着一半薯片碰一下他的面颊,示意他咬去另一半,很明显的亲密动作,但他没有回应。于是她轻轻地用手掰断薯片:“那群羊真傻,被一道栏栅给拦住了……”

他感到头疼,仿佛脑袋里嵌了一颗子弹,实际上只是自己的郁闷找不到理由而已:“人又何尝不是如此,脑海里有密密麻麻的栏栅,也就是各种规则,在无形之中树立各种壁垒,人跨不过去这种心理障碍。”

“你总这样,想法太复杂了,有时候你就在面前,可我却觉得被上锁的门挡在外面。”她侧过身看了一下时钟:“你该走了,快到你上班的时间了。”

“那是你想法太简单了,你没出声我就能猜到你要说什么。”他的手伸向挂在椅子上的裤子:“喂,别人埋怨过你咀嚼东西时动静太大,或者埋怨过你自言自语么?”

“没有。”现在她只穿了一只袜子,将手垂至地面,像从浅水中捞起什么似的,捡起白色的胸罩将双臂伸进去,“喏,帮我把带子扣上。”

正在拉上皮带的乔桑转过身去,腰间的钥匙串发出声响,他的视线避开她呈倒三角形的耻毛,当扣上带子时也尽量避免触碰她的肩胛骨。不知为何,每次约会前他想尽快见她,每次约会后他又想尽快离开她,是性交让冲动冷静下来了?他不知道,扣上带子后他吻了一下她的后颈:“对了,我辞职了,今天是最后一天上班。”

她说:“为什么?”

“我爷爷在老家医院,快不行了。他只剩我一个亲人,我得回去见他最后一面,还得准备葬礼。”乔桑说,“明晚九点的车,我很长一段时间不会来了。”

她说“什么时候回来?”

乔桑说:“不能确定,得看情况。”

她说:“你从不提起你的家人,你的过去。”

乔桑说:“因为那不值一提。”她首先听见乔桑穿上外衣的声音,然后是他碰到椅子的声音,最后是他开关门的声音。她没有回过头来,嗅了嗅他残留在自己身上的气味,开始一声不响地哭泣,眼泪滴落在膝盖上。

走到街上以后阴暗的天空开始下雨,由于刚从床上起来,感觉上将黄昏误认为清晨,看着匆忙的路人,乔桑觉得这是很美的时间错觉。他到一座巨型商场的走廊下避雨,他顺便买了一包自己最中意的袋鼠牌香烟,掏出一支抽了起来。在外面,几个男孩举起空纸箱作为雨伞,毫无顾忌地在水洼上追逐,雨敲打纸箱,像是在敲软体动物的壳。乔桑不记得是什么时候开始害怕被雨淋湿衣服,害怕泥浆沾上鞋子的了,但他清楚在那之后自己就不再是孩子。不过,虽然他二十八岁了,可在精神上还不是一个大人,作为孩子不够天真,作为大人不够成熟,非常尴尬的处境。他厌倦自己生活的城市,并非说他是无根的生物,他总是被一些细微处的东西打动而停留,他对于遥远的故乡有种特别的眷恋。

他怀念儿时在泥湾角的白河里游泳,他怀念在种水稻的原野上抓蝴蝶,他怀念在乡间巡回演出的马戏团,他怀念那栋青砖垒砌的旧房子……回忆许多年前的往事,过去浸泡在时间中显得格外迷人,即便是那些痛苦,也由于遗忘,成了包裹在琥珀里的昆虫。也许,即将去世的祖父给了乔桑一个回乡的理由,让他抛弃现在的一切,去寻觅逝去的时光。

等雨停之后,继续前行的他路过一堵墙壁,上面刚刷上石灰不久,洁白得几乎可以倒映人影,肯定用砂纸打磨过,是用来描绘政治宣传画的。已经走过的乔桑又折回来,盯着空白的墙壁犹如盯着空白的纸张,努力想要找出一个污点,一个水泥点或者一点油斑都行,他忍受不了这么单调的存在。但是没有找到,连一只苍蝇都没有找到,于是在确定左右没有人以后,他掏出一支记号笔画涂鸦,然后立刻跑掉,他是个性格懦弱的男人。

他也是工厂的机械维修工,到了夜间机器停工他才开始工作,排除故障,保证下一个工作日机器可以照常运作。他自称为医生,检查血管般检查锅炉房的管道,敲击流水线的传输带象是在做膝跳反射的实验。有时他拆开挡板,从里面取出线路烧焦的发动机,就像从孕妇腹中取出一个死婴,他会难过。并且用白布将其郑重地包裹,在某个阴天为其举行葬礼,在念完悼词后埋进土里。

当天空彻底变暗后,他来到工厂,呼吸含有金属粉尘的空气。工人们已经回家,他独自穿过一个又一个车间,看着堆积的半成品,绝对的寂静下他走到巨大的冶炼机面前。这是工厂最重要也是最巨大的机器,到处都积着一层煤灰,车间主任在昨天他辞职的时候,交代他换个温控器,把旧的拆下换上新的。

他的职位很快就会被替上,正如温控,他也只是社会机器上一个无足轻重的零件。抚摸着已经冷却的外壳,他觉得这是麻醉机器的方式,然后拧开几枚螺丝钉,卸下盖板,像医生在肠道上找阑尾一样,在复杂的线路上找到温控器。空调都停止工作了,他的额头渗出的汗水流到眼睛上,却没有护士用镊子夹着棉团为他擦汗。整整半个小时后他才换好,他看着割除下来的阑尾,不,拆卸下来的温控:“你可是要命的东西。”

到了凌晨,天空是接近黑暗的深蓝色,没有星星,他又一次产生了错觉,将夏天的凌晨误认为冬天的傍晚。排查完全部机器后,尽管很认真地洗了双手,可上面还是有油污味,他该下班了,于是直接往手上喷杀虫剂来掩盖气味。他的生物钟已经完美地适应了昼伏夜出的工作,现在快天亮了,原本清醒的头脑开始疲倦,他想要睡觉了。

回到自己家里他没有开灯,像往常一样倒在床上,他一个人住,非常简单的房子,唯一特别的是床对面的墙壁上挂着的老式时钟,那是他祖父送他的,已经不再走动了。他的祖父年轻时参加过游击队,在深山密林间转移,进行一场又一场战斗。他非常迷恋祖父的这段经历,尽管只是听过零星的往事,那类似于黑暗中互相呼应的碎片。

他憧憬的职业,就是擅长吹口哨的游击队员。可是这是在现实中,所以他只是性格怪异的机器维修工。

像水注满鱼缸,光线渐渐注满了房间,乔桑已经睡着,而且陷在梦里。他梦见自己是个游击队员,在山坡上隐蔽的他通过望远镜首先发现,侵略军的一辆卡车在泥泞的山路上行驶。他模仿杜鹃的叫声发出信号,跟队友们一起发动袭击,他们的子弹可以打中敌人,可敌人的子弹打不中他们……突然,情景跳切到竹林中,毕竟梦缺乏连贯的严密逻辑。篝火正在燃烧,隐约可见里面书本的残骸,也许是上面的文字变成了飘起的火星。上面的支架挂着侵略者头盔改成的铁锅,里面正在煮罐头肉。游击队员们围着篝火,不时添加枯枝残叶,他在吹口琴,连绑在树上的两个俘虏都在认真倾听。有的队员在清理枪管,有的队员在另一个队员背上摊张纸写信。树林外传来布谷鸟的声音,那是放哨的队员发出的,表示一切正常。所有人都沉浸在口琴声中,沉默的树林在保护他们,只有极其遥远的地方才能听见枪声……

总之,游击队是快乐而且自由自在的。

这些情景跟乔桑祖父的描述存在出入,在他的讲述中,游击队每转移一次,就会在原地留下许多堆干结的粪便,山里没有厕所。而且有的时候还会留下伤势过重的队友,别说被子弹击中,就是在过河时被石头割伤脚踝,一旦伤口感染就基本没救,那时还没有青霉素,无法行动的人会被留下慢慢等死。多数时间不是在跟敌人作战,是在跟恶劣的天气,跟饥饿,甚至是跟蚊子作战,死于蚊子叮咬引发的疾病的队员,远远多于死在敌人枪下的队员。

总是有人开小差逃走,总是有人叛变拿队友的人头去县城领取赏钱,大家的娱乐不是吹口琴,是紧握手中的枪睡觉,随时准备杀掉别人或者被别人杀掉。不过有一点是对的,他们在林中会模仿鸟叫传递信号,不同的鸟叫代表着不同的意思。乌鸦声意味着击毙了敌人,麻雀声意味着进攻,布谷鸟声意味着安全……

到了下午两点他睁开眼睛,没有挣扎地醒来,冷静地看着窗外黑白色调的阴天。

晚上九点,他上了归乡的火车。

在昏暗的车厢内,他又想起祖父对自己讲起的故事,一个游击队员和队伍失散,他穿过密集的灌木丛,模仿夜莺的叫声寻找同伴。当遭遇三个敌人的侦察兵时藏在树洞里,等最后一个落单走在后面,快速将其扑倒拧断脖子,凝视着死者的眼睛。然后换上死者的军装跟上去,等第二个敌人落单,重复之前的动作将其结果掉。然后等待第三个……

最终他消灭了那些人,快乐地走在树林中,那几具尸体像记号一样标明了他走的路线。他擦干脸上的血污,像个孩子吹着口哨,他听见了麻雀叫声但是一下子没有反应过来,一声孤独的枪响后他倒了下去,是他的队友干的,因为他忘记脱下敌人的军装了。在坠入永恒的黑暗前,他想模仿夜莺的叫声却无能为力,子弹贯穿了他的喉咙,他只能听到林中传出乌鸦叫声,不是一个地方传出的,是许许多多地方传出的,他找到了自己的部队。

但是他会和自己杀死的敌人埋在一起。

毫无疑问,乔桑对自己的故乡感到非常陌生,也正是因为陌生才会有深沉的好感,过于熟悉一个地方,自然会看到精致轮廓下肮脏的细节。已经很多年没有回去了,那是在闭塞的内陆,群山阻挡了来自海洋的气流,几个乡镇说着同一种方言,有着祭祀瘟神的相同习俗。每次回家,他都得坐火车去往虔州市,再坐长途汽车去往白河镇。

第二天下午,再次走在白河镇的街道上,主干道两旁的建筑物依旧,只是一些商店招牌换了。看见流浪狗穿过马路,看见垃圾桶上的苍蝇,觉得恶心和头昏的乔桑想找倚靠,手放在一边的窗台上,却被烫伤了,因为那里有一个未熄灭的烟头。

不是集市的日子,这里的集市三天一次,以前他喜欢在集市上看看有没有别致的货物。山里猎到的野鸡、手工的竹丝斗笠、涂釉陶罐之类的东西都会流到市场上去。偶尔还会有自称蒙古人的皮衣商,自称苗人的草药商,自称朝鲜人的野参商出现,兜售或真或假的商品。

尽管不是集市的日子,街道上还是很喧哗,因为马戏团来了,一辆辆卡车的笼子里装着从倒闭动物园买来的动物。他们很穷,五人的侏儒乐队吹奏着破旧的乐器,团员们穿着多年如一的戏服,胸前佩戴笑脸徽章。在他们的老板肩上蹲着猴子,他就像肩上站着鹦鹉的海盗船长。车上的喇叭一遍遍播放广告:“今天晚上八点整,我们将在白河小学东边的空地上表演精彩节目,有大变活人的魔术,有猴子骑车,有老虎钻火圈,有山羊算数,包您喜欢。机会难得,请广大乡亲不要错过……”

上一次听见马戏团的广播是小学的时候了,因为马戏团是上课时间表演,所以他逃课了。他没有钱买票,跟同学偷偷穿过栅栏,从帐篷边没有绑定的漏洞钻进去看表演。由于帐篷布是红、绿、蓝三种颜色,所以光线混合了,走在里面,皮肤都会染上一层颜色。当时不仅座位坐满了,连站的地方都没有,高个子的大人们在前面,他看不清舞台,只能听见声音。透过人与人之间的缝隙,他看见骑单轮车的狗熊。地面到处是瓜子皮、糖果纸和饮料瓶,他感觉闯入了吉普赛人的营地,光怪陆离的事物吸引了他,他甚至想跟随马戏团迁徙,离家出走,做一个走钢丝的演员。快要散场时,前面阻挡自己的人群散开了一点,他能够挤过去,他看见一个赤裸上身的胖子肩上缠绕着一条蟒蛇,那条蟒蛇象是在冬眠一样死气沉沉。胖子走到舞台边缘跟观众互动,示意他们可以伸手摸一摸蟒蛇褐绿色的皮肤,许许多多人吓得后退。而乔桑趁机上前,摸了摸,感受到鳞片的光滑与冰冷,仿佛那是刚刚从冰箱里拿出来的东西。

胖子握住他的手,把他拉到舞台上,邀请他参加下一个节目,和观众互动的魔术。灯光聚集在他身上,目光也聚集在他身上,一种非常奇怪的感觉,快乐而又不安。魔术师在一阵干冰制造的烟雾后出现,先变出几朵鲜花抛向观众,然后再走到乔桑面前,拿出一张手帕:“小朋友,这是什么?”

“手帕。”乔桑回答。

“不不,你再仔细瞧瞧。”

“手帕,白色的。”乔桑伸出手指戳了戳。

“错了,是鸽子。”魔术师的手抖了一下,一只鸽子从他手中飞起。

这时,魔术师助手推出来一个箱子,让他看看里面有什么。因为灯光过于强烈,乔桑有点眩晕,他往里面望了望:“空的。”

“又错了……”魔术师的手抖了一下,一只黑猫跳了出来。

正当魔术师要盖上盖子时,乔桑从观众席上发现了恐怖的东西,是学校的老师。因为马戏团的原因,很多学生逃课了,所以老师们组织起来,在这里抓那些学生。乔桑立刻跳下舞台往人群里面跑,他看见一起来的同伴已经被抓,而其中一个戴眼镜的老师朝他追来。他一直跑,路过关狮子的笼子,路过正在打牌的有两个脑袋的连体兄弟,路过马戏团里跟自己同龄的走钢丝孩子……

等他跑出帐篷,站在远处的田垄上,虽然还能听见那里传来的声音,但那感觉是另一个世界的事情。而他,则仿佛刚刚跨过了现实的界线。

现在到来的马戏团不是以前那个。

讲外地方言的马戏团工人在地面楔下牵引绳索的脚桩,再支起框架,搭好帐篷。那些绳索上,一长串一长串的三角形旗帜在风中飘扬。忙碌的人们蚂蚁般搬运器具,从这里到那里,分工明确,不知道的人也许会以为是准备发送火箭。本地商贩们也聚集起来,他们跟马戏团是寄生关系。冰淇淋车、玩具车、糖果车占据好位置,空气中漂浮着食物的香气以及防腐剂的气味。

装动物的笼子放在帐篷外面,动物们都很慵懒,毕竟长时间坐车。狮子们连甩尾巴驱赶苍蝇的力气都没有,猴子在舔舐手臂上被训练师鞭打留下的伤口,而白马则咀嚼着观众扔到地上的苹果核。

正式表演得等到晚上开始,才是上午,这里俨然成为了临时的游乐场,马戏团的人在帐篷口卖手绘的彩色门票。乔桑买了一张绘有迪斯尼城堡图案,并且盖章的门票走进帐篷,跟以前相同的色调,帐篷布是红、绿、蓝三种颜色,光线在这里混合,他的皮肤染上一层颜色,他喜欢这种往事与现实重合的感觉,可以让自己沉浸在时光倒流的幻想中。

抬头可以看见并联电灯葡萄藤般地在顶棚蔓延,马戏团的成员们有的正在排练,杂耍小丑开始不停地抛接不同颜色的小球,随意地增减着数量,那脸上油彩画出的不变笑容下,隐藏着什么就不得而知了。五个侏儒组成的乐队正在演奏,他们灵活地使用着对他们来说显得巨大的乐器。走钢丝的杂技演员正在休息,他平稳地躺在钢丝上,跟在吊床上似的,翻着一本破旧的日本漫画书。

在舞台上,马戏团老板穿着戏服般的深色西装,肩膀上的猴子则穿着紧身燕尾服,他与它同时摘下高顶礼帽,一致地向空荡荡的观众席挥手,预先练习晚上的讲话:“咳——今天很荣幸来到这里,礼貌的客套话就不必讲了,总之请大家……”

在角落里,一个肥胖的老女人坐在——或者说是卡在破旧的藤椅上,她照着镜子,一只手为自己画黑眼线。她穿着不伦不类的戏服,童话书上那种,边角上缀连着塑胶星星。她很老了,说是上上世纪的人物乔桑都不会怀疑,她也很迟钝,画着画着就开始打瞌睡,随时都会死掉的样子。

他不打算真的在这里等到演出开始,他决定继续赶路,等天黑就麻烦了。这时,一只黑猫从旁边跳出,警惕地观察乔桑时,乔桑也在观察它,他想起小时候养过又走丢的叫黑皮的猫。等它跳上一个箱子,接着消失后,乔桑说:“那不是黑皮。”

乔桑的祖父年轻的时候为地主种地,地主的马跑到地里偷吃玉米,结果踩到了他祖父放下的铁夹。地主要弄断他一条腿,于是他开枪杀了地主上山找游击队去了。

对于这件事,他的理解和祖父不同。同一个地方,是许多人的故乡,但是在不同的人记忆中呈现出不同的模样。他去了医院。看见了肺癌晚期的祖父,祖父已经没有讲故事的时候那么健壮了,整个人在渐渐地萎缩。医生告诉他最多还能撑几天,所以不能只靠护士看护了,他得自己陪同。他的祖父躺在病床上,正在输液,由于化疗头发已经脱落,面容枯槁。望着祖父现在的样子,他总觉得家族受到了诅咒,几乎每一代都会有不幸的事情发生。

他由祖父抚养长大,他一直不喜欢祖父,不过也不讨厌。趁着祖父最后一次清醒的时候,坐在旁边用小刀削苹果皮的他问:“阿公,看见黑白无常了吗?”

“没有。”他的祖父松开抓着床单的手。

“阿公,要不要替你设灵堂,摆花圈,办宴席?”

“不用。”

“阿公,要不要替你给狱门寺捐香油钱,要不要请狱门寺的和尚替你念经做法事?”

“算了。”

“阿公,要不要请道士看风水,帮你挑一块好地。”

“埋掉就行。”

“阿公,你还记得你对我讲过的故事吗。”乔桑抬起头说。

“记不清了。”

“阿公,你小时候真的被绑架过吗?你哥真是疯子吗?你小时候真的见过会说话的狐狸?以前你告诉我是真的,现在还会告诉我是真的吗?”

“是真的。”

“阿公,你以前为什么参加游击队?”

“为了消灭剥削和压迫,为了解救受苦的……”

这是乔桑最想问的问题,他的祖父没说谎,或者说没意识到自己说谎。因为在漫长的岁月里,他的祖父被反复灌输了这个概念,随着时间流逝那渗入了他的记忆,替换了部分内容,他忘记了加入游击队的初衷是:“他们管饭。”

“阿公,还有什么要交代的吗?”

他的祖父合上眼皮,继续低沉的呼吸,但不再说话了。

他的祖父说话很温和,但是让人压抑,并且感觉无法反抗。

那里弥漫着一股消毒水的气味,在病室里,当一个病患去世后,会很快地推走火化。换好由于反复清洗而褪色的床单后,空出的病床在当天就会由另一个患者顶替上,仿佛那个死者从未存在过,无论死前因为癌细胞的吞噬多么痛苦,那种痛苦犹如写在沙上的字,被遗忘的风抹去,毕竟他人无法感同身受。停止呼吸是肉体上的死亡,从政府户籍上删去名字是法律上的死亡,被人彻底遗忘是记忆上的死亡,每个人一生都得经历三次死亡。

三天之后,乔桑的祖父去世。

之后在火化场,乔桑原以为那里会很冷清,然而不是,火化场一天至少得处理上百具尸体,他的祖父还得排队。在出示了医院开的死亡证明并且交钱后,乔桑目视着尸体被推入火化炉,突然意识到,在革命之前,人们都是土葬的。革命不仅改变了人们活着的方式,也改变了人们死亡的方式。

领走骨灰盒后,他显得怅然,家族如今只剩下他一个人,复杂的血缘网络瓦解了。因为祖父的遗言,他不用披麻戴孝完成繁琐的仪式,不用开盛大的宴席邀请那些陌生的宾客。现在他所要做的,是在远处的山坡上买一小块地,树立一座墓碑,将祖父的骨灰埋掉。

远处汽车行驶的噪音消失了,他听见了林中的夜莺叫声,有谁在寻找他吗?过了一会儿又听见乌鸦叫声,有谁死去了吗?接下来他渐渐没有时间去分辨鸟叫声作为暗号的意义了,从四周传来各种鸟叫,有布谷鸟的、有杜鹃的、有猫头鹰的……他沉浸在一种愉悦的错觉里,仿佛自己置身于游击队活动的森林中。此时此刻,此情此景,由于乔桑跟周围的参照物保持相对静止,他对时间的感觉变迟钝了,他不知道自己刚刚坐下还是已经坐下很久。

相较于城市里机械重复的生活,这段归乡的时间显得格外漫长。曾经他因为厌倦故乡而离开,又因为厌倦城市而回来,总是在逃离,或许是因为不肯面对所在的现实吧。现在,他觉得已经无处可逃。

责任编辑:舟自横

本文选载自《广西文学》。

作者


王陌书
王陌书  @王陌书
出版有《新千年幻想》《幽灵备忘录》。

相关推荐


阅读
山寺
文 / 王陌书
阅读
木桥
文 / 王大烨
点击可下载ONE一个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