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出走


文/零上柏

本文为「故事大爆炸2022」中短篇入围作品06号。


旁边的居民区都亮起灯,几扇窗口打开,有人睡眼惺忪地探头。男孩们都惊恐地趴在地上,燃烧的车子里传来凄厉的惨叫,这叫声唤醒了他们无所畏惧的躯壳中原本的软弱。有几个女孩哭了,相互抱在一起,烧焦的味道很快就弥漫开来。即便时间过去很久,我仍然无法忘记自己下意识的反应,我相信周围的人和我一样,我们都在分泌口水,是在闻到人类肌体燃烧时的情不自禁。很多人捂住了嘴,我也一样,试图将口腔中罪恶的腺体从身体中剥离。

 

列车飞驰而过的时候我会想,究竟是列车在动,还是铁轨在动。如果我足够快,或许能与列车保持相同的速度,一起匀速直线运动。这样的话,列车与我就都静止了,动的是铁轨。这是一种叫做相对静止的特殊状态,在初中的物理课本和政治课本上都有不同形式的体现。而且至少在课本上,牛顿力学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结合得相当完美。火车哐当哐当,闷头向前冲,却纹丝不动,铁轨像履带一样从列车下面经过,卯足劲向着反方向飞奔。很久之后我才意识到,想要看到我设想的这幅图景并不容易,毕竟列车不可能始终匀速,还有其他许多复杂的力需要被考虑进去。我生活的城市有很多铁轨,它们中的许多都从城中心穿过,这在设计师眼中是莫大的败笔,但城市偏偏在这些铁轨构成的纹路中诞生了。

它们是城市的妊娠纹。

我出生在工业机器停转之后的落寞年代,它咆哮得够久了。奇怪的是,以前人们抱怨这座城市的轰鸣,终于清静下来时,他们却走了,追随着轰鸣的步伐,到新的地方去建立新的机器。也许离奇才是这座城市存在的真正意义,毕竟这里的人本来就不属于这里,而属于上个世纪神经过敏时期的特定恐慌,至少现在看来是这样。广袤的山地很适合隐蔽,但凡是上坡的地方,你总能找到或大或小的防空洞,只不过是以超市或者家具城的形象出现。我小时候听说过很多传言,大多是大人们压低声音说出来的,即便是在家里,他们也试图达到一种传递秘密的效果。这些传言都跟工业和军事有关,经过不知道多少轮的加工打磨,变得神乎其神,以此调和内心的恐惧和不安。我一度以为我脚底下几公里深处就有一座巨大的兵工厂,并因睡在成吨的热核弹头上而难以入眠。

整座城市以护城河为界,曾经沿河的市中心成为弃地,残兵败将们静止了时间,仍生活在轰鸣时代的辉煌中,像精神病人似的无法自拔。而河的另一头则重整旗鼓,高楼拔地而起,怪模怪样的建筑猥琐地簇成一团。一种难以抹去的神经质却能够跨越河流传染,并在繁衍过程中传递给下一代,也就是我和我们。在我看来,这座城市的神经症已经难以治愈。神经症是新的称呼,一切都是新的,就连神经症自己都变得神经兮兮,我记得它以前叫做神经官能症,包括强迫症、焦虑症,神经衰弱等一系列的精神障碍。而现在,神经症的意涵似乎变得更加具有攻击性,包括无法抑制的危险和与生俱来的癫狂。这种症状可能是城市的诅咒,伴随着我的出逃,或许能够缓解。因为有相对静止,也有相对运动,这意味着我在某种程度上反方向拖动着由时间和空间组成的世界,而这种运动将会不可避免地趋于绝对,万事万物都在变化中。

总的来说,我的意思是,新世纪猝不及防地发生了,没有人做好准备。

 

很难说清楚我与那些冗长文字之间的关系,好在我一直没有真把那些东西当回事,我知道屏幕里的字很难变成铅字,只作消遣娱乐的用途。只有当我自己开始在键盘上敲打的时候,这种略显虚无的工作才多少具有一点神圣感。当然,这种感觉更多是因为我在写她,而不是因为别的。当学校机房里还是大屁股电脑的时候,我们家已经换上画框般轻薄的液晶显示器。那种传统的CRT显示器依靠屏幕表面的荧光粉显示图像,而荧光粉被点亮后会迅速熄灭,所以内置的电子枪不得不反复点亮他们,听起来像是代表徒劳无功却又不得不做某些事情的一种明喻。我爸的书桌上还有一台IBM笔记本,键盘中央的小红帽是其标志性的指点设备,没有触摸板好用,手指头放上去或许能发挥点按摩作用。那台笔记本我爸总是随身携带,虽然他只用来玩蜘蛛纸牌。他喜欢开会的时候拿出来装样子,屏幕后面其实一片漆黑。不过也没人会挑他的刺,毕竟他说了算。后来这台电脑就淘汰给我,在我手上算是物尽其用。

体制改革,曾经的东风汽车制造厂风光不再。工业体制中的人随着厂子走了,大部分人去了武汉,也有人因此回归家庭,经营点小活计谋生,再不济的就去偷去抢,反正人人都设法各安其命。我爸是个幸运儿,工厂迁移实实在在的受益者。银行原来的行长扔下家小跟车身厂的会计跑了,我爸顺理成章顶了上去,否则他就会一辈子呆在副行长的位子上直到光荣退休。

如果是这样,也许更好些。

副行长到行长,就少了一个字,人的变化却天翻地覆。我的性格随爸,比较软弱,不争不抢,但那是副行长时候的我爸。我出生时他就是副行长,所以我随副行长是理所当然的。但我认清自己的性格特点反而是在他成为行长后,正因为他发生了坚决的转变,我才有可参考的坐标系以明确我自己。我习惯将作为行长的我爸和曾经是副行长的我爸对立起来,尽管老师教导我们应当破除二元对立,应当辩证统一,但我还是无法将辩证法应用在两个我爸之间。我对职位高低没什么概念,但从我家生活质量更上一层楼这点来看,副行长与行长之间确实有一道鸿沟。

这种转变无形间释放了某种错误的信号,我和我妈接收到这种信号并发生相应的异变。我妈变得神神叨叨,而我则突然相信自己与众不同。饭桌上我听一个叫不上名字的亲戚说,她女儿正在给剧组做编剧,集体创作,一人写五集,每集有几万块钱。上初中时我自己有尝试在日记本上写小说,都很简短,基本上只写开头,然后就难以为继了。我的想象力很容易枯竭,我缺乏生活,小说里的人物都是惊心动魄的,可我看不出我的生活哪里可以惊心动魄。我只能从动画片和网络小说里汲取养料,纸质书我只看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还有一些童话,那些童话书摆在超市收银台对面的书架上,和成堆的教辅资料一起。动画片和网络小说则大同小异,科幻带点战争,玄幻带点爱情,诸如此类。我发现他们都有一套严谨的等级体系,怎么升级,怎么进阶,你需要完成怎样的任务才能达到怎样的位置。这让我觉得,虚拟世界和现实也没什么不同,九年义务教育就是一场充满斗争的升级游戏。

真实与虚构的双重影响赋予我莫名其妙的尊严感,让我不愿随便跟他人成为朋友。我立志要成为一个很厉害的人,不能像芸芸众生一样接受命运的压迫。我把视野放到更广阔的外界去,抱着一颗即将成为天才的心,永远相信生活会一帆风顺。我觉得我能从注册一个文学网站的账号开始,然后打下自己的第一个字。

 

程药走在我前面,他一次跨越三四个枕木,步履轻盈。我双脚踏在铁轨上,像行走在光滑冰面上的笨拙企鹅,走几步就掉下来一次。“快走吧。”他催我。我提了提双肩包的带子,加快了步伐。我的包里装着一百四十二张纸,这些纸对我很重要,或者说纸上的文字对我很重要,每走一步我都担心会造成纸张的褶皱。

“手机带了吗?”程药问。“带了。”我说。“手机里有钱吗?”他又问。“没多少,六百多吧。”我回他。“你先转给我吧,安全些。”他打开手机,屏幕在黑夜里把他的脸照得坑坑洼洼。我有点不想给,问他为啥。“别墨迹,钱没了就知道怎么回事了。”他没有解释,只是催我。我还是转给了他,毕竟他是我好朋友,而且他也跑不了。我们是一个班的。“最好把包藏起来。”他说。“藏哪?”我问。“草丛里,就这儿。”他指着铁道边一片浓密的草丛说。“要是丢了咋办。”我说。“谁要你的东西?黑灯瞎火谁看得见?”他说。“那要是兔子叼走了呢?”我问。“这么大一个包……”他有些不耐烦了。我把包放进草丛,用四周的杂草掩埋好。背包融进黑暗里,我自己都看不见了。

快到的时候,他掏出一包黄鹤楼,软包,十九块,掏出打火机点上一根。我一直觉得他抽烟很奇怪,抽一口,吐一口痰。据说这是种健康的抽法。我认得这包烟,是三天前我送给他的。我看这包烟放在书架台子上放了好久,里面的烟从没少过,我就顺手拿走了。我爸常抽的烟都放在茶几上,一个精致的小木盒子里,经年弥散着烟叶和木料的混合香气。这对我是明晃晃的诱惑,但我克制住了。我很难想象自己叼着根烟的样子,更不想把自己跟那些过早抽烟的不良少年等而视之,虽然抽烟似乎也不分什么早晚。或许我只是本能地担忧生活发生变化,担忧父母眼中乖驯的我会变得不可控制,给所有人带来麻烦。

远处能看到几台手机的光亮,程药走得越发小心翼翼,我倒是耀武扬威。平时我们俩是反过来的,程药总是迈出混混高中生特有的步伐,一颠一颠的,脚吸在地上,脑袋晃个不停。我一度很想学习这种步法,但总是四不像,今天我觉得自己忽然掌握住了步法的精髓。人总是在特定的环境下自我激发,我可能是在一瞬间顿悟了。来之前我还有点害怕,可到了这儿反而不怕了。铁道边就是居民楼,沿着铁路排开,灯光零星。这一片曾是人人都羡慕的居住区,老城的中心,东汽职工的分配房,即使现在看也显得端庄气派。我尤其喜欢楼前的大院,种了不少花花草草,植物生长的位置混乱,与大多数大院整齐划一的种植美学相悖,这里的花草具有乱序的美感。不少叫不出名字的花草并非来自本地,他们可能在还是种子时就附着火车长途奔袭了。

面前的两男三女围成一个弧,中间的男孩坐在地上,穿老头衫,牛仔裤,拿着屏幕碎了的手机。这人应该就是法老,程药跟我吹嘘很熟的那位朋友。法老周围的几个人跟他差不多大,都穿着清凉的背心,女孩裸露出腰部,驼着背,这一吊儿郎当的姿势比较叛逆,我看程药也喜欢这样。

程药给法老递烟,他直接把整包收了去,象征性拍了拍程药的肩膀。法老似乎在偷偷瞥我,我于是下意识地点点头,微微含胸,弓着背,也效仿他们的姿势。所有人里,只有法老是昂首挺胸,我们就像他的小兵。我也瞟了他一眼,随后便狠狠地低着头,生怕我们之间产生默契而认出彼此。

这不是我跟法老的第一次见面。

刚上高一的时候,我每天坐公交上下学。我家那块高楼密集,只有工行家属院里是一排一排的七层小楼,站在阳台上,四周环绕的高楼仿佛要向此倾倒。比家属楼更矮的是公交停车场,就在家属院背后,每天大部分时候家里都充斥着公交启动和停车时的聒噪声响。第一次看见法老,就是在停车场前的公交车站。工行的家属楼是房改前造的,面积很大,有一百七十多平。不断有人来谈拆迁,一赔七的都有,但最后都因为地价谈不拢而作罢,一赔几都是虚张声势。这块地皮三十年前还是没人要的破烂地,如今在旧城改造中位置相当重要,谁家在这儿盖房子,就是占据了城市中心。在等待拆迁的日子里,我们终日忍受着公交车的噪声并渐渐麻木,甚至听不出噪声的渐强音,城市在扩大,公交线路和班次都在指数上升。很多邻居都搬走了,我爸坚决要等。

跟法老的那次遭遇我印象深刻,回家后就大哭一场,那正是我情绪濒临崩溃的阶段,一切顺遂的事物都在消逝,所有东西都变得不合理。我受够了关于房子和工作的争吵,这些争吵并不像爸妈说的那样与我无关,他们越是这么说,我越觉得他们在责怪我。我依稀感知到一个更软弱的自我,它不可挽回地出现在我的生活里。

我妈认为应当买一套离学校更近的房子,节约我在路上的时间。我跟她说了无数次,完全没必要,我浪费的时间多了去了,不在乎那点时间。她在这上面格外执着,我们也不是没在别的地方买过房子,但由于我爸的迂腐,或者说那种我从他身上继承而来的自尊心,最终都没买成。我印象最深的一次,我妈交了定金,拉着我一起走回家,心满意足,阳光都显得格外明媚,正好我们买的那个小区就叫阳光小区。回家不久,我爸也回来了,带着我妈交的定金。前脚交,后脚我爸就去退了。之后我们再没提过买房的事。

那时我对父母争执不下的购房计划并无太大的概念,以为这仅仅只是一种构造极其简单的争吵,两个人对一件事持不同意见,不是很正常吗?但大人的事情总简单不了,这个我倒是早就明白了。我记得阳光小区的那套房子有九十平,我爸嫌小,主要还是面子上过不去,他似乎不愿承认,长江后浪推前浪,他作为后浪拍死了别人,就应该想到后浪之后还有浪,一浪更比一浪高。年轻人要往上走,他必须得让位。于是他被迫内退,赋闲在家。每天早上习惯性地要出门上班,走到单位门口,买了早点,又折返回来。我很迟钝地意识到,我们家的经济状况在下降,虽然降速缓慢。我们无力买房了,等待是唯一选择。我妈在家里时常念叨,如果当时买了那套房子该多好。

上高中之后,我妈找我谈话,告知我家道中落的实情。她表情很悲壮,似乎受了很大刺激。其实我们远比普通人幸福,至少我们都很健康,还有稳定的工资可拿。但我确实伤了心,越发自卑,感觉自己从一个不存在的神坛跌落。

在恍惚中我只得接受现实,整个人也变得恍惚。有天我走下公交,一个人跟上来,问我是几班的,他也穿着一中的校服,自称高二,管我借电话。我说上学不让带手机,他叫我回家拿,他有急事,肯定还我。我说我爸不会同意的,我用的是那种故作潇洒的语气,那时我刚认识程药,被他那种混混气质感染,口气中飘扬着对父母的不屑,语气造作。在那之前,我从不会在别人面前省略完整称谓说我爸我妈怎样怎样,都是说我爸爸我妈妈。“那你身上有钱没有,借我一百。”他诚恳地问我。“我就二十。”我回他。其实我兜里有两张一百的,一张二十的,我清楚地知道每张钱在我兜里的具体位置,我就掏出那张二十的给了他。他留着时髦的头发,我和他走在一起,居然莫名生发出一种自豪感,好像那张破旧的二十元人民币一下子成为我俩友谊的见证。

“我肯定还你。”他说。我傻乎乎的,告诉他我是几班的,让他把钱送到我们班。我心里想的是,像他这样的人走进我们班跟我说话,或是称兄道弟,特有面子,显得人缘好。我渴望认同,同时又觉得自己不再有趾高气扬的资本,我得把自己变浑,只有这样,当我做出什么傻事丑事,才会觉得理所当然。这是我自卑心理的一个写照。我问他叫什么名字,他告诉了我,但我很快忘记了,因为他没有把钱还我,也没去我们班和我称兄道弟。他拿着那张二十块钱走过马路的时候,我还充满信任地目送他,以为自己参与了什么不得了的坏事。我执着于加入某个蔑视规则的集体,但心底又害怕它。我希望这个集体能给予我庇护,又不希望它真正地吸纳我。我本以为法老就是那个理想集体派出的使者,来召唤我加入。

回家吃了午饭,我才把这事告诉了我妈。告诉她之前我很犹豫,我不知道这算不算一种侵犯,一种柔软的劫掠,毕竟他始终轻声细语,也没有强迫我做什么。当然,我能从他略显急促的语调中听出压迫的意味。之所以我没有第一时间找我妈控诉,可能是因为我对他来找我还心有期盼,并不愿承认事实:这毋庸置疑是一种暴力。我在我妈面前哭得很厉害,她以为我是被吓坏了。两周后我们搬了家,我被勒索这件事给了我爸妈很强烈的责任感以及借口,于是我们在学校的家属区租了一套房子,那以后我就没再遇到这样的事。

 

法老没认出我,这种事他应该没少干,我也许还算比较幸运的倒霉蛋。

程药拉着我蹲在一边,靠近芬芳的花丛,位于外围。真正的核心团体围着法老,挨着铁轨。已经十二点了,我本该在家睡觉。可我爸妈今晚不在家,长这么大,他们第一次留我一个人在家过夜,说是有事,可能与姥姥有关。过去几天他们都在为姥姥守灵,姥姥是儿童节那天走的。我站在家门口冲他们挥手,然后目送他们离开院子的大门。

有时候无知的人为了冒险会试着偏离日常,这种偏离往往会付出代价,而代价即是冒险的意义。爸妈走后,我去了打印店,把那一百四十二张纸打印出来,用如同兽骨般的巨大订书机把它们订成易于翻阅的样式。打印完出来,天刚黑,我在路上碰见程药,得意洋洋地向他表示这是我的第一次自由。他问我有什么打算,我说我现在要去机场,住一晚,明早六点她就会到,我得把这些纸交给她。他很容易就说服了我,与其去机场睡觉,不如跟他去酒吧喝酒,喝完直接去。我不想在他面前表现得小家子气,于是就跟他去了酒吧,也是我第一次去酒吧。没喝多少酒,但两个人明显已经意识昏沉,程药似乎察觉到身边的人都用揶揄的目光看着我们,便拉着我离开。我跟他说我还想喝,他没管,说法老要干大事,我们应该去见证。“就让那些傻逼继续在酒吧喝酒吧,”他说,“无所事事,只能玩玩骰子,唱唱歌,多可悲呀,我们和他们不一样。”

“我跟你也不一样。”我心想。

直到蹲在铁路边等待的时候我才开始焦虑,生怕爸妈突然回家。我有种负罪感,害怕成为累赘的恐慌又涌上心头。毕竟现在是特殊时期,我妈和我小姨正因为房子的事闹得热火朝天。

又是房子的事。

她嘱咐过我,让我晚上别出门,说有人盯着,不安全,不知道是在唬我还是真的。无论真假,我都给抛到脑后了。理论上说,如果我被我妈所说的监视力量劫持了,那我爸妈就处于劣势地位。他们会救我吗?我有些不安。也许不会,如果真的发生了什么大事,他们也许会选择牺牲我。人在气急败坏的时刻总是不理智的,我爸常说,不要打乱了他的布局,一副运筹帷幄的军师模样。如果我真的打乱了他的布局,他或许就不会再认我这个儿子。

小姨家在县城,夫妻俩都是超市售货员,在成为售货员之前是厂子里的工人,但不是造汽车的厂子,是生产菠萝啤的,是本地人开的。后来引进了外面的菠萝啤,味道没有本地那么涩口,立马占据市场,菠萝啤厂就此解散。他们有一个儿子,智力有点问题,上教委的幼儿园还是我爸帮忙跑的,没过多久就给送回家,实在不合群。我姥姥走的时候没留下遗嘱,她的房子到底归谁成了问题。小姨和小姨夫带了一大帮子亲戚气势汹汹到城里来,堵在姥姥房子门前。我妈毫不留情地报了警,警察来了也没办法,小姨在警察面前哭天抹泪,说家里情况特殊,生了个傻儿子,姥姥在世的时候就心疼,说过好多次要把房子传给他们。我妈却说老太太走之前说了要把房子留给我,而且老太太病重期间一直是我妈在照顾,钱小姨家从没出过,人也没来过几回,凭什么要房子。原来关于房子的争吵不只有一种形态,我又长见识了。我觉得这房子归我也合情合理,小姨无理取闹,无非是想占点便宜。我忘记是从课本里还是道听途说,反正一定是在学校里学的,有一个词,叫做丑恶嘴脸。我看见小姨哭喊撒泼,心里没有一丝触动,不知从何学来的叙述在脑海里重复:她这样真是一副丑恶嘴脸。

“县里人都这样。”我爸经常这么说。

城里人在明,县里人在暗,这是我坚信的。

居民楼最后一盏灯也熄灭了,只有声控灯时不时会被狗叫给唤醒。期间又有不少人赶过来,像进京面圣似的跟法老打过招呼,然后找一个角落蹲着。我粗略数了一下,大概有三十多人,都是和我一般大的。学生的样子很好认,再混的学生也是学生。我猜法老没上学了,因为在他身上我感觉不到学生的气息,这种气息两年前我俩相遇时还依稀存在。现在后悔已然来不及了,我不可能在众目睽睽下溜掉。

法老接了个电话,告诉周围的人,火车开了。

 

“能写出这样文章的人,一定经过了大量的阅读。”

这是我记在日记本上的一段话,是高一时候的语文老师说的,他说这话时正拿着我的作文纸。我对他印象深刻,一方面他很喜欢我,另一方面他的课堂深得人心。其实这两者应该是因果关系,因为他很喜欢我,所以我觉得他的课堂深得人心。

那会儿特别流行给诗人写十分矫情的传记,一定得抓住诗人的情史来写,写他是多么痴情,多么浪漫。譬如纳兰性德和仓央嘉措,这二人的风流韵事摆满了学校门口书店的架子。我当时深受影响,在考场上杜撰出一场前往西藏追寻仓央嘉措的旅行,内容比较恳切,把矫情传记的飘忽给压下去了,拿了六十分,作文六十分就是满分。他在班上表扬了我,说我功底深厚,之后大家便把我看作一个颇具文学气质的人。他也喜欢找我写发言稿,或是运动会激情昂扬的入场词。我觉得他懂我,但跟他交流不多,也许是文人相轻。后来我选择刻意避开他,路上远远看见便绕道而行。

介意他人的眼光实则是一种量子行为,当你不观测的时候,事物处于叠加的混沌状态,你不知道别人到底在嘀咕还是完全没注意;当你愚蠢地去求证时,坍缩发生了,一切尘埃落定,物质由波变为粒子,你知道别人骂了你或别人都忘记你是谁了,什么也没改变。我不想告诉他其实我没读过几本书,大多是网络小说,很消磨时间,又不太需要动脑子,偶尔热血,偶尔激情,偶尔发人浅思。他一定会瞧不起我,恨自己看走了眼,为什么他的学生会看这种东西。我更怕露怯,怕会从哪里蹿出来个人揭露我的假面。跟老师走得近的人都爱打小报告,这应该是全天下学生最强烈的共识。如果我真成了与老师相谈甚欢的那种学生,我应该很讨厌自己吧。“心甘情愿给老师当狗”,大家就是这么说的。

我不想成为别人眼里的狗。

一部作品的诞生应该经过漫长的准备,我有很多便签纸,可以把思路写在上面,同时也有被我爸妈看见的风险。我得了六十分的事他们知道了,嚷着要看我的作文,但我觉得这没什么好看的,同学们之间传阅让我很满足,但他们要看则让我有些毛骨悚然。我心里头有好几个构思,譬如一个废物高中生一路逆袭成为整座城市正义的维护者;春游时跌落悬崖而发现全新国度,阴差阳错被封为新国王;杀死漫威电影全部超级英雄,收集他们的技能而成为从未被打败的大反派……

人物在脑海里形成,世界随之而生。我把这些想法写成一些片段,存在手机备忘录里。我迟迟没有诉诸笔端写成完整的小说,只因对时间成本犹豫纠结。如果能够跳过创作的过程也能达到目的,我绝不去写。因此,文学之神不眷顾我,合情合理,我这属于投机倒把,过去是要判刑的,没人会青睐一个机会主义者。

等我升到高二,我心中写点什么的这团火基本已经熄灭。学校分了班,语文老师也不是从前那个了,作文体裁从记叙文变为议论文,考场上再也不需要一场远方的奔赴,或是抒情的朝圣,只有苍白的理性。就连这种理性也是自己骗自己,装模作样地讨论社会问题,一千个人只有一个思路,比拼谁的素材更新颖更莫测高深。我失宠了,可以这么说。所以一切还是因果关系,因为我不被老师喜欢了,所以我批判。

熄灭之后,我写出了真正的小说,就像记日记一样在网站上连载。每过几天就把备忘录的文字拿出来整理,然后放上网供人阅读。这些片段渐渐指向同一个故事。我的文字终于不再是跳跃的臆想,所有的叙述都有了相同的归宿。我也不再幻想自己是一个文学家,而是以一个籍籍无名者的身份,在彼此陌生的互联网上塑造我自己。

房子和作文,那时候就像两只叽喳乱叫的鸟在我脑子里盘旋。这两者虽然没什么必然联系,却很不巧地同时出现了,并再次很不巧地交缠在一起。他们困扰了我一段时间,直到她出现。我开始一点一点地将破碎的片段写进备忘录里,以一种畸形的方式逃避现实。

 

这条荒草铺就的铁道从四二厂开出,我不知道四二厂是干嘛的,这座城市的许多地名都是由厂的编号命名,相当无趣,只有原来东风的职工能分清他们。我们这儿的人缺乏想象力,从地名的命名就能看出来。这种缺乏想象力的毛病是会传染的,一旦地名变得无趣,其他一切也跟着没意思起来。有了四二厂,就会有四二厂小学,四二厂中学,四二厂卫生所,以及很多以四二厂命名的公共场所。或者干脆连编号也不要,可以叫轴承厂附属幼儿园,东风轮胎厂公交站,诸如此类。生活于此的人仿佛落入工厂符号组成的神秘阵列,人们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对,只不过我自己对此颇有微词。

人不应该对本不属于的集体产生归属感,东风已经是过去时代的事情,我不懂为什么总有人喜欢拿东风的过去说事儿,这又有什么可骄傲的呢。我们这些并非东风总医院出生的孩子,不再属于东汽一代,虽然在自己的家乡生长,却始终像是外地人。这座城市仍然是属于东风汽车厂的,那些编号是他们自己的语言,他们凭此交流,把那些听不懂的外人隔绝出去。即便他们灰头土脸地离开了,这种特殊的语言却存活下来,并逐渐被一些外人掌握。这样下来,懂得这种语言的外人又重新聚集成坚固而骄傲的集体,声称自己继承了某样衣钵。

火车从四二厂开过来要二十多分钟,除了法老,没人知道为什么要等火车,大部分人是来凑热闹的,或是出于对法老的愚忠。我之前听家里人说过,东汽走的时候留下了很多工会的物资,大概是一些粮油和棉被,值不了几个钱。厂子里还有很多生产用的配件,可能比米面粮油稍微贵那么一点,大部分是残次品,没人要的,但对穷途末路者来说或许能救命。于是,附近的人便勾结起来偷偷运出去卖掉。

我猜测法老打算黑吃黑,抢了东西拿去卖掉。如果我此刻诉诸正义,应该立刻打110,这样就能一下子端掉两个犯罪团伙。虽然我不懂这些人的规矩,但年轻人绝不应该养成告密的习惯。在同龄人之间,告密是所有低劣品质中最龌龊的。就算杀人放火,也比告密来得高尚。没人知道为什么,但人人讨厌告密者。所以我暂时还不会这样去做。

“你把钱还我。”我小声跟程药说。“还没到时候,等回去了还你。”他神情专注地盯着面前的黑暗,把自己伪装成正在思考的样子。“他都没提钱的事,你咋这么怕。”我问。“我是为你好,他知道我没钱,你一看就是有钱人,他一会儿万一问你要钱,你就说家里管得严,爸妈不给。”他回我。“我肯定不给。”我说。“你不会想报警吧?”程药狐疑地看着我。“不可能,咱们是一条船上的。”我让他放心。

虽然这么说,但我当然知道法老是个什么德行。他比以前成熟不少,身边聚拢了不少喽啰,已经能隐隐看出黑社会老大的气质。胳膊上有文身,是一张残缺的人脸,像路边素描摊给人画像的风格。只有路灯和手机屏幕的光,我看不清那张脸,但觉得很熟悉。我打开手机翻了翻相册,没有什么发现。程药啧啧嘴,指指我相册里的那几十张照片,露出让我不舒服的笑容。“别这样笑,恶心。”我对他说。他摇摇头,还是笑。“你以前只是把人家当屏保,现在聊天背景、手机相册全是她,你才恶心,这叫变态。”他说。我注视着屏幕,在各色聚光灯下,一个女孩自然地笑着,笑容里没有半点杂质,蕴含着万物苏醒时的生机。我关掉屏幕,不敢再看,每当我看她,我就越发感觉自己是千万人中的一个,没什么特别。无论我以为自己有多出名,对她来说我只是普通人。

法老他们走到十字路口,把红灯亮起来,又把拦车的杆子放下,上面粘了一个圆牌,写着一个停字,横在铁轨上方。

铁轨和她真像,她可以永远绵延,到看不见的尽头,代价是被任何人抚摸。她不属于她自己,却属于每一个经过的人。我缓缓低头,不想让程药看我湿润的眼睛,我爱哭,从小到大都是这样。最近我哭都是因为她,她那么美好,坐在秋千上,是仿佛能永远定格在十八岁的少女,瘦小可爱,被长辈们保护。而我,臃肿丑陋,像行走的沙包,阴云笼罩着我,随时就能褪去我身上所有的颜色。

多愁善感是我的毛病,这跟水质可能有点关系。我喝不惯家乡的水,这儿的水味道一点也不清甜,很涩口,甚至有一股子中药味。每个人身上都有经久不见太阳的潮味儿,就是喝水喝的。这里的潮不似南方的氤氲,而是浑浊,整个城市就是巨大的下水道。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人活在这儿就跟在下水道里窜行的耗子一样小心翼翼,大家互相防备,相当谨慎,从不与陌生人攀谈。这可能有点地理决定论的意思,不过事实如此。如果每一个人都为自己筑四面墙,墙内的人热衷于自说自话,那多愁善感便应当成为自然而然的规章,更缩略的说法就是闷骚。在外边大家都中规中矩,自己独处的时候必须得放飞自我。

我看了看时间,已经一点了。“我想走,困了。”我跟程药说。“不行,法老不让。”程药回我。“为什么都叫他法老?”我问。“尊称呗,他在东风这一片就是法,就是老大。”程药说。“放屁,法老是音译,你是文盲啊。”我嘲讽他。程药紧张地看了那边一眼,喊我闭嘴。“这可是他自己封的,别惹他,听说他杀过人。”程药说。我突然觉得自己不该来,要是爸妈提前回了家,发现我没在,那就是天塌了。我不怕爸妈训我,而是怕他们改变对我的看法,这种怕是对未知的恐惧,因为他们从没训过我。我期望他们对我的印象永远一成不变,我可以一辈子扮演一个可爱的傻子。我相信,他们绝对难以接受我的突然成熟。成熟不需要契机,我身边的每个人都是突然成熟的,这或许也跟水质相关。这是我的臆测。我总是竭力维持住一个正常学生的德性,如果这种虚伪假面被戳穿,会生出许多没必要的麻烦。我当然知道自己不是个坏孩子,但人要是在正常的轨道上行久了,很容易渴望不正常。我想体验坏孩子的生活,夜不归宿,去网吧打游戏,喝酒,谈恋爱……这些存在于生活之外的事物。

 

路口的几人布置好现场,又蹲回路边玩手机。法老拿烟头去烫铁轨边的草,还把耳朵贴在冰凉的铁轨上听。我满脑子想的都是怎么逃跑,四面八方都有人,不可能在众目睽睽之下就这么走了。我心不在焉地伸手敲了一下铁轨,清脆的声响没传出多远就消散了,但肯定传导到了法老的耳朵里。程药急忙把我的手拽回来,狠狠瞪我。法老收回自己的耳朵,抬起头,他在寻找挑衅自己权威的人。

我没注意到法老身边的几个人都望着我。程药可能真的喝多了,神经兮兮的。直到法老朝我这边走来,我才意识到我的手欠。我不是故意要引起他的注意,我没那么傻,潜意识里我只是想做出点出格的动作。

他走近我,蹲在我边上,说:“兄弟,借我点钱。”

我不明白他为什么劈头就问我要钱,还以为他要我为手贱敲了铁轨而道歉。可能张口借钱是混混的某种职业术语,说出这句话就相当于亮明身份。

“我家里管得严,身上没钱。”我说。“别装,我知道你是谁。”他说。我心想完了,原来他记得二十块钱的事。不过,应该是他对不起我才对,我又不是欠钱不还的那个。又或许,他只是在诈我。

他重新打量我,身后一个男的上来搜我的身。我很怯懦地顺从了,他们人多。他拿走了我的手机,递给法老。周围的人都看过来,人的眼睛不像猫,黑夜里并不明亮,否则我更能感受到人们的注视。“哟,这女的挺漂亮。”法老盯着我的屏保说。我腹部一阵抽痛,空气似乎不太够用。我点点头,控制住自己的怒火。“你对象?”他问。“不是,是他喜欢的明星。”程药见我不搭话,替我回答。法老打开我的微信,钱包里只有十块钱。“加个微信,十块也是钱。”他又用不容置疑的口气命令我。我加了他的微信,把钱转给他。正在我庆幸程药的深谋远虑时,法老要过程药的手机,也打开钱包。“程药,你才是有钱人啊。”法老没看程药,冲着我说。

气氛顿时紧张起来,我们三人围成一个小圈子,把其他人排除在外,三人都像雕塑一样一动不动,法老的凝视把我和程药框住,任凭外面的人怎样走动言语,我们就微妙地保持着平衡状态。如果这时候来一阵风,说不定会破坏这种奇怪的平衡,把我们都刮倒。法老的微信响了,程药把六百块钱主动转给了他,倒像是替我赎罪。我并不是很心痛,而且仍然很感激程药,如果不是他,我的包估计也得被抢走。我想,如果是我的包被抢走,也许我就不会这样木讷地顺从了。法老还是死死地盯着我,我也盯着他,我们俩的眼神像是两块相斥的磁铁,无论怎样我都没法盯住他的眼睛,总能被他眼里坚定的磁性给排斥开。我碰了碰他的肩膀,介于亲昵拍肩和轻轻拂过之间。“没啥好看的,还我吧。”我说。

程药大吸了一口气,声音很夸张,好像要把这里抽成真空,意在提醒我,怎么能随便触碰法老的龙体。先前围绕法老的几个人也过来凑热闹,戏谑地看我。我无所谓了,胆子也大一些,反正我下定决心,回去后就跟爸妈说,或是报警。

法老没动,还在翻我的微信。手机屏幕的亮光映出他手臂上的人面,是个女人,默默看着我,眼神有些呆滞,眉宇间却依稀有些英气。她长得并不好看,或者说文身的人技术不行,大脸盘,塌鼻梁,小眼睛,应该是本地人,这就是本地人的长相。看不出年龄,但不像是女朋友,也许是他的仇人?这座厂区里还有另一帮人?一个女人为首的大帮派,与法老为首的帮派势不两立,争夺地盘。法老为了时刻记住对手,便把对手的脸丑化,然后印在手臂上。那个女人的手臂上会不会也有法老的脸?

一个穿吊带的女孩看着法老翻我的聊天记录,有跟同学的,还有爸妈的。同学的大多是找我问问题的,爸妈多是转账。聊天背景不同,但都是她,不同的场景,不同的角色,好似不同的人。“哦,这女的我认识,最近挺火,上过那个做饭的综艺。”女孩说。“对了,我记得这女的明天要来咱们这儿,拍电影取景。”那个女孩又说。我忍不住咳嗽了一声,怕她再说下去。“你喜欢这样的?这也太素了。”法老问我。我能感受到我的血液在加速升温,耳朵嗡嗡作响,此刻我的脸应该已经通红,幸好是黑夜。法老翻动我的手机,发黄的指甲和粗糙的拇指在她的身体和脸上来回揉搓,似乎她的肌肤在随着法老的手指改变形状。程药偷偷抓住我的手,死死攥住,他没见过我这样,我也没想到我会这样。我可能是病了,当我一个人的时候,我会和她对视,她的笑容让我体内的某种能量迸发,每一眼都令我痛苦,她在那些艳星中显得弱小又纯粹,如同浮冰被泄漏的石油包裹。“别看这女的长得清纯,越是这样就越贱,像这种装纯的女的我见多了,私底下天天跟导演上床,我拿你这六百就能买她一晚上。”法老笑着说。旁边的人都跟着笑,程药也咯咯两声。

“色痞。”那个吊带女孩咒骂着,踢了法老一脚。法老扭身吻住她,左手还拿着我的手机,手机屏幕在女孩的屁股间来回,另一只手伸进吊带里。女孩的叫声听不出哭还是笑,法老很快停手了,女孩仍缠住法老的脖子。我本以为这女孩是替我出头,看来是我想多了。我环视四周,女孩们大多和吊带女孩一样,穿着短裤,染着发,露出青春的胸脯和大腿,清一色像站街的妓女。她和她们明明一般大,却能在时间上隔绝长久的距离。还停留在原地的我,总是有许许多多的困惑,关于水质,关于时间。她在时间上是个混沌体,如果从年龄来说,她相当短暂,也因此而充满新叶般的想象力。可她同时也代表了难以计量的时间,对个体生命来说,永恒的异性就是永恒的时间。人都是可以在时间里建造图书馆的,只要你愿意,只要你读书。你可以把幻想出来的永恒的异性放进图书馆,然后把你阅读经验中所有的斑驳或奇绝都一并安放进来。她就是我的图书馆里的永恒的雕塑。我早就意识到,我在写一本与她有关的书,这将是我的第一本书,她就是其中唯一的女性,世界的中心。在这种荒芜的地方,她毋庸置疑会成为中心。我还没意识到我开始写的时候,其实我已经写了很多了,那些我记录在备忘录里的碎片,不知从何时起,碎片的逻辑串联起来,它们是顺序进行的。故事早就开始了,不可违背。任何影响故事的人都是有害的,恰恰因为故事不会在现实里发生,现实中的任何声音才可以轻而易举影响我的故事。

程药把我的手攥得更紧,我自己可能都没意识到我的拳头已经要挤压成一个奇点。法老挣开女孩的怀抱,把手机还给我,胳膊顺势挽住我的脖子,之前积攒的力气在这一瞬被冲垮,就像一只鸭子被人捏住。高手过招总是在瞬息之间。我们小时候都练过太极拳,距离市区四十公里就是武当山,张三丰在山顶创立了这套拳法。内家拳讲究看不见的劲道,动手之前意念已经开始过招,不过是与自己过招,过了自己就天下无敌。所以两人对垒,脑子里早已经过无数回的哲学答问,先想清楚的人就赢了。赢了不代表胜利,有一些人,想不清楚,但有执念,很深的执念,这样的人少有败绩,却从一开始,痛苦就常伴其身。

“你挺有意思的,兄弟,我很少见男的追星。”他说。月亮被乌云遮住,变得朦胧,我不知道接下来该干嘛。他松开我,潇洒地向着路灯走去。程药自始至终没松开抓我的手,这时终于放开了,放松的气流从他的口腔中一泻而出,摩擦着发出令人宽慰的声响。诶,我冲着法老喊。他回头,望着我。

我给了他一巴掌。

 

我和我妈讨论过她,不是直接提到,而是以一种隐晦的方式拐弯抹角,但谈话结束后我才发觉,我妈敏锐地感知到我要问的问题。我房间的杂志里几乎都有她的照片,每周准时收看她的节目,我妈不可能看不出来。

“我最近有些困扰。”我忸怩地跟她说。她坐在喝茶的垫子上,煮茶,像寺庙里开悟的尼姑。“可能是连下了十几天的雨,一下雨我的心情就不好。”我说。“那没事啊,天晴了就好了。”她回我。“我前几天看了个综艺节目,就做饭的那个,我还挺喜欢里面那个小女孩的,然后我就突然觉得,美好的事物很容易消失,因为她现在很单纯很干净,但她未来步入社会之后也会变油,也会变老,就不再像是现在这个样子了,所以我就有点不开心,美好的东西总会变得不美好,就好像人总是在往悲哀里走。”我抛出一长串话对她说。

我妈低头思考,这是她即将教育我的标准姿势,她的手不停转着茶盏。这茶盏是在上海买的,我忘了是在哪个著名的园子。那时候还是公款随意吃喝的年代,我爸去上海开会,带着我妈,在绿波廊吃饭,坐克林顿坐过的位子。今非昔比,克林顿和豪华酒店都已成为过去。那应该是我们家去过最高端的地方,以至于我妈偶尔下馆子,就习惯拿陈设和绿波廊比较。家里值钱的玩意基本都属于十年前或更早的以前,现在我妈则喜欢到小商品批发市场去挑四块钱一个的瓷碗。有时候她过于节俭,总给我一种吃了上顿没下顿的危机感。

她有两三年没去上班了,大部分时间用来念经,没事的时候去看看我姥姥,给她灌输小姨是多么不要脸,自己在外面享清福,扔下老娘不管。我似乎是被动地与我爸妈站在同一战线的,实际上身在曹营心在汉,可我也没法拯救小姨于水深火热。甚至小姨家的水深火热也存在于我的幻想之中,我们有好几年没联系过了,唯一能见到的地方就是姥姥的家门口。

“她也会做母亲的,你不能要求人永远不变,永远不变是不负责任,你看她现在这么美好,大家都呵护她这么一个小女孩,但她不能永远被呵护,她未来会有自己的责任,自己的家庭,就像是找女朋友,你希望一直保护她,而总有一天你会累的,人之所以变是为了承担自己的责任,如果一个女孩永远不想承担责任,她本身也不单纯。”我妈如是说。

她也会做母亲的,这句话刺伤了我。我妈曾经在大街上遇见她的初恋,那个男的曾经是他们幼师篮球队的主力,个子很高,这是我妈对他最深刻的印象了。即便过去了几十年,我妈连他们过去的事情一点都记不起来,她还能记起那个男孩个子很高,篮球打得不错。当他们几十年后在大街上重逢时,两人无悲无喜,我妈最大的感受是,这人怎么抽抽了,个子一点也不高大,完全没了当年在篮球场上闪展腾挪的气势,而是一个低矮如灌木丛般的男人。他们互相都没有认出,回到家我妈才反应过来,有个人似曾相识。他们分手的原因是男娃子只顾耍帅不求上进,毕业后去当了他们镇的小学体育老师。我妈则进了市电视台,后来才能认识我爸。

我没有问出的话是,我觉得我再也找不到和她一样的女孩了。为什么没问呢,因为我觉得这次的问题不是学习状态不好,不是被老师批评了,而是更为敏感的话题。另外,通过她轻描淡写地分享,我认为她是一个冷酷的人,这种基因很可能也遗传给了我。那段时间我看了不少青春伤痛文学,书上说,所谓的成长,就是明明很在乎,却要表现得云淡风轻。我看完全是扯淡。我妈一点儿也不在乎。可我必须在乎,只有在乎才能昭示我的存在。我在乎城市的河流,在乎小姨,在乎荧幕里的她。我得把我排解不出的难过一一附着在这些东西上,以此掩藏我的失落。

“你就是想妞了。”程药曾一针见血地指出我闲愁的根源。

 

法老的左脸通红,但他没有还击,好像早就知道这一幕会发生。我用了很大的力气,似乎把我毕生的胆量都用在这一掌上,我敢肯定这巴掌很疼,因为我自己的手已经由于用力过猛而麻木。我从没打过人。从小到大,班主任要么是我爸的朋友,要么是我妈的闺蜜,我永远是被照顾的对象,没人敢欺负我。男孩之间动手的事,我只在程药吹的牛皮里听过。打架对我来说很遥远,但通过这一巴掌我才明白,其实不是我太善良,只是没人让我产生打人的冲动。就算在学校里有人惹我,我大概也不会动手,老师会替我解决。

两个男孩用绳子把我捆起来,很紧实,从胳膊一直缠到脚脖子。我没有反抗。他们把我架在铁轨上,像野营时架在树杈之间的烤乳猪,我试着挪动自己的身体,其中一个男的给了我一脚,踢在我小腿上。另一个人把抹布塞进我嘴里,一股子腥味逼得我想吐。绳子把我勒得生疼,两条铁轨一条顶住我脖子,一条顶住我腿窝,我的屁股大,刚好卡进两个枕木之间。法老坐在铁轨上,我替他硌得慌,他却浑然不觉,看样子他大腿应该有点力气。我看得出来程药想喊,但他不敢,他有这份心不错了,至少他拿我当朋友。

法老又开始翻我的手机,他说从一个人的手机就能知道他是个什么样的人。我相当苟同。他看我的歌单,看我的书库,我的心像路灯下悬挂着的硕大蜘蛛,摇摇欲坠。颈椎开始酸痛,下巴上的肉堆在一块,空气从抹布的缝隙进入我的嘴。从味道判断,这条毛巾之前应该浸透了路边水管里的水,散发着熟悉的臭味。我突然想起小时候在图书馆借过的一本画册,好像叫用漫画了解瑞士,那上面说瑞士是中立国,但拥有世界上数一数二的武装力量。瑞士人都很爱干净,那里水质优良,卫生间水管里的水都可以随便喝,不会拉肚子。我梦想去瑞士,不干别的,就去找水管子喝水。

我感觉自己撑不了多久,就要窒息而亡。然而,我最怕的事情还是发生了,法老打开了我的备忘录。从他发黄的眼睛里我似乎能看到他阅读的内容,那些内容在我脑子里都有电影般的画面。羞愧的血液在翻腾,我宽大的脸颊上很快汇聚出一片红色的海。他站起身来,脸上浮现出惊奇的神情。然后便是笑。旁边的人都望着他。我乞求的眼光已经攀上他的脸,他的目光却始终没有扫到我。我确信,如果我嘴巴里没有那块抹布,我会哭着求他。

滑稽。我很善用滑稽。我小学总是被同学举报,因为班主任是我小婶。那会儿我看了好多集的猫和老鼠,喜欢拿锅盖模仿汤姆的飞毛腿。一个同学要去告老师,我就跟在后面,学习汤姆摔倒,表现出滑稽的样子。这招从没奏效过,以至于我怀疑自己并不是要博得告发者的同情,而仅仅是出于对猫和老鼠的青睐和莫名的表演欲。

我好像必须得用一次颜面尽失来换取我根本的骄傲。

“牛逼,你还写小说。”他叫道。众人再次围上来,他像一个指挥官一样给大家安排座位,让前排的人蹲下,后排的人站着,以我卧着的铁轨为中心围成三圈。他要把我的小说读出来,这一点是不言而明的。备忘录里有很多段落,我不知道他会念哪一段。

他就像一个古希腊学者般对学生们朗诵道:

“鸟巢的灯光渐渐暗下来,演唱会进行到了尾声。我给她留了位子,在第一排的正中央,灯光暗下去的一刻我看到了她,小小的身体,永远戴着棒球帽,眼眸中包裹着永恒。我拍了拍话筒,一束灯光打在我身上,另一束在她身上。歌迷们反应过来,爆发出能掀翻鸟巢的尖叫,那声音摧枯拉朽。我对她说:‘作为一名歌手,最好的求婚场所就是演唱会现场,亲爱的,时光飞逝,我们在一起已经五年,我曾告诉过你,我会在演唱会上向你求婚,那就是今天,虽然这不是什么新鲜的套路,但从没人在鸟巢,这个见证过无数次历史的地方求婚。感谢现场的三万位粉丝,但不好意思,今天鸟巢有三万人,在我眼里只有一个人;今夜的北京城有两千万人,在我眼里只有一个人;此刻的地球上有七十亿人,在我眼里只有一个人。’又是一阵山呼海啸般的呼喊,她就在这呼喊声中走上台来,面带笑意,有些羞涩,我单膝跪地,问她:‘嫁给我吗?’”

 

如果说法老把我捆在铁轨上是一场闹剧,现在我真心希望火车从我身上碾过,把我分成几瓣,让我身首异处。他的朗读异常严肃,带着点郧西方言,是故意的。“嫁给我吗?”他念完最后一句,我的耳侧传来刺耳的笑声,有男有女,法老抱臂端详这一幕,笑声仿佛他的战利品。我怅然地望着天空,想去死。对程药的感激已经荡然无存,只有后悔,要是我没有跟他来这里,这一切就不会发生了。

“嫁给我吗?”人群中传来戏谑的效仿,没有一声令我满意。设想中这四个字应该有些磕巴,说出口时略带颤抖,还显得有些青涩。故事中的我成名很早,大概二十六七岁的样子。我幻想过成为明星,这样就能和她平等地面对面。一个怎样的明星呢?最好是个歌手,比肩约翰·列侬,歌声无数次响彻奥运赛场。我不想成为演员,因为明星的身份本来就是我虚构的,我不希望虚构中的我自己还要去成为别人的虚构角色。相比之下,唱歌是个很划算的工作,赚钱和求婚两不误,既开了演唱会,又能表白求婚,双赢。我不清楚我浑身上下的表演欲都是从哪来的,却知道该把他们用到哪。在故事里我可以尽情表演,怎么帅就怎么来,不用像汤姆一样滑稽倒霉,而是极尽浪漫之能事。而在现实里,我只能去机场看她。

法老读的是最后一段,还没有发到网站上。其实我早就写完了,虽然也没人催我。这没什么难的,只需要胡乱想象,然后在小说里把想象实现。在我更新的这几个月里,我的粉丝数量从零涨到了十二。有个人在下面评论说,这篇故事没有起伏,怎么全是甜的。我在他下面回复说,不爱看滚。我的粉丝数降到了十一。

人群的喧闹被法老的手压了下去,男孩女孩们散了,没人回头多看我一眼。这帮人怎么能够理解我的小说呢?我本以为他们会争抢着看我的小说。我不应该有这样的期待,他们根本不读书。我的意淫不过只是他们看的一条有趣的短视频或者没营养的段子,人们从不在这些事情上浪费多余的记忆,这样的笑料会像江水一样通过他们的堤坝,发一些电,然后汇入更广阔的水域。

“你真可怜。”法老说。

 

我好久没有看天了。

我不恐高,站在东方明珠的透明地板上我也不怕,但是我一旦仰望天空,尤其是黑夜的天空,我总会一阵阵地眩晕,仿佛天空在拨动大地的转盘。暗夜充满了悲观和不安,那些发亮的多是恒星,其中又有不少已经死亡,正在死亡或即将死亡,他们的死讯正跨越无法丈量的距离赶来。有颗偏居一隅的星星,可能是参宿四,一位年迈的可怜人,我看到的是它六百多年前的模样。它随时可能爆炸,光会铺成轨道,连接参宿四与地球,运来它死前绚烂的表演。我没有与它同病相怜的资格。我压根儿没病,我觉得自己有病才是一种病。上一次看天是什么时候我已经不记得了,可能这就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火车驶来了。

 

据说我的姥爷是有名的地主老财,被我爷爷给斗倒了。那时候我爷爷和我姥爷还不认识,没想到以后能成为亲家。我爸妈结婚时,姥爷已经离世两年。我爷爷退伍前是人民解放军空军某场站汽车连的炊事班长,后来当了郧西县粮食局局长,再后来又调到市里搞外贸。我爸绝对没吃过苦,下乡当知青的时候,被分配到离家直线距离二百米的苗圃,每天照常回家吃饭。恢复高考后,他和他的狐朋狗友都参加了,基本是一个院子长大的官宦子弟,没好好读过书,考到一半,不知道谁吹了声口哨,大家一哄而散。爷爷托关系把我爸弄进银行,他一路做到副行长,由于工作能力实在不行,人家也不好意思再提拔他了。不过他在位的时候干了不少好事,许多年轻人都因为他的帮助上了位。因此,原来行长跑路之后,人家终于想起了他,给他提上去了。

人的运气就是时好时坏。我爸本以为要干一辈子二把手,没想到东风汽车厂搬走了,带跑了一批人,终于能当上一把手。更没想到的是,厂子走了,这个曾经全省人均收入第一的城市瞬间萧条下去,一个支行的小行长不算什么。我爷爷运气不错,官也当得不错,我爸运气不行,官也当得不行。按照规律,到我这一辈,运气也该回升了。

可我不想当官,我连个轮值班长都当不好。当班长必须要忠实地执行老师的意志,可我不愿意有人指挥着我发号施令,我也不想指挥别人。我就想着干自己的事情。但据我的观察,自顾自地干自己事情的人比不听话的人更招人恨,因为任何规矩在你身上都不起作用,很伤人,所以我总是被班干部针对。我只不过是在自己的本子上写点东西,难道比躲在窗帘后面法式舌吻的情侣还可恨吗?后来我自己想明白了:这个世界实在不需要更多的创作,其原因在于这个世界对真理的需求越来越少。与其期待写作出名,不如谈个女朋友来的快乐。

如果真想要开辟一条写作的新路,那无疑是艰难的,无数作家在前面挡路。他们善于把路堵死,比如莎士比亚,比如陀思妥耶夫斯基。这些作家写出了不少饱含真理的作品,他们来到这个世界,就是负责用自己的真理把世界填满,顺便惹很多人不高兴。我应该感到庆幸和羞愧,庆幸的是,托我早期家庭经济状况的福,我能读到同龄人读不到的书。羞愧的是,读了这些书后我还写出了这么个东西,最终被一帮从不看书的混混们嘲笑。我追悔莫及。

 

远处的火车缓缓移动,踏着沉重的步伐。虽然只挂了一节车厢,仍像是一头驮了很重货物的骆驼,哼哧哼哧地喘着粗气。旁观者听到这样的节奏都会感到疲累,更不用说在这夏夜里,困意笼罩四野。即便对这些拥有年轻心脏的人们来说,也只是勉强支撑,哈欠声此起彼伏。

法老清了清嗓子,给大家布置任务。他的目标是那列即将驶来的火车。等到列车一停,就由他率领众人劫持列车。“男的就搬东西,女的就帮忙拿点小物件。这些东西就当是你们熬这么晚的犒劳了,我什么都不要。”他对大家说。法老似乎忽略了一个重要的问题,他对列车会停下来没有丝毫的质疑。既然这帮人都偷东西了,他们为什么要看到红灯和拦路杆就停下来呢?如果我嘴没被堵上,我一定会提醒他不要高估贼的道德水准。同时我还发现,我躺到的位置相当讲究,正好在亮起的红灯前面将近十米,列车碾完我刚好停下。

“这列火车原本要开到火车站北广场外面,那边有他们的人接应,然后他们会把这批货拿出去卖钱,现在你们也可以拿这批货去卖,赚的钱够你们去一年的酒吧网吧。这列火车是原来四二厂的工人偷偷开的,他们不敢声张。”法老说。

周围的人都露出茫然的神情,好像法老正在讲的是另外一种语言。见没人吱声,法老像对待不成器的孩子一样摆摆手,人群散去,分散地猫在铁轨两旁,一些人躲在路口的墙角下。所有人严阵以待,一切终于安静下来。我听到了夜间飙车族的加速声,劣质引擎发出聒噪且愚蠢的呼啸,摩托从小区背后的公路上穿梭而过,渐行渐远。

法老好像这会儿想起了我,又蹲到我身边。他拿走我嘴里的抹布,我深深地吸入空气。他的文身适时地出现在我视线中,那张脸的轮廓越发清晰。“我认识你。”他说。“我知道,我也认识你,那二十块钱,下辈子我会找你要的。”我撂下这句狠话,但由于太害怕导致发声时带着凄怆又滑稽的哭腔。“什么二十块钱?”他问。那目光很诚恳,不像是装的。“高一,你在我家门口的公交车站管我借了二十块钱,跟我说下午就去我们班还钱,到现在也没还。”我如实说。“那我没印象了,我第一次见你你还小呢,幸好你是个娃娃脸,不然我恐怕也认不出。”他说。

他望了望远处的列车,又点上一颗程药的烟。“你爸原来是体育馆建行的副行长吧,我就知道,原来我放学都去那儿玩,就在个贷办公室门口,你坐在门廊上看哆啦A梦的漫画,地上散着一堆。那是我爸送给你的,本来全是我的,我收藏了好久。”他说。

我知道他是谁了。

法老手上纹的是他的母亲,他是跑路行长的儿子。我在一张旧照片上见过,我爸单位组织去张家界玩,人们在嶙峋的山峦间合影,他母亲和行长站在一起,面无表情。照片上还有我爸妈,我爸左手搂着我妈,右手与行长勾肩搭背,笑得很灿烂。我估计,他爸走的时候他应该也不大,但我更小,对他没有一点印象。那套哆啦A梦的漫画书已经不知所踪,但确实曾是我的心爱之物。

“你为什么不抢回来?”我问他。“我也不是生出来就这样儿,那时候我还是讲道理的,就没要,漫画书送出去没几天,我爸跑了,家里的东西他都送了人,没给我和我妈留一样,再过几天,你爸就当行长了。”他说。“你恨我爸?恨我们家?”我问他。“恨。”他回我。“所以你打算杀了我。”我问。“我听人说,我爸走之前把我托给你爸了。他们是好兄弟,至少我爸以为是。可你爸从没管过我,也没去找过我妈,当我们不存在,不掏一分钱。”他说。

“我从没听说过这事儿。”我说。

说这话的时候我心里头发虚,我不算特别了解我爸,但就是觉得这是他能干出来的事。别看他跟行长勾肩搭背那么开心,人都会变。我寄希望于程药,盼着他报警,可心里又觉得他不会。就算警察来了,我估计也已经成为一坨肉酱了。现在一切都清晰了,这是一场精心预谋的复仇计划,借助程药把我骗来,然后杀了我,以解他的心头之恨。我爸妈的出差也是一场骗局,他们也落入这个圈套了,没想到我爸妈的一世英明竟然毁在了法老手上。如果我能活着出去,我应该把这个故事写下来,两大家族为了争夺权力而战,败方的儿子出走多年,在摸爬滚打中磨炼心性,凭借自己聪明的头脑和诡诈的计策击溃了曾经的赢家,复仇成功后他深藏功与名,开着火车浪迹于江湖。

“还记得我名字吗?”他问。

“你爸叫张祖建,你叫张光明。”我说。

“那你死得不冤,你至少知道是谁杀了你。父债子偿,天经地义。我知道我爸不是什么好东西,但你爸也好不到哪去。弄死你之后我就走,我不想让火车就这么停下,我要开着火车去武汉。我爸当年就是从这儿走的,跟那个会计。这里有两条铁道,两节货箱,两个火车头,我爸和那个女的开走了一个,眼前的是另一个。我要去找他,然后杀了他,还有那个女的。”他回我。

我沉默了。他似乎还想再说几句,但最终还是没说,站起身走开。几周之后,我和他父亲相遇,我们都穿着黑色的衣服,手拿白花,在一片哭声中相望,用悲哀的眼神交流。

张祖建跑了之后,张光明浑浑噩噩过了几年,也没变坏,还经常受人欺负。他真正变成这样是在两年前,他听说有人在汉口见过他爸,还有那个会计,以及二人的孩子。

 

火车越来越近,我只能看见模糊的灯光,很微弱,是属于偷窃者的光亮。黑暗在此刻反而显得更加浓稠,快到近前时,那灯熄灭了,像没亮过一样。我怀疑火车师傅根本不会理会放下的杆子和红灯,毕竟纤弱的杆子象征着应当被违背的秩序。列车大概会直接冲破栏杆,然后从我的身体经过,车轮卷着我的血肉,像苍耳一样沿途遗落。

程药冲我挥挥手,他周围已经没人了,其他人都在自己该在的位置上准备就绪。我用余光望他,眼珠子紧紧贴着下眼皮,我生怕他不来救我。他却毫不犹豫地向我跑来,解我身上系得死死的绳子,我松了口气。张光明没有杀我,他朝我们这边望了一眼,什么也没做。我心里的马后炮在说:我早就知道我不会死。这是出于我对这个世界的简单认识,认为杀人不应该这么简单而草率。况且,张光明说的话现在听上去更像是编的,张祖建根本没有把他托付给我爸,这仅仅是他编造的一个俗套故事,吓唬我的。

这时,我头脑里幻想出另一幅画面:列车逐渐逼近,程药从人群之中冲出来,这个人当然不一定是程药,也可能是路过的片警,抓住我的双脚,像拖死猪似的把我拉开,车轮掠过我的发丝,飞驰而过。

“赶紧溜吧,今晚的事别说出去了,尤其别告诉你爸妈。”程药叮嘱我。“我心里有数,他们正在为房子的事烦呢,没空管这些,我们走吧。”我回他。

我在程药的搀扶下站起来,突然发现手机还在法老手里,但那边已不是我们可以控制的局面。“我的手机还在他手里。”我说。程药停下来,朝我耸耸肩。我再次看向远处,路口发生了不小的骚动,人群作鸟兽散,乱哄哄地喊叫,法老歇斯底里地怒吼,挥舞着双臂。列车根本就没打算停。

随后,撞击便发生了,破碎的声响震耳欲聋,居民楼楼道的声控灯全部亮了。

 

我妈在家里说过无数次,她争这套房子是为了我,我需要这套房子作为后路。待到我爸都对争抢感到疲倦时,她说她是为了这个家在争。我不清楚姥姥的房子能不能成为我的后路,但我冥冥之中觉得,小姨如果拿不到这套房子,她面对的可能是一条死路。我妈的基因里可能天生就喜欢争抢,喜欢逼上绝路直至癫狂的感觉,不管是对别人还是对自己。在这方面没准我们有家族病史,她和小姨互不相让,记忆里她们时常在姥姥家门口扭打,让疯狂的情绪以物理的方式呈现。到了我这一代,这种病态的互虐已经成为隐性基因,我没有兄弟姐妹,没有仇恨的对象,也因此仇恨一切。

我不知道佛祖有没有要求她清心寡欲,我所看见的是她越来越固执己见,变成我十分讨厌的那种斤斤计较的中年女人。我爸倒是没怎么变,他年轻时候养尊处优形成的幼稚病,到老了也没能改正。或许是因为他们对我期望太高了,又或是人总容易被语言影响。他们整日在我耳边规划的未来,让我也渐渐产生错觉,好像我虚幻得与众不同可以永久延续下去。他们的教育无疑是失败的,他们身上的固执和幼稚杂糅在一起传递到我身上。连我自己都没有意识到,在很早的时候,我就与我的父母形同陌路。这不单单是因为我们脑子里思考的是全然不同的事,还因为我们三人基因里绝对相似的部分。

 

撞击发生的那刻,我和程药回头了。一辆中巴从路口经过,没开车灯,速度极快,毫不犹豫地撞上同样没开车灯的火车。火车头被撞出轨道,中巴像被踩瘪的易拉罐一样折叠起来。两个心虚的窃贼纠缠着滚到一边,开始燃烧。我本以为这是法老安排的秘密武器,还在内心惊叹他居然搞出这么大的阵仗。程药抓住我,指了指铁道边的围墙。

法老的骨头似乎都被抽走,他瘫软地烂在地上,随时要化成泥土。有血从他的后背渗出,沁入地面,蚂蚁们在血海的边缘徘徊。撞车的时候,所有人都跑了,他没有动。他的女朋友离他很远,看到这景象,女孩发出尖叫,这叫声极具感染力,女孩们都开始尖叫,然后四散奔逃。几个男孩围着中巴,手足无措。小区里的人提着水桶过来灭火,男孩们也跟着帮忙。程药也跑过去,敲碎玻璃,灭火救人。一时间,劫匪和旁观者都变成了英雄,我感觉旁边小区里有一双双眼睛尖利地盯着我,我有些不自在,也跑过去,卖力地搬开残骸。

后来我们才知道,中巴车并不是法老计划的一部分,而是一场意外。

“这是你爸。”程药指着一个死人对我说。“放屁,你有病吧。”我回他。“你自己看,你爸头上不是有个地图吗?像戈尔巴乔夫。”程药指着那人的脸对我说。“你咋知道?”我问。“你爸我又不是没见过,家长委员会发言那次。”他说。“那都是多久之前的事了。”我说。我从没注意过我爸头上的图案,或者说是刻意忽略了。他以前头发很密,老了之后头发掉得精光,以至于我也总是忧虑自己将来会不会谢顶。我有些不耐烦,没心思和程药开玩笑,今晚发生这么大的事,我得想好说辞跟爸妈交代,我得走了,我必须赶紧走。

尸体们被排成一排,像战场上的烈士。人们把那具尸体从车子里抬出来,几乎全烧焦了,一个男孩直接吐了,那恶心的味道钻进我的胃,我也蹲下来吐了。再到抬头时,我看到救火的老大爷正把那死人手腕上的表薅下来,那表我认识,我爸的,劳力士,指针和数字在夜里会发出亮灿灿的金光。我过去想踹他,腿却直发软,终于瘫在地上。程药盘腿坐在我旁边,什么也没说,狠狠地戳他的太阳穴。“这儿还有个女的。”有人在喊。人群又围拢到车边,像一群蝗虫。那女的脑袋上都是血,但没被火烧到,是我妈。

我缓了缓,站起来,走过尸体们旁边。我爸我妈还有法老,他们三个被放在一块,真像是一家人。我没敢细看,而是若无其事地经过。我走到中巴旁,火已经被扑灭,车里的东西还冒着烟,都是我熟悉的,我姥姥家的东西。有沙发,有电视,有花瓶,还有不少在蛇皮袋子装着的零碎物件。看这架势,他们应该把姥姥家搬空了。“今天是几号?”我问跟在身后的程药。“7号,6月7号。”他说。

姥姥是儿童节那天走的,今天是她的头七。

每次我爸妈谈论起小姨和小姨夫时,总是会由平静的交流转变为义愤填膺的控诉,我对此早就麻木了,脑子自动屏蔽他们的对话。然而,这些话还是像永远清不干净的小广告一样顽强附着于我的意识。他们的灵堂的争吵,彼此恶毒的诅咒,以及小姨“过了头七我就把房子拿回来”的呼喊。明天早上,当小姨带人撬开门时,他们会发现什么也拿不走,只有空空的四壁,这符合我妈的行事作风。我甚至有一个大胆的猜想,她会把这些家具首饰以及电器都扔进河里,这样小姨怎么也抢不走了。

这条小路直通我家,平时不通车,因为路太窄了,中巴勉强能过,卡车不行,对心虚的人来说是条好路。

直到警车来了,男孩们才意识到要跑。程药站在我身后唤我,我叫他先走,那些看热闹或是趁火打劫的人也散了。我手足无措,不知道该干点什么。我初二那年夏天,我记得很清楚,爸妈出门逛街,留我在家写作业。我特别想喝可乐,我妈从不让我喝,我就打算偷偷出去买,我没有家里的钥匙,只能把门留一个缝。我出门的刹那,感觉自己彻底独立了,能背着爸妈偷偷买可乐是一件很叛逆的事情,我一兴奋,手劲儿使大了,门在我身后砰的一声合上。我站在楼道,愣住了,我进不去,没有钥匙,也没有电话,爸妈要过几个小时才能回来。我像一个信号不好的机器人,接收不到指令,只能傻乎乎地坐在台阶上发呆。后来我觉得不能坐以待毙,爸妈回来没法交代,我就敲邻居家的门,借电话,随便找了一家墙上贴的开锁王,叫师傅来把门打开了,就像什么都没发生。门关上那会儿的无助感就和现在如出一辙。

我不能坐以待毙,对,我得赶在爸爸妈妈回家之前到家,他们会回来。我应该回家睡觉,等天亮,然后洗漱,穿校服,背上书包去上学,中午我回到家,一切就会回归到原来的秩序。我妈在厨房里做饭,我爸给我开门,问我早上状态怎么样。电视里正在放新闻,世界一片混沌。

对,我得回家了。

 

我沿着铁路,摸索着找到藏包的地方。“打火机借一下。”我对身后影子般的程药说。他掏出火机递给我,我从包里把那些废纸拿出来,点燃,扔在地上,看着他们一点点燃烧。想把这部小说送给她的冲动静悄悄地从我诸多念头中消失,仿佛从没存在过。在燃烧的纸堆里,我似乎看见了法老刚才朗诵的那一段。那并不是这部小说最愚蠢的片段,比这更蠢的还有很多,现在我把他们统统烧给爸妈看,让他们能够了解儿子的另外一面。我已经不想计较今晚到底该不该来,事物的坍缩已然完成,纠结没有意义。

远处的火焰渐渐熄灭,这一小团火吸引了几个人的目光,他们看了一会儿,又把头调转回去。警灯闪烁,我往相反的方向奋力跑。一种奇异的感觉萦绕着我,背负在我身上的担子时轻时重,轻的时候只关乎我自己,重的时候却关乎全体时间。铁轨在动,列车不动,是铁轨在带动着整个世界。我拼命跑,世界在后退,她也在后退。我不知道我要去哪,也许该回家,也许该去派出所,我只是无意识地沿着铁轨跑,可能会跑去武汉,甚至是北京。我甚至觉得自己也变成了一条铁轨。我越跑越快,但愿能追上一列火车,保持和列车一样的速度。这样的话,在我眼中列车就是不动的,动的是铁轨。她不顾一切地逃跑,而我将要成就她的逃亡。我跑入她的身体,跑入她的子宫,化作一个奇点,向尽头发起冲击,超越光速,兴许能回到过去,那个列车和生活双双在轨的年代。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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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零上柏
零上柏  @零上柏Lazzzy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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