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龙眼镇,血是常常有机会见到的。
小学时,我见到过和我差不多年龄的孩子,坐在学校门口垃圾堆旁边的台阶上抽烟。他的头发又长又卷,全部纠缠在一起,苍蝇绕着他的脑袋飞,有时候也落上去。他的脸上全是血,笑嘻嘻地看着来来往往的人。
上到初中后,我有个同学,同年级不同班,我们在大红门游戏厅里面玩,他跟人家打架,被对方在肚子上捅了一刀。我看到他手里捧着青绿色的肠子,急匆匆地往外跑,血不停地从指缝中渗出来,出门前,他还回头望了一眼,对我露出笑容。几天后,他回来上学了,依然常去大红门游戏厅里玩。
我还听说过,算了,听说的事讲起来没完没了,我的意思是,如果从小看惯了血就不会觉得残忍或者可怕什么的,世界原本就是血淋淋的模样。
六年级,我被邻居家的狼狗咬了。那天,我刚刚踏出家门,听到身后有类似清理喉咙的轰鸣声,转头去看,发现一条黄黑相间的巨大狼狗正瞪着我。瞬间,我脑袋进入了现在所谓手机卡住的状态。回过神来,我发现自己躺在地下,后脑勺火辣辣,狼狗的两只爪子按在我肩膀上。它张着大嘴,口水顺着鲜红的舌头滴在我脸上,腐烂食物的味道一下子罩住我。我下意识地向右转头,只觉得左边脸颊里面骨头和狼狗坚硬的牙齿相撞了,随后是钻心地痛,不自主地嚎叫起来。父母和邻居闻声出来赶走狼狗,七手八脚地把我送到医院缝针,打狂犬疫苗。
狗的确是有灵性的动物。它们能够凭本能察觉出谁怕它们,谁不怕它们。对于不怕它们的人,它们会表现出漠然甚至是谄媚的一面,对于害怕它们的人,尤其是弱者,它们会展现出力量与速度。我被咬后,对狗产生了强烈的畏惧心理,因此常被流浪狗追击,但我也有自己的办法。每当遇见富有攻击性的野狗,我就会拼命地往狗肉馆跑,站在店外,等待狗群散去。这是因为只有人才喜欢观看同类被处刑,越是怯懦的人越是喜欢看勇者被处刑,而狗不同,除非是被人强行拖进去,否则一只狗,不管它多么凶恶,也不会主动靠近狗肉馆。
我最常去的是老吴狗肉馆。
老吴狗肉馆在龙眼镇火车站往西北方向大概不到一百米的地方。老吴是光头,有点儿胖,总是把刚被打死的狗吊在电线杆上,用尖刀剖开肚子,伸手进去摸索。有时候,狗挂上去时没有死透,四肢抽动,嘴巴里发出喔喔喔的叫声。老吴不在乎这些,他习惯把香烟黏在下唇,双手不慌不忙地从狗肚子里取出装满米的肠子,擦也不擦一下就拿给周围的人看,意思是老吴家的脆皮烤米,绝不造假。周围人一边说着赞叹的话语,一边嘻嘻哈哈地看墨汁般的狗血沿着电线杆流下来,顺着砖缝渗入土地。
在狗眼中,老吴狗肉馆是地狱,可它在我的眼中是避难所一样的存在。
去的次数多了,老吴认识了我,偶尔会跟点点头,但话倒是没有说过。在我的印象里,他不是个喜欢说话的人,但也很难确定,归根结底,狗肉馆老板跟一个怕狗的孩子到底有什么话好说呢?
介绍下脆皮烤米吧。
脆皮烤米是龙眼镇的一道特色菜,简单来说,把狗关在笼子里饿上三天后放出来,在地上洒下米,饿晕了的狗会不管不顾地冲上去吃米,等待米通过狗胃进到肠子里时,将狗打死,剖开其腹部,取出装满米的肠子,前后打结放在火上烤。
在龙眼镇,老吴家的脆皮烤米是一绝。据传他们家有秘制狗粮,狗吃了后不仅能把肚子里面的脏东西排得一干二净,还能增强肠子的柔韧性。在禁食的日子里,他们会给狗喂牛奶和蜂蜜,因此他们家的烤米中始终带有蜂蜜和牛奶的清香。关于老吴狗肉馆的传闻还有很多,其中一个跟他女儿有关。老吴管自己的女儿叫红姐,所以龙眼镇人都管她叫红姐。老吴很有大厨派头,从不亲自动手杀狗。他们家动手杀狗的是女人,最初是他老婆,她在过马路时被一辆飞驰而过的全新桑塔纳轿车撞飞了,在她死后,大家都以为这下子老吴只有自己杀狗了,可是没想到,当时只十八岁的红姐横空出世,接过母亲的班。红姐杀狗不用刀,用的是杠铃铁芯,呼的一下子拍在狗鼻子上,脑浆迸裂,立时毙命,简直比拍死一只鸡还要容易。
我从没吃过脆皮烤米,也没见过红姐打狗,这些事都是从别人那儿听来再加上自己的想象。想的次数多了,我开始做梦。在梦里,我一次又一次地被邻居家的恶犬压在身下,红姐一次又一次手持杠铃铁芯飞奔过来救我。在反复不停做梦的过程中,狼狗的身躯越来越大,最终变成史前巨兽,红姐高大如同天神。细节越发清晰,我清楚地看到狼狗利牙与利牙之间有孩童的断臂残肢,看到它喉咙深处隐藏着乳白色的动物头骨。而红姐穿着黑色的背心与紧紧包裹住大腿的裤子,抓着杠铃铁芯的右手高高举起,全身上下肌肉紧绷、鼓胀,肌肉与肌肉间交界处的阴影极为清晰。狼狗脑袋坍塌的瞬间在我的梦中以慢动作形式呈现,乳白色的脑浆和黑色的血点缓慢地激射出来,溅在红姐身上,沿着雪白的肌肤向下流淌。红姐没有脸,准确来说是五官模糊,这是因为我从没见过红姐。说起来很奇怪,我几乎每天都会梦见红姐,但从没想过要走进老吴狗肉馆,亲眼看看红姐到底长什么样子。
第一次见到红姐,我十五岁,刚刚进入初中三年级,过得非常不快乐。我们龙眼镇的男生在成长的某个阶段完全遵守丛林法则相处,弱小就会受到欺侮。我个头很矮,身材瘦小,但脑袋大,人又怕狗,在学校里不知道被取了多少带有羞辱性质的外号,课间时候会被莫名其妙地推到还在上课的班级里面去,平时走在路上,也会遇到同学故意撵狗过来吓唬我,看到我大惊失色,发足狂奔,他们就会在后面鼓掌狂笑。
还记得是礼拜六,父母一早去市场买菜了,叫我完成作业后,到爷爷奶奶家里吃午饭。我在学习上不太需要大人操心,完成作业后,看看钟,还有些时间,便拿了桌上的零钱决定去街上玩两局游戏。
大红门游戏厅外面有三只灰不溜秋的卷毛狗。狗并不大,也没有注意我,它们正忘我地在一张石凳底下钻来钻去,互相追逐撕咬对方的尾巴。我止住脚步,很担心它们对我的视而不见是一种策略,想趁我放松警惕时突然发动攻击。正踌躇间,班里的一个同学从里面走了出来,看到我站在门口,他先是露出疑惑的表情,随后立刻注意到石凳边的狗。他嘴角上扬,接着用力踏地,踏出咚咚声,对着狗跑过去。三只狗受到惊吓,一哄而散。是巧合吧,它们竟对着我所在的方向冲过来,我不及细想,掉头就跑,三只狗也便跟着我跑了起来。我用尽全力,一路跑到老吴狗肉馆的门口。在距离老吴狗肉馆十米左右的地方,三只狗的脚步戛然而止,就像是面前有一堵看不见的墙,它们在墙外冲着我疯了似的狂吠不止。我站在老吴狗肉馆的玻璃门外,大口喘气,这种事虽然发生过无数次了,但我还是感到了羞愧,而且随着年纪的增长愈加羞愧。我为什么无法控制自己呢?每次遇见这样的事,我都在心底告诉自己,下次无论如何要表现得镇定些,不要那么怕狗,可只要看见有狗朝我跑过来,我的鼻孔深处就会出现邻居家狼狗嘴巴里的腥臭味,在那个瞬间,两条腿会产生肌肉反应,自行动作起来,带着我往老吴狗肉馆的方向狂奔。
当时的我没有手表,无法知道确切过了多久,总之,是在三只狗离开前,玻璃门被向外推开了,一个女人走了出来。她穿着黑色背心和紧紧包裹住大腿与膝盖的一种裤子,头发简单地扎在脑后,外眼角斜斜地向上挑着,眉毛很宽,但颜色并不是深,额头上有几颗发白的痘痘,嘴巴红得厉害。尽管从没见过这张脸,但我心里清楚她就是红姐,理由说不上来,就是一种感觉,很像宗教人士口中的神秘体验。红姐上下打量了我一会,又转头去看不远处的狗,狗瞧见她立时止住叫声,转头四散逃开,消失在巷道之中,她又回过头过来看我,脸上叫人无法捉摸的笑。
“你就是天天来躲狗的人?”她声音不大,平板板的,没有感情色彩。
“嗯,谢谢,我走了。”。
“等下。”她说着走到平时老吴挂狗的电线杆处蹲下来,从旁边随便捡了片瓦片,挖出一团黑黝黝黏糊糊带有血腥和尿臊味的土递过来,“狗怕的不是狗肉馆,是味道,这里面有它们同类的血,你把土带在身边,以后就没有狗再敢靠近你。”
我顺从地接过土,心里并不真的相信。
“我去给你拿个袋子。”
折腾这么一趟,没时间再去玩游戏机了,我开始往爷爷奶奶家走。在大坑街与大直街的交叉口,我又遇见了三只卷毛狗,也许是刚才那几只,也许不是,野狗只要身型大小差不多,很难分清楚具体是哪一只。原本在嬉戏的它们,同时转过来看着我,我下意识地想要转身逃走,刚跑出去两步,我发觉背后没有狗狂叫着追过来的声响,觉得很稀奇,突然间想起红姐的话,于是伸手进口袋抓住了红姐交给我的土,放缓脚步,转头去看,但脚下还是做好了发足狂奔的准备。三只卷毛狗果真没有追上来,它们呆呆站着,用一种奇特的眼神看着我,很像是疑惑。我把装有土的塑料袋拿出来攥在手心,做了几次深呼吸,鼓起全部的勇气,朝它们走过去。奇迹发生了,随着我的脚步渐近,三只狗突然转身没入人群消失不见。
当晚,我又梦见了红姐。
因为身上带着土,邻居家的狼狗没有向我扑来,它站在距离我不到十米的地方,眼里面是刻骨铭心的仇恨。压在我身上的是红姐,我的后脑勺枕着冰冷坚硬的杠铃铁芯。醒来后,看了眼墙上,指针发出盈盈绿光的钟,还不到十二点,下身一片湿冷,枕骨疼得就像是裂开了。
明知道绝无可能,但我还是坚持认为在那个夜晚可以发生很多事。比如,在一夜之间我长高了将近二十公分,声音变得低沉嘶哑,下巴上冒出弯曲坚硬的胡须。再比如,我整夜未眠,上半身平躺在茶几上用哑铃做扩胸运动,天亮时肩膀变宽,大臂增粗,胸脯变厚。还比如,我潜入了那些胡乱给我起外号的同学的梦里,在梦里,我手持红姐交给我的杠铃铁芯,恶狠狠地告诉他们,以后要调整与我打交道的方式。
隔年夏末,我顺利升入高级中学。由于高级中学离我家有十多公里的距离,没有直达的公交车,因此我向父母申请住校,他们同意了。十六岁,离开家,正式进入青春期,我交到了很多新朋友,他们对我来说意义重大,不再是儿时伙伴的性质,而是一群可以被称作朋友的男人。我学会了抽烟喝酒,学会了跟朋友们成群结队地在大街上闲逛,四处寻找敢于跟我们目光交汇的同龄人,常常主动加入或者被动卷入莫名其妙的街头斗殴。这种对香港黑帮片的拙劣模仿让我感觉到很快乐。
发生过这样一件事。
是个普普通通的日子,我逃掉晚自习,跟几个社会上朋友在校外刘叔的饭店里喝酒。刘叔家养狗,据说是北欧的品种,四足着地,挺直脖子时,到我最后一节肋骨处。彼时,我已和普通成年人一般高矮了。平时,它被关在用铁管焊成的笼子里,放在饭店门后,到了夜深人静的时候,老板刘叔会把狗放出来,牵着它在空旷的马路上狂奔一阵。这是只叫人不寒而栗的狗,平时在笼子里,总是用阴毒的目光注视着来来往往的顾客,瞧它的表情似乎在说,等我出去非把你撕成碎片不可。凡是在午夜见过它的人都说它奔跑起来的架势和荒原上的狼一模一样。
酒喝到午夜,饭店里只剩下我们最后一桌,刘叔过来打招呼,说实在是太晚,无法继续招待我们,他现在去遛狗,回来必须得打烊,不然会影响第二天的生意。我们点头答应,招呼刘叔也喝一杯,承诺等他遛狗回来后,立刻买单走人。笼子打开,黑狗跃出,可它并没有如往常一般奔向马路,站在路灯下等刘叔,它走进饭店大堂,在距离我们两米左右的地方停下来,黄绿色的眼睛不停地在我们几个人的身上打转。
一个瞬间,所有的声音都消失了,远处传来汽笛声,紧接着,我身边的人在招呼刘叔,让他把狗带走,说这样一只大狗站在这里太吓人。刘叔在外面喊了几声,黑狗始终站着不动,他进来想要揪住狗后脑上面的皮,黑狗迅捷地躲开,眼神找上了我。刘叔骂了几句脏话,跟我们道歉,说很可能是过了它出去的时间,在闹情绪,还说不要紧,无非是看着吓人,他去拿链子把它拴起来就好。他走上角落里的楼梯后,我点了根烟,同黑狗对视,心里明白它的异常反应绝不是因为刘叔没有及时把它放出来,而是它闻到了红姐给我的,泥土的味道。想到这儿,我把烟衔在嘴巴上,走到黑狗面前。
它的腿在发抖,它目光中充满仇恨,我想,它的内心在纠结,纠结是该转头逃走,还是为它的同胞向我复仇。而我的脑袋里只有一个想法,不允许它再用这种目光盯视我。在它有所反应之前,我突然搂住它的脖子,对准脑袋就是两拳。黑狗咆哮两声,身体剧烈扭动,企图逃脱我的掌控,我早有准备,用尽全身力气把狗脖子夹在右边的胳肢窝里,左手不停地在它眼睛、鼻子上面捶打,不知过了多久,黑狗的咆哮变成了呜咽,最后竟如孩童的哭泣。等到老板刘叔听到动静下到大堂来时,我已经松开了手,黑狗伏在我脚边状若绵羊。
我的名声在高级中学一带大大地震荡起来,我很得意,但也清楚,这一切都是拜红姐所赐,红姐给我的土我时时刻刻都带在身上,就像是基督徒终日带着十字架,对我来说,红姐就是神,我向她祈祷,从她那里获得力量。
不久,我为红姐,不,我因为我的神与他人发生了冲突。
在高级中学附近游荡的年轻人中有个名叫陈宝宝的家伙,他长相漂亮,弯发尖脸,眉眼细长,还会唱歌,很讨女人喜欢。有段时间,我跟他走得很近。一天,十几个人的聚餐,我和他挨着坐,他正大言不惭地对众人讲述性经历,说到他前一阵搞了个女人,家在火车站附近。他问周围的人知不知道在火车通过时搞女人是什么感觉,大家都说不知道,这正是他想要的答案,他得意洋洋地说,火车通过时,整个房子都在晃,所以自己就不用动。酒桌上响起一阵放荡的笑声,我也笑了。
可这不是重点,重点是第二天早上起来他看到的事情。
“你们猜我看到了什么?”陈宝宝问,紧接着他自己回答自己,“我看到她在院子里,用一块杠铃打狗,狗的脑袋被拍碎了,她全身都是血。”
“是老吴家的红姐嘛。”有人叫了出来。
我不记得自己在动手前有没有说什么,能记得的只是我伸手抄起面前的啤酒瓶,重重地砸在口沫四溅的陈宝宝的脑门上。啤酒瓶没有碎,血顺着他的脸颊流下来,我还想要砸第二下,但没成功。他是个打架经验很丰富的人,很快反应过来,抬胳膊撑住我的手,随后一头顶在我肚子上。我们扭打在一起,桌椅被掀翻,碗盘碎了满地。
第二天,共同的朋友找到我,问我到底因为什么动手,我没有回答,只是摇了摇头。朋友又说,过去的事就算了,只要我愿意摆一桌酒给陈宝宝道个歉,他帮我拿两条三五牌香烟,在中间周旋,保管圆满解决。我还是没有说话,摇了摇头,把手伸进口袋,死死地攥住红姐送我的土。
此后的一段时间里,常有陌生人在学校门口叫住我,然后突然围上来一言不发对我拳打脚踢。我也会托朋友去陈宝宝常常出入的地方用同样的方式对待他。如此持续了一段时间,冲突终于升级到非得要有个最终解决方案不可。陈宝宝约我见面,告诉我三天后下午四点半,把能叫上的朋友都叫上,去龙眼山屁股坡好好谈一谈。我点头同意,刚刚转身要走,他又在后面叫住我。
“你他妈的到底因为什么非要跟我过不去?”
我没有回答。
架没有打成,因为有人提前通知了警察,我和陈宝宝还有其他几个人作为组织者被带进派出所。因为别着校徽,警察当即联系高级中学,老师来到派出所后,又联系我父亲。直到这时,父亲才知道我在外面竟然胡闹到了这个地步。回到家,他没有揍我,也没有骂我,只让我暂时不要去学校,呆在家里好好想想以后该怎么办?他要去和学校沟通一下,看看会怎么处理。
不去便不去,我呆在家里,没日没夜地玩电脑游戏,直到一年多以后,我大学宿舍里醒来,睁大眼睛盯着上铺床板中间漩涡状的木纹,突然间心跳加速,感觉到巨大的恐慌,不明白自己怎么会变成这样。
我和陈宝宝的事情了结之后,父亲托了很多关系,终于跟高级中学的校长见了面,我没有被劝退,但校长建议,为了避嫌最好不要再去学校,在家里复习复习,准备参加毕业会考,趁早安排出路。高考理所当然地失败了,我不愿意复读,最终被父亲花钱送入一所毕业民办艺术院校,毕业后可以拿到受官方认可的大专学历。
艺术学校教授美术,而我对美术的全部了解只知道有一张画名叫《蒙娜丽莎》,作者是达芬奇,曾经画过鸡蛋。因此,除第一天去报到外,我再没进过教室,教学楼倒是去过几回,去上厕所。学校里的老师也相当好说话,只要你还活着,不惹出乱子,他们就会给出叫大家都满意的成绩。
心跳突然加速,感觉到巨大恐慌是在大二,其实称那所学校为大学有点儿勉强,但除此又找不出合适的词,还是称其为大学好了。
大二里的一天,我盯着上铺床板中间漩涡状的木纹看,脑袋里面乱七八糟地想了很多曾经读过的书,经历过的事和与认识的人,最终思绪停留在了红姐的身上。自狂揍刘叔家的黑狗之后,我发现自己已经完全摆脱掉对狗的畏惧,不再需要随时随地携带着红姐送我的土。而在来到这所学校的第三个月,我交到一位女朋友,我们很快有了性接触,红姐由此从我的梦中消失。
一句话,我正在将红姐遗忘。
想到这里,我跳下床,拉出自己的行李箱,翻出离开龙眼镇时藏在夹层中间的密封袋,里面装着红姐送给我的土。
最终我决定去教室看看,出乎意料,没有人在画画,同学们在摔泥巴。我瞠目结舌地站着,一位长发成年男人走过来问我有什么事,我说我是这里的学生,他说他是老师,怎么不知道我是学生。在解释一通后,他点点头,领我走到空桌边,给了我一块画板,过了一会儿又拿来六包未拆封的黄泥和一个红桶。他让我把土倒进桶里,去卫生间接点水,混合起来后,在画板上摔一摔,自己感觉软硬度合适后,先做一个圆球或者六面体感受一下。
我没有想到自己会迷上雕塑。
为了能做好雕塑,我转回头去学习素描和速写,在这个过程中女朋友给了我很大帮助,她一直在画室里陪着我,只可惜……,嗯,还是不说她了,因为在这个故事中,我想说的只有红姐。快要毕业时,校方同一所综合性本科院校合作,为学生提供了专升本的机会。雕塑老师建议我去参加考试,结果我顺利进入该综合性大学的雕塑专业。转眼又过去两年,到了准备毕业设计的时间。
我做了几个方案,都觉得不满意,有时候明明感觉到了脑袋里面有些东西正在闪现,当我想要抓住它时,念头却又消失得无影无踪。
一天午后,我踢了场足球,把换下来的衣服送到楼下小卖部的洗衣房,回到宿舍,打开音乐躺在床上,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醒来后把洗好的衣服拿回来挂到阳台上晾。女友的电话打来,叫我出去吃晚饭。
那段时间,女友和我的关系有些敏感,我们从民办专科学校共同升入综合性大学,交往了接近五年。周围有类似状况的同学有些约定毕业即分手,有些已经开始计划结婚的事,而我们还没开始讨论未来的事。饭后我们去了常常光顾的酒店,做了次爱后,她去卫生间冲淋浴,我躺着看《古希腊雕塑史》。不一会儿,女友从卫生间里出来,她上身裹着浴巾,头上戴着浴帽,两只手正在脑后整理多出来的碎发。随着手部动作,她胸前的浴巾开始松动,即将滑落,空气中充斥着沐浴用品的味道。
一股火焰开始在我的下腹部燃烧,同时我想到或许可以把她刚才裹着浴巾整理头发的样子做成雕塑当毕业设计提交,当然脸要做适当的修改。我没有把心里的想法告诉她,因为这不是之前在我脑袋里闪现过的念头,那是远比年轻女孩子出浴更富有冲击力的东西。
当浴巾彻底落下后,我们再次交合。这次结束后,女友没再去卫生间,只用纸巾简单擦拭后,沉沉睡去。我去了趟浴室,冲淋后只觉得神志清醒,遂坐在桌边继续翻阅《古希腊雕塑史》:
掷铁饼的人,由古希腊雕刻家米隆雕刻于公元前450年,原作已经丢失,复制品现收藏于罗马国立博物馆、特尔梅博物馆、梵蒂冈博物馆。米隆选择了铁饼随运动员摆回到最高点、即将抛出的一刹那,艺术家抓住了由一种状态转换到另一种状态的时机。
我也抓住了。在盯视书上彩页时,我终于抓住了多次闪现的念头,我要做红姐的雕像。如同掷铁饼的人即将把铁饼掷出,红姐将杠铃铁芯高高举起即将砸向恶犬,我盯着旅店房间内的窗帘,真的看见了红姐,她背部和手臂上的肌肉鼓胀起来,肌肉与肌肉间交界处的阴影清晰,极富张力。在她身侧,有只狼狗,正打算撕咬身下的孩童。红姐的身体开始旋转,铁芯重重地砸在恶犬的鼻子上。狗的头骨瞬间坍塌下去,乳白色的脑浆与黑色的血点喷射出来,溅满了红姐的雪白的肌肤。在如此幻想中,我激动起来,恨不得立刻跳上床,再次进入女友的身体,但我必须克制第三次汹涌腾起的性欲。我拿过笔,在书页空白处迅速地勾勒出在窗帘上看到的形象。
这将是一件可以同“掷铁饼的人”相媲美的伟大作品,它将会作为龙眼镇象征被摆放在火车站站前广场,如同老虎扑食绵羊,或许会有人认为整个过程野蛮、残忍、血腥,但它是美的,一种纯粹的美。
第二天,我请假回了龙眼镇。我必须去老吴狗肉馆近距离观看红姐打狗,亲口尝一尝脆皮烤米的味道。我背着相机,下火车后,出站口通道检票出去,穿过站前广场,在十字路口向西走了十米左右,当年的电线杆出现在眼前。
于是,在二十三岁那年,我人生第一次进入老吴狗肉馆,儿时的避难所。店内同一般小馆子没有区别,狭长的房间,左右摆了两排桌子,为了在视觉上扩展空间,靠东面的墙上贴有镜子,镜子很旧了,上面有不少污渍,但从里面反射出来世界没有任何变形。屋子尽头是柜台,柜台里面的架子正中摆着一尊佛像,我叫不出名字,旁边是不同价位的酒和饮料,边上是可以从中间分开的墨绿色布帘。
时值下午三点半,店里一个人也没有,我走到柜台前,敲了几下桌子,对着布帘后面问有没有人。两声之后,帘子被拨开,一个身材瘦削,穿着青灰色T恤衫的中年女人走了出来,T恤衫很旧,圆领上面弯弯曲曲。
“现在只能做饺子和面条。”她说。
“不是现在要吃,我想预订一份你们家脆皮烤米。”
听了我的话,女人猛然抬起头,盯视着我的脸。
“需要现在给钱吗?什么时候能做,我想来看一下做的过程。”我被她看得心慌。
“没有。”
“什么?这里不是老吴狗肉馆吗?”
“不是。”
我茫然地转头,望向门口的电线杆。是我走错了吗?不可能,我就算忘记回家路,也不可能忘记老吴狗肉馆的位置。
“怎么说,不能吃就换一家店吧。”
单张塑料封膜的菜单出现在我面前,最上面是红色的老吴素食馆五个字,底下全是素菜,跟肉相关的食物一个也没有。女人头发简单地扎在脑后,中间混杂了不少白色,脸上没有化妆,肌肉干巴巴地贴在颧骨上,眉毛全部剃掉了,是后来纹上去的,显得极其不自然,眼睛细长,单眼皮,外眼角往上扬,边上有好几条明显的皱纹。
我抱着最后一丝幻想,点了二两素三鲜的水饺,蘸醋吃了两颗,又要了小瓶装龙眼镇特产的白酒。酒精入腹总算是回过神来,我将自己调整至社交状态,半真半假地进行自我介绍。自己是本地人,家在附近,小时候常跟家人来这里吃锅子,高中毕业后去外地读大学,很怀念老吴的手艺。她听了我的话,态度多少和缓了些,长长地呼出一口气,说老吴两年前死了,他死后,馆子改成了如今的模样。
“为什么改成吃素?”我问。
“没有什么为什么。”
我被她的口气弄得有些慌张,她也没再说话,转身回到柜台里面,坐着露出半个脑袋,不一会儿店内竟传出佛乐。我听了只觉得头皮发麻,熬了一阵,走过去买单。她低头在抽屉里翻找零钱时,我盯着她头顶的白发丝回忆自己的梦。我发现我回忆的不是红姐,而是我自己记忆。宽眉毛,长眼睛,高颧骨,厚厚的嘴唇,她张开双腿,跨坐在我的腰上,身上散发出涩涩的汗味。
出门前,我不甘心,问道:“红姐还在吗?”
“你是谁,来这里到底有什么目的?”
她站起身眼睛死死盯着我,我落荒而逃。
最终,我以女友出浴整理头发的样子为原型完成了我的作品,没能达到我想象中的效果,但也顺利毕业。我带着作品的照片参加招聘会,找到工作。一家游戏公司聘请我去他们那儿做3D人物模型设计,工作后不久,与女友分手了,原因是异地。
时光荏苒,龙眼镇有了高铁站,围绕高铁站新区建立起来,为了生活便利,我父母卖掉老房子,将家迁至新区。
又是一年春节,我在新区步行街上遇见陈宝宝,他异常热情地拉住我的胳膊,要我跟他去喝酒,大家喝得很开心,谈论的都是当年往事,但默契地避开了我们之间的冲突。分别时,他问我住在哪里,非要叫朋友开车送我回家,我推辞不过,只好上车。他朋友也喝了酒,把车子开得像是即将升空的喷气式飞机,有好几次我都觉得自己会被从窗户中甩出去,第二天被人发现挂在路边的树上。这会不会是陈宝宝对我的报复?回到家,澡也没洗倒头便睡,半夜心跳加速,只觉得口干舌燥,起身喝下几大杯冷开水,走至窗边,看着天空中的洁白冰冷的满月,心念一动,拿出当年读书时候用的箱子,十几年前由红姐亲手挖出来的,沾满狗血的土还好端端的保存在密封袋里。我把土揣进上衣内侧的口袋,拿了钥匙蹑手蹑脚地打开门,在路口找到一辆车,告诉司机要去龙眼镇老站。
车子在十字路口停下来,我往火车站的方向走了几步,空气冰冷,有一股煤炭的味道,火车站在月光下轮廓清晰,我盯着站前广场,在脑袋里推想由我亲手所做的红姐雕像摆放在中间的情形。想了一会,苦笑出声,转头往老吴狗肉馆,不,应该是素食馆走去。
在距离素食馆还有十米左右,我听到身后传来异样的声音,还没来得及转头,只见有几只半人高的大狗快速地从我身边掠过。我心里一惊,酒醒了大半。荒废的火车站如今怕是成了野狗的聚居地。狗是群居动物,会抱团攻击侵入他们领地的路人。儿时的恐怖记忆瞬间涌上心头,我当即立在那儿,双脚无法动弹,只能将手伸进口袋死死攥住密封袋。
群狗如砸向月球的流星雨般从我身后冲出奔向素食馆,很快,几十只身形各异大小不同的野狗站在素食馆外面围成一个圈,当年老吴挂狗取肠的电线杆已不知去向。一只通体洁白的大狗走出来站在狗群中央,对着素食馆发出狼的叫声。片刻后,素食馆的门开了,红姐赤身裸体地走出来,白色大狗退回去,率领群狗伸直前腿,匍匐在地,从喉咙深处发出呜咽声。红姐高举双臂,抬头向天,洁白冰冷的月光打在她的肌肤上,将她照得如水晶般澄澈。